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海平
摘要:在一个企业当中,纪检监察组织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部门,他主要负责的是对企业工作的监督。随着现在国家提倡的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深化改革,如何将职能进行转变,换方式,换作风的将监督工作职能做好,已经成为了现在以及未来所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需要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再监督职能;实践途径
近年来,纪检监察组织改变过去代替职能部门冲到一线搞监督的做法,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上,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使纪检监察组织回归到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上,提升监督实际效果。
1、再监督的含义
就是需要纪检监察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工作,而再监督是纪检部门需要履行的工作内容之一。而在监督手段和过去进行比较,是一个监督职责不断回归的过程,也就是在原有的监督方式基础上进行一个创新,同时它也是监督管理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方式,不仅如此,能够充分的表现出对于腐败进行治理的能力,这是现在国有企业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2、再监督存在的问题
现在的纪检监察组织必须要准确找出再监督之中存在的问题,而主要问题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一定要对再监督的定义作出充分认识。随着年数的增加,国有企业的相关业务部门大都习惯了纪检监察组织的监工,对于自身观念,也需要不断的加强或者改善,特别是在联合监察的各个方面,对于已经被进行监督或者监察的对象作出思想方面的转变。整个监督和被监督进行履行职能时,都需要让相关意识进行提升。第二将在监督意识以及相关能力做出提高。现在的国有企业当中的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从最初的一线监督变成了幕后,各种情况的监督虽然同步履行,但现在的相关监督工作人员自身具备的专业素质以及能力还远远不够。第三,要将再监督组织确定好的保障制度作出改善。现在国有企业在监督方面主要的工作是在效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对企业当中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作出规定,整个流程相对不够科学合理,所以必须将相关的制度进一步的做出完善,让再监督进行时,有更多的依据。第四,让监督职能作用再一次发挥。现在国家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当中,再监督方面,他们存在着很多弊端,对于问题无法及时进行纠正。不仅如此,在同样的问题上会重复出现多次,完全没有将再监督的实际作用得到发挥。
3、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再监督职能的实践途径
构建再监督与再检查机制。为了让纪检监督部门更加有权威,就需要尽快将再监督和再监察的各项机制做出调整,一定要建立一套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的完整机制。一方面来讲,尽量将同领域的工作问题进行解决,纪检干部一定不能受到人情以及亲情等人际关系的困扰,否则这就会影响到监督检查工作职能的效率。另一方面,要时刻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领域长期进行工作,避免让他们有一定的关系圈成立,否则就会让纪检工作人员因为人际关系,情面等干扰工作。对于审计监督工作,相关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对其进行重视,在干部进行离任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审查。让整个监督工作的制度能够向所有员工公示,相关干部的选拔以及任用,在职期间的各项资金流动等,都要完全透明,能够实现干部阳光监督。
职能部门要担起主体责任。需要实行再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包括职能部门以及不同等级的管理及有业务处置权人员。在党政管理职能部门当中,他们承担了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能够正确将监管的职责完好履行和企业实际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现在企业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企业需要快速发展但伴随的是由各种各样的新情况出现,相关职能部门在执行关键工作时,如果有对上级决策不满意,企业管理部门制度不完善,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力度不达标等情况,就会使得整个企业无法正常运行,因此不仅是管理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企业改革无法继续推进,上级干部不满意,导致最终的情况是企业的广大职工自身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而国有资产甚至最后无法实现预期中的增值。所以就需要相关的职能部门承担起对企业负责的监督监察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对于各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再监督工作,只有這样才能够让各部门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并且有很好的纪律作保障。
应当不断的进行探索实践。随着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职能的多样化,已经有了很多种的监察方式,在监察部门实现自身职能进行时,就需要让企业管理以及不同执行方面都进行提升。而再监督不仅能够适应现在时代的发展要求,各部门的业务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进而能够让再监督运用时变得更加科学有效。
总而言之,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再监督职能的实践途径,需要构建再监督与再检查机制,职能部门要担起主体责任,应当不断的进行探索实践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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