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兆预示与神怪传说:宋代植物崇拜的社会文化阐释

2020-11-30 15:51郭幼为
地域文化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中华书局笔记植物

郭幼为

植物文化是“人类和植物的选择关系和协同演化,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以植物为载体和诱因的成果类型和行为方式”①冯广平:《植物文化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科学通报》2013年增刊Ⅰ。。中国先民在与植物的协同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征兆预示和神怪传说是植物文化的重要方面,亦在先民的精神世界中占有较大部分,对其观察和利用植物产生深远影响。古时人们通过植物的忽生或变异来揣度天意,预测吉凶;但吉凶不定,未来不可测,加之植物变异后千奇百怪的形状使得认识水平还很有限的先民以“草妖”“木怪”来笼统解释其中的奥秘。受之前朝的影响,宋时万紫千红的花卉、千奇百怪的树木在时人的精神世界里留下印记。王利华教授曾说,“人类适应生态环境、利用自然资源,是以一定的经验知识和思想态度为基础的”。这些经验知识和思想态度构成了古代的“生态认知系统”②王利华:《人竹共生的环境与文明》,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第381 -382页。,该系统包括了“实用理性认知”“神话宗教认知”“道德伦理认知”和“诗性审美认知”等四个主要认知方式。古人驯化植物过程所形成的征兆预示与神怪传说应属于“神话宗教认知”③从神话宗教角度来认知植物,今人学者或著书涉及或专门撰文,参见乌丙安《中国民间信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3 -99页;王永平《论唐代民间信仰中的植物崇拜》,《唐史论丛》第八辑,2006年;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8 -373页;王利华:《人竹共生的环境与文明》,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13年,第362 -373页;张黎明的系列论文:《中国文化中树木精怪嬗变源流辨析》,《古代文明》2013年第4期;《魏晋志怪故事〈树神黄祖〉的民俗文化阐释》,《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原始信仰中的植物文化》,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议论文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66 -172页。范畴。对这种认知进行解读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宋代民间社会,而且对于了解宋人的精神世界,进而追本溯源,窥视自然事物之于古人的文化烙印和古人之于自然的文化意识也有助益。

沈括将史上较为有名的“四相簪花”典故记录在《梦溪笔谈》中。故事中“芍药一榦,分四岐,岐各一花”与《宋书·符瑞志》中“芙蓉二花一蒂”等①(南朝·宋)沈约:《宋书》卷29,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834 -836页。(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70页。较为相似,均显符瑞之像。该典故先后被宋代典籍《后山谈丛》《清波杂志》《墨客挥犀》《丞相魏公谭训》《西畲琐录》等转录,可见影响深远。所以也就有了韩琦“开一会,欲招四客以赏之,以应四花之瑞”②(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三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41页。的雅事。故事的主人公以及记录和转录者们,其“无意识深层结构中透露出来的文化意识和因由”③马伯英、高晞、洪中立:《中外医学文化交流史——中外医学跨文化传通》,上海:文汇出版社,1993年,序言第2页。是经历上千年形成的征兆预示,印刻在时人的头脑中所形成的某种触发机制,在某一时间点受某物(某类植物的忽生、变异等)的触动而开启。翻阅宋代之前的典籍,植物忽生、变异预示人间吉凶的记录已经很多④仅从各正史的五行志中便可窥其一二:《汉书·五行志》有木生为人状、木仆反立、断枯复生的记录;《后汉书·五行志》有草妖的记录;《晋书·五行志》有木冰、梁折的记录;《宋书·五行志》有二花一蒂、木连理的记录并增加了《符瑞志》;《南齐书·五行志》仿《宋书·符瑞志》撰《祥瑞志》;《新唐书》有华孽现象的记录等。。到了宋朝,植物的变异经常被人们用来占卜吉凶,预测未来。

