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语义、功能扩张历时考察

2020-12-15 10:55陈昌柏
现代语文 2020年8期
关键词:语义

陈昌柏

摘  要:学界对“里”作为方位词用法的研究很多,对“里”的历时变化和语法功能演变的关注则相对较少。在金文时期,“里”已产生了表示居住场所的最初意义,是一般名词。由居住场所演化为表示距离的“里”,属于“里”较早的引申义,此时仍为名词。作为词缀的“里”,由早期的并列式短语“街里、邑里”等,通过词汇化形式演化而来,现在仍然具有较强的组合能力。作为方位词的“里”,则是“里”和“裏”意義的综合产物。

关键词:“里”;语义;功能扩张;历时研究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学界对“里”作为方位词用法的相关探讨较多。较早涉及这一问题的是吕叔湘先生[1](P291-300),他又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对“里”的方位词性质进行了较为透彻地解释[2](P384-385);朱德熙《语法讲义》中也曾经论及[3](P36-37)。近些年来,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与对外汉语教学的现实需求,对“里”的研究进入了新阶段。我们发现,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集中于不同语种间的认知对比,或者是讨论它与近义词“上、中”是否可以替换等应用问题,对“里”的历史来源和演变则关注不够。有鉴于此,本文将重点探讨“里”的历史来源和发展演变。可以说,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既有助于进一步认识“里”的性质特点,同时,对于解释“里”的替换和省略机制、汉语与其他语种的比较等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一、“里”的产生和本义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里”是在什么时期出现的、又具有哪些用法。《说文解字·里部》:“里,居也。从田从土。凡里之属皆从里。”可见,“里”是一个由“田”和“土”构成的会意字。在一定程度上说,“里”字反映了中国古代作为农业型经济社会、乡土社会的典型特征。古人“恃田而食,恃土而居”,有了“土”,才有农业和住所,人们才能生产、生活。从字的构成上来看,由“土”这一部件构成的“垣、城、塞”等字,也同样具有通过“人工劳动而建造出的场所”之义。

据学者考证,在甲骨文时期,现在常用的方位词基本上都已经出现,如“上、下、左、右”等。不过,赵诚编撰的《甲骨文简明辞典》中,收录了十个方位词,却没有“里”[4]。一般认为,“里”是到了金文时期才开始出现的。从青铜时代晚期的文化典籍中,我们可以找到确凿的证据。如《诗经·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大雅·韩奕》“韩侯迎止,于蹶之里”,《周礼·夏官·量人》“军社之所里”,《穆天子传》“乃里西土之数”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一时期的汉字数量有限,“里”往往作为“裏、理、俚、悝”等的通假字而出现,因此,它承担的功能较多,语义也比较丰富。就“里”的使用频次来说,表示“居住场所(或基本行政单位)”义和由此引申出的表示“长度单位”义在当时已居于优势地位,并一直延续至今。

二、作为行政区划和长度单位的“里”

可以说,“里”义的发展演变,与延续千年的“里坊制”有着很大关系,很多和“里”相关的词语都是在“里坊制”盛行时期出现的。随着这一制度的解体,“里”的有些用法逐渐消失,有些用法则发生词汇化,还有一些高频用法产生了变化,成为具有标记某种特定范式的功能词。

(一)表示行政区划单位的“里”

如前所述,“里”的基本义是表示居住场所,除了这一义项外,表示行政区划和长度单位的义项也产生较早。西周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种新型的土地制度“井田制”应时而生。所谓“井田”,就是将九百亩田地作为一个基本单位,以一个“井”字形将这九百亩田地划分为九个区,每区一百亩。中间一百亩是“公田”,属于统治者;周围八百亩是“私田”,由八家农户平均耕种。这个九百亩的土地单位,则称作“井”,也称作“里”。可见,此时的“里”是建立在土地制度基础上的,与土地面积的划分密切相关。这也为它后来能表示行政区划单位与长度单位奠定了基础。

正是在“井田制”的基础上,“里”后来就成为一个自然的居住单位。这时的“里”又名“闾里”,它是古代城市中的居住区,一般呈方形或矩形,四周围以墙,设里门出入,里内排列居民住宅。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各个诸侯国划分方法的不同,出现了多种划分形式,它们分别以二十五家、五十家、七十二家、八十家、一百家和一百二十家等为“一里”。可以说,“里制”作为一种产生于土地划分基础之上、表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的含义,在春秋时期已基本确立。这在当时的文献典籍中也有所体现,例如:

