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档案馆 上海 200444)
原始记录性一般被看作是档案不可证伪的本质特性,它“不仅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所在,而且从根本上决定着其管理方法的基本取向”[1]。也就是说,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以维护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作为其基本出发点。档案管理的这一基本出发点在《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第一、二条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即“档案工作者应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以确保其作为历史证据的可靠性”[2]、“档案工作者应该从历史、法律和行政管理的角度对档案资料进行筛选、鉴定和保管,从而确保文件的来源原则,明显地保持文件的原有关系”[3]。在这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如何做到“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以及如何“从历史、法律和行政管理的角度对档案资料进行筛选、鉴定和保管”,换而言之,档案工作者究竟应该具备何种意识和素质,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档案的原始记录特性,这是一个在日常工作和实践中更具指导意义的问题。对于“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素养”的讨论一直在学界内持续着,如近期有《论档案形成中的“人”——档案形成中的人为意识问题研究之四》[4]、《探究新时期档案馆员职业素质培养策略》[5]等文,学者们虽然关注了“人”(档案人或者档案管理人员)的因素在档案形成中的作用,但并未在更深的层次展开挖掘,更未探求将抽象的理论应用于具体的实践中的可能性。而现象学作为“任何哲学现在都寻求适应它,并用现象学方法来表达自己”[6]的“哲学的哲学”,在方法论上为论述这个领域提供了可能,以哲学方法来探讨实践工作,这并非大而无当,诚如胡塞尔的名言所云:“哲学必须有能力将它的普遍命题的大票面钞票兑换成接近实事的细致分析的小零钱。”[7]借助“哲学的哲学”,使用“方法的方法”,无疑能打开一个更为宏观、广阔的探索领域。
按照字面的意思,现象学是“关于现象的逻辑学或科学”[8],广义上,大多数现象学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现象”一词。比如在康德看来,“‘现象学’是有关事物对我们显现方式的科学的一部分,例如,相对运动、颜色,依存于观察者人的性质”[9],而胡塞尔“寻求涉及客观认知所需的一定主观条件认定的一种特殊分析,并试图区分折现‘现象学的’条件以及介入人类认知的经验的、事实性的或‘心理学’的条件”[10]。这也就是说,现象学家们不相信事物对人们的显现是全然客观的,他们的着眼点在于事物对人们显现中的“人”的因素是如何与事物本身结合的。
尽管胡塞尔宣称:“现象学并不而且甚至不可能确立一种绝对的无所不包的理解”[11],但其“回归事物本身”的口号和宗旨却有意无意地同所有追求“真实性”的学科不谋而合,比如与档案学科的“原始记录性”和与之密不可分的历史学科对真相的追逐。档案工作者总是试图在最大限度中保存真实,而历史学家总是在还原历史真实面貌的道路上坚持不懈。但从现象学具体方法出发,两者却依循着全然不同的两条路径,“意向性”这个现象学核心概念在两种工作中起着全然不同的作用:历史学家总是以为能保持中立立场来看待历史文献和档案,再以中立的立场来论述这段历史,但实际上,历史学家既无法逃脱前人论述历史时的“意向性”,也无法撇清自己知识背景的“意向性”来论述一段历史。而档案工作者与其说面对的是“现象”,不如说面对的是作为现象学研究对象的“显象”,也就是“经验的现象”。这个“经验的现象”本身就包含着一切显象背后的“物自体”、对于“物自体”的意识主体(也就是人)和各种各样的显现方式。也就是说,档案工作者不必忧虑是否需要保持中立,更不必自以为能够保持中立,这个经验“显象”本身对档案工作者来说就是需要管理和研究的对象。胡塞尔认为,“现象学处理一切被给与或被呈现为一种现象之物。现象学并不寻求一种‘物本身’;或现象背后的‘实体’,而是关注在其中所与性样式中的现象本身。”[12]“所与性”是现象学中又一重要概念,“所与性”刻画这样的事实:一切经验都是某人按照一特殊经验方式对某物的经验。于是,档案工作者面对的就是如何在工作中将整个所与性样式含纳进来,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某物”被“经验”加工,但这个加工过程恰恰成为了“原始记录性”的一部分,进一步来说,这项工作又再一次同原始事件发生了所与性关系。这原始事件尽管退而隐身了,但它并非不重要,正如胡塞尔所认为的“现象学说明着客观现实世界在经验中对我们具有的意义。此意义在此方式上可以被显示、被揭示,但其本身不可能被改变。”[13]