(一)预示之一:吉祥

前述四相簪花的典故是士人阶层借花卉的变异来对未来命运予以美好期许,反映出该阶层撄紫夺朱的期盼和封侯拜相的愿望。事实上,宋人将天下太平、皇位永固、风调雨顺等诸种期许渗透在植物的变异之中。

上层统治者自然是将天下承平、皇权永固孕育在植物世界的特殊变化之中。《宋史·五行志》中此类记述不绝如缕⑤太平兴国六年正月,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1415);庆历三年十二月,澧州献瑞木,有文曰“太平之道”、治平四年六月,汀州进桐木板二,有文曰“天下太平”(1416);宣和二年四月,永州民刘思析薪,有“天下太平”字、绍兴十四年四月,虔州民毁欹屋析柱,木理有文曰“天下太平”,时守臣薛弼上之,方大乱,近木妖也。(脱脱等撰:《宋史》卷65,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5、1416、1417页。),笔记小说中亦有不少:在五代十国末期,后蜀君王得一木“中有紫纹隶书‘太平’两字”,蜀王以为祥瑞,但“有识者解云:‘不应此时,须至破了方见太平尔。’果然一语成谶,“自圣朝吊伐之后,频颁旷荡之恩,宽宥伤残之俗,后仍改太平兴国之号。”⑥(北宋)黄休复:《茅亭客话》,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99页后来仁宗朝皇宫内的天章阁有瑞物十三种,其中一种是瑞木。这种木因何具祥瑞之兆?是因其“隐起成文”。那么成何文呢?“大运”⑦(北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二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48页。“太平之道”⑧(北宋)范镇:《东齐记事》,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5页。是也。到了英宗朝,“汀州军事解桐木为板,心有文,成四字,曰:‘天下太平’。”该地官员便将其“诣阙献之”⑨(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全宋笔记第五编第四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12年,第240页。。而在植物变异引来嘉祥的记录中,宋代士人的价值观表达的最为充分。他们借池中“莲生花双头”⑩(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38 -739页。“松颠生二毬”⑪(南朝·宋)沈约:《宋书》卷29,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834 -836页。(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70页。等植物变异来表达科举中第的美好愿望。当然,科举中第是士子们在仕途崭露头角的第一步,在这个金字塔般的官僚体系中,士人当然希望平步青云,到更大的舞台一展宏图,所以官运亨通也就成了士人价值取向中的不二之选,也就有了:地中忽生莲,后莲生不已,遂成大池,芡荷甚茂,“入为大理评事”①(北宋)徐弦:《稽神录》,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3页。(北宋)王巩:《闻见近录》,全宋笔记第二编第六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1页。;杏树之上忽开蔷薇花,一年之间,“四迁轶”②(南宋)郭彖:《暌车志》,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四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4122页。;梅接桃枝,无水自繁,“有闺门之戚”,“明年为淮漕”③(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627页。。

(二)预示之二:灾祸

人生无常,吉凶不定,在宋人看来,植物的变异带来的不一定都是吉祥,也有科举不第④(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全宋笔记第五编第四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12年,第240页。、居家不宁⑤(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263页。、身陷囹圄⑥(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749页。、血光之灾⑦(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749页。、阴阳相隔⑧(北宋)杨亿:《杨文公谈苑》,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34页。等或大或小的灾祸。对于忽喜忽悲、飘忽不定的植物预示,欧阳修就曾言道,“地反物为妖,中和为正道……凡物不常有而为害乎人者曰灾,不常有而徒可怪骇不为害者曰妖”。⑨(北宋)欧阳修:《洛阳牡丹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景印本,第845册,第3页。陆游也在描述“蜀孟氏,苑中忽生百合花一本,数百房,皆并蒂。”后发出“乃知草木之妖,无世无之”⑩(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四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479页。的感叹。欧陆二人认为于人无害的“地反物为妖”在其他宋人那里就多与灾祸联系在一起。如前述杨亿对繁艳的千叶牡丹致人家命丧五口的惨剧,写下“盖地反物之验”的评语。无独有偶,南宋洪迈对粲然再花的桃花致人无罪获刑,也做出了“地反物为妖,兹可信矣”的论断。

