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耀华
根据《〈中华大典〉编纂工作总则》《〈中华大典〉的体例、结构及说明》,以及中国古代音乐艺术、音乐文献的自身特点,我们确定了“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话语体系的古代文献基础”为《中华大典·艺术典·音乐艺术分典》(以下简称《分典》)的编纂宗旨。《分典》的编纂正是按照这个宗旨逐步展开的。
承继,指的是《分典》为对我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类整理和汇编总结,是对我国历代类书优良传统的继承。接续,指的是《分典》对《古今图书集成》所未收录的,或者是清代《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成书之后至辛亥革命之前,以至于当今所出现的有关古代音乐文献研究成果的承接和续编。
在编纂体例和分类方法方面,《分典》汲取《古今图书集成》所采用的经目和纬目相交织的框架结构模式。其中,经部继承了《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的(乐律)总论、乐律部、歌部、乐器部,新设乐舞部、琴乐部、鼓吹军乐部、乐谱部,凡八部。经部八部设立的依据是,在我国音乐历史发展进程中,对于音乐现象、音乐理论、音乐体裁形式的类别,一般归为论、律、调、谱、器、歌、舞。因而与此相对应的,以“总论”对应“论”;“乐律部”对应乐律学、宫调理论研究;由于乐谱尤其是有音高的记谱法是在隋唐开始形成,到宋代以后才得以发展,所以,《古今图书集成》编纂时还属于发展中的部类,对其重要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此后,乐谱的发展愈益蓬勃、丰富和臻于成熟,因此,在《分典》编纂中,我们增加了“乐谱部”,以此对应“谱”;以“琴乐部”“鼓吹军乐部”“乐器部”对应“器”;因为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琴乐和戏曲音乐是两大支柱,可以和欧洲的钢琴、歌剧音乐相媲美,在中国古代的社会音乐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文献资料尤为丰富,所以,在明代《永乐琴书集成》、清代《古今图书集成》,以及《琴曲集成》(30册)和其他琴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琴独立成部,设为“琴乐部”;又因为本次《中华大典》的总编纂方案中,戏曲作为艺术典下单独设立《戏曲艺术分典》,对戏曲艺术的资料收录比较全面、系统,所以,在《分典》中,我们将戏曲音乐唱腔归入“歌部”,作为歌唱艺术的一种体裁形式,而收录戏曲声腔源流、类别、唱腔创编、演唱方法等方面的文献。这样就使《分典》经目各部的设立,既与传统的部有相当程度上的继承性,又与音乐艺术、音乐文献的发展状况和自身特点相吻合,能基本体现音乐学的学科特点。
在编纂内容方面,《分典》主要承继的是《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中有关该书编纂之前的音乐文献精华,使之成为《分典》编纂的资料基础。与此同时,我们根据接续的原则,还从以下三个方面补充了新的古代音乐文献资料。
一是从《古今图书集成》成书之前,就已收入当时编纂的,如《艺文类聚》《新锲燕台校正天下通行文林聚宝万卷星罗》《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太平御览》《乐书》《永乐大典》遗书等类书中。而《古今图书集成》未曾收入的,如《艺文类聚》辑录的某些汉魏六朝有关音乐的诗赋,《太平御览》《玉海》辑录的后周显德间宝俨的《大周正乐》,《太平御览》辑录的延明《乐说》,《初学记》《太平御览》辑录的《乐苑》,《玉海》辑录的唐刘贶《太乐令璧记》、唐徐景安《历代乐仪》(一名《新纂乐书》),唐武平一《景龙文馆记》与唐宋两朝实录里有关音乐的记载,《册府元龟》辑录的刘芳上书论乐,《事林广记》收辑的《鼓板棒数》《愿成双》《獅子序》《乐星图谱》《管色指法》等,《新锲燕台校正天下通行文林聚宝万卷星罗》收辑的《三弦谱式》(天干谱)、《鼓经要法》,《新口万宝全书》收辑的《三弦谱式》(工尺谱)等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古代音乐文献资料。
