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2020-12-07 09:32李慧晶
魅力中国 2020年9期
关键词:赔偿制度惩罚性医患

李慧晶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00)

从本质上来讲,医疗行为属于医疗服务,带有消费特点。但在服务获取的过程中,相较于医院和医生,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利益侵害。在医患纠纷频发的时代,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进行抑制,确保患者得到充分补偿,则有助于维持社会和谐发展。

一、医疗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意义

医疗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侵权责任法理论,能够对医疗侵权行为发挥预防、惩戒作用,确保由此引发的损害能够得到有效填补。在轻微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后,通过民事性赔偿就能保证受害人得到完全救济。但一旦发生严重医疗侵权损害,按照现行规定也只是根据地区工作收入等情况确定伤残或死亡赔偿金额,忽略了受害人实际在经济、精神等方面受到的各种损害。实际在医患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导致弱势一方难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应得赔偿。实施惩罚性赔偿,要求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有效消弥,不仅能够提高医护人员责任意识,也能展现立法的人文关怀。通过经济惩罚,使侵权关系中的责任义务得到平衡,也能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继而完成和谐医疗环境的营造,减少医患纠纷的产生。

二、医疗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方法

(一)明确制度适用范围

结合制度建立目标可知,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对恶性医疗侵权行为进行预防、惩戒,同时弥补受害人损失。在制度适用方面,应主要包含三种情况。第一,医疗机构或人员事前明确知晓服务行为有可能给患者带来严重伤害;第二,医疗机构或人员违背履行积极救治和审慎治疗的义务,导致患者承受严重损害;第三,医疗机构或人员因疏忽造成重大过失,造成患者发生严重损害[1]。对上述情况展开分析可以发现,患者在就医后之所以会承受巨大损失,与医疗机构或人员主观上存在恶意、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有因果关。如为节省开支使用资质不合格厂家药品和器械、人员在患者救治中相互推诿、人员行医时违反操作规范等情况的发生,都与主观问题有关。医疗工作开展对人员和机构提出了较高责任要求,忽略这一要求意味着其蔑视患者获取救助的权利,因此发生重大过失等同于主观恶意,需要得到严惩。此外,发生上述状况会直接造成患者承担严重损害后果,将成为事实惩罚性赔偿的事实基础。

(二)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事实惩罚性赔偿,需要解决赔偿金额多少的问题。赔偿需要发挥预防恶性侵权行为的作用,同时应保证受害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所以还应从侵权方义务、主观恶意性、受损不可恢复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一味提高赔偿金额,反而会引起医护人员恐惧过失发生,不利于医护人员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损害发生,因此金额设定应保证可能发生侵权一方积极履行义务。与此同时,主观故意和重大过失应区分开来,体现法律公正性。从受损利益恢复角度来看,通常轻伤需要与重伤残疾或死亡区分成相对不可恢复和绝对不可恢复两种,应执行不同额定赔偿。总体来看,赔偿金额确定问题较为复杂,但还应根据实际损失、主观恶意程度进行确认。在损失确定上,需要将直接证据与合理推断结合在一起,确定患者将承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根据医疗机构和人员支付能力适当提高赔偿金额,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从主观恶意程度分析角度来看,程度越高赔偿数额越大,以便使制度能够发挥惩治作用。结合国外司法实践可知,赔偿金额达到巨额程度,将导致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引发医疗行业担忧,不利于医疗服务的稳定提供,同时也容易引发患者漫天要价的问题,不利于诉讼活动的开展。因此还应设定赔偿最高额和最低额,以鼓励民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医疗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后,只有保证制度能够落实才能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损失。从这一角度来看,还要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考虑到医疗行业具有高风险特点,无可避免的将发生医疗事故。为保证医疗机构和人员有能力支付赔偿,还应加强保险制度建设,要求缴纳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起到分担责任风险的作用。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也能通过保险公司获得应有赔偿,从而使医患纠纷得到缓解。就目前来看,国内缺乏健全医疗保险体系,还应确立责任保险制度进行完善,通过立法促使医疗机构建立责任保险基金,用于支付惩罚性赔偿金额[2]。为避免医院恶意骗保,保险行业也将加入到监管行列中,督促医疗机构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人员责任意识。此外,在医疗事故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并非全部家庭有能力通过诉讼获得惩罚性赔偿。为解决问题,还应建立非诉讼纠纷仲裁制度,由专门仲裁机构负责协调医疗纠纷,督促医疗机构和人员履行赔偿责任。采取该种措施能够避免启动繁琐的法律程序,减轻法院诉讼审理压力的同时,加速医患纠纷调解。在医患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能够使侵权方迅速完成赔偿行为,保证受害人迅速获得经济支持,继而为患者康复提供保障。

结论:综上所述,想要使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意义得到充分体现,还要对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确保在抑制恶性医疗侵权行为的同时,避免损伤医护人员的消极处置。在赔偿金额确定上,还要根据行为恶意程度保证患者身心损伤得到有效弥补,并完成配套制度建立,保证赔偿能够落实,继而有效减少由恶意侵权行为引发的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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