王巩在《闻见近录》中录有千年树精显身拜谒吕洞宾的桥段⑪(北宋)徐弦:《稽神录》,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3页。(北宋)王巩:《闻见近录》,全宋笔记第二编第六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1页。。该故事在宋人范致明的《岳阳风土记》中也能见到,只不过范氏又加入了树精求丹、动宾赐诗的桥段,也就有了“旧松枯槁,今复郁茂,得非丹饵之力邪”的猜想。到了南宋,洪迈又在此基础上为该故事编撰续集,让吕洞宾故地重游,造福人类⑫(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415页。。当然,树精不可见,吕洞宾也早已忝列八仙之一。但“惟有千年老树精,分明知是神仙过”的题壁诗确实存在过。⑬范致明的《岳阳风土记》中有,“李守岳阳,因访前事,果城南有老松,以问近寺僧曰,先生旧题诗寺壁久巳摧毁,但能记其诗曰:独自行来独自坐,无限世人不识我,惟有城南老树精,分明知道神仙过”(范致明:《岳阳风土记》,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七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80页);叶梦得《岩下放言》中亦有,“余记童子时,见大父魏公自湖外罢官还道岳州,客有言洞宾事者:近岁尝过城南一居寺,题诗二首壁间而去……”其二云:“独自行时独自坐,每恨时人不识我。惟有城南老树精,分明知道神仙过”。(叶梦得:《岩下放言》,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九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336页)至于题壁诗的作者究竟是不是吕洞宾,已无从考证,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诗的作者见参天古松而想到树精,这种联想应是受“万物有灵”、“物老成精”等鬼神观念的影响。承接前朝,在宋人的神鬼世界中也有植物的一席之地,以植物为原型的精、怪、神、鬼们更成为宋代笔记小说中的常客,与士人、道士、僧侣一道演绎出或恐怖或浪漫或诙谐的神怪传说。

(一)树神

纵览宋人玄怪小说中关于树神的记载,其人格化形象已非常明显,年寿长久的树木多被塑造为老者形象。既然是老者,慈眉善目、脾气温和是其示人的一贯形象,他们对于人类的初次冒犯还是讲究先礼后兵,往往先是托梦求救晓以利害,希望人类能够幡然悔悟、迷途知返①(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页、154页、第234 -235页。(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21页。。若人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则会触怒树神,招致血光之灾②(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578 -579页、第938 -939页、1529页;释祖秀:《可书》,全宋笔记第四编第三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87 页;马纯:《陶朱新录》,全宋笔记第五编第十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12年,第158页。。宋人笔记小说中的树神从托梦求救、促人悔悟到树颜震怒、降灾于人,宋人不吝笔墨、近乎重复的记录关于树神的传说,其目的是想向世人灌输因果轮回、生死报应的禁忌观念。神鬼观念于此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信仰世界为爱惜树木、禁止乱伐、保护生态平衡筑起了一座道德大闸③这种砍树活动引发树神震怒的观念因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而具有了文化共性。弗雷泽便说,“在中国有些书籍甚至正史的记载中,树木被刀斧劈砍或被大火焚烧时,也会流血、痛哭或哀号。在奥地利某些地区,年长的村民仍然相信树木拥有生命,因此不许人们无故用刀割砍。如果需要砍伐树木,必须先祈求树木的宽恕。中非的巴索格人认为,某棵树被砍倒后,寄居树中被激怒的神灵就会杀死砍伐者及其家人。”见,[英]J.G.弗雷泽著 耿丽编译:《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2017年,第50页。。

