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离到认同: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 形成与发展

2020-12-29 04:08
关键词:民俗学族裔族群

刘 静

(北京中华文化学院,北京 100029)

在美国民俗学领域中,存在着“在美国的民俗(folklore in America)”和“属于美国的民俗(American folklore)”两条不同的民俗认知路径[1]。美国不同族裔的社会融入是构成这一认知分歧的聚焦点,不同族裔的民俗究竟应该被视为移民者母国文化的遗留还是在地化的新民俗也是回应何谓美国民俗这一问题的两种不同视角。

学界在“何谓民俗”这一问题上是存有争议的。有的学者认为folklore一词仅仅指代英国学者威廉姆·J. 托马斯(William J. Thomas,1803-1885)在创立该词时所借取的拉丁语中“大众古物(popular antiquities)”的概念,有的学者则支持将其囊括范围涵化为人群中所保存的传统习俗、传说、谚语、舞蹈或艺术等不同形式[2]。从整体来看,学界在讨论“美国民俗”的时候,将其视为一代代人实践并传承的丰富、大量的民俗事项,所包含的范围较广。但是,“美国民俗”究竟是“在美国的”民俗还是“起源于美国的”民俗,却在很长时间里没有一致的观点。显然,这和美国的历史与移民传统息息相关,和美国的社会认同紧密关联,也是美国民俗学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移民研究传统和特色的重要原因。

一、学科建制之前:移民传统的缘起

(一)作为资料搜集对象的“他者”民俗

“美国民俗学”在学科形成之前,只是美国文化研究中的一隅,从学科建制来看,美国文化研究的专业化建设比民俗学至少提前了一个世纪[3]。1888年美国民俗学会的成立标志着美国民俗学的兴起,在这之前是美国民俗研究形成学科建制前的业余时期,业余时期的工作以民俗事项的搜集为主,构建了庞杂的美国民俗资料体系。

从美国历史来看,自殖民地时代开始,英格兰移民、欧洲移民、非洲移民就源源不断地进入美利坚合众国的领土,并逐渐获得身份,成为美国公民。虽然他们与北美原住民印第安人不断展开交往和互动,形成了美国多种族、多族裔、多文化并存的局面,但在族群认同上,他们仍然从属于其祖居国的族群根源,因而也保留了不同族群的多元民俗文化。

在众多移民中,英格兰人是美国早期移民的主流群体,英国传统的制度、习俗和观念也相应地移植到了美国,并在美国居于主流文化地位,这使美国文化整体上呈现出鲜明的英格兰属性。民俗学家扬·哈罗德·布鲁范德(Jan Harold Brunvand,1933- )在其《美国民俗学》一书中就曾公开指出,“英裔美国人”的民俗应当被视为研究美国其他族群文化的基础,不过他还进一步做了说明:不能孤立地去理解英裔美国人的民俗,也不能将其等同视为美国传统,其他族裔文化其海外根源绝不应被忽视[4]2。可见,在美国占据主流地位的英格兰裔移民似乎成为了美国民俗和美国文化的正统血脉。

相同族裔的早期移民常常片状聚居在一起,形成了类似于行政划分性质的隐形族裔边界,这为历史学家、地理学家、语言学家及其他民俗爱好者进行资料搜集提供了便利。不同地区的民俗也逐渐发展表现为不同族裔的民俗,这些地区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成为具有移民文化特征的地区类型。在这一时期,对作为主流的白人依据其原有国籍类型展开的民俗事项的收集更为广泛,黑人的民俗和北美原住民印第安人的民俗亦备受关注。

民俗事项收集工作无法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也无法直接划分出哪些群体是“我者”,哪些群体是“他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奉行“盎格鲁-撒克逊化”的族群政策,非英格兰裔的文化一度被视为需要被同化的外来“他者”文化,因此,非英格兰裔的民俗也通常被猎奇的眼光所凝视。与英格兰裔文化对照,原住民文化和其他少数族裔文化,构成了文化主体性层面被动的“他者”,抽离于主流之外,并在美国民俗学创立之初被作为有意义的民俗资料而广泛收集。

