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时代的家园共育管窥

2020-12-14 04:05郗倩王萍
早期教育·教研版 2020年11期
关键词:家园共育家长

郗倩 王萍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幼儿园纷纷通过家长微信群搭建双方交流合作的平台,丰富家园合作的途径。本研究以长春市273位幼儿家长及8名幼儿教师为研究对象,综合采用访谈法、问卷法和文本分析法,对家长微信群内信息发布的主体、内容、形式、频率进行探讨,分析家园双方在沟通交流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以下建议:幼儿园丰富教育指导的内容和形式,满足家长的多元化需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家长明确自身责任,主动参与合作共育。

【关键词】家园共育;家长微信群;家长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0)11-0053-04

【作者简介】郗倩(1997- ),女,河北唐山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王萍(1966- ),女,河北乐亭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强调“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1];《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指出,“健全家校合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水平”[2]。家庭和学校是儿童成长最具影响力的两大因素[3]。随着信息技术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家长微信群在幼儿园的建立与应用为家园沟通带来了巨大便利,幼儿园借助现代技术开展家园合作共育成为趋势。本研究分析了家长微信群在家园共育中的应用现状,以期为家园合作的深入推进起到重要作用。

一、家长微信群在家园共育中的现实样态

研究者深入幼儿园班级内部家长微信群,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跟踪调查,并结合访谈资料的整理与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分析群内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频率等,总结出家长微信群在家园共育中的应用现状。

(一)群内信息发布的主体:教师居于主动地位

在家长微信群信息发布者中,教师是重要的主体之一。班级教师是家长微信群的直接建立者,也是群内的主要管理者。家长很少在群内主动发布信息,更多情况下是对教师发布的信息进行答复。只有少数家长会主动在群内提出问题、发起讨论,这些家长中,大部分人的工作与教育事业相关。接受访谈的十位家长中,多数表示自己不会在群里提过多的问题,只有两位家长会在群内发布一些自己收集到的育儿信息。

从整体上来看,家长和教师间的互动情况良好。统计分析发现,家长们普遍比较喜欢运用家长微信群与教师进行沟通。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家长中,85.29%的家长在有需要的时候会和教师进行沟通,11.76%的家长比较活跃,他们每天都会在群内与教师进行1~2次沟通。进一步观察发现,多数家长局限于对微信群内教师发布的信息进行回应,只有7.45%的家长不仅能够及时反馈教师发布的信息,还会经常在群内主动提出自己遇到的问题,并为其他家长答疑解惑,有时还会帮助教师分担一些任务。24.47%的家长从未在群内发过言,这些家长主要是幼儿的父亲和祖辈。

(二)群内信息发布的内容:围绕幼儿在园生活

通过对微信群内已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分类汇总,结合教师和家长的访谈记录,研究者发现教师在家长微信群内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幼儿园各项活动安排、幼儿在园情况、科学育儿知识和科学育儿方法。家长在微信群内发布的信息涵盖以下四个方面:对教师信息的反馈、与班级整体有关的共性问题、与自家幼儿相关的个别问题和有帮助的育儿信息。

进一步分析教师发布的信息内容,在幼儿园活动安排方面,群内通知一般以班级每日教学活动内容与离园后的任务布置为主;幼儿在园情况方面,一般以幼儿的作品与活动情况、知识的学习情况为主,兼以幼儿的卫生保健情况;科学育儿知识方面,一般以幼儿教育知识及卫生保健知识为主,较少涉及幼儿生理及心理发展知识;科学育儿方法层面,主要集中在智力的开发方面,如专注力的训练方法、幼儿巧学拼音的口诀等内容。发布育儿方法的侧重点反映出教师注重知识学习与学习习惯的养成。

从对家长的访谈资料和家长群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多数家长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对教师通知的回复。家长在群内的提问主要涉及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如新学期班级活动的设计与具体安排、每天学习的内容、离园后的任务等。如果有特别需要向教师咨询的,家长会在适宜的时间单独与教师联系。当个别幼儿患有一些疾病的时候,家长会在群里询问有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少数家长会在群内转发一些自己学习到的有帮助的育儿信息,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其他家长的感谢与认可。但个别家长在发布信息时,忽略了对信息内容的科学判断,甚至会发布一些来源不明、没有依据的小道消息。这可能会误导个别家长的教育观念,影响家长的教育行为,如果没有及时更正,将对幼儿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群内信息发布的形式:便于双方接收回应