当然,宋人的笔记小说中也有人不为所动,逆势而动,不但没有招来杀身之祸④(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922 -923页。,反而乐享高寿、无疾而终⑤(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237页。。这也反映出在宋代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进一步摆脱蒙昧状态,不再匍匐在自然的脚下。而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开发自然,改善人居环境。而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之后“人定胜天”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剑拔弩张的紧张关系不同。人与自然不是有你无我的零和博弈,而是人在敬畏的心理基础上,适度开发自然,达到相互均衡的和谐状态。

(二)木怪

唐朝时人格化的树木精怪成为主体,唐人诗文笔记小说中有诸如“杨树精”“橘树精”“松树精”“柳树精”等树精木怪⑥参见王永平《论唐代民间信仰中的植物崇拜》,《唐史论丛》第八辑,2006年。的记录。到了宋朝也出现了沙木怪⑦(北宋)章炳文:《搜神秘览》,全宋笔记第三编第三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60页。、皂角鬼⑧(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756 -1757页。、杉木怪⑨(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05页。、杨树精⑩(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804页。、桐郎⑪(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页、154页、第234 -235页。(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21页。、槐树精⑫(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312页。等木怪、树妖。这些木怪在与人的角力中全面落于下风,即使做些魅惑凡人的勾当,也被人伐树除根,轻取性命,可见宋人普遍认为包括木怪在内的精怪一般没有强鬼那样可怕,“往往是正面应对或采取某些禳除方法即可战而胜之”⑬贾二强:《唐宋民间信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64页。。

(三)花草妖

以草本植物为原型的花妖、草怪出现的时间较晚,约在唐以后才大量出现①从目前掌握的史料来看,直到魏晋时期才有一例赤苋魅人的传说,《异苑》中载有,“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上海古籍出版社主编:《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668页)(北宋)孔平仲:《珩璜新论》,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五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50页。。唐时有杨花、李花、桃花、石榴花、白莲花、梨花、董陆花等“众花精”以及蓬蔓等草怪。宋时亦有酴醾妖②(北宋)张知甫:《可书》,全宋笔记第四编第三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87页。、玫瑰鬼③(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74页。、红梅仙④(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74页。、菊花仙⑤(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572 -1573页。、芭蕉精⑥(南宋)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52页、第464 -465页、第1182页。等。这些花草妖多怀女性的阴柔之姿,法力几乎为零,与因其法力高强而多具男性阳刚之气的树神形成鲜明对比,说明植物的神鬼怪有了明显的性别归属。这与古时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社会观念以及宋代较为重视“男女之别”的伦常规范有关系。

上述所举的十余种木怪花精,有近一半事例发生在伦理场域中,如因贪色而亡的杨树精、魅惑少女的桐郎、以色诱人的酴醾妖、玫瑰鬼、芭蕉精等。事实上,鬼怪本就是阴暗的代名词,所干勾当令人不齿,人与鬼怪发生的男欢女爱也定是不伦。所以无论是男人心猿意马,还是女人寂寞难耐,偷食禁果的下场便是一方或惙然疲痿,只剩皮囊在人世,或卧病累日,甚至一命呜呼。这一定程度说明了宋代国家为维护家庭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对各阶层民众的性越轨行为进行规范⑦详细内容参见,铁爱花:《旅者与精魅:宋人行旅中情色精魅故事论析——以《夷坚志》为中心的探讨》,《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1期。。

