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都外力·克热木
(1.西北民族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部;2.西北民族大学《玛纳斯》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730030)
学术界把“诗学”一词作为文艺理论概念运用之前,是对诗歌体裁的一般性法则(诗的定义、分类、结构、韵律、功能和演变等)的理论研究。“在古代中国,诗学一词主要有两重含义:一是专指《诗经》研究,二是泛指一般诗歌的创作技巧和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1]我们考察中国历代诗学书籍文献和20世纪中期的一些诗学论著发现中国诗学研究仅限于诗歌创作技巧、诗体特征和韵律等诗歌研究范围,未包括小说、散文和戏剧等体裁,更不包括电影诗学、音乐诗学或结构主义诗学等领域,属于狭义的诗学范围。西方文艺理论学术话语进入中国文艺学之后,广泛地使用西方诗学术语后,才借鉴了诗学概念。
西方的诗学术语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文学理论著作《诗学》。希腊语诗学一词包含了诗“poiētikē”和技艺“tēkhnē”两个词,意思是“诗的技艺”。[2]28—29“Poiein”一词希腊语是“制作”,“poiētikē”表示“制作者”,诗则是“制作品poiēma”。表达“技艺和技术”之意的“tēkhnē”一词,与诗组词之后表达的是作诗的技艺或技巧。希腊人将艺术与工艺等同起来,认为诗人诗歌创作好比木匠做柜子、鞋匠做鞋一样,是一个“制作产品”的过程。[2]242,278亚里士多德将科学划分为理论科学、实践科学和创造性科学等三类,诗学和修辞学属于第三类创造性科学。《诗学》主要是讨论美学和文艺理论的著作,比较希腊史诗与悲剧两个文类,指出二者创作法则差异。
为了更好地了解口头诗学概念,我们要明确辨析口头诗歌与口头诗学之间的区别和关系问题。朝戈金在《关于口头传唱诗歌的研究——口头诗学问题》一文中指出:“其实,在没有文字可资使用的环境下,如文字发明以前的远古时期,甚或在今天仍然处于‘无文字社会’的地方,诗歌大都是口头传唱的。这种诗歌,我们就叫它作口头诗歌(oral poetry);关于这种诗歌的理论,也就叫作口头诗学(oral poetics)。”[3]99罗马诗人、批评家贺拉斯在《诗艺》中论述了诗歌创作风格、诗人修养和诗歌作用等诸多理论问题。在西方学术话语中,一直到20世纪索绪尔和俄国形式主义之前,诗学主要指的还是诗的理论研究。索绪尔(F.de Saussure,1857—1913)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论述了“所指”与“能指”之间二元对立性质的功能关系,“我们把概念和音响的结合叫作符号,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4]雅克布森(Roman Jakobson,1896—1982)把索绪尔关于符号的横组合(syntagmatic)与纵组合(paradigmatic)两个基本概念对应为隐喻和转喻,将其变成了两种基本文学修辞手法,从而促成了语言学向诗学的转化。什克洛夫斯基(Виктор Борисович Шкловский,1893—1984)的陌生化概念是以索绪尔共时语言理论为前提的。索绪尔关于“听觉形式的能指是于时间之中展现出来”的理论(即符号、句子和话语首先是叙事性的),则强有力地推动了形式主义者(包括后来的结构主义者和解构主义者)对叙事性文学(民间故事、小说等)的关注。[5]从狭义诗学意义的亚里士多德诗学到形式主义文论家的广义诗学,西方文学理论经历较为漫长的发展过程。从诗歌的创作技艺和创作规则及韵律等理论到各类体裁一般规则和技巧的理论研究,诗学研究范围逐渐得到扩展,最终成了各类文艺体裁及其现象的抽象层面展开研究的理论术语。
当前学界把诗学界定为文艺理论与方法的研究,那么,我们相应地理解诗学应该包括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的相关理论问题及其法则。口头诗学作为一种民间文艺理论与方法论,是专门研究民间口头传统文化的理论。“在没有文字可资使用的环境下,如文字发明以前的远古时期,甚或在今天仍然处于‘无文字社会’的地方,诗歌大都是口头传唱的。这种诗歌,我们就叫它作口头诗歌(oral poetry);关于这种诗歌的理论,也就叫作口头诗学(oral poetics)。”[3]99“‘口头诗学’在西方已有长足的发展。作为一种研究视角,一种方法论系统,从产生之日起,就与口头传统(oral tradition)研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就是说,口头诗歌与其他民间口头文类或口头表演样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3]100我们讨论口头诗学之时,需要提及的是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1902—1935)和艾伯特·贝茨·洛德(Albert Bates Lord,1912—1991),他们是哈佛大学教授,“口头程式理论”(Oral-Formulaic Theory)的主要创立人。他们在南斯拉夫史诗田野资料的基础上研究了荷马史诗,发现了口头传统对口头文学创作、表演、传承和保护影响深刻。著名史诗学者、古典学者约翰·迈尔斯·弗里(John Miles Foley)的《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The Theory of Oral Composition History and Methodology,朝戈金译)一书论述了这一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基本法则。