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珏,王旭生,董康成
(1.华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河北 唐山 063210;2.华北理工大学 理学院,河北 唐山 063210;3.华北理工大学 党委宣传部,河北 唐山 063210)
“意识形态”这个词语被创制出来之前,无数思想家、哲学家、人文学者都在试图用自己的语言来阐述这个事物。马克思主义逐渐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无论马克思本人,还是这一思想的(公认的或自认为是的)继承者们,在研究与争辩中,把“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推向热门。虽然以西方马克思主义为大前提,但依然从马克思本人的见解出发,进而选取了赫伯特·马尔库塞、路易·阿尔都塞和斯拉沃热·齐泽克为代表,简要的探索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的动向。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针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特殊对象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当然,这里所谓的探讨其实是对当时流行于德国社会的一系列观念意识的批判。受到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德国近现代哲学或多或少表现为“有意识的幻想和有目的的虚伪”。[1]
在马克思看来,以当时的德国思想家们为代表,他们的学说颠倒了现实世界和思想观念的关系,本末倒置,从虚幻的思维、观念、意识等出发,把现实世界说成了观念的产物,进而导致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扭曲。这就是所谓“有意识的幻想”。
马克思通过考察人类社会历史,认为社会分工的细化进一步巩固了体脑分工的现实,使专门从事精神劳动的人有可能脱离感性的社会实践环节,专心于晦涩的、抽象的精神成果的构建,并且执着的认为精神、意识、思维、观念都是可以支配现实世界的变化和社会历史的更迭的。这恰恰迎合了统治阶级的需要,思想家的理论与统治者的意愿相结合,用虚假的观念使人们相信现存的不平等、不合理,以掩盖事实真相。这就是所谓的“有目的的虚伪”。
为了批判德意志旧思想家们的虚假意识,马克思使用了“意识形态”这个词语。如上所述,此时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批判和反对的对象,具有明显的虚假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不仅仅是思想观念的内容本身,在马克思看来是虚假的,其带来的社会作用也是虚假的,即掩盖阶级统治和社会不合理现象的帮凶。
从这个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阶级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就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统治观念,本质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统治阶级占据着生产资料,进而主导社会生产,影响着生产关系和调节人与人关系的思想观念。通过将自己阶级的思想、意愿、主张灌输到整个社会之中,实现统治的稳固和延续。
随着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理论被纳入了唯物史观之中,使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找到了意识形态的科学内涵、生产机理以及作用机理。首先,从唯物史观出发,科学阐释了意识形态的作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辩证关系。解答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和来源。其次,从思想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角度,揭示了作为社会意识的意识形态对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反作用。第三点,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还科学的考察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问题。一方面,通过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厘清了意识形态不能脱离物质性的社会现实独立存在的问题,指出“没有历史,没有发展”,[2]即没有物质性的人类社会历史作为基础,就不会有第二性的思维意的存在发展;另一方面,也清楚认识到意识形态在在产生发展过程中,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既要继承历史上的思想意识内容,又和各种思想内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不能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基础的运动完全同步,“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3]
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世界发展趋势的预测相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迎来了新一轮高速发展。走出战争阴霾的西方国家,社会生活也有了显著变化——剥削的手段不再是赤裸而明显,阶级的对立也日渐模糊。学者想知道发达工业社会,是如何操控人们的思想、使人们顺利地被统治阶级的主体意识形态所同化的。法兰克福学派的赫伯特·马尔库塞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阐述极具代表性,他认为发达工业社会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通过对人的思想的同化和操控,使人丧失了否定性思想,变成了和社会高度一体化的单向度的人。人的存在、人的价值以及人的解放都被湮没在物质享受之中。
资产阶级的目的无非是维持阶级统治,维护自身阶级利益。高速发展的发达工业社会,为资产阶级达成这个目的,提供了更为便捷并且隐秘的手段,即利用广告、娱乐、商品等各种消费来满足人的虚假需要,实现人的虚假自由,进而使人们屈从于社会强加给他的生活方式。虚假的需要可以直观地理解为超出了必要限度的个人消费欲望或追求,是被人为拔高的产物。虚假的需要得到满足使人们的现实生活充满了幸福安定,不再反思现实问题,超越、否定、批判、拒绝的内心向度也被逐渐抛弃。发达工业社会运用技术控制和外在环境影响,构建了一个消费自由的环境,个人消费欲望不断膨胀,成功的削弱了人的否定性思维,是人们丧失了理性批判的力量。“当一个社会按照自己的组织方式,似乎愈来愈能满足个人的需要时,独立思考、意志自由和政治反对权的基本的批判功能就逐渐被剥夺。”[4]
马尔库塞认为,正常社会中的人有两个“向度”或“维度”,即肯定社会现实并与现实社会保持一致的向度和否定、批判、超越、拒绝现实的向度。而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已蜕变成了一个新型的极权主义社会,所谓极权的“新型”就在于它成功地压制了社会中的反对派和反对意见,压制了人内心的否定性、批判性和超越性向度。使这个社会中的人失去了否定性和批判性原则,人们内心的批判性、超越性思想受到抑制,成为统治制度的消极工具。[5]社会中的人使用同一的思维模式进行思考,成为客观上受到压制、主观上却自感幸福的“单向度的人”。
与赫伯特·马尔库塞几乎同时代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同样引人注目,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中非常重要的理论成果。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第一个成果是研究了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对立,即从认识论和结构主义的角度论述了意识形态与科学之间的对立。他认为,科学是来源于现实又回归到现实的实践活动;而意识形态是则是为了特定阶级利益服务的思维观念的体系。