《分典》“总论·综述”,从对上古太昊伏羲氏、女皇氏、炎帝神农氏、伊耆氏,黄帝、少皞、颛顼、帝喾时期有关音乐的传说开始,历经尧、舜、禹,夏、商、周、春秋战国,到秦、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以至宋、辽、金、元、明、清等各历史时期音乐活动、音乐理论文献资料的介绍,都以《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卷一至卷三十六“乐律总部汇考”等作为基础材料,使各历史时期的音乐活动状况、音乐理论发展状况的阐述脉络清晰。同时,又以《孝经钩命诀》《拾遗记》《补三皇本纪》《竹书纪年》《尚书》《白虎通》《吕氏春秋》 《路史》《礼记》《周礼》《仪礼》《老子》《庄 子》《论语》《墨子》《荀子》《史记·帝王世 纪》《通志》《通典》《玉海》,以及各朝代《乐志》中的文献资料作补充,使各朝代音乐活动、音乐理论发展状况的陈述更加全面系统而翔实。
二是从历代类书之外的中国古典文献资料中选取有一定学术价值的音乐文献资料。如明代的《永乐琴书集成》,清末民初周庆云的《琴史补》《琴史续》《琴书存目》《琴操存目》等,中华书局编辑出版的《琴曲集成》30 册中所收录的各种琴谱、琴论,以及自“非遗”认定以来,琴界和热心于琴学研究人士所搜集整理的诸多琴乐琴论,“琴乐部”突破了《古今图书集成》相关内容,琴学文献资料丰富翔实。
“歌部·分论”收录的李振声《百戏竹枝词》,是清代未见刊行的竹枝词刻本。1960 年由从事俗文学研究的路工先生点校、编入《清代北京竹枝词》(十三种),于1962 年由北京出版社初版,1982 年由北京古籍出版社再版。《百戏竹枝词》的可贵之处,在于竹枝词吟咏中记述的清代北京的风土人情和市井生活,而且在各首词作前的小序中,留下了清代北京戏曲、小曲、说唱、民间歌舞等歌唱艺术的资料记载,是为记述清代北京地区市井演艺情况的一部小百科全书。这一清代乾隆丙子至丙戌年间(1756—1766)资料收入《分典》“歌部”,可以弥补清代有关民间歌唱艺术资料的不足。
课题组从司马迁《史记》“三代世表”、许慎《说文解字》、刘熙《释名》、魏征《隋书》音乐志、白居易《霓裳羽衣歌》、沈约《宋书·乐志》等文书中,查询相关的文字,来构建“乐谱部·题解”。
“乐谱部·综述”,在对以下文献资料的查询中,梳理了中国传统音乐多种记谱法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脉络。如二十四史中的《艺文志》《乐志》《礼乐》《经籍志》《艺术传》,《清通典》《清文献通考》《清续文献通考》中的《乐考》,《楚辞·大招》《楚辞补注》《礼记·投壶第四十》《中兴馆阁书目辑考》中有关乐谱资料的记载;朱熹《仪礼经传通解·诗乐》,陶宗仪《说郛》唐乐曲谱,张源《词源》“音谱”“拍眼”,熊朋来《瑟谱》,余载《韶舞九成乐补》,袁均哲《太音大全集》七弦琴指法字谱,萧鸾《杏庄太音补遗》字谱源流,朱载堉《律吕精义》(内篇、外篇)、《律吕全书·乡饮诗乐谱》,李仁《太音传习》字谱源流,王骥德《曲律》,张楚叔《吴骚合编》,李渔《闲情偶寄·凜遵曲谱》,江永《律吕阐微·燕乐》,允禄等《律吕正义后编·乐谱通例》,毛奇龄《竟山乐录》,永瑢、邹奕孝等《诗经乐谱全书》卷首,徐养原《管色考》,姚夑《今乐考证》等古籍中,有关各种样式记谱法产生、形成、变易、发展的资料。
在“乐谱部·分论”中,课题组通过征引诸多种类的文献资料,对各种类别记谱法的谱字、指法、音位、音高、乐器定弦法的论述,来理解我国古代各种谱式的形态及其内涵。这些记谱法的文字论述和“乐谱部·图表”所提供的“谱式类举”相互参照,有利于我们较为全面地理解中国传统音乐所使用过的多种记谱法的表现形态、文化内涵及其变易发展规律。
以上“乐谱部”之“题解”“综述”“分论”“图表”,以及该部“艺文”“著录”“人物、纪事”“杂录”等纬目中所征引的文献,都是在此前《古今图书集成》中未曾收录,而在此为构建“乐谱部”文献体系起了重要作用的新增文献。
同样,为了构建本《分典》的“舞部”,课题组成员也从各种古代音乐文献资料中,征引了大量《古今图书集成》所未曾收纳的新增文献,编织了经目与纬目相互交织、纵横互补的“舞部”文献体系。
三是汲取今人对我国古代音乐文献版本考证、校勘、点校的成果,如在《分典》各部“综述”中,对于“二十四史”礼乐志、历律制、乐志、音乐志的相关材料,全部选用中华书局的点校本,因为这些点校本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和权威性。
