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四川成都 610031)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公元前442年的作品,被视为戏剧史上最伟大的剧作之一。作为希腊戏剧的经典形象,安提戈涅以能动的主体姿态成为了诸多理论家理论阐释中别样的存在。在黑格尔的论述中安提戈涅倚靠家庭伦理挑战男性的城邦伦理,拉康则视安提戈涅为想象界与象征界交叉界线之上一个死亡欲望的纯粹能指,伊利格瑞给予安提戈涅“反对中央集权和反对独裁主义的女性代表”〔1〕的称号。然而,朱迪斯·巴特勒却指出,安提戈涅的能动性既不是源于其内在自明的主体理性,也不是前话语的死亡欲望,她主体位置的获得依靠于对权力的征引,对权力的屈服开创了她能动的可能;同时,权力也并非如黑格尔笔下的国家权威、拉康所述的象征结构、伊利格瑞揭露的父系秩序那般静止、恒定,它们只是在不断被引用的社会实践中的话语积淀。这一对主体、对权力的双向解构正是巴特勒“述行理论”的要旨所在。
“述行”(perfomative)一词首先出现于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中,述行言语是创造事件、生成关系的言语行为。奥斯丁对记述/述行二元对立的拆解揭示了一切言语的述行性。当语言本身就是行为的宣言浸入权力理论的语境时,巴特勒看到了权力生产机制、主体生成机制的秘密——语言的意义来自行为,由此福柯话语即权力的论断有了更微观的阐述。话语总是通过标榜现实存在的终极所指,鼓吹自己的自然必要而获得真理性。从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得到启发,巴特勒发现被标榜为话语合法性来源的终极所指——自然、必要的现实却是话语的述行效果。述行(performative)一词,从词源学分析,per意为“言语”(utterance),formative则以“形成、构成”(form)为词根。伪装为描绘现实世界的记述性话语并非对现实的静态陈述,而是通过“述行”以话语即行动的方式通过言语形成、构成了自己的合法性源泉。拆解了自然现实与话语建构的二元对立,再结合德里达的语言理论,巴特勒建构了自己的“述行理论”。她吸收了德里达通过复数化对话语的解构,坚持话语的述行绝非为单数的一次性行动,而是一个“征引”“迭代”的历时性实践。然而,不同于德里达以符号特有的“征引性”“可迭代性”揭露说话者意图、话语语境确定性的虚幻,解构施为正常/寄生的对立〔2〕,巴特勒以“述行理论”一方面激进地从本质主义主体的理论立场撤退,坚持身体、身份、主体从来都不是基于某种物质基础的表述,而是在“述行”中通过日常言语行为所生产的现实而生成的社会建构;另一方面将德里达的语言理论放入福柯权力理论视域,指出对权力话语的“征引”是述行成功的条件,在“迭代”中蕴藏着话语失败、颠覆权力的可能。
巴特勒抛弃了对主体同时也是对权力话语的静态价值判断,而以动态、再意指为关键词解读安提戈涅的主体性。她首先在《安提戈涅》中读出了安提戈涅在话语秩序亲缘关系中面临的困境,继而通过述行性概念揭示了安提戈涅如何以行为对亲缘关系的重申占据主体位置成为了主体,并在这样的重申中发现安提戈涅在话语的重复中制造的偏离正是她主体能动性的表现;反之,这样的重复、偏离也再次证伪了话语秩序所谓的共时普遍性。