(二)作为研究内容的民俗文化

被收集的民俗事项中包含大量的民间故事,不少民间故事来源于移民者的母国,文学研究者对这些素材进行了追根溯源、比较归类,为美国口传文学索引库构建了雏形。除了民间故事,被收集的民俗事项中还包含不少音乐、谚语、民谣、诗歌等,这进一步凸显美国民俗学在形成学科建制之前研究内容的庞杂性和学科建设的“业余性”。这种“业余”不仅体现在研究者身份与研究兴趣的多样性上,最重要的是,“美国民俗学是什么”这一问题在几番讨论之后仍然没有答案。因而,在这一时期,研究者一般是基于自身的职业和兴趣对不同类别的民俗事项展开分析和研究。

其中较为典型的是“比较民俗学”研究范式。这一研究范式主要受欧洲民俗学,尤其是英国民俗学的影响。经过专业训练的民俗学者沿袭了芬兰历史地理学派的研究方法,将所收集的民俗事项作为主要研究变量,注重从文本中比较、发现民俗的最初形态。实际上,这基本与欧洲早期的“遗留物研究”传统别无二致。这类研究里蔚为突出的是美国民俗音乐、民俗歌曲及民间故事等方面的研究。文本研究的优势在这一类型的研究中初见端倪,但这类研究仍然将“美国民俗” 限定在一个狭隘的范围里,即“通过比较,将某种民俗事项的根源追溯到高加索人或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化传统”,抽离于美国文明,成为一种历史溯源式的文本分析。正如道森所说,这一类型的民俗研究侧重于民俗的原始形式及其发源地,而非真正的美国文化[1]。

值得肯定的是,这一时期的工作为美国建成庞大的民俗资料库奠定了基础,也为美国不同阶段的社会问题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5]。但不论是对民俗事项的收集还是研究,在美国民俗学学科建立之前,都仍然是以“旧俗”为偏好。对美国范围内的大量民俗要素所展开的收集和分析工作[6]2,不仅包括起源于美国本土却迅速消失的原住民民俗,也包含大量的移民民俗,而作为“旧俗”的移民民俗显然是抽离于美国主流之外的伴随移民迁移的文化产物。但是这些被搜集的民俗,都带有收集者明显的“猎奇”色彩,是对抽离于主流之外的“他者”文化的铺开式的搜集、整理、分类与比较的产物。从这一角度来看,移民群体早在民俗学学科建立之前就成了美国文化研究中“被凝视的他者”群体,这为美国民俗学的移民研究倾向埋下伏笔。

二、学科初建时期:移民研究传统的承袭

(一)移民与族裔民俗在美国文学领域的渗透与发展

尽管美国文化是多元主义的,但其主体性仍是显而易见的。不少早期亚洲、欧洲等移民也认为他们在美国是“客居他乡”,不论文化惯习还是文化认同都主要依托其移民前的母国。作为移民者文化惯习的重要实践构成要素,民俗不断通过日常生活和非制度化的形式在美国被保存下来,并向后代传承下去,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方言、民间故事、笑话等。这一时期的民间文学研究是民俗研究的最初形态,研究范围从民间叙事为主的民歌、民谣以及童话逐渐扩展到歌谣、舞蹈等民俗艺术。作为“他者”的各族裔民俗就这样跨越了地理边界在美国扎根发芽,并开始融入美国文化。尽管美国民俗学当时还未成型,但在19世纪中叶,移民民间文学的有关研究就已经迈进了美国大学的校门,当时的研究者主要从事美国文学研究,但他们的研究兴趣使移民与族裔民俗在美国文学领域占据了重要的一隅。

