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萌 萌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17)
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新就业形态”概念以来,连续4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什么是新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包含哪些内容,目前学界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认识;多数学者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角度对其进行界定[1],总体来说新就业形态是对我国新经济形态、新动能中出现的新就业模式的一种特定称谓。新就业形态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息息相关,只有技术创新才能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发展[2];在新兴技术驱动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中涌现出许多新就业形态,有效地缓解了当前就业压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技术创新与就业关系早已作出科学论述。在我国当前就业形势下重温《资本论》中技术创新与新就业形态发展关系的经典论述,对增加就业,提高就业质量,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技术创新与就业关系的阐述采取了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一方面,资本有机构成在技术创新作用下不断提高,使得就业岗位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减少;另一方面,新技术的产生、扩散与应用需要投入新的劳动力,技术创新会创造出新产业、新部门和新就业形态,增加新职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力。所以,技术创新与就业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两个变量,二者可以相互促进,使整个经济实现良性发展。
1.技术创新对资本有机构成的影响
(1) 资本有机构成的内涵。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是《资本论》重要内容之一。从生产过程的物质方面看,每个资本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力,生产资料数量与劳动力数量之间存在着由生产技术水平决定的比例关系。即,生产技术水平不同,一个劳动力所能推动的生产资料数量也不同,两者之间的比例不同,这种生产资料数量和劳动力数量之间的比例,叫作资本的技术构成,它反映一定时期的技术发展水平。从价值方面看,每个资本由两部分组成,即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的不变资本与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如果说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有着特定的比例关系,那么用于购买二者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间也必定存在相应比例关系。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间的比例,叫作资本的价值构成。资本的这两种构成是密切联系的,资本的价值构成是以技术构成为基础,技术构成变了,价值构成也要发生变化。为表达二者关系,马克思将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作资本的有机构成[3]。可以用C:V来表示。
(2) 技术创新促进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家为了追求超额剩余价值,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被提高的劳动生产率表现为,“劳动的量比它所推动的生产资料的量相对减少,或者说,表现为劳动过程主观因素的量比它的客观因素的量相对减少。”[3]718即,劳动生产率提高使资本技术构成发生变化,等量的生产资料只需更少的劳动力,“资本技术构成的这一变化,即生产资料的量比推动它的劳动力的量相对增长,又反映在资本的价值构成上,即资本价值的不变组成部分靠减少它的可变组成部分而增加”[3]718,即生产资料对工人数量的需求在技术创新促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后相地变少了,“……追加资本,主要是充当……新发明和新发现的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旧资本……同样会以技术上更加完善的形态再生出来,在这种形态下,用较少量的劳动就足以推动较多量的机器和原料。”[3]724因此,技术创新是促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根本原因。
2.资本有机构成变化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不但能“引起对劳动需求的绝对减少”[3]724,还会进一步增强资本竞争力,导致大量个体手工业者破产失业成为待就业者。但这只是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对就业影响的一个方面,若从长期再生产过程看,“积累的增进虽然使资本可变部分的相对量减少,但是决不因此排斥它的绝对量的增加。”[3] 719因为,技术创新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后能够促进新部门的产生和新职业的发展,就业岗位数量由此增加,所以,“就业工人人数的相对减少和绝对增加是并行不悖的”[3]517。
(1) 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促进新部门产生。从扩大再生产角度看,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意味着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意味着生产设备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的提高,这就会促进新的产业发展,产生新的生产部门和就业形态,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因为“机器生产……分成无数的部门……社会生产部门的多样性也就增加。”“机器生产……的生产力得到无比巨大的增长。”[3]512“一些全新的生产部门,从而一些新的劳动领域……形成起来。”[3] 513与此同时,大工业创造的新世界市场关系促使产品更加精细化与多样化。如此一来,将会有更多其他国家的消费品与国内产品进行交换,他国原材料和半成品也会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国内产业。伴随世界市场关系的发展,交通运输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并将出现很多新的下属部门[3]512。所以,决定并反映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技术创新使社会分工更加细化,许多新部门和新兴产业由此产生。技术创新又使交通工具和通讯技术不断发展,让人类突破了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使资本主义开辟了世界市场。世界市场的出现,不仅增加了各国人员流动使产品更加多样化,而且产生了许多新的部门和行业,从而增加了大量新工作岗位,创造出更多的劳动力需求。
