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以良)从2020年至2030年,力争全省所有县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近日,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湖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湖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各项指标体系和程序标准,以全面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幼儿园保教质量,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据悉,《方案》的制定在湖南尚属首次。
《方案》指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县、县级市、市辖区及其他承担学前教育发展任務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督导评估对象是上述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人民政府或管理委员会。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和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其中17项二级指标全部达标,方可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记者了解到,《方案》要求县域学前三年毛入国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同时,重点评估幼儿园办园条件是否合格、班额是否达标、教师是否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是否落实、有无“小学化”倾向等。
《方案》还将政府保障情况也列入评估范围,重点评估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公共服务网络是否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是否规范、政府财政投入是否到位、各类幼儿园收费是否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是否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健全、监管制度是否完善等。
据《方案》,督导评估工作将通过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督导评估层层进行,对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申报县,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于当年9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最终确定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监测。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将提请取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