(1)百家为里。(《管子·度地》)

(2)一里八十户。(《公羊传·宣公十五年》)

(3)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尚书大传》)

(4)古者七十二家为里。(《论语·譔考文》)

(二)表示长度单位的“里”

由于“里”通常是呈方形或矩形,在计算这一行政区划单位的面积时,只需量得一边或两边的距离(长度)即可。于是,“里”便从计算行政单位面积而应用到表示长度单位上。这在当时的文献典籍中也有所体现,如《诗经·小雅·六月》“在于三十里”,《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韩诗外传》卷四“广三百步、长三百步为一里”。这也是“里”较早的引申义,直到现在,“里(500米)”仍在民间广泛地使用着。可以说,目前表示距离的“公里、海里”等,其实是由居住单位演化而来的。无论是古代的“里”,还是现代的“里、公里”,作为句子中的语法成分在使用中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仍是用在数量词或疑问词之后。

三、作为词缀的“里”

依据上文的结论,我们可以对“几里”等中的“里”加以辨识,但对“乡里、街里、科里、院里”等中的“里”又该做如何理解呢?很多学者都认同将其作为“方位词”的观点,但也有不同的看法。Liu,F.H.在论及单音节方位词时,曾对各家观点的利弊加以评述,认为不宜将单纯方位词看作是介词,而应看作是附缀(clitic),并将其译为“词组尾”。作者还特别指出了后置词说法的一些缺点,在进行解释说明时,所举出的例子是“小明在家里和学校都不听话”,认为句中的“里”并不是后置词[5]。刘丹青则依据“框式介词”说,将单音节方位词归属于“介词(或后置词)”[6]。可以看出,这些学者主要是从构词形式角度对单音节方位词进行分析的,而很少从历时性的角度对每个单纯方位词进行具体考察。在其他论述“里”的论文中也存在这种现象,他们都很少涉及“里”的词汇化这一重要问题,这样就规避了对其语法、语义演进方面的历时性研究。有鉴于此,这里拟对“里”的历时演变进行系统梳理。

从考古材料与相关文献来看,在西汉时期,长安城里有160闾里,“室居栉比,门巷修直”,主要分布在长安城北及长乐宫、未央宫之间。此后,里坊制日益完备,在北魏时期,洛阳城筑里323个,每里300步见方。从《洛阳伽蓝记》及相关出土墓志的记载来看,当时的里坊名称有“文华里、仁信里、劝学里、归正里”等。朱熹对唐代的里坊制度甚为赞赏,评价说:“唐宫殿制度正当甚好,居民在墙内,官街皆用墙,民出入處皆有坊门,坊中甚安。”[7](P3283)也正是受到里坊制的影响,古代汉语中涌现出一大批与“里”相关的词汇,并且有很多被保留下来。如邻里、巷里(里巷)、街里、乡里、镇里、邑里、县里、州里及道里(理)、条里(理)等。这些词汇中的大多数都应属于并列式构词,主要原因是在于此时的“里”仍具有居住场所或行政区划单位的实质性意义。随着里坊制的解体,“里”也发生了词汇化,很多“N+里”格式都演化为一般名词。有些词语在意义上不再是表示处所,如“邻里”;有些词语在词形和语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如“道里(理)、条里(理)”等;更多的词汇则是大体相同,它们和表示居住单位或行政区划单位的单音节语素相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词语。