他的第二个成果则是探讨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一概念。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6]一文中,他将国家机器划分两个主要部分:代表压制性国家机器的机构和代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机构。这一讨论,进一步细化了唯物史观“社会意识”的相关结构,帮助人们更为清晰的认识“意识形态”的构成及其作用。
阿尔都塞强调他的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实际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成果,只是形成了更为系统的理论形式。他沿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国家机器”的概念,用来表述强制性的、压制性的或带有暴力性的国家机器——政府、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待,这类国家机器通常是通过暴力起作用的。相比较而言,阿尔都塞指出还有一类“国家机器”不是主要通过暴力起作用的,而是大规模、普遍地通过意识形态起作用。这一类国家机器通常包括宗教设施、教育施舍、家庭、工会、媒体宣传设施、文学艺术体育设施等等。这就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压制性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相互结合、相互影响,对社会存在共同发挥作用。因此,统治阶级显然不能够放任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于不管不顾。要实现对大量的、根本不同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统一,就要发挥统治阶级的主导意识形态的作用。统治阶级一方面控制着压制性国家机器,另一方面也将本阶级的意识形态作为主导,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实行着霸权,以确保本阶级长期的掌握国家权力。阿尔都塞以列宁的施政为例,提到了俄国无产阶级去的国家政权后,列宁即对属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范畴的教育系统进行革命,一次确保无产阶级专政和俄国日后向社会主义过渡。
阿尔都塞还提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激烈阶级斗争的场所,这与意识形态的思维、观念的本质有关。即使是掌握了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也不能像在压制性国家机器中那样轻易的发号施令,因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既有先前统治阶级思想、意识的长期而稳固的遗留,又有被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
身处意识形态热度渐微的大时代,斯洛维尼亚学者斯拉沃热·齐泽克的研究迅速蹿红,成为后马克思主义语境下意识形态研究领域的一匹黑马。作为拉康学派当今的领军人物,齐泽克成功的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连结起来,开拓了意识形态批判的新思路。齐泽克考察了意识形态的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人们“首先拥有了‘自在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教条、一个思想、信念、概念等的复合体的内在的意识形态概念,其目的是说服我们相信其‘真理’,而实际上服务于某种秘而不宣的特殊的权力利益。”[7]换而言之,自在的意识形态是被特殊的权力集团——统治阶级——所掌控的话语体系,统治阶级通过操控意识形态,标榜起自己的真理性,目的就是保持住手中的权力并攫取利益。意识形态所起的作用,是美化了统治阶级的话语表达,遮蔽了他们的真实意图。
第二种形式,齐泽克称之为“自为的”意识形态,是外化形式的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实践、仪式和机构中意识形态物质存在的、阿尔都塞式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所包括的契机。”[8]此处的意识形态突破了“知”的层面,不再局限于思维、观念和社会意识语境之下,而是具有了物质化的存在形式,到达了“行”的层面。“例如,宗教信仰不仅仅或甚至首先是一种精神信仰,而是作为一种机构及其仪式(祈祷、洗礼、按手里、忏悔……)存在的教会,它远远不仅是精神信念的一个次要的外化,而是代表着生成它的机制本身。”[9]齐泽克看来,通过物质化的存在形式(包括机构和人的行为等),一遍一遍、一次一次的重复与强化,行为转化为人的内心的思维、观念,这些思维、观念自然而然的控制了人自身。
第三种形式,超意识形态,“既不是作详述的信条、明白表述的关于人、社会和宇宙本性之确信的意识形态,也不是以物质形式存在(机构、仪式和给予其实体的实践)的意识形态,而是隐含的、准‘自发的’假定和看法的难以捉摸的网络形成‘非意识形态’(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性的……)实践的一种不能复归的瞬间再生产。”[10]或许可以这样理解,所谓超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在当今时代发展出一种新的形式,它否定了物质性的意识形态,也并没有简单地回到传统的以朴素的思维、观念形式存在的意识形态,在“非意识形态”的表象下,意识形态弥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潜移默化的构建起人的思维、观念,影响着人的行为。
超意识形态使当今资本主义世界呈现出了匪夷所思的现象:人们对于意识形态的存在心知肚明,对于意识形态对统治阶级秩序维护的功能嗤之以鼻,一面试图寻找出意识形态背后隐藏的权力和利益。表面上人们已经从“知”的层面摆脱了意识形态的欺骗,然而在行为上却继续受到它的支配。现实生活中,人们知道意识形态的某些宣传和要求是虚假的,也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但依然要追随这种意识形态,其原因就是这种追随的背后,“功利主义的和/或快乐主义的动机”带来了实在的利益。[11]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实际上是对其剥削本质的某种掩饰,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人们依然追寻着中虚假的自由、平等。齐泽克借鉴了德国学者彼德·斯洛特戴克的理论,将意识形态在当今的新变化称之“犬儒主义意识形态”。
在意识形态领域,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新的见解。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新研究能够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紧密连结,不落窠臼,推动了理论的进步,把思想引向深入。在以上这些代表人物和他们的观点背后,还隐藏着丰富的理论宝库等待人们去学习、思考和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存在背景和发展路径与今天中国所继承的经典马克思主义显然有许多不同,但是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认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重要的素材;为我们研究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意识形态提供丰富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