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规范运作助推土地流转持续健康发展

2020-12-19 15:18梁山县农业农村局薛双军
农业知识 2020年19期
关键词:经营权农村土地规范

文/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 薛双军

梁山县立足于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实现主导产业规模经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有力抓手,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政府引领土地流转的主导作用。梁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从扶持产业发展、培育流转主体、健全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流转。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县、乡两级都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大厅,配备了LED电子显示屏、电脑、信息触摸屏等办公设施,各村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收集登记和上报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及时处理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对一些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由县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保证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秩序。一是认真细致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夯实流转基础。二是出台全县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为乡镇按程序帮助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实现利益分配的合理化提供了统一依据。三是统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格式,对土地流转的数量、租金价格、付款方式、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规范。

(四)创新土地流转模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一是村“两委”组织,统一规划,全村流转。杨营镇蔚营村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全村1369亩地全部流转,既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二是创新土地股份合作模式,实行“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韩垓镇红庙村党支部参与办起专业合作社,将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保底红利为每亩每年1000元,浮动红利每亩200~300元。村党支部成为农村全面发展的“火车头”、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羊”,实现了党建和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创新联户土地流转模式,依托主导产业发展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韩岗镇结合薹韭特色种植,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集中经营,全镇现已流转土地1万余亩。四是创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流转模式,发挥合作社建基地带农户的利益链条作用。馆驿镇依托国家级示范社—梁山庄稼人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群众3000余户,发展山药、牛蒡、韭菜等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近1万亩。拳铺镇陆庄、前杨楼、东杨楼、潘庄、西王等10多个村积极引导农户以出租和转包的方式向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发展了1.2万余亩良种繁育基地;在张楼村、刘楼村、秦店村、陆庄村以土地出租的方式建起了特色林果1000余亩。五是创新大田作物服务发展模式,依托土地托管带动农村土地流转,解决土地流转后大面积地块的生产管理问题。黑虎庙供销社联合村“两委”,广泛吸收农户、种粮大户成立了富源粮食种植合作社、东菊小麦种植合作社、众邦农机合作社,并组织区域内13个专业合作社联合成立黑虎庙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每年每亩土地支付村民400公斤小麦,扣除生产和管理成本后的纯收益部分,按约定比例,部分交给村“两委”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公益事业,部分留到合作社作为风险补偿准备和扩大再生产,其余部分由合作社成员内部分红。目前该社土地托管服务面积6000余亩,其中全托管1700余亩。

二、存在的问题

梁山县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交由亲戚、朋友代种,或保持低收入,也不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使一些想搞规模种植的大户,难以实现土地流转。

(二)政策不具体,监管措施难有力。农业主管部门提倡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但缺少统一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

(三)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土地流转有的不按规范合同签订,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三是有的合同未经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查、签证或公证机关公证。

三、政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解决农民的思想顾虑。要充分摸清农民的思想状况,积极引导,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消除疑虑。让群众认识到现代农业的科技化、生产标准化、农业集约化、机械化等,也亟待土地经营形式与之协调适应。

(二)从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入手,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做到土地流转的程序、合同和行为三规范。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经农户自愿提出申请、自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村级流转服务组织审核同意,街道登记备案并依法鉴定三个环节。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要使用规范的示范格式合同,向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清晰完整。三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创新土地流转政策,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一是实行土地转出奖励政策,鼓励土地流转。对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并签订长期流转合同的农户给予每亩一定额度的补助。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条件。三是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四是大力扶持创建土地合作社。凡建立土地合作社,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还可在农业基础建设、农民医疗保险、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上给予扶持。

(四)从增强责任和主动性入手,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地流转虽是一个“依法、自愿、有偿”的过程,但细致的工作、主动地引导、经济的核算、行政的推动仍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中,乡村干部的作用发挥非常关键。针对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一些促进土地流转的措施,落实村干部工作责任,并大胆奖励有成绩的村干部,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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