根据现象学的方法,“认知某物就是要能够通过将其溯源至充分作为其基础的某种明证性经验来对其加以证实”[14]。而在档案这里,“某物”、“主体意识”和所与性方式共同构成了“能够通过其溯源至充分作为其基础”的明证性:档案的原始记录性。档案的明证性具有胡塞尔所说的“渐进”的特点:对于档案收集工作来说,这种明证性是渐进的,档案收集人员面对的文件层叠着客观现实世界、经验和两者的对应关系;对于档案利用者来说,对这种明证性的追溯也需要步步推敲,进一步来说,在档案利用过程中,这种明证性仍旧在形成,并且又层叠上了收集人员的“经验”。实际上,经验在原始记录性上的不断叠加并非是一件坏事,也不会伤害原始事件本身,因为这种明证性甚至被胡塞尔看作“是在一切认知中的一种持续的日常的‘成就’”。[15]
上文中多次提到“某物”、“经验”及所与性方式三个概念,三者在档案这里共同构成了档案的明证性,即原始记录性,运用现象学方法,则又被“意向性”统摄了起来。根据胡塞尔对现象学的理解,“现象学方法广义而言即意味着意向性方法。”[16]如果我们承认档案的原始记录性确实是一种意识行为,即经验的叠加的话,那么“诸意识行为的最重要和最具统一性的特征是,它们都是意向性的,都针对某客体,都‘相关于’某物。”[17]也就是说,追溯档案的明证性,即是要将“某物”(即客体)和诸“经验”(即意象性)剥离开来,客体和经验在档案这里已经浑然一体,这种剥离并非层层分离,而是如研究文物包浆的成分那般的分析,既将它作为“原始记录性”的一部分,又对其“组成成分”进行分析。
美国当代思想史家唐纳德·R·凯利在其著作中曾提到那不勒斯国家博物馆的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双面雕像,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都被看作是西方历史形成的始基。尽管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都是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但他们对历史的论述方式却迥然不同:前者的著作以丰富的经历作为书写材料,带有强烈的人本主义甚至宿命论的色彩;后者则以严格的证据收集、客观的因果分析方式来讲述历史,被称为“历史科学”之父。二者被雕刻在同一块石料上,隐喻着历史本身就具有多张脸孔。事实上“档案”也是如此,“某物”就是石料本身,而各种意向性则是这诸多脸孔。在一份档案中,除了确定的事件本身(也就是某物、石料),还附着着各种各样的意向性,意向性带有主观成分。但也不能将意向性和主观简单等同,因为意向性还包含着所有和此份档案发生关联的单位或个人的整个背景因素,这个背景因素本身也是“石料”和“多张脸孔”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它本身就是确定事件本身和主观观点共同构建而成的。
尽管“意向性”与“某物”是浑然一体的,但在意向性参与档案形成的问题上,大致可按工作步骤分为三个表现层次,即文件形成、档案收集和档案整理,虽然文件的形成并不是档案工作的一个环节,但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意向性已然参与了文件的形成,故此将文件形成阶段作为意向性参与档案工作的肇端。第一,文件形成。在这个阶段,意向性主要表现为某一文件形成之前的缘由,这是文件形成的首要前提,也是文件成为档案之前叠加于其上的意向性。以某大学增设新机构的请示为例,在这份通知形成之前,必定首先具有“去做这样一件事”的先在意愿,而这层先在意愿中可能还涉及到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等因素。第二,档案收集。在这个阶段,意向性主要表现为选择性意愿,也就是说,档案管理机构将按照一定的标准,来选择这份文件是否能成为“档案”,这种“判断”可能涉及重要性,及同本部门的相关性,带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仍然以某大学增设新机构的请示为例,按照一般档案收集惯例,如果该申请并未获得批准,就视为“无结果”的申请,这份文件将不被列入归档范围,就无法进入档案保管机构成为“档案”。第三,档案整理。在这个阶段,意向性主要涉及到组卷工作,还是以某大学增设新机构的请示为例,假定该申请已经获批,以“按问题组卷”的标准为基础,收集人员甲可能将其归入该专业所属学院的相关文件大类中,收集人员乙可能将其归入本大学当年度所有新机构设立的大类中。
进一步来说,档案中意向性的三个层面并不能在一个档案文本中显著地区分开来,是一个“复合体”。这个复合体符合胡塞尔在《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中对“实行之复合体”的描述,他在阐述同布伦塔诺的分歧时说:“因为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发现显然从未曾导致可在其中看见一种成就关联体,后者作为一种沉积的历史包含在一被构成的意向性统一体内及其相应的给与方式内……”[18],这个“意向性统一体”就是档案中三个基本意向性层面和各种偶发因素的糅合,“相应的给予方式”就是档案的形成过程,而这个“沉积的历史”则就是“某物”即事件本身。