这本书概述了口头程式理论的历史发展,介绍和阐述了“程式”(fomulla)、“程式类型”(formulaic type)、“语境”(context)、“故事范型”(story pattern)和“典型场景”等基本口头诗学概念。《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伟大史诗是欧洲诗歌最早的典范,他们被认为是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700年之间的某个时期创作的,原因是这些诗提到了当时的社会条件,而且这些条件已经被考古学家的发现所证实。西方学者认为西方文学奠基者是伟大的诗人荷马,但我们对这个荷马几乎一无所知,荷马史诗作者的身份和创作方式有很大争议。有学者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都不是一个诗人创作的,而是由几个人共同创作的;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位天才诗人创作的诗。荷马史诗是口头作品还是书面作品?这是构成了困扰西方学者几个世纪的“荷马问题”(Homeric Questions)。学者们众说纷纭,争论不休,形成了“统一派”和“分析派”两个阵营。[6]为了更好地研究这一个问题,帕里及其学生洛德在20世纪30年代进行了为期几年的田野作业,搜集了大量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民间史诗录制材料,现场采访了很多民间艺人,考察了民俗文化语境下的歌手史诗表演活动。[7]《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共有五章:第一章介绍了语文学、人类学和“荷马问题”等相关问题,着重讨论了“荷马问题”由来及其发展历程,帕里和洛德作为古典学和语文学研究者,为什么从文献考证到田野作业转向的原因。其中涉及到俄罗斯学者拉德罗夫田野调查和搜集整理吉尔吉斯史诗发现的“套话”问题,令帕里获得灵感,想了解和考察活形态的史诗表演的民俗文化语境;第二章米尔曼·帕里:从荷马文本到荷马口头传统,帕里对荷马史诗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文本分析,发现文本背后的一些类似于口头传统的规律和法则。因此,他对南斯拉夫活形态史诗材料学习、分析和研究之后,发现了“程式化的句法”“程式化的典型场景”和“故事范型”等口头诗学法则。通过对荷马史诗与南斯拉夫口头史诗传统进行类比研究,举大量例句印证了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都存有南斯拉夫活形态史诗口头诗学特征和法则,论证了“荷马史诗是来自民间的口头创作的作品,荷马是很多古希腊史诗歌手中的一个天才歌手”的结论;第三章艾伯特·洛德口头传统的比较研究主要做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口头传统之间的对比研究,发现了世界范围内口头文学、口头艺术和口述演讲共有的诗学法则,进一步阐述了口头诗学一些引人起疑或令人不服的理念、观点和见解;第四章学科的形成主要介绍了帕里-洛德理论的成立及其发展,指出了口头程式理论在古希腊传统、古英语传统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与西班牙传统的运用及其效果;第五章系统地展示口头程式理论历史脉络,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口头程式理论发展动向和前景等问题。论及口头程式理论的影响及效果之时,朝戈金在《〈故事的歌手〉漫议》一文中指出:“‘口头程式理论’除了在欧洲的诸多语言传统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之外,也已经影响到非洲、亚洲、美洲的印第安(每一地区中又包括许多彼此相异的传统)、澳洲的土著、南太平洋,以及其他一些语言区域。并远远超越了史诗的疆域,进入到各类民间叙事歌、《圣经》研究、爵士乐的即兴弹唱、美国黑人的民间布道、民谣创作等与即兴发表相关联的诸多领域。很显然,这一理论并不是那种一经面世便立即造出轰动效应的‘新学说’,但是它严谨、扎实的理论体系,以及文本解析与田野研究并重的操作范式,再加上在全球众多传统中的运用和验证,造就了它开放的体系,延长了它的学术生命力。”[8]帕里-洛德理论开创了从口头诗学考察、分析和研究民间文艺现象的广阔前景,打破了作家文学的书面诗歌理论法则对口头文本分析的僵局。
1935年12月5日,刚刚从欧洲回到美国的帕里突然去世。帕里去世之后,洛德继续开展了田野资料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工作,为“帕里特藏中心”(Parry Collection)资料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1959年起任哈佛大学“帕里口头文学资料馆”(Parry Oral Literature Collection)名誉馆长,主要著述有《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民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英雄歌》《故事的歌手》《保加利亚语初步》《保加利亚文学读本》和《史诗歌手与口头传统》。他在扎实的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的学术成果——《故事的歌手》(Singer of Tales,1960)是最能够代表口头诗学相关理论法则的学术著作。[9]