《分典》“歌部·分论”中,朱熹《楚辞集注》八卷、《楚辞辩证》二卷、《楚辞后语》六卷采用的是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9 册蒋立甫的辑、校、标点成果。该文献“以1953 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的端平本作为底本,对校以扫叶山房影印的元至元二年(1336)建安傅子安宅刻本,黎庶昌《古逸丛书》复刻的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高日新刊本,明成化十一年(1473)吴原明刊本,明天启六年(1626)蒋之翘忠雅堂等”①《朱子全书》(第19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出版社2008 年版,第5 页。为基础,点校成果充分体现了朱熹作为理学家、政治家和文学家对屈骚及其继作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的基本看法。
在《分典》“歌部·分论”中收录的《乐府诗集》一百卷题解,是20 世纪70 年代末由中华书局出版的一部古籍整理、点校成果。该点校本“用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宋本影印本做底本,用汲古阁本校,还参校了有关各史《乐志》、作家的本集、《玉台新詠》和它的《考异》、《唐文粹》、《艺文类聚》、《文苑英华》、左克明《古乐府》、《诗纪》、《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唐人选唐诗》、《全唐诗》等。改正了一些误脱”②《乐府诗集》“出版说明”,中华书局1979 年版,第6 页。。该点校本对诗集编撰者郭茂倩所写的题解加了标点,其题解“征引浩博,援据精审,宋以来考乐府者无能出其范围”③同注②,第1 页。。该书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包括郊庙歌辞、燕射歌词、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舞曲歌辞、琴曲歌辞、杂曲歌辞、近代曲辞、杂歌谣辞、新乐府辞等12 类乐府诗,而且,郭茂倩在诗集中所吸收的大部分歌辞、曲辞的题解,都对该作品的创作缘由、演唱场合、音乐风格、所属宫调、所配舞蹈、使用的乐器等具有阐释的意义,所以,该著也成为研究乐府诗音乐创作、宫调理论的重要著作。该成果的收入有助于我们对乐府诗的进一步深入理解。
《律吕精义》是明代朱载堉撰写的一部有关乐律学、弦歌、记谱法的重要著作。该书由近人冯文慈先生点注,并于2006 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正式出版,是音乐古籍整理的重要成果。该研究成果在《分典》“乐律部”“歌部”“乐谱部”等的相关部分被汲纳采用。唐圭章编《词话丛编》(全五册)④唐圭璋《词话丛编》(全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中,有关词的形成、发展,词调艺术理论(含音乐创作、填词、演唱等)的文献,成了对《古今图书集成》较为薄弱的词学、曲学音乐资料的重要补充。
一千多年来,戏曲音乐理论一直伴随着戏曲艺术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对于历史上各个阶段的戏曲音乐,理论家都有总结和研究的成果。例如:论述宋元南戏发展状况的徐渭《南词叙录》;论述元杂剧唱腔创作、演唱理论的燕南芝庵《唱论》;品评明代戏曲音乐的魏良辅《曲律》、王骥德《曲律》、吕天成《曲品》;清代总结昆曲唱法的徐大椿《乐府传声》,论述戏曲编创方法的李渔《闲情偶寄》,评述“花部”戏曲的焦循《花部农谭》等;都是有关戏曲音乐和戏曲艺术的重要著作。1959 年,这些著作由中国戏曲研究院组织的研究人员收录于《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经过版本源流考证,文字校勘、点注,由中国戏剧出版社正式出版,成为1949 年以来古典戏曲音乐论著整理的重要成果。⑤《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十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年版。《分典》中吸纳这些古籍整理成果,以益于加深对我国古代戏曲音乐文献资料的理解。