征兆预示中的成员虽时有增减,但支撑预示的观念却是一以贯之,即多将这种变异与妖、怪相勾连——先秦时期就有人将植物的忽生归为妖的范畴⑧《史记》中载有,“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亳有祥桑穀共生於朝,一暮大拱。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司马迁:《史记》卷3,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00页);汉时亦有将植物的更生与变形定义为木怪的记载⑨《汉书》中有,“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臣瓒曰,“梓柱更生及变为人形是也。”(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27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319页);魏晋南北朝时期《晋书》《南齐书》《宋书》的五行志中都会专列一卷详记木怪或草妖。进入唐朝以后此类记录更多,王永平就详列史料说明类似“草妖”“木怪”在唐代非常普遍⑩王永平:《论唐代民间信仰中的植物崇拜》,《唐史论丛》2006年第8辑。。至宋,征兆预示的拥趸中也出现了质疑的人群,坚固的崇拜观念嫌隙渐起。孔平仲以唐朝事例验证“祥瑞之不可凭也”⑪从目前掌握的史料来看,直到魏晋时期才有一例赤苋魅人的传说,《异苑》中载有,“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上海古籍出版社主编:《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668页)(北宋)孔平仲:《珩璜新论》,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五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50页。,周密则举当朝事例亦在告诫“世有喜言祥瑞之人,观此亦可以少悟矣”⑫(南宋)周密:《齐东野语》,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五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505页。。而出于某种政治目的,人为的假造祥瑞则让时人进一步看清此类吉凶是无中生有的虚造。似成“天下太平”“万宋年岁”①《宋史》中有“政和三年……十月,武义县木根有‘万宋年岁’四字。”(脱脱等撰:《宋史》卷65,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7页)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8页。“天太下赵”②《宋史》中有“德祐二年正月戊辰,宝应县民析薪,中有‘天太下赵’四字,献之,制置使李庭芝赏以钱百千。”(脱脱等撰:《宋史》卷65,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8页)、“上天大国”③《梦溪笔谈》中载有“木中有文,多是柿木。治平初,杭州南新县民家折柿木,中有‘上天大国’四字。余亲见之,书法类颜真卿,极有笔力。”(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三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160页)等字样的木连理被屡次记录似乎是受宋真宗时期伪造天书、大兴祥瑞、粉饰太平的影响④参见方燕《宋真宗时期的神异流言——以天书事件和帽妖流言为中心的考察》,《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以此来寻求统治的合法性⑤下对上的合法性认同是历代统治者、代继者甚至觊觎最高统治地位的乱世枭雄能够坐上皇位并稳固统治的基础。。这种做法亦被南宋上层统治者拿来粉饰太平⑥《宋史》中便载有,“时秦桧擅朝,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脱脱等撰:《宋史》卷65,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7 -1418页)。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人揣度君意假借植物的奇特现象,投君所好、寓意嘉祥,只不过碰上不以其为祥瑞的宋仁宗,并遭其训斥⑦(南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五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4604页。。更有人伪造祥瑞,自造蟾芝,落得欺君罔上,贬官放逐的下场⑧(南宋)周煇:《清波杂志》,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五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131页。。媚上的伪造、虚假的祥兆使崇拜的幻象破灭。