(2) 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促进新职业的发展。由技术创新带来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会促进产出的增加,从而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新消费需求的增加在引致产出继续增长的同时还会诱发新职业的出现。这表现为“在增加供资本家阶级及其仆从消费的物质时,也增加了这些社会阶层本身。这些社会阶层的财富的增加和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工人人数的不断相对减少,一方面产生出新的奢侈要求,另一方面又产生出满足这些要求的新手段。”[3]512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大工业生产力的大幅提高使得所有其他生产部门在内涵与外延上都加剧了对工人的剥削,使得越来越多的工人阶级被用于非生产性的劳动。尤其是旧式的家奴,越来越多地以“仆役阶级”(如侍从、婢女、奴仆等)的名义被大规模地再生产出来[3]513。这就使许多工人退出生产领域进入我们所谓的服务业领域,新的就业形态与新职业也由此产生。
(3) 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带来新的就业岗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意味着技术创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资本家利用提高的生产率增加了产出与积累,扩大了生产规模,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与就业机会。 “尽管机器生产实际地排挤和潜在地代替了大量工人,但随着机器生产本身的发展(这种发展表现为同种工厂数目的增多或现有工厂规模的扩大),工厂工人的人数最终可以比被他们排挤的工场手工业工人或手工业工人的人数多。”[3]517而且,新技术在进入传统产业和部门之前,传统行业和部门虽然趋于衰退但并没有马上退出生产,因而整个社会的产业类别和生产部门会进一步增加,经济范围会随之扩大,这就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大机器在那些仍然保持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生产方式的部门取得主导地位之前,必须经历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随着劳动资料投入的增加,劳动需求也会随之增加[3]511。而且“随着积累的增进……大量社会财富,疯狂地涌入那些市场突然扩大的旧生产部门,或涌入那些……新兴生产部门……都必须有大批的人可以突然地被投入到决定性的地方去,而又不致影响其他部门的生产规模。”[3]729生产规模突然的跳跃式膨胀必须取决于劳动工人的增加,这也就为“大批的人”即产业后备军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
综上所述,马克思得出技术创新同就业人数的绝对增加是并行不悖的。技术创新既会淘汰传统产业又会创造新兴部门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发展,产生更多的新职业,因此,技术创新对就业的影响既有挤出效应又有创造效应。
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发展突飞猛进,许多科技创新成果已领跑世界。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2017年人工智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为我国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加速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当下人工智能正由研发阶段走向行业应用,科技创新的发展与应用对我国而言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如在我国人口红利减少的情况下,应用科技创新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成本。但与此同时,许多人开始担心,科技创新的发展应用会不会使人工智能逐步取代人类劳动,导致失业人口不断增加。例如,网络上经常出现诸如“人工智能越来越近,你的工作会被取代吗?”[4]的帖子或新闻。根据马克思技术创新与就业关系理论,技术创新对就业既有先进技术替代工人的挤出效应又有先进技术促进新部门新就业形态产生的创造效应。因此,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对我国就业趋势的影响。
1.对就业数量的影响
不可否认,技术创新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对就业的确存在挤出效应和替代效应。如,富士康在2016年用机器替代了60 000名工人,2018年郭台铭又表示富士康将在10年内用机器人取代80%的人工[5]。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机器人会导致传统行业千万人失业的担忧已成事实,而且机器取代简单和重复性劳动的脚步无法阻止。但是,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使众多就业岗位消失的同时势必也会催生更多新的就业形态增加就业[6],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技术创新对就业具有挤出和创造的双重效应。长期来看,技术创新在提高生产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的同时,能够促进市场更加繁荣,扩大经济范围和市场空间,创造出新市场形成新就业形态增加就业岗位。以我国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为例,数字经济的本质在于技术创新带来的信息化,其核心生产力是数字科技。2018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超24.9万亿元,占GDP的27.6%,同比名义增长23.1%。产业变革与数字经济发展本身都会催生新业态促进就业形态发展,增加就业,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提供包括数字化管理师等新型职业在内的就业岗位1.91亿个,占去年总就业人数24.6%,就业规模增速同比增长11.5%,明显高于全国同期总体增速[7]。以上数据不仅说明数字经济吸纳就业能力提升显著,更加证明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对提高就业数量的正向作用。国内许多学者从实证研究角度对这种正向作用进行了分析与证明。不少学者还从企业、产业、国家等层面对技术创新的就业效应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但无论是从哪些层面、运用什么分析方法,最终得出的结论都与马克思的科学论断基本一致,即,技术创新对就业具有双重效应。从长期看,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技术创新能够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弱化技术创新对就业的排挤效应,强化其创造效应,达到“工厂工人的人数最终可以比被他们排挤的工场手工业工人或手工业工人的人数多”[3]517的效果。
2.对就业结构的影响