根据《中华大典》编纂通则的要求,结合当前提倡学术自信,构建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的学科发展方向,我们对《分典》提出了“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古代文献基础”的目标。也就是说,《分典》编纂的目的“是为学术界及愿意了解中国古代珍贵(音乐)文化典籍的人士提供各种分门别类的、准确详细的古代汉文专题资料”⑦同注⑥。。其性质是在保持《分典》的承继性、接续性的同时,还应当突出音乐学的学科性。《分典》所涵括的文献资料要为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古代文献基础服务。对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努力。
一是从总体上看,《分典》力求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中国古代音乐史论文献基础的框架结构。《分典》“总论”,总列上古传说,以及历代音乐活动、音乐理论之文献。阐述“王者功成作乐”、乐教、官方音乐活动、文人雅集型音乐活动与民间音乐活动。其“综述”,以经、史文献为主干,以历史朝代为顺序,纵列音乐事象,演绎礼乐承递、雅俗互补、朝野流变,呈现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总体发展脉络。“分论”,以子、集文献为主干,以历史朝代为顺序,纵列官修或私家著述的乐论章句及专著。“艺文”,呈现诗词歌赋中的音乐事象记述和颂赞。“传记”“著录”,记载历史上的音乐理论家、表演艺术家的传记,以及历代音乐书目及其提要。纪事记载的是由音乐活动引发的或关涉音乐的历史事件。“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音乐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音乐或音乐活动的传奇、神话故事等。此外,从广义上看,“总论”以下的经目各部(含乐律部、歌部、舞部、琴乐部、鼓吹军乐部、乐器部、乐谱部),以及各经部下设的纬目(综述、分论、艺文、传记、著录、纪事、杂录、图表),都从中国音乐理论的乐律学、宫调理论、歌唱艺术及其理论、舞蹈艺术及其理论、琴乐与琴学、鼓吹军乐、乐器史论、乐谱与乐谱学等方面充实了中国音乐史论这一音乐学学科的文献基础。
二是从《分典》经目看,又在力求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各分支学科的文献基础。比较成熟的分支学科有:中国乐律学史论、中国传统音乐宫调理论、中国声乐艺术史论、中国舞蹈艺术史论、中国琴学史论、中国鼓吹军乐史论、中国乐器史论、中国乐谱与乐谱学史论等。
中国乐律学史论和中国传统音乐宫调理论的文献基础,主要包括在《分典》的“乐律部”和“琴乐部”。
“乐律部”文献收录的范围是:历代乐律、乐调、律、历、度、量、衡的记载;历代乐律学家有关乐律(钟律、琴律、管律、三分损益律、十八律、笛律、新法密律等),乐调(八十四调、六十调、二十八调等)的著述和章句。“题解”,以古代文献的概括性章句,揭示乐律部所收文献的范围。“综述”,以经、史文献为主干,兼及历代制律、用律、乐调以及律、历、度、量、衡的章句、专著。“分论”,收录历代律历学家、音乐学家的律算、律论、乐调体系理论的章句及专著。“艺文”,含诗词歌赋中关于乐律、乐调的记述与颂赞。“传记”“著录”,是历代乐律学家的传记,以及历代乐律学书目及其提要的记载。“纪事”,是由算律、制律、用律、用调引发,或关涉乐律、宫调的历史事件的记载。“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乐律学、宫调理论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乐律、宫调的传奇、神话故事等。