我国民俗学泰斗钟敬文先生为本书写序,对此书的学术价值予以高度评价,“首批出版的译著有:洛德的《故事的歌手》、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和《神奇故事的历史根源》、鲍曼的《故事、表演和事件》以及杜德桥的《妙善传说》等,相信它们的面世,会推动我国民俗学的理论建设,乃至整个民间文化研究事业的发展”。[9]8美国学者斯蒂芬·米切尔、戈雷格里·纳吉和哈里·列文等学者都为此书作序,全面评论其学术价值和科学含义。本书是由序言、两个部分共十章正文、参考文献及附录等构成的。第一部分理论是由六个章节组成的:第一章导论交代了口头程式理论的学科背景、起因和主要发展情况;第二章歌手表演与训练部分论述了歌手口头诗歌的创作与表演相结合的“表演中的创作”(composition-in-performance)的理论命题;第三章洛德积极发展了帕里的程式概念,在活形态的史诗田野资料基础上运用、挖掘了史诗歌手学习程式、运用程式和丰富更新程式的技巧,提出了程式系统协助歌手减轻即兴创编压力的观点;第四章洛德更加深入地讨论史诗表演中的故事范型问题,重点论述了歌手在史诗表演中演述传统故事,展现了英雄归来主题,考察了不同史诗表演,分析了不同史诗文本,他提出了“归来歌”(return song)的故事模式或故事范型;第五章分析了一般意义的口头诗歌,分析了具体诗歌,发现其中一些口头诗学法则;第六章作者重点论述了书写与口头传统的关系及书写对口头传统的影响问题。文字发明之后,书写技能和印刷技术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文明,便于口头知识的记录和保护,但作为人类历史悠久的口头传统,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书写及印刷技术的影响,文人书写改编或改写口头作品导致一些口传作品丢失了自己的口承性特征。第二部分应用由四章内容组成的:第七章洛德主要讨论了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及其表演。他利用前期荷马研究相关文献,在自己活形态的史诗歌手田野资料类比的基础上,对荷马学习、表演和创作荷马史诗过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学术推理,举例论证了荷马是一位杰出的史诗歌手;第八章洛德利用口头诗学基本法则,具体分析了《奥德赛》的程式、故事范型和主题或典型场景等口头诗学问题,指出《奥德赛》是英雄“归来歌”典范;第九章洛德从口头程式理论视域考察了《伊利亚特》中的基本诗学规则和文学特点,分析了希腊联军统帅阿加米农在围攻小亚细亚的城市特洛伊(Troy)过程中与勇士阿喀琉斯的争吵事件,以典型场景来论析阿加米农夺女俘事件、阿喀琉斯斩杀特洛伊王子赫克托事件、特洛伊国王讨回赫克托的尸体而举行葬礼事件和特洛伊木马计事件等一系列故事范式;第十章洛德运用口头程式理论,分析了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史诗、西班牙史诗《希德之歌》、英国史诗《贝奥武甫》、德国史诗《尼泊龙根之歌》和法国史诗《罗兰之歌》等中世纪史诗。[9]
这一著作标志着米尔曼·帕里和阿尔伯特·洛德所开创的口头程式理论得以成立。在帕里生前曾假设:《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原本是比书面文学更为古老的口头传统的产物。[9]序3通过学生洛德多次田野作业,大量采集活形态史诗表演录音资料,将荷马史诗与南斯拉夫史诗进行对比分析,验证了帕里的理论假设和田野调查方法。“洛德从比较文学、古典学、斯拉夫学、语言学、民俗学多角度出发,证实了老师的假设的合理性。”[10]他的《故事的歌手》从理论与实践、诗学与技巧、法则与应用等角度全面深入细致地考察史诗的创作和传承问题。他认为,“传统”不是一整套主题和规则的民间艺人被动地接受和重述,而是对它所接受和传承的事物进行再创造活动,[9]序33这一观点促进了我们对文学口头传统的再认识和阐述。民间口头文学是活态的口头传统的产物。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谣和史诗不仅仅是一种民间口头文学体裁,也是一种大众民俗生活的一部分。帕里最早给程式下了一个定义,程式是在相同的格律条件下,为表达某一特定意义而经常使用的一组词。[7]15程式是构造口头诗歌诗行的最基本形态。在歌手的演唱与即兴表演过程中,口头程式协助史诗歌手轻松地完成再创作活动。程式像遗传基因一样,继承了传统套语或传统结构,史诗歌手在继承程式要素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创新或改编。在洛德看来,“口头”并不是单一的口头表述,也不是Oral表演,而是口头表演过程中的创作。因此,通过背诵课文或背诵诗歌的口头表演,并不包含在“Oral Traditional”的范围内,也即“脱口秀”比“小品”更接近口头程式所导致的表演行为。在书面诗歌的情形中,创作与表演、阅读有一条鸿沟。[9]17口头史诗的演唱是创作、表演和接受三者合为一体的一体化过程。作家文学阅读的文学体验与口头表演的现场体验,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口头语言比文字记录性语言早得多。因此,人类口头传统也比书写传统早得多。[10]我们在探索“荷马”真实身份过程中发现,荷马只是众多歌手中出色的一位,可能他某一次演唱的史诗被书写者记录了下来。我们惊叹于荷马的才能,但这种才能一定属于口头传统的才能、驾驭程式的才能以及表演编创的才能,绝不能理解为写作一个固定诗歌文本的才能。我们不能把第一次演唱称为“原创的”,也不能认为第一个演唱者就是那部歌的“作者”。[9]147传统所要保持的就是能够获取生命的手段。[9]32约翰·迈尔斯·弗里(John Miles Foley)曾经就洛德对口头传统研究做出的重要贡献有这样的评价:“洛德深刻并永久地改变了我们关于口头艺术的思考方式。”[11]因此,我们可以较为全面地认识和了解口头诗学是一个基于田野作业的较为严谨而科学的理论方法系统。这一理论引进我国民俗学(含民间文学)领域之后,先后运用到我国汉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彝族、壮族、苗族、纳西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和裕固族等多民族民间口头传统研究,进一步得以验证这一理论是科学体系。最近,音乐和戏曲等领域也加以运用,不断拓展了其研究领域。