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对我国就业结构的影响相比对就业总量的影响更加需要关注。从技术创新角度看,就业结构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技术进步使社会对劳动力需求的结构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技术进步对规则性较强的如程序化办公的办公室职员等中间层就业岗位的劳动需求日益下降,对非规则性的脑力劳动如熟练掌握人工智能的高级技术人员和规则性较弱的如厨师、保姆等体力劳动的需求日益增加[8]。原因在于,劳动者具备较好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是技术创新之下新就业岗位的基本要求,而技术性失业者在短期内无法适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新岗位,不得不涌向人工智能不易替代的规则性较弱的服务业。如此一来,我国的就业结构将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即社会对高技能和低技能劳动需求同时增加,对中间层次的劳动需求不断减少。虽然第三产业是扩大就业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9],但第三产业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也极易使就业结构走向两极分化,而且这种分化的趋势极易被夸大。事实上,中间层次的劳动或是旧生产部门的岗位短期内并不会大规模迅速减少,新就业形态也不会完全替代传统就业[10],如马克思说“……男女裁缝和缝纫女工等等的人数也不断增加,直到缝纫机出现为止”[3] 512。原本存在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加剧会倒逼新就业形态替代传统正规就业岗位,而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又为我国各类劳动者提供了大量符合其能力与特点的新型就业方式。因此,新就业形态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改善我国的就业结构。
3.对就业质量的影响
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对就业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就业数量和就业结构上,同时也反映在就业质量上。如何衡量就业质量,目前学界虽然尚无统一定论,但评价标准存在一定的共识,如工作报酬高低、工作环境好坏、工作时间长短等。由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发布的《新就业高质量----中国新就业形态就业质量研究报告》显示:新就业形态就业质量高。随着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我国正成为全球新就业形态的探路者,新就业形态不仅为国内各类劳动者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同时也提高了就业质量。2017年,滴滴出行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滴滴平台每天为264万司机提供人均170元的收入[11]。2019年人社部公示的新型职业,如数字化管理师年薪更是达到25万元。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带来的不只是劳动收入的增加,还有工作环境的改善和更加自由的工作时间。大数据显示,美团外卖骑手月收入为3 000~10 000元的约占64%,2018年美团有67万骑手来自全国的781个贫困县,从事美团骑手前,多数人务农或四处打零工从事重体力劳动,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截止目前,已有85%的贫困骑手脱贫,新的就业模式使他们不仅提高了收入,同时也改善了就业环境和生活质量[12]。从生产关系角度看新就业形态是伴随技术创新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和平台化的就业模式,这种就业模式更加灵活,使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或是技能掌握情况等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模式,就业者工作与生活更加平衡,就业质量得到提高,幸福指数相对增加。
综上所述,技术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总体上对我国就业趋势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我们应当更加全面、审慎地认识问题,不回避新就业形态发展当下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新就业形态对传统行业企业的冲击与矛盾、就业结构出现的两极分化趋势、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社会主义社会虽然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利用技术创新榨取剩余劳动的制度基础,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二者之间的矛盾仍然客观存在,我们既不能将矛盾放大也不能对其视而不见。我们应充分理解与运用马克思对技术创新与就业关系的科学理论,正确指导我国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创新驱动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实践。
1.提高认识,辩证看待技术创新对就业的影响
“虽然机器在应用它的劳动部门必然排挤工人,但是它能引起其他劳动部门就业的增加。”[3] 509所以,我们应当正确、全面地看待技术创新对就业的两方面作用,防止片面夸大技术创新对就业的挤出效应而排斥科技创新发展。积极引导技术创新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对就业的正面作用,提高新就业形态的就业质量。
2.积极构建与新技术和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生产方式
与传统就业形式相比,新就业形态的就业形式更加自由灵活,这是对传统就业形式的挑战与否定。对此,一方面,传统行业企业应以人为本,注重通过对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员工的劳动能力,让劳动者与新技术更好地结合为社会创造财富。另一方面,在完善传统就业形态劳资关系的同时还要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解决新技术新就业形态条件下劳资关系去雇主化、弹性化问题,防止因劳资关系灵活化导致的劳动者权益受损。实现新就业形态由形式自由向实际自由转变,由保护低端就业向推动高质量就业转变。
3.提升劳动者知识与技能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为适应新科技革命发展需要与缓解我国就业结构两极分化趋势,我们应从源头改善劳动力的供给水平。一方面,劳动者个人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与职业和劳动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注重培养实践与实用型创新人才。支持与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社会培训机构设置,开展符合新技术、新就业形态发展的专业课程及培训项目,鼓励低技能、低学历的劳动者积极学习新技术尽快适应并融入新业态发展进程,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成为知识型、技能型的劳动者。
4.加快制度创新,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机制
一方面,要明确从业者和用人单位等各方法律定位和权责关系,根据新就业形态从业特点,设计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制度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标准。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研究适合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适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险及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稳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