家长微信群虽然为家园合作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信息形式,但文字信息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此外,图片信息、语音信息与视频信息也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优势。

从收集的资料来看,幼儿教师最常使用的交流形式是文字和图片,几乎不会发布语音信息。

统计分析发现,家长在群内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信息、表情信息、图片信息、视频信息和语音信息。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家长中,有88.24%的家长将文字信息作为自己在群内发布信息的第一选择,43.18%的家长将表情信息作为第二选择。家长在询问幼儿在园情况、请假、确认任务的布置、分享育儿经验时,信息内容全部以文字的形式呈现。相对来说,语音信息的使用则不便于教师查看,信息内容很容易被忽略。对于教师和其他家长发布的一些信息,大部分家长会以表情的形式给予回应,表示鼓励。节假日期间幼儿在园外的表现,大多以图片和视频信息的形式呈现,便于教師直观感受幼儿的发展情况。

(四)群内信息发布的频率:时间数量灵活多变

从访谈资料和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幼儿教师每天会不定时、不定量地在家长微信群内发布关于幼儿的信息。教师围绕幼儿在园表现发布信息的频率最高,即根据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情况,随时在群内发布一些展现幼儿风采的照片或幼儿作品图片。教师在群内发布信息时各有分工,能够主动向家长告知幼儿在园的各项情况,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如实、全面地发布与幼儿相关的信息。这有助于家长直观感受幼儿的成长与进步,引起家长的关注,在无形中增加教师与家长间的互动,也从侧面反映出教师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家长在群内主动发布的信息以咨询性问题居多。当个别家长对一些信息存在疑虑时,会主动在群内向教师和其他家长寻求帮助。总体上来看,很少有家长会在群内主动发布与幼儿相关的信息。

总体上来看,教师对家长信息的反馈频率要低于教师在群内主动发布信息的频率。在园期间,教师虽然能够主动在群内及时发布幼儿的活动情况,但当家长针对教师所发信息进行反饋时,教师却无法保障二次反馈的时间与反馈质量。节假日期间,当家长主动展现幼儿的活动情况时,教师虽无法保证反馈的及时性,却能够相对保障反馈的内容与质量,这一点也是由幼儿教师的工作特点决定的。而家长对教师信息的反馈频率要远远高于家长主动发布信息的频率。家长对教师信息进行反馈的频率虽高,有效的连续性反馈比重却很小,只是在反馈次数上占据了优势。

二、家长微信群在应用过程中的实践困境

总体来说,家长微信群的应用极大方便了家长和教师间的沟通,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研究者结合观察与访谈记录,以家长微信群在家园合作中的应用现状为依据,立足教师和家长两个密切相关的影响家园合作的重要因素[4][5][6],将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师占据主导地位,发布的内容单一

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家园合作的重要性,能够参与到家园合作中来。但大部分家长还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过于依赖教师的“权威”指导,把育儿的权利交给幼儿教师,自身在交流过程中仍处于被动地位[7]。由分析可知,群内的讨论多以教师为中心展开,很少有家长能够主动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更不会为班级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91.18%的家长认为多数情况下是教师主动在群内发布信息,只有8.82%的家长认为主要是自己或其他幼儿家长在群内发起联系。多数情况下,在群内的沟通中,教师是班级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者,家长则是教师通知的执行者。这些现象共同反映出,家长一直处于听老师讲,按老师所说来做的畸形合作状态中[8]。家长并没有发挥出合作共育中应该具有的主体作用,教师以通知的形式发布任务,处于单方面支配地位。

(二)家长主动参与不足,互动的层次较低

家园合作作为一种双向的互动活动,必然要有家庭的积极参与。诸多幼儿园通过开展各类家长助教活动,促进家长的有效参与,建立合作共育的支持系统[9]。通过观察,虽然很多家长能够及时关注教师在群内发布的信息并给予反馈,部分家长能回答其他家长的疑问,但大部分互动还属于形式上的参与,仅仅暂时解决了问题,家长与教师及其他家长沟通的连续性较差。群内信息内容五花八门,很多家长提的问题大同小异,而教师忙于班内幼儿的保教工作,无暇顾及家长们的需求。一旦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很容易引起家长的不满,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家长与教师、其他幼儿家长在群内的互动,很难让自身的教育观念得到更新,也难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教育素质。