在我国口头诗学介绍、引进和运用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朝戈金、尹虎彬、巴莫曲布嫫、安德明和杨利慧等学者及其成果值得重点介绍和评述。20世纪90年代末,朝戈金和尹虎彬撰写了一些文章,首先向国内读者介绍了口头诗学理论与方法,开拓了我国口头程式理论引进新渠道。1996年,学者尹虎彬①在《民间文化论坛》和《民族文学研究》上分别发表了两篇文章,首先介绍了口头诗学及其一些基本术语。他在《口头文学研究中的程式概念》一文中,全面细致地论述了口头诗学中的程式概念。作者指出,19世纪西方学者对荷马问题展开相关学术研究,从不同视角讨论了口头诗歌创作中的程式概念。首次,介绍和引进了口头诗学的学术术语——程式。[12]尹虎彬在《史诗的诗学:口头程式理论研究》一文中,介绍了口头程式理论开创者米尔曼·帕里和阿尔伯特·洛德,阐述被称为“帕里-洛德理论”的口头程式理论的思想渊源、荷马问题的概念及其起因和论证过程,并指出口头理论的最初的发展正是基于对荷马史诗的“第一,设定并论证荷马史诗是传统的;第二,设定并验证荷马史诗因此必定曾经是口头的”[13]两个设定与论证。“前者是通过对荷马史诗本文的语言学解析而完成的,后者则是利用人类学的成果,依据口头诗歌经验的现实而确认的。”[13]1997年,朝戈金②在其译文《口头程式理论:口头传统研究概述》③中介绍了美国学者弗里较为系统地概述了帕里-洛德在南斯拉夫的田野调查活动和口头理论在比较中的发展前景,阐述了口头程式理论“程式”“故事范式”和“话题或典型场景”等口头诗学三个核心概念,指出了这一理论对口头传统的积极意义和使用价值。[14]尹虎彬的《口头诗学的本文概念》系统梳理了19世纪以来欧洲语言学家和田野工作者本文概念的历史探索,重点讨论了米尔曼·帕里、艾伯特·洛德和约翰·迈尔斯·弗里的“口头程式理论”中的本文概念。他指出表演涉及表演者和观众,正是二者的相互作用才产生了本文;本文的概念来自“表演中的创作”(composition in performance)的概念。这篇文章还涉及结构主义、心理分析、民族志诗学、表演理论等理论并相应地做出了述评。帕里和洛德就口头诗歌开展的行之有效的调查和研究,可以说是“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的先驱,[15]这些论文是口头程式理论的介绍、引进和运用的前奏。尹虎彬在其译文《口头传承研究方法纵谈》中,从文学书写与阅读和口头文学创作与聆听区别切入,对口承性与书面性的本质特征加以论析,“应当纠正的是把书面文学才有的概念套用到口头文学上去”的错误做法,提出了应该加强口头理论研究民间文学的观点。[16]进入21世纪,朝戈金的译作《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2000)、尹虎彬的译作《故事的歌手》(2006)和巴莫曲布嫫④的《荷马诸问题》(2009)[17]等几部口头诗学经典的翻译和出版及朝戈金的专著《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和尹虎彬的著作《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的问世,正式进入了中国口头程式理论的大量学习、研究和运用阶段。首先,口头诗学在我国三大史诗研究中的运用,为中国史诗学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思路,主要有朝戈金的博士论文《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2000)、周爱明的博士论文《〈格萨尔〉口头诗学》(2003)和阿地里·居玛吐尔地的《〈玛纳斯〉史诗歌手研究》(2004)。其中《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是一个运用口头程式理论十分成功的案例,本书是由理论阐述与实践应用两个部分组成的,前半部分作者重点论述了口传史诗的基本理论问题,笔者充分利用口头诗学理论,考察了正确认识“口头性”与“书面性”的关系、史诗文本的种类和基本属性、史诗文本与演唱语境的关联、给定的文本与整个传统的关系、史诗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和史诗文本的互文性等问题;后半部分是江格尔奇冉皮勒的《江格尔》唱本的案例分析。《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是由绪论、正文、余论和附录等四个部分组成的。绪论包括研究对象与资料来源、写作目的、研究方法和术语简释。