那么,这些原本是并列式的短语是如何词汇化的呢?我们知道,汉语词汇化的类型有很多,最基本的是并列式、偏正式和动补式。并列式双音词是由两个意义相近或相对的语素构成的,因此,依据两个语素之间的意义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存在对立关系的;另一类是不存在对立关系的,也可以称之为相近关系。如果用A和B来表示两个语素的话,那么,前一类词语中两个语素的语义关系是A和B不等(≠),后一类词语中两个语素的语义关系是A和B相近(≈)。无论是A≠B,还是A≈B,在它们结合以后,会因A和B意义的变与不变而产生两种可能:一种是并未发生变化,它可以表示为:AB=A+B;另一种是发生了很大变化,它可以表示为:AB≠A+B。这样一来,并列式双音词就有了四种可能:A≠B、AB=A+B,A≠B、AB≠A+B,A≈B、AB=A+B,A≈B、AB≠A+B。依据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将“邻里、巷里(里巷)、街里、乡里、镇里、邑里、县里、州里及道里(理)、条里(理)”等词语进行一下简单地分类,具体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巷里、邻里”等词语有了归属,余下的“街里、乡里、镇里、邑里、县里、州里”等显然并不属于四种常规型并列构词模式,其主要原因是在于这些词语的语义发生了偏移,变成了以前一个语素的意义为主。由于语义重心的前移,致使其构词方式也发生了改变,从并列性变为了主次型。这种类型的特征是:A≈B、A+B≠AB、A+B≈A,“街里、乡里”等便属于这一类型。“里”的这种词汇化方式一直延续到现在,而且仍然体现出强大的组合能力,如“部里、司里、厅里、局里、科里、院里、系里”等。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词语中,“里”已经失去了表示居住场所或行政区划单位的原有意义,但仍部分地继承了“州里、县里”等词汇的基本特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构词上,以前一个语素义为主,“里”本身的意义已经虚化;在语义上,主要是表示居住场所或工作单位;在语音上,经常用于单音节语素的后边,音调要轻读;在语体上,口语化较为明显。在一定程度上说,这时的“里”和表示复数人称的“们”及汉语中的其他词缀“子、头、儿”等极其相似,都具有把某类词或语素进行范畴(category)化的作用,而不再具有实质性的语法功能。因此,我们认为,不宜将这种情况中的“里”归属于介词(后置词)或“词组尾”,更不能将它认定为一般方位词,比较妥当的做法是把它当作词缀来看待。

上文我们主要讨论了用于表示行政区划或行政机构后面的“里”。关于这一问题,吕叔湘和邢福义也曾经进行过探讨。吕叔湘认为,“里”跟表示机构的单音节名词组合,既可指该机构,又可指该机构所在的处所 [2](P360)。同时,吕叔湘在对“里”进行解释时,还特意强调要“在一定界限以内”,而其他方位词却没有这样的说明。可见,“里”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邢福义在《方位结构“X里”和“X中”》一文中指出,当“X里”具有指代义时,它不是单纯表示方所,而是用来指代跟某种方所相关的特定社会单位,单位领导,或单位成员,此处的“里”不能换成“中”[8]。在此文中,邢福义先生并没有对“里”的各层含义加以区分,而是统一将“X里”中的“里”视为方位词。实际上,“X里”用来指代跟某种方所相关的特定社会单位等,应是“里”的引申义。同时,邢福义还指出,“X里”是口头语体的说法,带有模糊性,不过,他对此并没有展开论述。应该说,其口语体的特点和它来自于生产劳动、日常生活有着直接的关系;其模糊性的特点则是由最初的并列式短语“X里”的语义偏移所致,而语义偏移的根源又在于“里”作为行政划分单位意义的实质性丧失。当然,汉语词汇的双音节化也起了很大的作用,由于“里”是单音节,所以它前面的“X”基本上是单音节语素。

我们认为,在“X里”中,当X是表示行政机构或社会单位的情况下,其后面的“里”有别于方位词“里”,它只是一个普通的词缀,是词汇化了的或正在词汇化中的构词成分,并没有实质性的语法功能,更不能和其他方位词进行替换。

四、作为方位词的“里”

为了能厘清方位词“里”的语义与语法功能的演进,下面,将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前面的分析,对与方位词“里”有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究。

(一)关于方位词“里”来源的研究

关于方位词“里”的来源的研究,朱骏声、汪维辉和刘志基的观点对本文深有启发。下面,我们就对三人的观点进行逐一分析。

首先,看朱骏声的观点。关于“里”和“裏”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方位词,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颐部》中已经涉及到这一问题。他认为,因为“里”和“裏”同音而被借用为“裏”,在这之后才获得表方位之义[9](P742—745)。不过,他对此并未做详细解释。我们不妨这样假设:朱骏声已经觉察到“裏”的出现,只是凭直觉认定它替代“里”是因为同音的关系,却没有找出两者在语义、用法上的内在逻辑联系。问题是,如果只是一种语音上的替代,那么这种替代发生的原因和目的又是什么呢?就此而言,刘志基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就是将功能过多的“里”用不很常用的“裏”来分担。在《说文解字》中,以“里”为声旁的字有九个,其中,“裏”字的产生年代最早,这也让“裏”代替“里”成为可能。还需指出的是,朱骏声并未对“里”被“裏”所取代的具体时期进行考证。据我们考察,这一时期大致应在东晋前后。