在明晰了档案具有“某物”“意象”两重性的基础上,要获得档案本身的“明证性”,档案工作者之职业素质的深层内涵首先体现在“加括号”的能力上。
在现象学中,“加括号”即悬置的方法。悬置在古希腊怀疑主义哲学家那里表现为“对基于不充分明证性的认知承诺予以克制的方式”[19],胡塞尔将这种克制的方式表述为中止判断,并再次与明证性勾连:“现象学的悬置意思是使一般设定中止作用或将其排除:对于任何设定我们都可以完全自由地实行这一特殊的‘悬置’,即一种判断的中止,后者与对真理的未被动摇的甚至不可动摇的信念相容,如果此真理是明证性的话。”[20]这种加括号的方式,仅仅是将各种先在的假定放入括号中,使其失去作用,这不能同否定画上等号,毋宁说这是一种“不置可否”,“相当于一种免疫隔离,对其停止利用,将事物的活动‘切断’”[21]。“加括号”的方法对于现代档案工作者来说是一个尤其重要的工作方法和基本素质,特别是在中国国家档案局“应收尽收”的时代要求下。以这种方法面对档案的明证性,即原始记录性,即是将自己个人的判断纳入括号中,以一种尽量中立的态度来面对所要“档案化”的文件。
现象学所要悬置的基本是两方面的态度:“自然主义态度”和“人格态度”。胡塞尔把“自然主义态度”描绘为一种将个人性自我从世界中抽离,并将物质世界绝对化的特定过程。自然主义态度是由近代科学所决定的态度,自然科学特意排除个人和个人态度[22]。而“人格态度”一词被胡塞尔用于表示人对自身和作为个人的他人所采取的正常态度,表示人们在社群中相互对待的方式,以及对待动物的态度等等,是人类借以彼此相关和与世界相关的最具体和最基本的方式。在档案工作中,“自然主义态度”就对应于墨守规范的“教条主义”,而“人格主义”则对应于档案工作者的个人态度。墨守规范的“教条主义者”持一种既抽离文件个性,又抽离工作者主体性的绝对化的态度来面对档案;个人态度过于鲜明的档案工作者又持一种比较随意的态度来面对档案。这两者都是对档案“明证性”的无视。
与意向性在档案形成中的三个表现层次相对应,“加括号”的方法也基本在三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文件形成阶段。在这个阶段,档案工作者还未真正同文件发生关系,但文件形成的意向性背景构成了档案工作者需要悬置的主要内容。但悬置并不代表无知无觉,档案工作者也需要对文件形成过程中的诸多意向性有所把握,把握诸多意向性,而后悬置它们。以某大学增设新机构的请示为例,档案工作者无法干涉文件的形成过程,但仍需对增设新机构的背景有所了解和“统握”,关于“统握”的问题,将在第四节展开论述。第二,档案收集阶段。在这个阶段,所要加括号的“教条主义”和个人态度对于档案明证性的干扰体现了出来。依旧以某大学增设新机构的请示为例,如果这份文件未获批准,那么墨守规范的“教条主义者”就会直接将其排除于档案之外,而个人态度比较鲜明的档案工作者可能会根据自己对文件内容的熟悉程度来判断是否归档。如果不将这两种不明晰的、缺乏确定性的态度置于括号内,那么档案就无法作为一种确定的记录来证明自己的原始性。第三,档案整理阶段。这个阶段与档案收集阶段相似,档案工作者在组卷中依旧需要悬置这两种态度,既摒除个人观点、依据规范,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又不被这种规范所框限,在组卷形式上保留档案在事件描述上的原始联系,合理运用备考表的说明功能,力求还原事件的原貌。
对于档案工作者来说,要对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做到“不置可否”并非易事,这并不是主观上愿意保持中立就可以获得的能力。由此,从现象学的角度出发,对现代档案工作者的职业质素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即“范畴直观”的能力。
“范畴直观”是一种统握事态或者客体的复合意向性行为。“复合”是其最显著地特征。这也是胡塞尔对康德“感性直观”的进一步认知,在康德哲学中,“感性直观”是人们对“物自体”的印象,整个“现象界”都是感性直观的结果,他不承认直观中包含有任何“物自体”的成分,而对胡塞尔来说,“范畴直观相关于传统的知觉和直观概念之扩大。在简单直观中,人们所见者为物或其性质,而在范畴直观中,人们统握者为更复杂的事态,如关系、结合、区分等等之内的事物。这些范畴直观是直接在直观中被给与的,而不是通过推理被统握的”[23],“一个范畴直观由意义预期或意指行为和充实行为之间的某种综合组成。”[24]。举例来说,“我吃到的这颗糖是甜的”这个判断,并非是一种直接的品尝行为,而是统握着更为复杂的、关于这颗糖的背景内容,比如“糖”这种实物的命名(为什么这个入口的东西被叫做“糖”)、这个实物的可食用性(为什么人会将其放入口中)等,但是这种背景内容又并非逐一展开,也非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是“一下子”全部以无意识的形式呈现于意识主体的,如此才能被称作“直观”。