(三)父亲参与程度有限,参与积极性不高

接受访谈的10位家长中,只有一位是幼儿的父亲。在访谈中,大部分幼儿母亲都表现出对幼儿父亲能够参与到群内沟通的渴望,同时也有对父亲忙于工作的无奈。班内幼儿的教育问题基本是母亲在与教师沟通,幼儿父亲不愿意主动与教师沟通,即便是教师有机会与父亲沟通,他们也不太了解自己孩子的情况,在交流上会发生障碍。幼儿母亲虽然希望能和父亲共同面对幼儿的教育问题,但她们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鼓励父亲参与,一般情况下也很少主动与父亲沟通幼儿的情况。再加上工作繁忙,父亲对幼儿教育问题的关注极为有限。幼儿父亲参与家园沟通的次数少,参与意识薄弱,参与态度不积极,对幼儿的各种表现缺乏全面、细致的了解,即便参与进来也处于被动地位。

三、家园双方在合作共育中的深度融通

家园合作的顺利开展对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家长教育素质增强、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具有重要价值[10]。家长和教师作为两个重要的参与者,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对幼儿教育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家园合作不能仅仅依靠教师的引领作用,幼儿园要充分调动家长们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一个真正互动、平等交流的共育平台。

(一)幼儿园丰富教育指导内容,满足家长多样化需求

一方面,幼儿园建立以家园合作为核心的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平台的开通为家园双方铺设了一条新型沟通渠道,可以为家园共育搭建一个超越时空的交流平台[11]。平台中信息内容的发布不局限于幼儿园各项活动的开展,要多发布一些家长关心的幼儿在园动态、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科学育儿的知识与方法等内容,让家长直观了解幼儿在不同年龄段的发展情况,且不同内容所占权重要符合实际需要。同时,幼儿园应委派专业人员负责公众号的维护与更新,以满足教师和家长的需求。另一方面,挖掘潜在的家长资源,增进教育资源共享[12],如利用家长的职业和能力优势,配合教师专业化的指导,邀请个别家长在群内分享关于幼儿卫生保健的知识、习惯培养的方法、安全意识的提高等内容,使群内的信息更加丰富、生动。

(二)教师主动转变自身教育观念,激发家长参与热情

幼儿教师作为班级家长微信群的直接建立者、管理者与使用者,理应肩负起管理的重任。通过家长工作,家园配合一致,能够调动家长关心、支持、参与幼儿园教育和管理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幼儿园[13]。教师在工作时间还是应该以幼儿为主,但可以通过定期举行家长微信群开放交流日的活动来弱化这一矛盾。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前提下,教师可以统一制定家长微信群的使用规则。得到大家的认可后,可以委托家长成员轮流负责群内的日常管理工作。教师主要负责发布信息,与幼儿家长交流,解决家长不能解决的问题,而家长负责维持群内的正常交流秩序,协助教师统计群内信息。这样可以使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到班级工作中,不仅减轻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提高家长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三)家长积极参与家园合作,更好发挥教育合力作用

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很多家长过于关注孩子的学习成果,希望孩子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并把这种期待的实现寄托在幼儿教师这一“权威”角色上,自身并没有积极投入到家园共育中。家长和教师作为家园共育中的两大主体,双方的权利和地位具有平等性,需要共同承担起教育幼儿的责任[14]。家长应该正确定位自己在育儿过程中的角色,抓紧手中的主动权,将教师的指导作为自己行动的依据,结合幼儿的发展实际,重视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教师共同探讨育儿问题,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提出自己的建议。

研究中发现,在家园合作共育的过程中,幼儿母亲的参与要远多于父亲,幼儿父亲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亟需加强。幼儿父亲应该主动意识到教养子女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父亲参与对于幼儿成长的重要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父亲要加强与幼儿相处的能力,提升自身参与家园合作的能力,就必须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首先,父亲应该经常与幼儿母亲沟通,主动了解自己孩子的发展情况,这是父亲参与的基础。其次,在了解幼儿的基础上,学习一些与幼儿相处的技能,这些技能会帮助父亲与幼儿沟通。父亲的支持、鼓励、关注和交流有助于形成积极安全的亲子关系[15],亲子关系的质量得到提高,会进一步激发父亲参与的热情。最后,父亲要在工作之余抽出一部分时间阅读育儿书籍,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与方法。有了充分的经验准备,辅以一定的知识储备,幼儿父亲一定会对家园合作的参与充满信心。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EB/OL].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 moe_309/200412/1506.html,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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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重点课题“学前师资培养的UCK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通讯作者:郗倩,892363941@qq.com

(责任编辑 张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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