其次,看汪维辉的观点。他认为,方位词的“里”是由“裏”转化而来的,并指出这一现象发生在西汉时期[10](P34—38)。汪维辉从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中的《素问》和《灵柩经》入手,对汉代“里(裏)”的运用展开分析,不过,他并没有对“里”和“裏”的用例予以区别,而是统称为“里”。那么,《素问》《灵柩经》中的“里”和“裏”的使用情况究竟如何呢?我们对此重新进行了查证,结果发现,在《灵柩经》中“里”共有39例,其中,“数量+里”有20例;和“表”相对的有12例;在剩下的7例中,“腹里”4例、“胸里”1例、“闾里”1例,另外1例可能有误,应是“虽”字①。我们再来看汪维辉对具体用例的分析,以下例句皆引自汪文:

(5)其支者,起于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经脉第十》卷三)

(6)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出气街,绕毛际,横人髀厌中。(《经脉第十》卷三)

(7)上腹结于脐,循腹里,结于肋,散于胸中。(《经筋第十三》卷四)

(8)岐伯曰: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五音五味第六十五》卷十)[10]

从语法形式上来看,上述例句中的“里(裏)”都是用在表示身体部位的名词之后,汪维辉也正是据此而将“里”判定为方位词。从内容来看,这些引文基本都是写经脉走向的,我们知道,人体的经络是依附于身体组织而延伸的,如果將“里(裏)”判定为方位词,那么,经络就是在充满内脏的体内延伸。这既不大符合常理,也不大符合语法规范。再看“N+里”前面的动词“循”,它是沿着的意思,所支配的宾语应是“里(裏)”,因此,例句中的“里”应是属于表示内侧之义的名词②。就此而言,汪维辉先生所提出的“西汉说”是存在一定瑕疵的。

最后,看刘志基的观点。他认为,先秦文献中已有“里”表方位之义[11](P26-27)。他只是否定了朱骏声的观点,却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刘志基虽然没有举出“里”是如何被“裏”所替代的具体例证,不过,在春秋时期,“里”确实是得到普遍使用,而且承担着“裏、悝、理、廛”等的语义、语法功能。问题是,“里”作为方位词的用法是否产生在春秋战国时期?通过检索相关文献,我们发现,《庄子·则阳》中已有“四方之内,六合之裏(里)”的用例,在《齐物论》中也出现了“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的用法,这里的“裏(里)”似乎是表示“内部、里面”义,不过,因为助动词“之”的存在,所以它仍然不是具有后置意义的方位词,而是表示方位的名词。刘丹青的《语序类型与介词理论》曾对此有过论述,可以参看。因此,我们认为,刘志基所提出的“春秋说”也有所欠妥。

那么,作为方位词的“里”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本文依据从《诗经》到晚唐时期的相关文献中“里”和“裏”的数据,将“里”的使用情况大致分为个三阶段:第一阶段是通用阶段;第二阶段是“里”和“裏”的分离阶段,即方位词“裏(里)”独立阶段;第三阶段是多义“里”的共存阶段。下面,我们主要是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展开论述。

(二)方位词“里”的通用阶段

这里所说的“通用阶段”,是指因早期的文字数量有限而经常被用来指称他义的时期。这些现象主要发生在西周到秦汉这一时期。试看下面的例子:

(9)绿衣黄里(裏)。(《诗经·邶风·绿衣》)

(10)悠悠我里(悝),亦孔之痗。(《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11)乃里(理)西土之数。(《穆天子传》)

(12)赋里(廛)以人。(《国语·晋语一》)

(13)通于沟渠,修堤防,树五谷,通于地里(理)者也。(《说苑·臣术》)

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里”经常用来指称他义,它承担了多种语义、语法功能。通过对《说文解字》的检索,可以发现,此书以“里”为声旁的字有九个。这些字虽然产生的时代不同,但不排除在此之前用“里”替代的可能,例(9)~例(13)就是很好的佐证。而且“里”用作他义的例证一直延续到元明时期。例如:

(14)[正旦云]梅香,你看奶奶做什么里?