“琴乐部”中,关涉乐律学、宫调理论的文献,主要收录在“分论·琴律”中,含刘安《淮南子》天文训、主术训,班固《汉书》“律历志”,魏收《魏书》“律历志”,魏征《隋书》“律历”,李淳风《晋书》“律历”,武则天《乐书要录》,朱熹《琴律说》,陈敏子《琴律发微》,汪芝《西麓堂琴统》,朱载堉《律吕精义》“内篇卷六”“外篇卷八”,朱理《五音琴谱》“懒仙五声正变琴诀”,胡文焕《文会堂琴谱》“调名第三”“曲名第十三”,张大命《阳春堂经·格古要论》“朱晦翁琴辨”,王善《治心斋琴学练要》,曹庭栋《琴学内篇》《琴学外篇》,潘士权《大乐元音》,王坦《琴旨录要》,周显祖《琴谱谐声·音律统解》,朱启连《鄂公祠说琴》“琴律浅说”“琴律余说”,刘黔生《琴律一得》,娄启衍《琴律指掌》等。此外,在“乐谱部”的“综述”“分论”中,谈到琴减字谱、管色谱、工尺谱的谱字音高时,也经常关涉到笛上七调、二十八调等宫调理论问题。
因此,正是由以上各部关涉到乐律学史论和宫调理论的文献记载,构建了中国乐律学史论和宫调理论的文献基础。
中国声乐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如果从记录的最古老劳动歌曲《弹歌》、爱情歌曲《侯人兮漪》算起,至少也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其中,出现了丰富的曲目,众多的歌唱家,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分典》中的“歌部”就是对与此相关资料进行记录的经目。其文献收录范围是:历代歌唱艺术发展历史,歌唱艺术的社会、文化功能,演唱理论,作品题解等。“综述”,是关于先秦两汉“歌”的社会、文化功能的记载,儒家经典中仪礼活动的歌唱记载,历代史志郊庙祭祀、宴饷、歌唱活动和民间歌唱活动的记载。“分论”,是历代音乐理论家、歌唱家论歌唱艺术,和诗经、楚辞、乐府诗、词调、曲、戏曲唱腔、民歌小曲等各种体裁形式的歌唱艺术作品、声乐创作、演唱技巧的章句及专著。“艺文”,是诗词歌赋中的歌唱记述,对歌唱、歌工、歌唱者际遇命运的记述,对演唱技艺的颂赞等。“著录”,是历代乐歌书目内容提要的记载。“纪事”,是由歌唱活动引发,或关涉歌唱的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记载。“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歌唱艺术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歌唱的传奇、神话故事等。
在中国历史上,由于舞蹈和音乐是不分家的,歌不离舞,舞不离歌、乐,很多场合中都称“乐舞”。在二十四史中,对于各朝代舞蹈的记载也包括在“乐志”或“礼乐志”里,所以,没有“舞蹈志”。本次《中华大典》有关舞蹈艺术的内容也就归到《分典》,在《分典》内设“舞部”,因此,构建中国舞蹈艺术史论文献基础的任务也就落到了“舞部”。
“舞部”文献收录的范围是:历代舞蹈艺术的发展史,舞蹈的社会、文化功能,舞蹈表演理论、创作理论,以及舞蹈作品题解等。“舞部”各纬目的文献收录范围是:“题解”,以具有概括性意义的古代文献章句,揭示“舞部”所收文献的范围。“综述”,记载历代宫廷舞蹈、民间舞蹈、舞蹈教育,以及舞蹈交流等事象及其发展变化的状况。“分论”,是历代音乐理论家、舞蹈家论舞蹈艺术的章句及专著。“艺文”,是诗词歌赋中关于舞蹈艺术的记述,对舞工、舞人际遇命运的记述,对舞蹈技艺的颂赞等。“传记”,是有关历代舞蹈家生平事迹,对舞蹈艺术发展贡献的记录。“纪事”,是由舞蹈活动引发,或关涉舞蹈的历史事件的记载。“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舞蹈艺术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舞蹈的传奇、神话故事等。
在中国古代乐器分类中,琴本属于丝部乐器,但由于其独特的音乐文化地位,从上古至近古,琴都有丰富的文献记述,形成了体系完整的琴学理论,文化影响深远,故在《分典》中,将琴从“乐器部”另出,单列“琴乐部”,作为经部之一。并力求构建中国琴学史论学科的文献基础。
“琴乐部”的文献收录范围是:琴的上古传说、发展史,演奏理论,琴律论,琴调理论,琴的社会、文化功能,作品题解,历代琴家的著述章句、专著等。其“题解”,是以具有概括性意义的古代文献章句,揭示“琴乐部”所收文献的范围。“综述”,是经、史所载琴的传说、发展历史、演奏,以及社会、文化功能。“分论”,收录有关琴制、制琴、演奏、琴律、琴调、琴论、琴曲等琴学理论的章句、专著。“艺文”,是诗词歌赋中关于琴及其演奏的描写与记述。“著述”,是对历代著名的有关琴学、琴谱著作及其提要的记录。“人物”,是上古至清末琴人传记和相关人物涉琴历史事件的记载。“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琴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琴的传奇、神话故事等。
