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许多民族广泛流传的人类起源神话中,有大量关于人类身体特征的描述,比如有的神话说起初人有三只眼睛,或者长着翅膀,或者没有膝盖;有的说人最初是神用木头或灰——或者像最常见的说法所提到的,用泥土——创造的,所以人至今还保留着那些材料的相应属性。而希腊神话中著名的斯芬克斯之谜,尤其可以看作人类早期有关自我身体特征的反思性总结:“什么动物早上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这些材料告诉我们,人类从童年时代开始,就已经产生了关于自己身体属性的各种认识。这些认识,或朦胧或清晰,或含混或准确,都反映着早期人们试图通过自我的对象化来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世界的努力,所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也就是说,身体既是自我的一部分,又是可以被自我用来反观和探究的对象,相关的观察与探究结果,还对人的完整性起着丰富、完善的作用。
围绕着对于身体特征的理解与认识,不同民族的人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观念。它们既来源于具体的身体实践,又对相关的实践发挥着引导或约束作用,在如何理解身体、处理身体、思考和对待与身体不同部位相关的行动等方面,促成了相应的行动模式,也即与身体有关的民俗。
在形形色色的传统民俗中,身体既是物理性或生物性的,同时又是社会性的,是被社会文化所塑造的,也即属于社会化或文化化、政治化的结果,因此,才会既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珍惜,又有“舍却一身臭皮囊”的超脱。就个体而言,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有着基于自然本能的分类,但有关不同部位尊卑、高下、清浊等等区分的认识,又包含着浓厚的文化或政治的因素,这些因素,反过来又会形塑或左右个人生物机体本能的发挥。举个简单的例子,许多民族中广为流行的对于左手和右手不同象征意义的认识或规定,一方面固然有一定的生物属性为基础,另一方面,更主要的还是被赋予了文化内涵的结果。而不少传统信仰活动以“不洁”为由禁止女性参与的各种规定,更是强烈地体现着对身体政治化或文化化理解造成的后果。
不过,对这类围绕身体而形成的民俗,民俗学及相邻的人类学等学科以往关注并不是很多。受早年学术思潮和研究兴趣的影响,与身体相关的民俗,以及“身体”在相关民俗中的意义,都被遮蔽在当时标准化的民俗分类框架中,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讨论。
随着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等思潮的兴起及其影响的不断扩大,学界对社会化实践活动中个体体验的兴趣日渐增加,人的身体及源于身体的种种感受开始逐渐成为人文社会领域一些学科关注的对象,身体人类学、身体民俗研究等分支学科相继产生,从而为认识和思考那些被以往分类体系所掩盖的对象和问题提供了可能。研究者由此惊讶地发现,那些过去被我们用生产民俗、生活民俗、信仰民俗等传统的分类概念所框定的所有内容,如果从个体的身体实践或个人行动与感受的角度去观察和理解,就会展现出一副截然不同的崭新面貌。于是,对各种民俗活动中参与者的身体表现、感受,以及这种表现和感受对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的影响和塑造等问题的调查、描述和讨论,成了民俗学领域的新取向。就像文学创作领域近年来兴起的身体写作通过反思束缚身体的种种社会思潮来推进社会文化的改变一样,“身体”作为关键词在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得到强调,其意义不仅在于开拓了新的研究范围,更重要的是在于创造了一个具有反思性的新视角,既矫正和弥补着学科传统的不足,又为在学科中开辟新的认识方向提供了种种的启发与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