“从黑格尔到拉康,安提戈涅被认为是亲缘关系的维护者”〔1〕。拉康在将亲缘关系放入象征界讨论时,将其纯粹化为一种语言结构,视之为社会存在的前提性律法关系。这意味着拉康通过将象征秩序提升到社会性之可能性条件的地位,视其为社会存在的先验结构,从而将两者截然区分。象征秩序在拉康的理论中先验、普遍、共时,而社会性却意味着经验、偶然、历史、变化。在这样的秩序中,社会通过禁忌律法的暴力压制得以形成,人则被无时间性的先验象征秩序中某一身份位置所取代,成为了静态、先验律法的超定副产品。
巴特勒指出在安提戈涅的悲剧中这样的先验陷入了麻烦,象征秩序中亲缘关系所设定的稳定、静止的身份位置面临了危机,这样的危机是由安提戈涅所遭遇的困境暴露出来的,即在象征界安提戈涅应该占据怎样的位置?巴特勒引用英国学者迪伦·埃文斯(Dylan Evans)将象征界定义为“在俄狄浦斯情结中用来调整欲望的法则”,“这个情结被认为是从最重要的和具有象征意义的乱伦禁忌中派生出来的”〔1〕。在这样的律法之下,“每位家族成员所占据的‘位置’上都有各自的编码”,而“占据某个位置就意味着不能在本族内存在交叉性关系”〔1〕。众所周知,俄狄浦斯弑父娶母,安提戈涅正是乱伦的结果。“忒拜三部曲”所有故事的开端都是俄狄浦斯悲剧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他让他那些“儿女”陷入了“一系列亲缘关系的罗网中”——俄狄浦斯找到了他的父母,却发现他的母亲也是他的妻子;伊娥卡斯忒是俄狄浦斯的母亲同样是安提戈涅的母亲,俄狄浦斯既是安提戈涅的父亲也是她的兄弟,而她的哥哥们也是她的侄子,因为他们是父兄俄狄浦斯的儿子;“这些关系无法形成连贯一致的亲缘链”〔1〕——她无法占据任何单一确定的位置,而所占据的多个位置又相互矛盾对立。面对象征界的先验律法,安提戈涅陷入了表征无能为力、位置模糊不清的困境。
不同于拉康象征秩序中极权主义的律法(law),巴特勒将权力话语理解为社会性的规范(norm)。“规范决定了可理解性……决定了相关社会事务能够被理解,规定了什么会,什么不会出现在社会领域内的一个尺度”〔3〕。成为主体意味着获得可理解性,符合规范方可被表征、被承认,述行正是通过对规范的征引获得可理解性得以表征的行为,也是在征引中一次次强化规范的行为。在拉康先验的象征秩序中无法得到表征的安提戈涅在巴特勒的理论阐释中即是通过对哀悼埋葬逝去的亲人这一亲缘规范的征引,述行性地重申亲缘关系,获得了可理解性而成为了主体。由此可见,“亲缘关系并不仅是安提戈涅所处的一种境况,也是她所实施的一系列事实行为”〔1〕,这一行为即是贯穿整个戏剧的关键词——葬兄。
对逝去亲人的祭奠与埋葬被认为是家庭成员应当承担的义务。在克瑞翁的禁令之下,面对安提戈涅“你愿不愿意帮助我用这只手把尸首抬起来”的质问,伊斯墨涅犹豫了,她反问道:“全城人都不许埋他,你倒要埋他吗?”安提戈涅坚定地回答:“我要尽我的义务,也是替你尽你的义务,如果你不愿意尽的话;我不愿意人们看见我背弃他。”不论是面对伊斯墨涅的担忧,还是面对克瑞翁的强权,安提戈涅一再重申着自己的行动——葬兄。她对伊斯墨涅起誓:“我要到力量用尽了才住手”;她公然挑衅克瑞翁:“我承认是我做的,并不否认”。一次又一次,安提戈涅在自己的语言中承担了这一义务,述行了这一亲缘关系,更由此占据了妹妹这一亲缘位置,甚至成为了亲缘关系最典型的代言人。此时,巴特勒提醒读者:“葬兄并非只是一个基于亲缘关系的行为,仿佛亲缘关系为行为提供一个原则;恰相反,葬兄的行为既是亲缘关系的行为,是重申亲缘关系的述行性重复。”〔1〕这意味着在所谓具有先验普遍性的象征秩序中无处安身的安提戈涅通过对亲缘关系中家庭成员为逝世亲人举行葬礼这一例行规范的征引,述行性地建立了亲缘关系,并通过对这一规范的臣服占据了亲缘关系中的主体位置。