正文是由六章组成的:第一章国内外《江格尔》研究概观具体包含史诗的搜集概况、相关课题的研究状况和歌手江格尔奇与演唱传统的盛衰;第二章史诗文本的类型与属性,包括了转述本、口述记录本、手抄本、现场录音整理本和印刷文本等文本类型和口传史诗的文本属性,考察了没有“权威本”或“标准本”、“一个”诗章和“这一个”诗章、从个别到一般:文本间的互涉关联、表演中的创作:口头诗学的文本阐释及文本与语境的关联等具体理论细节;第三章在文本与传统之间包括从整体研究走向个案研究、文本的细读和文本的择定等具体操作层面的程序和流程;第四章语词程式重点论析了《江格尔》语词程式、“特性修饰语”:与人物相关的程式、关于马匹的程式、关于器物和特定场所的程式、关于数字和方位的程式和行为的程式等内容;第五章程式化传统句法深刻细致地论述了史诗步格、史诗韵式(头韵法、句首韵、尾韵、内韵和元音和谐律)与平行式的分析;第六章程式的类型、系统及功能论述了程式的类型、程式频密度、程式运用和程式系统等程式诗学法则。余论从程式与口头传承、演唱与语境和学科的前景来讨论口头程式理论的相关运用问题,更加详细地阐述了口头程式理论的细节问题。附录包括冉皮勒演唱的《铁臂萨布尔》(拉丁音写及汉译)、冉皮勒《铁臂萨布尔》句首音序排列表、《冉皮勒的〈江格尔〉观》、新疆《江格尔》田野访谈录和参考书目等五个部分。[18]尹虎彬在《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中系统论述了口头诗学的一些基本理论范畴,对口头诗歌的叙述单元、结构、文体模式等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从歌手表演的角度,重点讨论了口头诗学的程式、主题、文本概念、史诗口头传统的演进模式、文本化过程、史诗故事模式等问题。口头诗学研究围绕表演中的创作这一核心命题,论析了主题、程式、传统与创新,口传史诗的统一性和有机体,作者和文本以及共时与历时的方法论。此外,本书还涉及文本记录方式和整理状况对于文本分析的重要性,界定了口述记录本、手抄本、现场录音整理本、印刷文本的概念,并试图在史诗传统演进的历史过程中,揭示这些文本类型的意义。本书还包括对口头创作形态学意义上的文本、文本与语境的关联等问题的研究,史诗创作、表演、流布与史诗传统的演化模式以及史诗文本化过程的研究。口头诗学的倡导者,试图从史诗传统内部获取证据,研究史诗艺人的类型与史诗演唱制度的关系,研究祭礼、仪式对史诗表演传统的作用,研究史诗传统直接地表现为仪式和神话的作用。[19]
这两部帕里-洛德理论本土化的学术著作促进了口头诗学在我国民俗学特别是中国史诗学领域的广泛运用,促使了一批优秀成果的相继问世。周爱明的优秀博士论文《〈格萨尔〉口头诗学——包仲认同表达与藏族民众民俗文化研究》充分运用了民俗学中的口承故事学和口头诗学理论,广泛参考了《格萨尔》学前辈和自己的田野作业资料,以《格萨尔》史诗说唱艺人——仲肯为基础,对能说唱十几部甚至几十部的民间艺人及其演唱活动进行了研究,重点阐述了这些已成为其身份标志的“认同表达”的民俗文化内涵。本文包括绪论、正文四章和结论,将仲肯的学习过程和职业讲述作为活态的民俗生活形式进行考察,以描述藏族口传史诗《格萨尔》的口头诗学特质。最后,对全文进行了简要概括和总结,并提出本文尚未解决和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利今后进一步开展《格萨尔》口承史诗诗学研究。[20]
《〈玛纳斯〉史诗歌手研究》是学者阿地里·居玛吐尔地的博士论文,民族出版社于2006年10月出版。在本书里,作者在大量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搜集了120位玛纳斯奇——史诗歌手第一手采访调研资料,并对其加以细致深入分析和分类,考察了《玛纳斯》歌手的学习、创作和表演活动。他充分利用了口头程式理论的核心概念分析了玛纳斯奇的身份、功能、学习和创编技巧及其地位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在实例基础上总结和归纳了玛纳斯奇的程式系统理论,指出了天才的玛纳斯奇演唱背后的口头传统。本书将口头诗学理论运用到英雄史诗《玛纳斯》及其歌手表演的时空和过程中,从新视角考察了史诗歌手的创作技巧和表演秘诀,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思考和观点。本书主要由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四个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交代了选题意义、学术价值、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国内外相关研究概述、资料来源与范围及使用的原则、本文使用的主要概念和术语简释、文本的使用和柯尔克孜文拉丁转写规则等基础性内容;第一章论述了史诗歌手——玛纳斯奇的身份、集体性特征及其萨满身份等问题,论析了玛纳斯奇的地位及民众的认同;第二章论述了《玛纳斯》史诗表演的空间、《玛纳斯》史诗表演的时间、语境对歌手及史诗文本的影响、表演的目的和歌手的功利性等《玛纳斯》史诗表演相关的因素;第三章论述了演唱规模和内容的规定、史诗演唱时的服装和道具问题、对歌手演唱的限制和禁忌及听众对玛纳斯奇奖励和对史诗演唱活动的影响等史诗表演的民俗约束和禁忌;第四章从传统的继承与创新角度论述了玛纳斯奇的学习、创作、创新和玛纳斯奇的表演和史诗的戏剧化特征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第五章从口头程式理论视域对《玛纳斯》史诗的程式系统和形态、《玛纳斯》史诗的语言程式、《玛纳斯》史诗的程式句法等具体细节进行了细致的分析,重点考察了玛纳斯奇“表演中的创作”的继承传统和主观能动性作用,指出了程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元素,歌手在继承传统程式系统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更新。阿地里·居玛吐尔地的《当代荷马〈玛纳斯〉演唱大师——居素普·玛玛依评传》[21]是口头史诗研究领域的另一个力作。