既然植物变异有草妖、木怪在其中兴风作浪,那么为这些木怪、草妖撰写传说应是顺其自然之事。况且早在原始时代先民就有万物有灵的观念⑨马伯英先生详细论述了原始人万物有灵观念出现的原因:“原始人的思维的起始阶段,集体表象、互渗律压倒一切。万物神秘,具有在原始人看来的那种“灵性”,把普通的自然现象、自然事物也看成超自然的。这种并无真正的“灵性”普遍存在的概念意识,只是直觉地感受着它。到稍后阶段,原始人思维中的“灵性”结晶出来,变成了“灵魂”概念,被赋予万物,即“万物有灵论”。(见马伯英著《中国医学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8 页。)这种万物有灵观念也具有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共性。弗雷泽说,“整个世界都是有生命的,花草树木跟人类一样拥有灵魂,所以要想对人一样对待它们。”(J.G.弗雷泽著,耿丽编译:《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2017年,第49 -50页)。这种包括植物在内的万物有灵经草妖、木怪等观念的渲染渐渐向精怪方向发展。古人在精怪意识的支配下幻想出许多树神、木精、花鬼。先民对树神敬畏与崇拜观念源远流长,乌丙安先生说,“在植物中最直接的崇拜主要表现在对森林、树木崇拜方面最为突出,其次是花草、谷物崇拜”⑩乌丙安:《中国民间信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91页。。王子今先生也发现秦汉民间对社树的崇拜,使树木“兼有宗教的权威和宗法的权威的意义”⑪《宋史》中有“政和三年……十月,武义县木根有‘万宋年岁’四字。”(脱脱等撰:《宋史》卷65,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7页)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8页。;魏晋时期树神的人格化更加明显,出现了能兴风雨的树神黄祖⑫参见张黎明《魏晋志怪故事〈树神黄祖〉的民俗文化阐释》,《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文中说这是魏晋时期为数不多的人格化植物神怪。;唐时人们对森林神的崇拜通常是和山神崇拜结合在一起称为山林神。与树神出现的时间较为接近,木怪在秦汉时期也有记录,王子今先生说,秦汉时期被大量记录于史册的木妖跟农耕社会关系密切⑬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67 -369页。;魏晋南北朝时期,木怪植物崇拜向精怪化方向发展,出现许多动物化树而这些职业政治家们熟稔民众的信天、信鬼的社会心理,往往通过制造异象来预示自己君权神授,合理合法。宋朝的统治者们通过木连理显“天下太平”“万宋年岁”“天太下赵”等来印证,在赵家王朝统御下国家河清海晏、天下承平,便也是为了获得民众的合法性认同。木精怪。①参见张黎明《中国文化中树木精怪嬗变源流辨析》,《古代文明》2013年第4期。到了宋朝,时人的认识水平还处于较低阶段,对自然的认识往往求助于神人(巫术)或神灵(宗教),再加上先民信仰中实用功利,使得宋人极易将自然界的许多奇异现象与吉凶勾连,并幻想成一个个光怪陆离的神怪世界,对其产生敬畏与崇拜心理。这也是中国民间信仰中万物有灵意识和灵魂不灭观念的社会思想基础。

人与植物的交互影响是民族植物学的重要研究内容②该领域的研究肇始于19世纪末,而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20 世纪80年代后期。参见裴盛基《中国民族植物学:回顾与展望》,《中国医学生物技术应用杂志》2003年第2期;《民族植物学研究二十年回顾》,《云南植物研究》2008年第4期,第505 -509页;《中国民族植物学研究三十年概述与未来展望》,《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年第2期。。这种交互影响是人类认识、利用和保护植物的实践经验积累的历史过程。在民族植物学的视域中植物不仅仅是构成自然界的生物体,还因对社会结构、群体行为产生某种特别的生理或精神功能而具有特别的社会和文化价值③龙春林 王洁如:《民族植物学——社会及文化价值初探》,《植物资源与环境》1994年第2期。。王子今先生也在评述秦汉树神木怪时曾说过,“与树木有关的异象往往被理解为吉凶的征兆,也透露出值得注意的社会心理倾向。”④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8页。这种受征兆预示浸染的社会心理因不同阶层价值观的介入形成了谶纬、物占及符瑞等系列文化。这些文化反过来又不断熏染民众的观念,形成包括征兆预示与神怪传说在内的自然崇拜。人类学家弗雷泽曾解释巫术、宗教、科学依次出现的原因⑤J.G.弗雷泽著 耿丽编译:《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2017年,第370 -371页。,这也是人逐渐认识自然及其所蕴含规律的过程。实际上,征兆预示与神怪传说孕育的观念也同巫术、宗教、科学依次出现的原因一般,与人们认识自然的过程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紧密相连。一旦人类将具有超自然力量的自然崇拜“还原成正常自然运动和力量的认识”⑥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3页。,上述观念也就势必被打破。不过,我们运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新观念来看待源远流长并继续传承的植物征兆预示与神怪传说,可以窥探各种自然事物如何影响古人的精神情感,古代先民又是如何认识和理解自然,进而为当代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家园提供启示和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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