哈佛大学是美国文学研究的移民民俗传统的发起之地。1856年,民俗学家弗朗西丝·詹姆斯·乔德(Francis James Child,1825-1896)被聘为哈佛大学第一位英语文学教授,他毕生的研究都致力于大不列颠民歌研究。不过,弗朗西丝在哈佛大学从事教职期间,学校尚未开设专门的民俗学课程,与民俗相关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美国文学与语言学的相关课程中。在弗朗西丝培养的学生中,有几位后来成为了著名的美国民俗学家。其中,最有名的乔治·莱曼·基特里奇(George Lyman Kittredge,1860-1941)于1894年接替了弗朗西丝在哈佛大学的教职。基特里奇受老师的影响,对民歌怀有深厚的兴趣,但他的研究视野更为宽阔,他将民俗边界扩展到童话、信仰、谚语、美国的欧洲民俗传统、古代文学及中世纪文学等领域,并培养了大量的学生。其中,沃特·莫里斯·哈特、阿尔钦·泰勒、西格德·博哈德·哈斯特维特、纽曼·艾维·怀特和斯蒂斯·汤普森毕业后,在美国各州和大学里大力推广民俗研究,很多高校在此之后还设立了民俗学专业的研究生项目[6]77。可以说,在20世纪的前30年,哈佛大学培养了一批民俗学家,因此,哈佛大学也被视为美国非正式的民间文化研究中心。美国文学中的移民-族裔民俗研究传统就此被传承和保存了下来。

(二)民俗学会的成立与美国民俗的移民特性

1883年,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将研究兴趣从地理学转向了文化人类学,并取得了突出成就。5年后,他供职于马萨诸塞州克拉克大学,并以民族志调查的方式收集了大量英属哥伦比亚地区的北美民俗,从研究方法上对美国民俗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同年,在美国文学家、历史学家、地理学家、人类学家及对民俗感兴趣的人,如著名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等多方力量的推动下,美国民俗学会(The American Folklore Society,简称AFS)成立了,这是美国民俗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

当时,历史学家、地理学家、语言学家、人种学家等已经存在跨学科合作的广泛基础,他们在研究中搜集了大量的不同种族、国籍、族群的民俗材料,尤其是大量的美国印第安人、黑人、犹太人、西班牙人的故事、民间音乐等民俗素材,开启了美国民俗研究的先河。《美国民俗学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简称JAF)刊载的内容也主要是美国本土濒临消亡的民俗,如英国民俗,美国南部黑人民俗,北美印第安人、法属加拿大人、墨西哥人的民间知识等[7]。

这一时期,美国业余民俗学者更加有意识地搜集美国不同种族、不同群体的特殊民俗事项。理查德·梅瑟·道森(Richard Mercer Dorson,1916-1981)曾在1957年美国人类学联合会、民俗学联合会及美国研究联合会的联席会议上作报告,回顾了早期民俗学研究者的研究内容,并对美国民俗的边界进行了反思。尽管他没有给出相应的答案,但他指出,美国文明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大量外来移民群体与主流文化的不断交融,是孕育美国特殊民俗的社会根源,而这种民俗与文化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美国的多元族群与多元文化的交错关系[1]。

美国民俗表现出鲜明的移民属性,而这一属性,在最大范围内将美国各地移民、各个族裔的大量民俗事项都囊括在了美国民俗学这一庞大的研究范畴中。

(三)高等院校对民俗项目的试探与接纳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民俗学的独立课程开始逐渐被一些美国高校所接受。1940年,拉尔夫·斯蒂尔·博格斯(Ralph Steele Boggs,1901-1994)在北卡罗来纳大学首创了民俗学跨学科研究学位项目。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学者们才真正意识到学科独立性的问题,并致力于将民俗学建设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这段时期,印第安纳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作为培养美国民俗学学者的主要阵地,也为民俗学学科的建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1949年,印第安纳大学开创了美国第一个民俗学博士项目,1953年沃伦·E. 罗伯茨(Warren E. Roberts,1924-1999)成为这里的第一位毕业生,也成为了美国第一位民俗学博士。1959年,宾夕法尼亚大学成为第二个开设民俗学博士项目的高校。此后,其他高校也陆续开始接受民俗学项目和民俗学课程,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但迄今为止,美国高校中60%的民俗学教师都毕业于印第安纳大学,另外30%则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这两所高校培养了大量的民俗学者,极大扩充了美国民俗学研究的专业队伍。