他从故事歌手研究入手,对“当代中国荷马”居素普·玛玛依的学艺生涯、表演特点和个人风格诸多问题进行了十分细致的介绍和论述,我国首次对玛纳斯奇居素普·玛玛依生平和创作加以全面地进行学术梳理,资料性和参考性价值很高。学者阿地里·居玛吐尔地的《口头传统与英雄史诗》[22]是一部与口头史诗研究相关的论文集。他以史诗《玛纳斯》研究为主题,对史诗口头程式和史诗表演问题研究见解独到、内容新颖、学术创新突出。其中,《〈玛纳斯〉史诗的程式以及歌手对程式的操作和运用》《玛纳斯奇的表演和史诗的戏剧化特征》《〈玛纳斯〉史诗的口头特征》《玛纳斯奇的萨满“面孔”》等论文都是运用口头传统理论阐述了史诗的程式句法和歌手运用程式技巧等学术问题。在《〈玛纳斯〉史诗的程式以及歌手对程式的操作和运用》一文中,他积极运用了帕里-洛德理论,从田野作业过程中考察《玛纳斯》歌手表演过程,论述了歌手运用程式句法问题。在《玛纳斯奇的表演和史诗的戏剧化特征》一文中,他从表演理论角度论述了玛纳斯奇在民俗现场中的口头表演特征,深刻阐述了玛纳斯奇以戏剧化的动作和表情高度艺术化地演唱史诗的舞台特征。他在《〈玛纳斯〉史诗的口头特征》一文中,从口头诗学入手论述了史诗《玛纳斯》的修辞性词语程式、程式句法和结构程式等口头程式诗学问题,促进了我国学者口头程式理论的中国化和变异化研究。《玛纳斯奇的萨满“面孔”》也是他研究《玛纳斯》歌手领域的一篇学术力作,在史诗歌手的田野调查和资料考证的基础上论述了玛纳斯奇的萨满巫师、民间艺人和诗人等多重身份。他从民族志诗学角度进行了大量田野作业,撰写了《20世纪中国新疆阿合奇县玛纳斯奇群体的田野调查报告》《居素普·玛玛依的史诗观》等数篇论文,将民族志诗学理论运用到我国史诗田野调查之中,进一步拓展了史诗研究的民间田野视域。通过这一系列论文,他提倡了“在田野中观察和把握史诗创作和表演规律”的主张,对中国史诗学术话语体系构建有较高的学术意义和参考价值。
巴莫曲布嫫的专著《鹰灵与诗魂——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研究》首次对历代彝族民间口头诗体经典进行了全面考察和系统勾陈,对“以诗论诗”的表述形态、文化语境、理论体系、范畴命题、思维方式和批评模式等问题做出细致的归纳和探究,较为完整地梳理出彝族古代诗学潜在的理论体系及其学术流变,廓清了彝族古代书面诗歌的发展走向及其诗学理论的基本要义。[23]该书基于凉山彝族口头论辩与史诗演述的田野作业和追踪研究,从反思学术史的批评立场,将既往民间文学搜集、整理、研究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概括为“民间叙事传统‘格式化’”,同时以“五个在场”为基本学术预设,从田野研究的具体案例中抽象出具有示范意义的研究模型和理论思考,对于深入阐述中国少数民族史诗传统提供学理性支持,对史诗学、民间文艺学及民俗学的田野研究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有关田野主体性的探讨和田野工作模型的提炼,在相关平行学科领域也引起了反响。
口头诗学十分重视田野调查和现场表演的观察和研究。口头诗学一脉相承的表演理论和民族志诗学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其中,理查德·鲍曼的表演理论值得介绍和了解。他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由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杨利慧教授和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安德明研究员合译,于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了“表演”的含义、本质、特征、理论基础、阐释框架及其实践意义等相关理论问题。作者通过深入细致地分析案例,展示了表演视角对于探讨民族志资料和历史文献所具有的启示意义。该译本汇集了理查德·鲍曼诸多深富影响的研究成果,“以表演为中心”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近三四十年中已广泛影响到了民俗学、人类学、语言学、宗教学、音乐、戏剧等多个学术领域,同时也为考察更广阔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富于启发性的观察视角。尹虎彬在其《口头诗学与民族志》中指出:“民族志的田野作业,通常指文化人类学家在异民族文化或本民族社会的亚文化的群体中展开的现地调查。这种活动通常是为了搜集异文化、亚文化的资料或实证一些假设。”[24]对于民俗学来说,田野作业是参与、观察民间仪式和进行艺人深度访谈的最好方法。口头诗学是在田野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得来的,其更为关注的是创作和唱本的生成过程,但对文化语境具体细节(艺人个人信息、听众相关情况、地方知识、民俗活动等)进行深度观察和分析不够,关注这些问题的学科是民族志诗学。口头诗学与民族志诗学都关注田野作业,但二者侧重点不一样,口头诗学关注民间艺人如何演唱一首歌(史诗、叙事诗),民族志诗学更为关注史诗表演的现场语境。[24]朝戈金和巴莫曲布嫫在《民间文学论坛》中介绍了民族志诗学的起源、形成、发展及其基本概念。他们以丹尼斯·特德洛克(Dennis Tedlock)和杰诺姆·鲁森伯格(Jerome Rothenberg)联手创办的《黄金时代:民族志诗学》(Alcheringa:Ethnopoetics)标志着民族志诗学新领域的开拓。后来,戴维·安亭(David Antin)、斯坦利·戴尔蒙德(Stanley Diamond)、加里·辛德尔(Gary Snyder)和纳撒尼尔·塔恩(Na⁃thaniel Tarn)等人进一步发展了其内涵和范畴。“学者型诗人杰诺姆·鲁森伯格进一步概括说,民族志诗学有四个核心的构成要素,即声音(Sounding)、视觉(Visuals)、诗歌(Poems)和对话(discourses)。”[25]民族志诗学核心观念是:“要把文本置于其自身的文化语境中加以考察,并认为世界范围内的每一特定文化都有各自独特的诗歌,这种诗歌有着独自的结构和美学上的特点。它强调应该充分尊重和欣赏不同文化所独有的诗歌特点,并致力于对这些特点的揭示和发掘”。[26]