对于档案工作者亦如是,面对一份文件的收集和整理,档案工作者必须有这种范畴直观的能力,能够“统握”这份文件背后所含纳的各种关系、若干份文件的区别,甚至文件所处的时代背景,这样,才能在档案收集和整理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保留其明证性,即原始记录性。
由此,这又同个人的“视域”发生了关联,“一个视觉的视域规定着人的视见之范围,并包括着可以从一特殊观点所见的一切。”[25]也就是说,视域就是个人全部的经验和知识背景。但视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包罗万象的,而且是“在内容方面意向性地被限定的”[26],这就是说,主体的视域大小决定了其范畴直观能力的强弱,这一点在对历史事实的认知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关于“隋文帝杨坚的出身”问题,某主体如对这个问题毫无范畴直观能力,则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或者说当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产生一种被充满的预期;某主体如对这个问题稍微具备一些范畴直观能力,比如阅读过相关文献如《隋书》、《新唐书》的历史初学者或者爱好者则会回答:“隋文帝杨坚是弘农杨氏后裔”,这是根据其范畴直观能力给出的答案;而一个具备相当范畴直观能力的主体,如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蒙曼副教授则会对这个答案提出质疑,置疑的依据之一来自于杨坚父亲的姓名:杨坚的父亲名叫杨忠,而有位出身于弘农杨氏的大儒杨震的曾祖父也叫杨忠,中国人讲究姓名避讳,不会出现一个家族中同名同姓的现象。对于蒙曼来说,在面对这个问题的“一霎那”,这些背景和关系“一下子”涌现在了意识中,就这个问题而言,其知识背景是先在的,而非推理或考据的结果。在本文中,并非要论述究竟哪个是史实,而是以此例来说明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范畴直观中所呈现出来的不同广度。而这种广度恰恰是档案工作者在收集、保管甚至利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
如果说“加括号”的方法或许会令档案工作者略觉无所适从的话,范畴直观的能力则为这种现象学思路应用于档案工作中提供了落地的方法。档案工作者如果具备了这种极强的范畴直观能力,则能在保持档案明证性问题上游刃有余:还是以某大学增设新机构的请示为例,收集人员将“教条主义”和个人态度置入括号中之后,凭借自己范畴直观的能力,如对学校乃至国家政策的了解,可以进一步判断这份文件能够成为档案的可能性,这种判断既不仅仅依靠规范,也非出自主观的个人意见,而是依据“范畴”。尽管这个范畴依旧有极限,但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档案的“明证性”。
以现象学的方式来关照档案工作,并非以形而上的哲学理论来为实践工作“镀金”,而是以一种更为理性、抽象的方式来对具体工作做出呈现。这种呈现既说明了胡塞尔所言的哲学大票面兑换成小零钱的功能,也为档案工作能够、也必须更上一个层次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档案工作在公众心目中“低智力需要、低能力需要”的形象,当然也对现代档案工作者提出了极高的素质要求。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与现实发生的事件并非一一对应,为了最大程度地保留档案的这种明证性,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秉持“加括号”的中立工作态度,具备“范畴直观”的综合工作素质,并进一步形成抽象思考能力。在“范畴直观”中有一种特殊的形式:“本质直观”。“本质直观”即可被视作是档案工作者形成抽象思考能力的终极目标。本质直观根基于感性直观,但又与感性直观不同:如果说“范畴直观”是“感性直观”概念的扩大,尚属于感性知觉范畴的话,“本质直观”则属于非感性知觉的范畴。“范畴直观”直观到的是单个事物的特殊性,而“本质直观”则直观到的是事物总和的“本质”。“在本质看中,出现了一种从事实性和特殊性中进行的精微的‘观念化抽象’,从而可导致普遍性和必然性”[27]。这也就是说,通过观念抽象的方法,从单个事物的特殊性中,把握住事物总和的普遍性和稳定性,也即“本质”。落实到档案工作中来,档案工作者在具备“范畴直观”能力的同时,如更进一步具备了“本质直观”的能力,就具备了在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档案工作中抽丝剥茧,摸清档案学科规律的本领,在实践工作和理论思考间形成良性循环,以实践推动理论思考的深入和完善,以理论促进工作实践的合理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