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磊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镇江212000)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学校和企业两方面的共同配合,高职院校和企业方面处于不同的考量角度,这种分歧在构建长效合作机制的过程中对具体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规避这些影响问题和风险,充分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是目前高职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的主要目标。
学校教育环境与企业工作环境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学校和企业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在基本性质上也存在显著区别。两者在发展建设过程中所重视的具体问题也进一步存在差异,这是学校与企业由于性质、运行模式和运行目标方面的差别在合作中产生的天然隔阂。从学校的角度上来说,校企合作是开展教学的一种形式上的创新,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新教学模式的引入帮助学生找到理解和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的有效途径,最终达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目标[1]。在这种办学理念的支持下,高职院校所关注的侧重点在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而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其在衡量校企合作机制的运行价值时,是将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进行衡量的。合作是企业最大化地利用资源,创造价值的有效手段。从合作利益获取的角度分析,学校方面的利益需求在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专业课程设置的更新、实训基地的建设等;而企业方面则更加重视人力资源的获取、技术难关的攻克以及产品推广工作的开展等。两者之间存在客观上的根本目标和理念上的差异,易导致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方向与企业的实际业务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当双方的合作无法实现其目标的最优实现结果,必然会成为合作机制构建的阻力。
从根本上来讲,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需要依靠教师和企业工作者共同完成,但高职院校和企业管理者在机制建构和运行的过程中,对于在这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缺乏足够重视,大部分专业课教师主观上参与这项机制构建的积极性都不高。具体来说,一方面是由于高职院校在建设和发展中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及时建立起适应于校企合作的理论知识课程体系,在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资源支持上也存在欠缺[2]。另一方面,参与校企合作实训项目的教师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没有及时得到精神和物质上的激励,这影响了教师团队主观上参与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的积极性,成了影响构建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性阻碍因素。
长效机制是指一种能够长期适应运行并充分发挥作用的机制。结合实际来看,大部分高职院校在日常的实训课程教学中也尝试过校企合作的运行模式,例如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已经建立起来的创新创业产业园(以信息技术生产实训中心为主体)、学生创业园等,都是对是校企合作模式的尝试应用。为了进一步提升现行的校企合作机制的长效性,除了以利益驱动为主要的动力之外,学校方面针对现有校企合作运行的管理力度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方面不出台针对校企合作模式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必然会影响校企合作机制构建的长效性,在未来的长期发展中留下稳定性和安全性方面的隐患[3]。
这种长效机制的建立是分别从高职院校的利益需求和企业的利益需求出发进行综合考量,将利益作为绑定校企合作长期关系的主要动力,通过合作尽可能满足学校和企业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建立起来的校企合作机制[4]。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现有校企合作模式,就是将利益的共同获取作为切入点构建起来的校企合作模式,这也是现有模式受到当前众多小微企业认可的主要原因。从学校的角度上来说,与当地小微企业的合作更有利于学校方面将政府推出的优惠政策引入到学校教育中,为深度开发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全方位合作链提供帮助。而对于企业而言,校园空间则成为了他们人才培养的孵化器和人才输送的通道,并且企业还可以借助创业园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技术支持,这种能够满足校企双方共同利益的长效机制必然能够稳定的发挥作用。
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从高职院校的角度出发进行探讨的。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只有当其拥有了高质量的人才储备,并且能够在科技创新领域和管理服务领域同步提升自身的水平,对于企业而言才具备更大的吸引力。因此,学校方面要重视对创新创业教育力度的加强,分别从内容体系的完善和师资力量的充实两方面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提供保障[5]。并且针对教师团队提出针对性的激励措施,例如,将科研技术成果的奖励条件进行完善和优化,激励教师提升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为校企联合机制的创建和完善提供支持。另外,除了从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效果的角度出发开展教师的激励之外,学校方面还应当重视教师团队主观上的学习与提升需求,加强与教师团队的沟通交流。学校了解教师在个人能力提升和未来职业规划上的意见,为满足不同教师的个人专业能力提升需求提供条件,使教师团队从主观上感受到校企合作机制对个人能力提升和未来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其配合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积极性。最后,学校方面还应当加强制度和政策的力度,针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运行过程中高职院校以及企业方面需要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划分进行明确的规定,保证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实际进行适当的创新和发展,尤其是在长效机制建立的背景下,这意味着高职院校方面应当尽可能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长期深度合作。传统的合作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受到限制。因此,需要针对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进行创新和完善。以本文探讨的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例,学校方面可采取由各部系分别选取一个合作项目进行试点实验的方式,为创新校企合作形式进行探索实验。通过建立企业和学校的双向培训机制,通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商确定新的“双师”能力培养方案。并且将个人培训与集中组织培训的方式有机结合,提高培训工作的力度,另外,除了为学生提供进入企业实践学习的平台外,还应当进一步完善教师进入企业进行学习培训的条件。除此之外,鼓励教师进入企业相关技术部门的管理岗位上参与实践,为提升教师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提供支持。在此基础上,从课程教学内容的角度出发进行改革和完善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课程体系的构建中,应加入一部分与企业发展匹配度更高的人才培养专项方案,并逐步与常规的课程教学内容进行结合。教师方面也应同步学习和掌握企业人才培养的需求趋势,在常规的课程教学开展中寻求科学的方法实现企业人才需求与常规课程教学要求的匹配同步教学[6]。
高职院校可根据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速度和发展状态,基于校企合作项目的运行效果进行考核与评价。为不断促进校企合作模式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提供动力。具体来讲,学校方面可以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以年度为单位对高职院校的各系部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指标可包括新确定合作企业数量、校企合作签订协议数量、深度合作项目进展等。另外,还可以从学校的兼职教师数量、顶岗实习学生数量以及企业对学校技术服务的满意度等方面,衡量校企合作模式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了加强考核机制的全面性和客观性,针对考核评价的结果,可分别由学校方面和企业方面参与相关工作的学生和工作人员举行定期的交流讨论会,就校企合作期间双方的真实感受以及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反馈交流的过程中帮助校企双方更加明确地把握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需求,也便于双方适当调整各自的校企合作方向和模式,为双方需求的最大化满足提供帮助。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不仅符合院校自身的内在发展需求,对于企业发展和建设也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高职院校和企业方面应当共同协商探讨,结合现阶段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更为适当的解决办法,为促进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提供契机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