借用戴维·施耐德(David Schneider)的阐释方式,巴特勒宣布:身份的认同,不论是性别身份还是亲缘身份,以及随之而来的主体生成都是述行的结果,“这不是一种存在的方式,而是一种行为的方式”〔4〕。然而,述行又绝不能被理解为“一场单一的或蓄意的‘行动’(act)”,而是通过不断的重复和征引,话语最终“生成被宣告之物”的行为〔5〕。在安提戈涅这里,没有超定秩序中给定的“亲缘”位置作为律法在支配行动,也没有基于自我意识的“妹妹”作为能动主体在行动;“亲缘”是规范不断重复的现实凝结,“妹妹”这一主体则是征引“亲缘”规范生成的规范效果(effect)。
主体,是规范的主体,但“我的能动作用并不在于否认这种构造我的条件”〔3〕;正相反,恰是那个使主体生成的规范提供了能动性的可能。因为不同于以一种语言的深层结构形式明晰地要求一切有章可循的先验律法秩序,规范是述行性的,其有效性“取决于它在社会实践中实施的程度,取决于它通过肉体生活的日常社会仪式得以重新确定的程度……它是通过自己的体现,通过试图利用它的行为,通过这些行为里对概念的复制而被制造或复制的”〔3〕。在巴特勒的理论中,没有铜墙铁壁的律法,没有一气呵成的铭刻建构,只有规范、主体两者间不断进行的述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主体还是规范,都没有本质,只有行为。尽管这个行为绝非一个人文主义色彩的行动,但它对规范可重复性、可引用性的要求,解构了律法秩序先验、固化、稳定的神话,也带来了偏离的可能。
拉康理论体系中因先验、共时而具有普遍性的象征秩序奠基于父法。巴特勒虽以“述行”为关键词在社会规范、社会性中为在象征界的律法中陷入表征困境的安提戈涅、同时也揭示了象征秩序局限性的安提戈涅找到了走出困境的希望,但她也宣称“毫无疑问,父亲的话语是作用于安提戈涅身上的”〔1〕。这些话语,在巴特勒看来,和“赋权于菲勒斯,即父亲在象征界占据的位置,并且必须服从、不容质疑”的父系律法不同,因为规范是一个需要不断征引、述行的话语体系,而征引、述行意味着重复,更意味着向变化的敞开。
德里达从词源学解释了“重复性”(iterability):“iter,可能源于itara,在梵语中意为other;因此重复的效果是与他性相联系的重复逻辑的产物”〔6〕。由此可见,重复所带来的恰恰是同一的反面——意义的延异与散播。话语的权威正来自于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但也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征引、述行中,话语遭遇了偏离。
《安提戈涅》中最大的矛盾冲突让巴特勒看到安提戈涅所遭遇的权力话语首先来自于克瑞翁。作为一国之君的克瑞翁颁布法令,要求任何人不允许埋葬或哀悼波吕涅克斯。安提戈涅违背了这一法令,但这样的违背是话语述行中发生的偏离,因为她用以与之对峙的恰恰是“克瑞翁的语言,那套代表国家主权和行为的语言体系”〔1〕。
用约翰·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来审视克瑞翁的话语,可以区分出三个层次:首先,法令(言语)的颁布以字词句的方式表达了一个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其次,字面下克瑞翁(说话者)彰显其魄力与权力的意图是言外行为;再者,话语最终对听者所产生的效果,即通过话语而实施的行为被称为言后行为。