值得一提的是,时任印第安纳大学民俗学系主任的道森为民俗学学科的独立付出了不少心血。在他和其他民俗学家的不断努力下,美国民俗学逐渐摆脱欧洲民俗学传统和美国人类学的影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毕业于哈佛大学美国文明(American civilization)专业的道森指出:“美国民俗学(American folklore)与美国的民俗(folklore in America)两个术语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一论述是个悖论。”[1]虽然这种论断没有隐含价值判断,但它使人们强化了“二者是存在区别的”这种观念,而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使“美国民俗学”逐渐退化为“美国的民俗”。道森从自身的学科背景出发,强调历史是解释民俗的一种重要方法——美国民俗学应该围绕着美国特有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将美国民俗研究与美国研究结合起来,并特地强调了七个方面:“殖民主义”“西进运动”“移民”“原住民和奴隶”“地方主义”“爱国主义与民主”“大众文化”[1,8]。道森还指出,民俗学的建设和发展要注重将民俗与美国经验结合起来,重视原住民和移民群体,区分“真民俗”与“伪民俗(fakelore)”,而非一味的去迎合市场与大众需求[1]。

道森发表这些论述的时候正值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量移民与难民在这一时期进入美国,成为美国的少数族裔,他们的工作、家庭、生活等逐渐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随着族裔与文化多元化而来的城市化、犯罪、认同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了各个学科的广泛关注,民俗学者则更加关注移民群体的民俗传统,并借用人类学、语言学、历史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工具对其进行研究。道森指出,美国民俗学者不仅要研究传统的民俗——欧洲的、土著的,还要关注随着社会变迁而来的城市民俗、移民民俗以及在地化的大众民俗[8]。于是,民俗学者开始关注影响美国社会文化的重要因素,如殖民主义、地区发展、工业化、移民与族裔等。尤其是对“移民-族裔”的持续关注,使民俗学的相关研究呈现出更加清晰的问题意识[5],并逐渐注重结合微观视角与宏观背景理解民俗符号及其意义的传播、变迁与重构等。

由于民俗研究的学科化以及该学科力量的不断壮大,这一时期的民俗学研究成果丰硕,一大批有关移民民俗的研究成果涌现出来,内容涉及犹他州斯堪的纳维亚移民的民俗故事与民俗生活之间的关系[9]、堪萨斯城圣玛丽小镇中佛兰德人的新生活对传统民俗消失的影响[10]、匈牙利农民移民芝加哥后对身份与文化转变的适应[11]、民俗遗产的传承是否会影响聪加人的文化认同[12]等。

可见,在学科建设时期,民俗学不再局限于美国文学中的移民民俗研究传统,有了进一步的拓延,移民、族群与族裔成为美国民俗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的关注点,也成为美国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关注的焦点。实际上,这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着必然的联系,这一时期正值美国移民和族群政策发生转变的时期。诚如弗里德里克·巴斯(Frédéric Bastiat,1801-1850)在研究族群边界时所言:族群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互动系统,文化传统也在动态过程中不断发展与衰败[13]。相应地,民俗研究的边界也随着族群的移动和融合而不断拓展。

三、学科发展时期:关注民俗实践、再生与认同

美国民俗学发展时期的研究开始广泛关注民俗实践与民俗认同的关系,社会学领域内的芝加哥学派对移民社区的研究及人类学领域内的博厄斯学派对少数族裔民俗生活、群体认同的研究,都对该时期民俗研究范畴内移民研究传统的发展发挥了重要影响。

(一)移民社区与民俗的实践

在美国民俗学的发展过程中,移民研究传统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承,但这种传承却不再是对流散移民群体的“俗”的简单搜集与分类,而是逐渐转向了对作为“他者”的“民”的关注。这种关注又进一步发展为对移民社区的关注,移民社区一时之间成为学科关注的重点。一方面,社区是承载特定流散移民的地理区域;另一方面,在特定的共同体内,人群属性也具备鲜明的移民来源国的地域属性。

