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新军
近期习主席在中央军委基层建设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加强我军基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启示,在“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中特别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为我们明晰了建设过硬基层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习主席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放在推进强军兴军的战略运筹中强力推动,更加彰显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当前基层部队在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方面,还存在诸多顽症痼疾。有的思想摆位不正确,官僚作风、特权思想、人治思维还未彻底根除;有的法纪执行不规范,“松”起来没底线,“严”起来没有谱;有的责任追究不严格,因循守旧、一团和气,习惯于“土规定”“土政策”;有的监督效能不发挥,民主监督渠道不畅通,官兵对权力监督无从下手;有的运转抓建不科学,痕迹主义、文牍主义盛行,“五多”久治不愈。诸如此类问题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与依法从严的治军方针严重违背,极大制约部队战斗力建设,必须下大气力予以深挖惩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深入领会习主席关于建设过硬基层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部队建设科学化、现代化、法治化进程,需着力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
习主席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遵守法治。必须深刻领悟习主席关于法治精神论述的精髓实质,打牢“尊法崇法、法治至上”的思想根基,着眼向陈规告别、与积习决裂,教育引导官兵自觉运用法治原则和逻辑来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将法治内刻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但当前少数干部法治思维淡薄,以“个人意志”代替“依法决策”,以“惯性思维”代替“依法指导”,以“感情义气”代替“依法执纪”,执行政策弹性大,落实规定打折扣。这种不同程度的“人治思想”“治事思维”不仅导致工作导向错位、工作效率低下,而且严重影响部队长远发展。依法管理并不否定人的重要性,但更强调法治的刚性。如果强调以个人意志为中心,则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验再丰富、能力再强的领导,其意志也可能受个人情感的支配,造成管理失当、决策失误,从而使部队建设蒙受损失。各级必须要学会敬畏法治,坚持“法”字当前,以“法”为师,切实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保证部队“四个秩序”始终依法有序运行。
依法行政是依法抓建、科学管理的内在要求,习主席指出必须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抓好工作,努力实现从单纯依靠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部队习惯用行政手段和方法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以行政命令为主来处理部队建设中的各种关系。比如,有的喜欢造声势,追求“轰动效应”;有的做工作、抓落实,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其结果,一方面导致对法律法规的不重视、不信任,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滋生。其实,只要依法而为,就能有效地、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部署工作,要以法规制度为依据,凡是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件,不再提新的要求,自觉养成按照法规制度抓落实的习惯;指导工作,要贯彻层级管理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按级负责,各司其职;评估工作,要依据法规制度确立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检查,切实纠正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和层层拔高标准等问题,保持部队建设的正规秩序。只有转变治军管理的运行方式,靠法规制度来管理部队,这部结构复杂的机器才能够做到组织严密、协调一致、运转自如,才能满足现代战争和军事建设的需要。
法治的本质是治权,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之前,由于权力制约的失衡,领导干部出问题概率高、比重大,触及面广。执法者当不好守法者,定规矩的人不守规矩,当“法人”不守法度,既失了军心,也丢了民心,就会给部队建设造成恶劣的影响。在依法治军的贯彻实施中,各级领导和机关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执行者、实践者,其能否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直接影响到抓建部队的成效。“治权”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消除人治思想、长官意识,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严惩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要用法治把好“人事关”“工作关”“政绩关”,使各级干部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落实的制度环境。各级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在抓法规制度教育时从自己做起,在落实条令法规时从自己严起,部队出了问题从自身查起,以领导和机关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治军的说服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大家普遍感到,法规越来越全,但有些效力虚化;规定越来越细,但不少悬在空中;制度越来越严,但违法行为禁而不绝。要解决硬规矩不硬、潜规则难防的问题,就要梳理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刚性,做到“制度硬如铁,谁碰谁出血;法令是块钢,谁碰谁受伤”,切实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而不是“稻草人”“泥菩萨”。要从依法用人入手,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把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依法履职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要从强化监督入手,拓宽监督渠道,加大党内民主监督、业务对口监督、纪检审计监督、群众舆论监督的力度,提升监督效能。要从严肃问责入手,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让铁律生威、铁纪发力。要做到赏罚分明,坚决纠正“只奖不罚、重奖轻罚”“个人之过、集体承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使部队上下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建设促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