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吴林璠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核心体现,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前提和保障。在新形势下,作为和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职业教育需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精神,以职业教育改革为契机,积极研究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着力推动国家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界定了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格局,勾勒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努力奔跑的线路图,是推动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举措。该方案提出要“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共同构成了教育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方案,为我们描绘了教育发展的远景蓝图,为新时代开启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其中明确提出,“到2035 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指出“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职业教育改革是把双刃剑,在为高职院校带来重要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高职院校带来了挑战。要想在激烈近乎残忍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入选“特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行列,各高职院校必须抢抓发展机遇,服务区域经济,坚守立德树人理念,加速改革创新,强化特色亮点,打造专属品牌。高职院校要想创品牌强特色,首先要有基础性的保障条件作为支撑。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战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为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法律环境保障,能有效保证高职院校以人为本、科学治理、加速改革、高位发展。
高职院校依法治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仍有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
高职院校师生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氛围尚未形成,普遍缺乏依法治校的意识。一方面,学校领导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对教育法律法规重视不足,对依法治校理解不够深刻,依法办事意识薄弱,“人治”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使得学校依法治校进展缓慢,一些高职院校依法治校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师生普遍缺乏专业的法律理论知识,规则意识不强,缺乏法制观念和法治思维,不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义务。
法治建设规划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顶层设计,事关依法治校工作全局,是国家依法治国理念的思想基础,是构建科学治理体系的首要环节,也决定了整个体系建设的高度及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的广度与深度,应该更加全面,更加切合当代社会、高校的实际需求,更加符合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愿景。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管理理念缺乏创新开拓精神,并没有单独开设法律课程,缺乏法治建设规划,职业院校科学治理体系严重缺失,学校依法管理更无从谈起。一些高职院校为了方便管理,没有科学的治理体系作为依托,在开展学校各项工作中缺乏系统化的考虑,往往以学校管束要求为主要目的,忽视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有一事论一事,出了事才办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师生没有真正行使参与学校治理等权利,致使学校危机四伏。
从国家层面出发,我国虽已出台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一系列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但完善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尚未形成。从高职院校层面出发,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的一个重点工作,是决定是否有法可依的基础条件。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校推进的最直接措施,是高职院校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软件基础。高职院校应当在日常的管理中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用制度管权、坚持用制度管事和坚持用制度管人,实现依法治校的最终目的。然而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现状显示,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出台的制度大多权责模糊,对于学校实际工作根本无法起到“有法可依”的指导性作用。
广大师生应通过民主协商形式,参与学校长期愿景、治理体系、制度建设的制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以保障高职院校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公正、透明。在通过制度进行管理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严明、违法必究,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当前,个别高职院校在制定学校建设规划、拟定重大项目、发布规章制度时并未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在这些学校,广大师生一没有享有民主参与的权益,二没有享有监管监督的权力,民主监督并没有真正落实落细落地,“依法治校”成为一纸空文,领导的好恶成了整个学校做事做人的唯一标准。再加上一些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处理日常事务不按科学化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习惯以领导的喜好为办事标准,长此以往,将严重制约高职院校的科学发展。不能严格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真实有效地落实监督的权利,依法治校的宏伟目标只能是一句空谈,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1.加强法治宣传
定期面向师生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引导师生切实转变观念,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在全校上下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依法治校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2.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教师团队
学校可以聘请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律顾问,组建高水平的法律顾问团队,转变管理理念,助推依法治校进程。学校领导更要以身作则,坚持以人为本,系统地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1.高瞻远瞩,规划顶层设计
学校党委深度参与依法治校工作的顶层设计,做好学校中长期规划,将学校发展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基于SWOT 分析编制学校规划,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呼应的完整目标体系。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细化岗位责任,制订行动计划。将绩效考核与任务实施挂钩,通过执行报告,建立内部质量目标体系的反馈机制。
2.组织融合,完善管理结构
构建科学治理体系的重点是完善包括学术管理体系、民主管理体制、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在内的管理结构,并不断进行创新性探索。
(1)学术管理体系以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为重要支撑,是依法治校科学体系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校院(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中强化教授委员会的作用,构建教授治学模式;完善校级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完善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研究、咨询、审议等;根据评聘条件和评审规则,合理定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完善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
(2)民主管理体制中,职工代表大会是重要的组成要素。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否能够有效地履行自身的民主参与使命,也关系着依法治校是否能够落到实处。合理合法地制定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监管的实施办法,健全广大师生参与民主监管的工作机制。
(3)深入落实校院(系)二级管理,制定校院(系)二级管理实施办法,在坚决维护学校党委领导、深刻执行党委制定的依法治校顶层设计方案的原则下,通过管理重心下移和放权院(系),扩大院(系)办学管理权,赋予其相应的人事权、预算管理、物质管理权等,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院(系)具体运行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模式。
1.依法依章完善制度的“废、改、立”
以学校章程为基础,对学校所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或废止,建立起符合高职院校发展和运行规律、相互沟通、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一套完整的严格规范并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体系引领学校管理从粗放管理、规模发展转入精细管理、内涵发展、法治管理。
2.严格维护落实学校制定的章程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必须要严格遵从高职院校自身规章制度,以章程作为“大学宪法”,维护学校章程的权威地位。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以章程为红线的管理理念,使整个依法治校工作能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制度机制。
规章制度制定后,不能自行发挥作用,需要在整个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中建立起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渠道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单独设置纪委对党委进行全面监督,设置监察部门开展行政督查;制定学校党政事务狠抓落实的专门规定,制定问人问事问责规定,建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责任追究制,按照规定对失职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对整个教育教学秩序、质量和效果进行监控,对不合规定的进行督查,予以纠正;校内应当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会、团学代会、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校外应该面向社会做到信息公开,增强学校面向社会的透明度,让更多的有识之士为高职院校的建设发展献言献策。让全体师生和社会各方能够清晰地了解学校的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将高职院校的建设发展历程始终晒在阳光下、沐在春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