民俗研究开始关注移民社区和作为“他者”的“民”,跟芝加哥学派的兴起与发展有着不解之缘。族裔的形成与人群的迁移有着密切的关系,族裔不仅是美国公民对群体边界划分的一种自我认定,更是人们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一个重要维度。因此,族裔边界的划分与母国及其文化密切相关,移民在与主流白人群体的对照中构成美国国家认定的少数族裔(ethnic minorities)。伴随移民同期而至的社会融入问题进一步彰显美国族裔问题的复杂性。芝加哥学派最早开启了美国移民社区研究的大门,其领军人物罗伯特·E. 帕克(Robert E. Park,1864-1944)在研究移民社区时提出了著名的“文化同化”阶段论[14],指出移民在从祖居国移居美国后,经历“接触―冲突―适应―同化”四个过程,逐渐适应美国社会,并被主流文化所接纳。主流与非主流的二元界限使少数族裔处于被动的境地。移民社区研究所附着的鲜明的“白人中心主义”色彩也推动了族裔研究的发展。路易斯·沃思(Louis Wirth,1897-1952)认为,在多族群社会中出现少数群体这一提法就意味着这一群体受到了歧视,由于身体或文化的特征,他们与其他人有所分别,在社会中能够感到明显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15]。在早期芝加哥学派的影响下,亚美研究(Asian American Study)领域呈现出亚裔民俗研究的一片兴盛之势,不少论述从城市社区角度研究族裔聚居区的民俗文化及亚裔日常生活的民俗实践①参见:Chiu P. Chinese Labor in California: An Economic Study [M].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67. Chen S H. Being Chinese, Becoming Chinese American [M].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2002. Abelmann N, Lie J. Blues Dreams: Korean Americans and the Los Angeles Riots [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这一时期,同质性较强的移民群体,作为“他者”,在一个特定的地理边界范围内,通过持续不断的社会互动,建构着群体关系,形成了不同功能的聚集区,如富人区、贫民区及少数族裔聚居区等。美国民俗研究也在移民与族裔研究这一关注重点的影响下,集中关注族群的内部差异、社区隔绝、家庭结构、受教育程度、跨国联系、心理创伤、反文化霸权、社会歧视等问题。民俗学者在这些论题中勾勒了移民群体具体而微的交融与互动实践,即移民群体游离于主流之外却通过文化的传承和民俗的实践开始关注自我,并试图在主流文化中构建自我意识。这显示出美国民俗学的认同研究取向。

(二)民俗生活与文化认同

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发展逐渐从收集零碎的民俗事项转为对移民民俗文化实践的整体把握,进而转向民俗生活与文化认同的必然联系。这类研究与民俗学的文化人类学色彩有着密切的关联。博厄斯学派无疑是这类民俗研究的典型代表。实际上,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人类学家在美国民俗学研究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文化人类学研究范式影响了美国民俗学研究长达半世纪之久,也使美国民俗学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带有鲜明的人类学色彩。

1899年,博厄斯以人类学教授的身份在哥伦比亚大学开始了漫长的职业生涯,20世纪初,他对北美原住民钦西安人(Tshimshian)和夸扣特尔人(Kwakiutl)的族群文化做了细致的调查,并试图证实美洲印第安人是从西伯利亚迁移而来。他还指导学生梅尔维尔·珍·赫斯科威茨(Melville Jean Herskovits,1895-1963)、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 K. M. Kluckhohn,1905-1960)等完成了其他种族或族群的民族志研究。他们试图用“文化亲缘性”解释不同族群相似的民俗要素,如传说、故事等。在哥伦比亚大学供职的40年间,博厄斯成为人类学民俗学界的一颗巨擘,他不仅鼓励其他学者研究族群文化,还把研究内容渗入他教授的两门主要课程中。他和学生对民俗的研究热情也影响了其他人类学家,民俗被视为美国人类学的重要资料来源,民俗学被视为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哥伦比亚大学也一时成为美国民俗学人类学研究的重镇。博厄斯以田野调查方法收集了大量民间传说的一手资料,这是对欧洲民俗研究范式强调比较、分析、解释的一大突破[6]55。他认为,优秀的田野工作包括精准记录数据和寻找最好的报道人。美国民俗学会的重要发起人威廉姆·威尔斯·纽维尔(William Wells Newell,1839-1907)对博厄斯的这一观点深表赞同,他在一次会议上指出,社会中不乏有将民俗研究作为业余爱好的人,但他们应该秉承严格的学术标准,致力于使民俗研究更加专业化。他还在学会建立之初倡导研究者尽力搜集美国濒临消失的本土民俗,同时对美国法裔、西班牙裔、德裔、爱尔兰裔、俄罗斯裔、亚美尼西亚裔、日裔等移民民俗也给予较多的关注[16]。