除此之外,尹虎彬运用该理论对我国史诗研究中的口头诗学问题进行探讨,发表了《二十世纪口传文学研究的十个误区》《在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之间——世纪史诗学述评》等文章,批评了我国早期的史诗学研究及我国在口传文学研究的误区。巴莫曲布嫫结合口头程式理论等观点,创造性地提出了“演述场域”的概念,她以诺苏彝族的口头论辩和史诗传统为例探析了叙事语境及演述场域等问题。[27]朝戈金的《口头·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漫议》[28]、尹虎彬的《荷马与我们时代的故事歌手》[29]、巴莫曲布嫫的《口头传统与书写传统》[30]和巴莫曲布嫫翻译的《口承-书写等式:一个现代心智的程式》[31]等论文对口头诗学的发展脉络及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口头文化的传承、保护和研究起到促进作用。朝戈金以文字发明时间为起点,认为人类口头文化时间比文字书写时间长得多,说明了口头文化在人类文化中历史更悠久、遗产更为丰富的历史事实,他提倡从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角度关注和重视人类口头文化的价值和意义。尹虎彬从史诗歌手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来阐述帕里-洛德理论的来源、含义和内容,指出了口头程式理论对中国史诗研究的运用价值及其研究前景。巴莫曲布嫫基于彝族毕摩的口述经典研究,论述了口头诗学对民族口头传承与保护的含义和价值。巴莫曲布嫫在《民俗研究》上翻译发表了埃里克·哈夫洛克的《口承-书写等式:一个现代心智的程式》,该文以口承与书写(orality and literacy)问题为契机,概述了西方知识界对人类传播和交流手段的积极探索。美国哈佛大学的古典学者哈夫洛克(Eric Havelock,1903—1988)和英国剑桥大学的人类学家杰克·古迪(Jack Goody)“同年发表的著述,不约而同地将书写对人类认知发展的一种初步的、偶然的作用归结为古代希腊字母文字的发明和传播”,指出了书写与口承的传播途径及其各自的特色与功能。[31]
纵观口头诗学在中国的介绍、引进、理解、阐述和运用全过程,我国口头诗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1996年至2000年,这一阶段是口头诗学的初步介绍和阐述的阶段。尹虎彬、朝戈金和巴莫曲布嫫等学者的相关论文是这一阶段的代表性成果。自2000年至2009年,第二阶段口头程式理论的全面介绍、引进和运用阶段。这一阶段口头程式理论的几部代表性成果《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故事的歌手》和《荷马诸问题》《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等的翻译出版开辟了全面介绍口头程式理论新领域,促使了一批运用口头诗学理论的中国史诗学、民间叙事诗、民间歌谣(花儿、信天游、少数民族民间歌谣)和民间故事领域的新成果的出现。2009年至今,口头诗学拓宽在民族志诗学和表演理论等诸多相关理论的研究空间。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我国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领域存在着复杂交叉的口头传统。因此,口头诗学在运用到我国各民族文学口头传统现象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具体为:其一,帕里-洛德理论中的程式概念是大词语(Lorge words),指的是修辞性词语,但当我国各民族史诗、民间叙事诗和山歌运用时,发现一个单词(如名词、数词、代词)或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也在文本中能够发挥程式的作用。这种情况大大地拓展了口头诗学中的程式概念。其二,帕里-洛德理论中故事范型往往局限于战争主题或爱情婚姻主题,而在中国史诗与民间叙事诗中英雄、爱情、友谊、和平和世俗故事范型都时有发生。其三,帕里-洛德理论典型场景局限于远征打仗和庆祝狂欢,在中国史诗、民间叙事诗、民间故事和民歌等口头体裁里除了战争和婚礼之外,还有传统节日、人生仪式、祭祀活动和巴扎集市贸易活动等典型场景。这些概念的运用和创新最终促进了西方口头诗学——口头程式理论的一些概念、术语和范围的新解读和新拓展,使得这一理论加以本土化和中国化,丰富了中国特色民间文艺学的学术话语体系。我们要继续运用口头诗学考察田野作业口头表演过程,直接参与到民间艺人“表演中的创作”活动中,深度观察民俗习俗对口头传统传承保护的作用等问题,将其与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相结合。
[注 释]