面对克瑞翁“不许人埋葬,也不许人哀悼,让他的尸体暴露,给鸟和狗吞食,让大家看见他被作践得血肉模糊”的政令,大家都极力否认自己与埋葬、哀悼这一行为有些许的关系。负责看守尸首的守兵发现尸体被一层细沙掩盖就惊慌失措、互相埋怨,“几乎打起来”,没人愿意去报告这件事,最终不得不抽签决定,而那个不幸抽中签的守兵一路忧虑得无数次“停下来,转回身往回走”,他见到克瑞翁的第一句话不是报告发生的事情而是为自己撇清关系:“首先,我要向你谈谈我自己:事情不是我做的,我也没有看见做这件事的人”。在这样的否认中,政令这一言内行为拥有了不容违背的力量而成功地转化为言外行为,并产生了威慑效果引发了言后行为。简而言之,政令话语成功述行。
然而,不同于守卫们的极力否认,安提戈涅拒绝了这样的否认。这样的拒绝导致了克瑞翁政令之言外行为的失效,同时拒绝的言语生产了一个被她所拥有的行为(葬兄),但此等导致君王权力中断、赋予自我行动能动性的言语行为必须是建立在对那份他者权力征引的基础之上。
当被责问“承不承认这件事是你做的?”之时,安提戈涅回答道:“我说是我做的,并且我不否认它”(I say that I did it and I do not deny it)。在这句简明扼要的回答中巴特勒看到了两层含义的递进:首先,“我说是我做的”回答了一个来自权力他者的质问。如同阿尔都塞的询唤理论中路人对警察那声“喂!喂!”的转头意味着对权力的承认,安提戈涅这句“我说是我做的”也同样认同了质问者的权力。其次,她立刻又以对否认的拒绝——“我不否认它”——让这份权力失效,并让自己成为了葬兄这一行为的主体。然而,这份拒绝作为一个言语行为得以述行成功的合法性前提是一个以禁止为目的的他者权力的存在。没有一个以禁止形式出现的律令,拒绝也就失去了意义。正因为对王权话语的承认,拒绝方可能挪用(appropriate)话语的权力,生成主体性与能动,并随之而来用语言实施对“葬兄”这一行为的占有。如此,一次述行发生了,但偏离也发生了,以对克瑞翁禁律的遵从为开端,却以占据一个打破禁律的行为的主体位置而获得主体能动性为结束。
在安提戈涅与克瑞翁的显性冲突之下,安提戈涅还遭遇着另一层话语,那就是俄狄浦斯的遗训。《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成稿于《安提戈涅》之后,但故事情节的发展逻辑在其之前。文本中,将死的俄狄浦斯紧紧抱着女儿们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孩子们啊,你们从此没有父亲了。我现在一切全完了,你们再也不用担当这奉养我的苦事了,孩子们,我知道得很清楚,那是不轻松的;但是只须一个字就可以抵消一切的辛苦:这就是爱,你们从我这里得到的爱,胜过你们从任何人那里得到的;现在你们就要成为孤儿,这样度过你们的一生。”这样一段临别哭诉,在巴特勒看来是诅咒,更是话语——“俄狄浦斯的话最终导致安提戈涅永远地失去了爱,因为他要求安提戈涅对他忠诚。”〔1〕安提戈涅遵从了这样的话语,将孤独终老——“我还没有听过婚歌,没有上过新床,没有享受过婚姻的幸福或是养育儿女的快乐;我这样孤孤单单,无亲无友,是多么不幸呀,人还活着就到死者的石窟中去”;然而,父亲的话语是诅咒,同时也是她“赖以行动的媒介”,遵从中隐藏着违背。在征引、述行中“她以一种异常的形式传达着这些话语,既忠实地转述,同时也进行着背叛,将它们导向意料之外的方向”〔1〕。
