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雅静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温州315100)
立足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校企合作”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教育教学实践模式,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高职院校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甚至关系到职业教育的成败。原因在于,如果高职院校所培养的人才与普通本科院校所培养的人才需要相同的岗位适应周期、条件、资源等,那么自身的“职业性优势”就会严重流失。“校企合作”是一个较宽泛的概念,从实践形式上说,主要包括“校园招聘”“定向培养”“顶岗实习”三种[1]。“校园招聘”可视为校企合作的初级模式,“定向培养”可视为校企合作的深化模式,“顶岗实习”可视为校企合作的角色转化模式。严格地说,必须确保三种实践途径均有机融合,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才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进而为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的贯彻落实,其中关于“落实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的要求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教育共识。但校企合作需要高职院校、企业之间基于资源的高效对接才能实现。高校课程开发、专业设置以及企业岗位设计、人力资源需求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不对称性,这造成校企合作流于表面的现象严重。即大多数高职毕业生都能参与到企业生产、运营、管理等活动中去,但并不完全以“准员工”的身份介入,如一些企业仅仅接纳学生毕业前的实习,不仅时间较短,且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企业生产实践之间严重脱节,这导致学生的职业能力无法得到实质性提高。
一些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理念上陷入“静态思维”无法自拔,造成专业设置、课程构建、就业指导等方面相对滞后。客观上说,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岗位取向上是十分明确的,如一线操作人员、高级蓝领、技术人员等,但岗位是建立在产业高频率变化的基础之上的,即一个岗位上的工作内容,需要不断地进行微调以适应企业的市场竞争。在传统校企合作模式下,过于突出岗位的重要性,造成学生缺乏对产业及自我的深刻认知,在就业之后才发现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价值等与预期相差甚远,容易产生排斥心理。相对应的,在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校企合作的静态思维无法应对外部剧烈变化,致使学生职业规划意识不强,在长远发展过程中失去动力。
《方案》明确指出:“落实好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目标,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在立德树人、三全育人及三教改革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应突出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这是确保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关键。但从现状来看,校企合作具有明显的“重技轻德”[2]特征。校企合作本身是一种人才遴选机制,企业会通过岗前培训、顶岗实习等,将技术过硬、专长突出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吸收为企业员工。这种遴选容易造成毕业生就业观的偏离,即认为只要自己具有技术优势即可,团队精神、责任心意识、敬业修养等可以忽略。“重技轻德”容易将一些有心理问题、缺乏创造力的毕业生匆忙推到岗位上,造成潜在的用人风险。
校园招聘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媒介,不同于常规意义上的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的主要目的是引导高职院校学生形成明确的就业方向,其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实践路径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其一,面向即将毕业的学生组织双向选择洽谈会,在毕业季来临之际,将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引入到校园中来,便于不同专业学生咨询了解,双方协商之后签订实习合同[3]。这种招聘方式的优势在于,毕业生可以“货比三家”,但缺陷是双方交流沟通时间很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二,面向全部在校学生组织招聘宣讲会,由高职院校主导,每年定期组织“招聘季”活动,以小型专场讲解的方式,让学生加强对岗位、企业、工作内容等的了解,这也为校企合作深化奠定了基础。
定向培养是校企合作的深化模式,在该模式下企业发挥主导功能,向学校发布“人才订单”,学校展开定向培养,如在某一专业、或根据某一工种组织“订单班”,也可以将学生直接输送到目标企业,从一开始就建立高职院校、企业的轮换培养机制。从效果来看,定向培养具有多重优势:一方面可以提升高职学生的就业率,尤其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企业能够提供一部分资助,确保其学业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急需人才及人才储备的需要,并倒逼高职院校不断更新教学理念、资源及方法。但值得注意的是,定向培养实践过程中需要规避法律风险,“订单班”实质上包含了用人劳动合同内容,关系到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学生作为个体参与其中,大多数情况下处于弱势,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仅容易造成毕业生就业质量下降,还会引起法律纠纷。
岗前培训也属于定向培训的一种,校园招聘工作完成之后,学生继续在校园环境中展开企业文化、技术、管理制度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对于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大有裨益。
顶岗实习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具有“临时性”色彩,一些企业为了解决用工短缺的问题,会招聘一些具有基本知识及技术的高职学生顶岗,这是高职学生了解职位、工作内容的有效渠道,有利于确认就业意向。顶岗实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学习为主要目的的顶岗实习,旨在加强职业认知和专业了解;一种是以适应为目的的顶岗实习,主要面向已经录取的毕业生。顶岗实习对于高职学生而言,需要迅速进行角色转换,在由“学生”变成“员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不适应问题。客观上需要高职院校与企业加强沟通、积极帮扶,否则毕业生一旦失去就业意愿,前期的努力就付之东流了。
鉴于校企合作模式下双方松散、开放的结构形态,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保障是不可或缺的。包括:(1)利益驱动机制。毕业生是利益驱动载体,一个完整运行机制框架下,核心问题是解决高校培养怎样的人才才能符合企业的需要,企业作为利益既得者和相对被动方,可从资金、设备、环境等物质角度展开利益驱动,学校作为利益输送者和相对主动方,可从专业开设、毕业生引导等方面进行利益驱动[4]。(2)激励机制。校企双方在人员、文化、制度等方面进行协调,为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发展空间,激活他们的就业积极性。(3)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从法律角度着手,建立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确保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课程设置要参照行业、产业及企业要求开设对应课程,尤其相关专业课程的设置,应该和对应岗位职位保持一致。同时,借助校企合作的便利条件,将理论课与实践课调整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上[5],并分别在企业、校园环境下开展,以此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高职院校可以开设一些选修课、公共课,鼓励学生学习,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文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非专业领域的课程,是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潜在要素。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当前我国已经构建起较完善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评估、考核、监督等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形成师资素质的交叉性管理。例如,学校定期指派专业教师进入企业中实践学习,企业定期派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走进高职课堂,更好地发挥双边合作教育优势。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是消解传统教育框架下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有效手段,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变化趋势,契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师资资源等领域不断创新,促成高职院校与企业组织之间的深化合作。同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校企合作还应基于“双创教育”的思维和要求,积极为高职院校毕业生构建自我发展空间,这也是提高就业质量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