①尹虎彬(1960—2020),朝鲜族,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副所长、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纪委书记与副所长。主要社会兼职有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中国神话学会秘书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主要从事民俗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河北民间后土信仰与口头叙事传统》(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2003),出版专著《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和译著《故事的歌手》(中华书局,2004),主持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重大课题“中国史诗类型学研究”(2002—2006),参与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与荷兰皇家科学院合作研究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史诗与英雄”(2002—2004)。主要获奖成果:《故事的歌手》于2007年4月获“第七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奖”译著类三等奖,《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于2004年获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专著类二等奖。
②朝戈金,蒙古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文哲学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1995—1996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学,1997—2000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师从钟敬文学习民俗学,2000年获法学(民俗学)博士学位。2001—2002年在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区)师从约翰·弗里(John Miles Foley)做博士后研修。任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会长、民俗学会名誉会长、中国蒙古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江格尔研究会会长、中国大众文化学会副会长、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文化部外联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成员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委等;国际性职务主要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评审专家、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CIPSH)主席、国际史诗研究学会(ISES)会长等。同时是《民族文学研究》主编,Oral Tradition(《口头传统》学刊,美国)、《文化遗产》《民俗研究》等多种国内外学术期刊编委。专业领域为少数民族文学和民俗学,有著作、论文等在中国、美国、俄罗斯、日本、越南、马来西亚、蒙古等国以多种文字刊布,代表性成果有专著《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和译著《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等。
③作者约翰·迈尔斯·弗里(John Miles Foley)是美国口头程式理论的专家,密苏里大学口头传统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刊物《口头传统》的创始人。
④巴莫曲布嫫,彝族,法学博士(民俗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族文学理论研究室主任,口头传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此外,兼任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美姑中国彝族毕摩文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巴莫姊妹彝学小组常务理事,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世界民俗学者组织(FF)通讯会员,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委员。在治学方法上长期坚持实地田野调查与彝文文献考察相结合,业已形成的学术方向是彝族经籍文学与口头传统研究。发表了学术论文、文章多篇,成果丰硕,已出版学术专著《鹰灵与诗魂——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研究》(2000),田野图文报告《神图与鬼板——凉山彝族祝咒文学与宗教绘画考察》(2004),主要代表作有《“民间叙事传统格式化”之批评》《口头传统与书写传统》《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学术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