于是,这一时期的业余民俗学者像人类学家一样,除了关注美国原住民印第安人、因纽特人的传说与神话,也触及英格兰裔美国人和非英格兰裔美国人的习俗,搜集了美国少数族裔的民俗事项,勾勒了他们的民俗生活。斯蒂文·斯特恩(Stephen Stern)在总结、归纳和分析民俗学家、人类学家等常用于分析族群与族裔的核心概念和研究框架后发现,民俗事项已经成了衡量族群濡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民俗研究因此成为美国移民与族群研究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16]。

从民族学意义来看,美利坚民族是个以移民为主体的特殊民族,这个“民族”概念是以国家认同为本位的。从17世纪至19世纪,美国实际上一直奉行的是“盎格鲁-撒克逊化”的族群同化政策,其社会背景是,在美国民俗学学科成立前期,英格兰裔移民在美国文化中居于主体地位,其他族裔移民处于边缘地位,他们构成了“我者”与“他者”的相互对立。随着美国移民和族群政策的不断调整,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内涵也相应有所调整,逐渐转为侧重于“族裔的民俗生活与社会融入”“族群多元与文化多元”等方面。同期,美国民俗学会开始试图建立公众民俗学研究的基调,他们明确地提出,保存、保护和呈现民俗是与集体的努力分不开的,移民族群对原有民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与文化认同是密不可分的。移民后裔也有着融入主流社会、摆脱族群隔离现状的强烈意愿。族裔文化作为亚文化,不断与主流文化互动,整个社会科学界愈发倾向于探讨认同问题。

于是,在学科发展的过程中,“认同问题在民俗学研究中占据了显著地位,民俗学研究与认同问题总是紧密关联在一起,‘民俗’这一定义也是以‘认同’这一概念为基础的”[17]。

四、学科的多重转型:移民研究传统的新走向

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民俗学向应用性、实践性、公共性转向,开始广泛关注社区与文化遗产保护,不少从事民俗研究的毕业生选择进入非政府组织、社区及政府部门,从实践层面介入世界遗产与民俗保护工作。但美国民俗学界仍有一半左右的专家留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传承了民俗学的移民研究传统,并进一步拓宽了该研究传统的内涵。

这一时期,移民的二代、三代在经历不断的社会化之后逐渐步入成年,开始真正融入美国社会,少数族裔的认同危机逐渐呈现。在相关研究中,华裔研究异军突起。有的研究致力于解答海外华人华裔被内化的文化信仰和认同究竟是什么,华裔二代内化的文化价值观又是如何反过来影响其自我的形成和对自我成就的认知的①参见:Chua L B. Psycho-social Adaptation and the Meaning of Achievement for Chinese Immigrants [M]. New York: LFB Scholarly Publishing LLC, 2002。。有的研究关注洛杉矶唐人街华人移民的葬礼,指出这种葬礼是传统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宗教元素的混合体,是融合了美国文化元素的葬礼,更是美国华人移民文化在地化的一种文化表述[18]。安德森提出唐人街是一种西方的文化景观,他以加拿大唐人街为例,提出种族与族群是一种类别的文化建构,不仅受刻写在人们实践中固化的传统、惯习与生活方式所影响,也与迁入国国民对待新移民的态度与历史有关。他还指出,在北美地区,族群歧视是导致少数族群受到压迫、建构自身族群认同的历史背景与社会根源[19]。有的研究则针对华裔的丧葬仪式、饮食、象征等,认为丧葬仪式、饮食方式与象征符号等是华裔建构族群认同的一种表述方式②参见:Zhang J,Pu G. A Translation of the Ancient Chinese: The Book of Burial (Zang Shu) by Guo Pu (276-324) [M]. New York: E. Mellen Press, 2004。。这些民俗研究不仅仅是对文化濡化的社会事实的记载,还潜藏着深厚的文化涵义。这一时期的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不再是一种被凝视的他者文化,而是美国多元混杂的“马赛克”文化中的一个研究分支。

