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濮海坤
摘 要:自江西省新余市开展现代学徒制工作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历经开展试点——启动试点——全面推进试点等过程。在政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企业和学校的共同参与下,现代学徒制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学徒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学徒劳动福利缺乏保障、劳动维权比较困难、毕业深造途径缺失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学徒权益保障缺乏法律保障、学徒身份不能明确确定及学徒法律意识淡薄等。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学徒权益保障;困境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36.029
2014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这两个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并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自此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就从上而下开始推进。2015年8月、2017年8月和2018年8月教育部先后公布了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从而使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由点到面,试点院校和专业由少变多。
1 现代学徒制意义分析
1.1 丰富企业专业储备人才资源,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现代学徒制一方面为企业培养了大量所需的专业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为企业人才储备提供了保障。目前现代学徒制推进中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一是招生即招工;二是招工即招生,不管采用什么模式,学生都要到企业进行实践,都会有企业师傅带着学生学习企业的管理规定、学习企业相应的实践操作技能,这样这部分学生的实践技能得到不断的提高,其所掌握的技能也更适合企业发展需要,也更能为企业所用,通过校企共同培养的学生其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技能各方面都比较突出,所以成为企业很重要的专业后备人才。现代学徒制的推进为企业人才储备提供了保障,也极大地丰富了企业专业储备人才资源。
现代学徒制的推进不仅可以丰富企业储备人才资源,同时还可以得到学校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学校的老师普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其所研制的产品可以首先在合作企业使用,使合作企业在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学校老师还可以到合作企业给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这样可以提高合作企业员工的技术水平,也可以逐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1.2 推进学校双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和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现代学徒制让更多地老师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工作一线,全面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熟悉行业的具体标准,掌握具体作业流程,理解具体工作岗位的职业要求,这样一方面丰富了老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另一方面使老师积累了一定的專业实践经验,这样可以推进学校双师队伍建设,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使培养的学生能更快更好地胜任工作岗位,使培养的学生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从而逐步提升专业和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现代学徒制的全面推进中,学生以学徒的身份进入企业学习工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专门技能,这样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升,使学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提高了企业对学生的认可度,从而提高专业和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促进学校长足发展。
1.3 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职业的认可度
现代学徒制一方面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让学生参与合作企业的实岗学习和实习。企业的学习和实习,使学生亲身体验真实的工作环境,使学生切身体会企业对员工的要求,更能全方位了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使学生更能适合企业岗位的需求。
现代学徒制所培养的学生在合作企业学习实习后,会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如职业素养,人际沟通能力,职业技能等,这部分学生就业后往往更受企业欢迎,从而提高了学生对职业的认可度,也会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所以会更乐于留在合作企业。
2 现代学徒制学徒权益保障现状分析
2.1 现代学徒制学徒权益得到一定维护
学徒是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中最重要的主体,保障学徒的基本权益是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政府、学校、企业共同努力下,现代学徒制工作成效显著,也逐步构建了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技能型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能力。随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地广泛推进,新闻媒体的深入关注,政府的大力支持,家长和学徒诉求的不断增多,参与学徒制的企业、院校越来越注重对学徒权益的保障维护。学徒权益在近几年在政府、企业和学校地广泛关注下,学徒权益得到了较大地维护,学徒诉求也能得到合理解决,但是目前对学徒权益的保障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2.2 学徒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目前学徒权益受损的现象屡见不鲜。
2.2.1 学徒劳动福利缺失
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学生在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后,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会被安排到企业实岗实习,这时学生就变成了学徒,企业根据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安排学徒参与企业实习,并安排老师傅指导学徒。期间学徒会与企业正式员工同工作,但是往往不能同酬,也不能同福利,即与正式员工进行同样的工作,但是往往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有明显的差异,甚至与试用期员工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可见学徒的劳动福利还是比较缺失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徒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学生和家长对现代学徒制的认可度。
2.2.2 学徒劳动维权比较困难
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学生在校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学生会到合作企业进行实习,这时学生就变成了学徒。实习期间企业会给学徒一定的劳动报酬,但是其他属于劳动者应有的福利待遇都没有得到体现,特别是学徒在企业实习期间一旦发生劳动意外,仅能通过意外事故保险得到赔偿,而其他方面的劳动保障维权就比较困难,无法享受正式工的劳动维权待遇。
2.2.3 毕业深造途径缺失
目前大专院校的学生毕业时有多种深造途径,如专接本,专转本等,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努力有机会读本、升本、转本。但是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的学生,在入学时,就与企业、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学生必须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些合作协议中可能明确约定毕业后学生必须留在企业服务一段时间,而不能自由决定自己的去向,而一些想通过接本和转本进行深造的学生就丧失了机会,因为接本和转本都必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内参与,如果最后一年不参加的话,就会失去读本、升本和转本的机会。
3 现代学徒制权益保障缺失的困境分析
3.1 学徒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关于我国现代学徒制有关规定主要在教育部或国务院相关文件中体现,如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9年5月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意见》等,而这些“决定”或者“意见”都不同于我国法律法规,它不具有强制性,对企业、学校、政府没有绝对的约束力,而且在这些“决定”或者“意见”中虽对学徒的身份和权益有一定的规定,如: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但是在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中学生往往侧重于学生身份,对于员工身份的认定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都没有将现代学徒制中学徒的身份认定为员工,所以当学徒在工作中权益受到侵犯时无法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维权。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学徒权益在实施中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3.2 学徒身份无法明确确定致使学徒权益缺乏保障
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学徒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一是学生;二是学徒,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和企业往往会忽略双重身份。学校往往將这部分学生认为其是企业学徒,所以在深造途径的约定时往往忽略了他们学生的身份,所以致使这部分学生深造途径缺失;而合作企业往往认为这部分学徒是在校的学生,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所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福利等约定不是以员工身份确定,而是以在校实习生的身份予以确定,往往通过意外保险来保障这部分学徒的权益,而不能以正式员工的方式给予劳动报酬和劳动福利。所以只有合理确定学徒的身份才能更好地保障学徒的权益。
3.3 学徒法律意识淡薄,致使学徒权益缺乏保障
高中毕业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对大学生活比较向往,想法也比较单纯,对于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太强烈;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培养教育时,比较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培养,虽然学校也组织学生学习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没有进行很好地指导;学习期间学生通过课堂和网络对有关法律法规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如何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专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缺乏深入的了解,从而致使学徒法律维权意识淡薄,不利于学徒权益的保障。
在政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学校、企业和学生都从此获益。但是在现代学徒制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一定问题,特别是如何认定学徒身份?如何保障学徒权益?在实践操作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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