安提戈涅对哥哥毫不遮掩的爱无疑违背了父亲要求忠诚的话语。面对克瑞翁的禁令,明知埋葬波吕涅克斯即意味着死亡,而安提戈涅选择“现在我要去为我最亲爱的哥哥起个坟墓”,因为“即便为此而死,也是件光荣的事;我遵从神圣的天条而犯罪,倒可以与他躺在一起,亲爱的人陪伴着亲爱的人”。需要明确的是,这份违背绝非绝对主观能动性的展现,相反恰是对俄狄浦斯话语的征引述行赋予了她主体性的可能,赋予了她偏离规范的可能,正如巴特勒所言:“她遵从了俄狄浦斯的要求,但是是以一种模糊的方式”〔1〕。这样的模糊源于“亲缘”的含糊,而那又是另一个话语述行的效果。俄狄浦斯履行了“弑父娶母”的诅咒,将所有的亲人陷入了亲缘关系的困境。这样的困境让巴特勒质疑:对俄狄浦斯和波吕涅克斯两人,“她对这两个人的爱可以分开吗?她是为了她‘最珍贵的哥哥’做出了光荣但违法的事情,但这个‘哥哥’是否指的是波吕涅克斯呢?或者,可不可以是俄狄浦斯呢?”〔1〕当俄狄浦斯诅咒波吕涅克斯——“你决不能征服你家族的土地,也回不到那群山环绕的阿尔戈斯;你将把那驱逐你的人杀死,你自己也将死在亲人的手里”时;当波吕涅克斯请求安提戈涅——“请你们,看在天神份上,不要不尊重我,而是把我埋葬,为我尽丧葬之礼”时,身处相互矛盾的两个诉求间的安提戈涅让巴特勒看到了“传达父亲话语的过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干扰”,但巴特勒立刻又话锋一转反问道:“尽管如此,如果父亲即兄弟,这两个诉求又有什么区别呢?”〔1〕因为俄狄浦斯“弑父娶母”,这对于身陷亲缘困境的安提戈涅来说,俄狄浦斯既是父亲,也是同母异父的兄长。
“亲缘”的含糊让安提戈涅以一种模糊的方式遵从但又违背了俄狄浦斯的话语。遵从,因为她安葬的不仅是波吕涅克斯,更是俄狄浦斯;违背,因为她把对父亲的爱也同时转移到了哥哥的身上。
在黑格尔、拉康和伊利格瑞对《安提戈涅》的解读论述中,“律法”“话语”“父法”被理解为静止、恒定、凝固的权力表现形式,成为了超个体的普遍性虚构。这样的阐发,追根溯源源于对本质主义思想框架的惯性沿袭。正是在这样的思想秩序中,主体话语设置了文化与自然、象征与实在、父系与母系相对立的二元框架,并将主体回归之可能的立足点放置其中而进行论述。而在巴特勒的理论体系中,巴特勒认为如此的前话语主体解放路径正落入了话语自我自然化、霸权化的圈套,让旨在反抗的理论演绎反而为权力话语找到一个形而上学的场域、起因,成为了秩序神话的共谋。
拒绝了形而上学传统对本原的表述,巴特勒以述行理论将所谓完满、无生无灭的永恒在场解构为权力话语在不断征引、重复中的凝结与沉淀。正如安提戈涅通过对规范的征引成为了主体,获得了主体能动性一样,克瑞翁、俄狄浦斯的话语则在不断的重复中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巴特勒以述行带来的变化的可能性解构了象征律法的普遍性,将其效果表述为偶然,揭露出象征秩序普遍性神话的虚伪;同时也提醒读者“不断变化的话语并不是重回‘本我’或者重复有关自由的古典论断”〔1〕,而是对主体以及权力话语的双重解构。
在基于述行理论对古希腊戏剧《安提戈涅》的分析中,巴特勒为我们描述了一条不同于启蒙主体的后人文主体的解放路径。在这条路径上颠覆的点点星光不诉诸于本原,不回望化外,不寄希望于一个权力关系之外的主体去实现,而是以述行为关键词在权力关系内部发现颠覆和增值的可能。正是基于述行理论对权力、主体的双重解构,当福柯宣布“人会像大海沙滩上的一张脸,被轻轻地抹掉”之时,巴特勒让我们看到“规范选择了我们,但它无法完全支配我们,因为我们占据着它,逆转着它,再意指着它”〔5〕。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