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志强
10月26日,太原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推进课后托管服务,促进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业,推进教育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减负的具体举措。该《意见》的制定自2019年8月启动,经过多方调研,数次发放问卷,反复论证,最终出台,旨在切实减轻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逐渐形成家、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目前,太原市不少小学一二年级都布置有家庭书面作业,未落实国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的要求。有些年级家庭作业存在难度大的问题,超过学生认知能力,比如让低年级学生参加问卷调查、写心得体会文章等。
《意见》规范了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加强作业布置的专业指导。市教研科研中心出台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相关业务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积极探索基于信息化技术手段的“一生一作业”模式。
今后,将由年级组统筹作业总量,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超出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全市小学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书面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积极倡导学生身心健康优先于学业成绩的观念,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针对太原市许多学校的老师每天通过家长微信群布置作业的现象,太原市教育局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得通过微信、QQ群布置学科作业,将记录作业的权利和能力还给学生,同时要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作业作为学生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培养。
新出台的《意见》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布置学生难以完成,形似给学生布置,实则给家长布置的作业。并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小学所有年级均不得将小报、视频制作布置为家庭作业,确需由学生制作的小报应在学校由教师辅导完成。各學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各类信息。
《意见》明确,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由1小时延长至1.5小时,具体托管时间可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自行确定,但最晚不得超过18时30分。
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学校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充分发挥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作用,新建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现有学校应创造条件,采用多种方式灵活提供午餐,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按照《意见》的要求,今后,太原市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减负办公室,严格控制面向所属中小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如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和上级部门已举办的类似活动一律不得开展。
教育行政部门与各中小学校建立双向清单制度。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原则上,一所学校每学期开展进校园活动累计不超过5项,严禁向学校、教师和学生硬性摊派问卷、答题任务。
《实施意见》还首次明确,推进课后托管服务,太原市将创新保障经费来源。
学校可根据教育部等九部委减负文件中关于课后服务所需经费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的政策,为中小学学生提供校内托管辅导服务。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建立适度财政专项补贴、适当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本校托管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中小学校校内托管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校开展托管服务所需人员费用并将其统一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以奖励性绩效工资形式发放。
另外,太原市将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以上情况列入年检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一经举报核实,一律严肃处理。禁止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推荐生源,一经发现,严厉惩处。
据了解,太原市将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问责等四方面着手,强化政策的落实。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专门的解读和培训,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教研组活动等形式进行全员培训,提升教育系统每一位管理干部和教职员工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人才培养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将减负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举措,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中小学校也要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科学教育理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小学减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减负工作列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制定督导办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过程性督导。督导结果每学期通报一次,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和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