[梅香云]奶奶看经哩。(关汉卿《金线池》第一折)

例(14)中的“里”明显是“哩”的代用。

(三)方位词“裏(里)”独立阶段

为了确定由“里”到“裏”这一现象发生的具体阶段,我们以《先秦两汉古籍逐字索引丛刊》[12]、《魏晋南北朝古籍逐字索引丛刊》[13]为依据,对其中的“里”和“裏”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里”表示住所单位或行政划分单位、表示空间距离的用法一直占有绝对优势,其中,前者用于名词之后,后者基本上用于数词或疑问词之后。“裏”的用法和用量与“里”有很大的不同。在到《搜神记》为止的二十余部文献中,“里”共出现1149次,“裏”则仅有20例,其中的18例都是与“表”相对的“裏”,《贾子新书》中的“薄纨之裏”则明显是衣服里子之义。此时虽然已有“裏”和“里”混用的例子,如《墨子·备蛾传》中有“楼必曲裏(里)”,但数量有限,尚不足以说明“裏”已代替“里”成为一个方位词。也就是说,“里”真正的方位表现还没有形成。到东晋时期,“裏”和“里”的用法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裏”的用法有了很大改变。在陶渊明的作品中,“里”有34例,而“裏”的用例仅有3例;在谢灵运的作品中,“里”的用例有45例,“裏”的用例已上升到15例。我们发现,二人在“里”和“裏”的使用中出现了混用的现象。陶渊明(365—427)诗中有“烟里、斯里、田里、蒿里、气里”,而谢灵运(385—433)诗中有“雾裏、水裏、云裏、镜裏”等。如果用现在的基准来判断的话,“烟、蒿、气”和“雾、水、云”都是离散体,后面的“里(裏)”应是相同字体,实际上两者并没有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谢灵运等人的作品中,当前面的名词是离散性物质或具有容纳功能的物体时,几乎都用“裏”来标记。该现象有可能说明一个问题:东晋时期,“里”和“裏”的功能尚未完全分离,正处于混用时期。从我们所掌握的数据来看,庾信以后一直到晚唐时期为止的文献中,“里”和“裏”的混用现象再没有大规模发生。因此,本文认为,“裏”大规模替代“里”这一现象,大致发生在东晋前后。

综上所述,本文对“里”的不同语法层面和语义变化进行了考察,运用历时、统一的研究方法,从详实的文献资料和大量的语料中,梳理出“里”的四个基本义项和三个语法层面,并认为这四个基本义项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语法功能演进是一个连续统。这一结论可从“里”的四个基本义项和三个不同的语法层面中得以证明和体现:

1.“里”在金文时期已经出现,它的最初意义是表示“居住场所”,宽泛地说,是指通过劳动建造的、人们经常活动的场所,后来演化为“基本行政单位”,是一般名词。

2.作为长度的“里”,是由居住单位演化而来的,属于“里”较早的引申义,一般用在数量词或疑问词后,本文将它和前一个义项归为同一层次,也为名词。

3.作为词缀的“里”,已经基本失去了表示“居住场所和最基本的行政区划”的原有意义,它是由早期的并列式短语“街里、乡里、镇里、邑里、县里、州里”等通过词汇化形式演化而来,现在仍然具有较强的结合能力,如“部里、司里、厅里、局里、科里、院里、系里”等。

4.作为方位词的“里”,是“里”和“裏”意义的综合产物,“裏”大规模的替代“里”这一现象大致发生在东晋前后。

参考文献:

[1]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増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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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丹青.语序类型学与介词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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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台北:艺文印书馆,1975.

[10]汪维辉.方位词“里”考源[J].古汉语研究,1999,(2).

[11]刘志基.里:居住和长度单位的統一[J].咬文嚼字, 2001,(6).

[12]刘殿爵,陈方正主编.先秦两汉古籍逐字索引丛刊[M].香港:商务印书馆,1992~2002.

[13]刘殿爵,陈方正,何志华主编.魏晋南北朝古籍逐字索引丛刊[M].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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