尽管有学者认为,美国民俗学在这一时期开始走向忧郁,学科建树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多地受制于其他学科的影响,缺乏宏大理论的创新,而公共民俗学的转向更代表了民俗学在学术研究领域自断其足[20]。但美国民俗学研究当受制于遗留物之传统时,也得益于其在美国长久的移民研究传统,民俗不再仅仅是与过去相关联,它更多被视为群体内的交际与互动,也就是说,“民俗” 不再直接等同于“遗留”[21]。因此,学院派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关注焦点开始从历史民俗转向了当代民俗,这一转向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对民俗遗留的关注转向对当代民俗的关注;第二,从对文本(text)的研究转向对语境(context)的研究[22];第三,从对民俗传承人的关注转向对群体和集体文化认同的关注。

布鲁范德在《美国民俗学》一书中也将民俗定义为“文化中不同的、传统的形式流传于任何民众类型中的事象,不论它是以口头的形式,是以习俗范例的形式,还是以传统行为和交流的形式”[4]10。在该书中,他特别强调了因种族和国籍类型而区分的丰富多变的民俗。他指出研究者不应只关注传统民俗,也应注意现代民俗,以充分显示美国民俗研究的开放性。民俗学家也开始较为普遍地认为,民俗是一个特定群体传统观念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该群体共享认同的社会基础[23]。不同的族群对特定事物有着不同的表达能力[24]、分类体系和处理方式,因此,民俗也是识别族群身份的重要工具。正如阿兰·雅布尔(Alan Jabbour,1942-2017)在《美国民俗学100年》开篇中所说:“我们身在传统之中,不论我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它都会刺激或引导我们进行创新。民俗学家是科学分析传统的受赠人,他们能够系统地积累知识,并辅以人文主义的反思;在文明社会中发现群众的共享智慧,并以文化教育或传授知识奠定公众民俗学研究的基调,他们明确地提出,保存、保护和呈现民俗都是与集体的努力分不开的,民俗学学术研究与公众的集体努力殊途同归。”[6]1

五、结 语

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内涵在民俗学学科发展过程中不断得到拓展,不少研究是在跨学科的视角下完成的。在美国民俗学学科建设的早期阶段,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关注焦点是对“他者”的移民民俗的搜集与分类;在美国民俗学学科初建时期,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关注焦点是对特定族裔民俗生活与实践的全景式描述;在美国民俗学学科发展时期,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关注焦点是对民俗与认同之间关系的探究;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民俗学移民研究传统的关注焦点开始转向应用性、实践性和公共性。

美国民俗学的移民研究传统为研究者纵向观察美国民俗学跨时空的发展与变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也为研究者提供了横向辨析移民民俗与美国文化重叠、交叉、协商与融合的逻辑。这些研究反过来也为进一步研究族群、族裔认同的多元与复合提供了丰富的一手资料与研究素材。从这个角度而言,美国民俗学的移民研究传统还进一步开拓了国际民俗学的研究领域,是对民俗学固有的本土性和在地性的超越,极大地增加了研究者展开国际对话的可能,弱化了各国民俗学独自发展的孤立感[25]。

虽然中国的国情与美国的国情有所不同,中国也没有类似美国的移民研究传统,但显而易见,在美国民俗学的华裔研究中,缺失中国声音,这对中国民俗学具有启示意义,即中国民俗学应拓宽研究群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跨时空视角下对中华文化再予审视,以在更广阔的研究空间中连接其他社会科学,擢升民俗理论跨界的价值。

猜你喜欢
民俗学族裔族群
导言
民俗学的悲剧
——学院派民俗学的世界史纵览
论《白牙》中流散族群内部的文化冲突
“英国多族裔未来”理念:缘起、困境及其理论启示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民俗学学科点简介
族裔性的空间建构:《拉罗斯》的叙事策略
新兴族群的自白
归来吧!精灵(大结局)
浅析不同层次的认同是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
论美国非裔诗人C.S.吉斯科姆的“拖延”诗学及其族裔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