在《分典》中,中国鼓吹军乐史论的文献基础主要在“鼓吹军乐部”。“鼓吹军乐部”的文献收录范围,是历代鼓吹军乐的形成、变易、发展,宫廷仪式、行幸、卤簿、仪卫等用乐情况。其“综述”,是经、史所载鼓吹军乐发展历史、演奏,以及社会、文化功能。“分论”,是有关历代鼓吹军乐的论述章句、专著。“艺文”,是诗词歌赋中关于鼓吹军乐的描写与记述。“纪事”,是鼓吹军乐的演奏或引发、或关涉鼓吹军乐的历史事件的记载。“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中的关涉鼓吹军乐的记载和议论,以及有关鼓吹军乐的传奇、神话故事等。
中国乐器史论的文献基础主要体现在“乐器部”,其经目“部”以下以乐器为单位。“经目分部”,以中国古代八音分类法—金、石、丝、竹、匏、土、革、木排序,分为:钟分部,錞分部,钲分部,铙分部,镯分部,铎分部,方响分部,钹分部;磬分部;瑟分部,琵琶分部,阮弦分部,五弦分部,三弦分部,筝分部,箜篌分部;管分部,箫分部,籥分部,篪分部,笛分部,横吹分部,笳分部,角分部,贝分部,觱篥分部;笙竽分部;埙分部,缶分部,瓯分部;鼓分部;柷敔分部,筑分部,应分部,牍分部,雅分部,拍板分部,壤分部,筍簴分部。各分部下设:综述、分论、艺文、著录、纪事、杂录、图表等。
“乐器部”的文献收录范围是:各类、各种乐器的形制、使用、来源、发展演变及其社会、文化功能等。其“综述”,是经、史、子、集所载中国古代乐器创造、发明、发展、演变,以及域外传入乐器的形制、使用、来源、发展演变。“分论”,是收入乐器制作理论,乐器的社会、文化功能的论述章句、专著。“艺文”,是诗词歌赋中关于乐器演奏的记述,乐工、乐人际遇命运的记述,演奏技艺的颂赞等。“传记”“著录”,是历代著名乐人的传记和著述提要。“纪事”,是由乐器演奏引发,或关涉乐器历史事件的记载。“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乐器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乐器的传奇、神话故事等。“图表”,是各种乐器的图录。
《分典》中,中国乐谱史论的文献基础主要体现在“乐谱部”。“乐谱部”文献收录的范围,是中国古代记谱符号的发明和发展,节奏谱、律吕谱、文字谱、减字谱、敦煌曲子谱、俗字谱、工尺谱、西安鼓乐谱、北京京音乐谱、泉州南音谱、满蒙汉文合谱工尺谱、天干谱、方格谱、曲线谱、入传乐谱(五线谱、简谱)、多乐器合谱等谱式的理论论述和使用等。其“综述”,是对中国古代记谱法的发展历史,以及乐谱符号的创造与发明情况的记载。“分论”,是对历代各种记谱法、乐谱记录符号进行论述的章句、专著。“艺文”,是诗词歌赋中关于乐谱符号的描写与记述。“著录”,是历代著名音乐家、琴家有关乐谱的著作提要或序。“纪事”,是对与乐谱相关的人物与事件的记述。“杂录”,是散见于其他论著中的关涉乐谱符号的记载或议论,以及有关乐谱符号的传奇、神话故事等。“图表”,选载以上所列各种记谱法及其流变的谱式图例,观其谱式类举可以体味谱式变化发展的历程。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乐之邦,其音乐文献十分丰富、浩瀚。《分典》的编纂可谓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我们承担这项编纂任务也深感责任重大,未敢稍有懈怠。但是由于编纂时间比较紧迫,且《中华大典》对篇幅上的明确限制,尚有许多文献未能辑录,深以为憾,期望日后能有机会予以补录。中国文献博大精深,我们水平有限,在校勘、点注方面也肯定有一定纰漏,恳请各位专家、同人批评指正。谨在此,对《分典》初稿进行认真审读、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并在修改校对中给予多方指导的冯洁轩研究员、秦序教授、郑祖襄教授、王小盾教授、赵塔里木教授,国家图书出版社的领导、编审,以及给我们予以各方支持和指导的同人,致以深挚谢忱。我们将在未来的岁月里,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继续对《分典》进行修订、补充、校正,使之不断臻于完善,以之为中国传统音乐话语体系构建的基础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