闫 瑾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1)
早在201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有关养老服务的文件中,已将老年护理相关人才列为急需紧缺人才[1],反映了养老服务需求剧增与老年护理专业人才供给匮乏的矛盾早已凸显。然而5年来,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供需缺口却有增无减,只有针对其原因追本溯源,才有可能探寻今后的政策取向及相关措施,适应即将到来的我国老龄人口增长新高潮。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根据2019年“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报告”预测,“中国老龄人口的增长新高潮,将从2022年开始来临,并将持续十几年。2022年至2031年,十年时间内我国将新增加1.25亿老年人口。”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人口发展预测,“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2]随着我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等特征越来越突出。所以,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我国家庭照护功能却不断下降,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居家养老资源的供需缺口。
过去在老年护理专业人才供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数紧缺、素质不尽如人意、毕业生就业后专业对口的不多、流失率(离职率)高、生源极少[3-4]、缺乏师资和师资培养补充机制、学校在其他方面的培养能力欠佳等。近年来,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一再下文要求重视养老服务及相关人才的培养,而且从1999年开始,陆续有院校开设了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到2019年已有近200所院校先后开设了老年护理相关专业,但是,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供给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明文规定相比一直是捉襟见肘的。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护理专业学生九成以上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业,主要是顾虑其社会地位、薪资待遇等,这也是导致相关专业一直无法吸引大量学生报考的原因。不少学者认为,在医护教育研究中,并未切实提出有效的人员供给策略,养老护理人员的可持续供给问题并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5]。过去在老年护理教育的研究中,存在“重视微观研究,轻视宏观研究”的倾向。目前迫切需要的是从战略高度对老年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借鉴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对高职院校老年护理专业进行公费教育政策取向及论证的研究。
国家在2007年推出免费师范生政策,当时是在偏远地区缺乏中小学教师、师范生生源质量严重下滑的背景下出台的。起初由教育部在6所部属师范大学试点实行,之后各地针对当地情况陆续出台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免费师范生地方政策,例如海南、广西根据当地需要免费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18年全国将师范生免费教育统一改为公费教育。13年来,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公费教育均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效果,尤其在完善优秀生源吸引激励政策方面发挥了补短板、促公平的导向作用,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6],当前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也有类似的状况。在培养目标上,与一些地区针对当地情况出台公费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地方政策类似,是各地实施高职院校老年护理专业公费教育政策的依据之一。
公费教育这类公共政策是随政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政策环境变化了就必须对政策的某些环节或内容做应对性调整。当年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时,并不存在现今实施老年护理公费教育政策的背景,目前老年护理专业人才极度匮乏是各地民生关注的焦点,应对公费教育政策的适用范围加以扩大。
养老服务行业是具有福利性质的行业,然而,支撑养老服务行业的老年护理专业人员却受当前市场经济因素的负面影响,成了弱势群体,需要福利保障制度的保护。各地酌情实施高职院校老年护理专业公费教育政策,可整合优化区域教育的财力资源[7]。
老年护理职业教育产品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不是纯粹的市场与个人行为,所以,地区政府实行老年护理专业公费教育政策,可使更多学生报考老年护理专业,并愿意毕业后到养老服务行业工作,可以优化教育结构。
近年来,有关部门的大量相关文件为实施老年护理专业公费教育政策提供了依据,例如,早在2014年6月教育部等9部门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将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的作用定位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鼓励各大院校增设与养老服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扩大招生规模。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此外,2019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降低了对初级工的要求,包括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8]。有人认为“这是在面临巨大养老护理人员缺口时,希望通过降低其从业要求,迅速扩大其人数”。笔者认为,“降低门槛”实属权宜之计,以此“堵缺口”虽是当前的需要,但也从另一侧面说明有必要从长计议,对老年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有必要实施高职院校老年护理专业公费教育政策。
笔者认为,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高职院校老年护理专业公费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1)对老年护理相关专业的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给予生活费补助;(2)在享受公费教育政策之前,需签约承诺毕业后在养老服务行业工作10年以上;(3)未按协议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工作的毕业生,必须全部退还公费教育中已享受的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记入诚信档案;(4)已享受公费教育政策的在校学生,允许其二次专业选择;(5)愿意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各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1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转入老年护理相关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之前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6)所有与护理专业相关的大中专职业教育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1年后,可免试、免学费参加与老年护理专业相关的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以在线为主,节假日面授实训;(7)政策的实施虽然先从地方起始,但以后可分为全国和地方两级,有关费用分别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承担。
为了有利于该项公费教育政策的实施,除了提供法律法规支撑、制度支撑之外,还需采取措施争取社会的支持,例如,由政府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养老机构的专业人员比例,没有达标的养老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补充其缺额与有公费教育任务的院校合作办班,作为实习实训基地,并为其订单式定向委培买单。过去护理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一般设在医院,正需要提高其面向养老服务培养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水平。
在政策制定、实施之前,可先由当地民政局等地方政府部门或慈善机构出资,为社区定向委培老年护理相关专业人才;也可由有关养老企业出资,与学校合作,为相关养老机构定向委培[9];还可以采取过去未享受公费的毕业生参加养老服务工作并签约后,由地方政府替其减免助学贷款的还贷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