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视域下的高校安全教育分析

2020-11-24 23:56刘少华陈洁
大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协同主体校园

刘少华,陈洁

(南京医科大学,江苏 南京211166)

安全教育是个体社会化过程中最基础的内容,是其他一切社会学习和教育的前提和保障。然而,身处社会转型时代,受教育领域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五唯”功利思想的影响,安全教育一直处于教育内容的边缘地位,得不到家庭和个体的足够重视,安全教育的重担主要由学校挑起。

与中学时期的封闭式管理、单一目标导向不同,大学校园具有高度开放性,大学生的发展也具有多元性和差异性。作为向社会输送人才的主渠道和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者,高校所面临的安全教育形势更加严峻、安全教育压力更加巨大、安全教育责任更加重大。

近年来,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每天校园意外伤亡的人数有40 余人①数据来源:中国青少年防灾减灾素质提升计划办公室与北京中南恒通安全防范技术研究院对2015-2017年公开报道的校园安全事故统计数据http://guangzhou0753257.11467.com/news/353746.asp,高校师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明显上升。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校园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的比重高达92%,其中溺水落水、交通事故和火灾位列前三②同上。关注校园安全,强化校园安全教育,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从自身主体出发形成防危杜害的自我保护“金钟罩”,才能从源头上、从根本上减少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由此,新形势下,探索校园安全教育的新路径迫在眉睫。

一、高校安全教育的内涵

高校安全教育是一个复合型概念。探究高校安全教育的内涵与外延,必须从高校、安全、校园三个部分进行解构。

高校,高等学校的简称,泛指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等。“高校”一词从教育程度上将安全教育的内涵限定在高等教育阶段,使得高校安全教育区别于小学和中学的安全教育。小学安全教育侧重于普及基本安全常识;中学安全教育侧重于通过安全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中学生的安全意识;高校安全教育在小学、中学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迈上新的高度,强调以系统的安全知识为支撑,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能力。由此观之,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安全教育的侧重点呈现螺旋上升的趋势,安全教育的内容也由具体的常识或知识向抽象的意识和责任感转变。“高校”一词从教育程度上明确了高校安全教育所处于的阶段和教育内容的侧重点。

安全,根据安全所附属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安全、生态安全、人口安全等不同的类型。从内涵上来看,学界关于安全的定义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状态论,如国家标准(GB/T 28001)将安全定义为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牛津高阶英语词典》将安全(safety)定义为保护主体免于危险的状态,大多数学者在界定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等具体领域的安全时也将状态说作为定义的基础,典型如孙晋平[1]、马克明[2]等;二是能力论,如学者杨公朴等将产业安全定义为“一国对国内重要产业的控制能力及该产业低于外部威胁的能力,主要体现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即维护主体所具备的能力。其中,状态论是目前认可度最高的观点。结合理论与实践,可以认为不同于主观状态下的安全感,安全是指主体没有危险的一种客观状态,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教育,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但又充满不确定性的概念,它的内涵大致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教育是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它贯穿于人的一生;狭义的教育特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从词源上讲,“教育”一词自诞生起,就带有正面色彩,特指积极、健康的影响。

综上,高校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个真子集,特指在高等教育阶段,为了让学生处于人身、财产、精神不受威胁的状态,所开展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高校安全教育协同治理的理论要义

协同治理源于治理理论,带有明显的现代治理色彩,是公民社会逐渐成长和成熟的产物,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作为一种新的治理范式,协同治理最早应用于政府部门的公共事务管理中,以上下协同、水平协同、左右协同和内外协同为主[4]。近年来,政府之外各主体的自主协同逐渐增多,高校安全教育的协同治理即属于自主协同。结合高校安全教育主题,协同治理的理论要义如下:

第一,协同治理的对象是校园安全问题。协同治理的对象是指被治理的客体,即校园安全问题。如今,高校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时代环境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校园安全问题跨域了校园实体围墙,超越了空间、距离,常态性问题和非常态问题交织在一起,给校园安全的治理提出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家校警协同、校校协同、家校协同等。

第二,教育主体的多元化和非排他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传播媒介的普及,高校安全环境日趋复杂,安全教育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大提升,仅靠学校一方来主导安全教育已明显“力不从心”。协同治理要求摒弃过去的学校中心主义管理方式,崇尚市场、社会、家庭、个体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形成施教的多中心主义局面。多元主体之间不是对抗性的,而是合作性的,处于同一治理网络中,彼此之间具有目标和愿景的高度一致性,即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一过程中,安全教育的任务仍然主要由高校承担,但其他主体的参与性、对教育结果的影响性不容小觑。

第三,校园安全边界的模糊化。一方面,高校校园原本就是社会环境的一部分,随着高校校园日益开放,高校优质教育资源“走出去”,城市的自然、人文底色“走进”校园,校园空间与周边的市民、街道空间界限越来越模糊。另一方面,人是构成校园环境最重要的元素。鉴于校内师生及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所产生的流动性,可以认为校园周边的城市环境在某种程度上是高校校园的一种延伸。校园边界的模糊化造就了校园安全边界的模糊化。

第四,教育方式的协同化。校园安全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按照媒介使用的差异,教育方式可以分为面谈、电话、社交软件等;按照载体的差异,教育方式可以分为讲课、报告、座谈、参观、比赛等;按照集中性的不同,教育方式可以分为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根据主、被动的不同,教育方式可以分为主动教育方式(课堂教学等)和被动教育方式(海报、横幅等);根据教育主体的不同,教育方式可以分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陌生人教育等。在高校安全教育协同化治理的过程中,不同主体所采用的教育方式略有差异,但这些差异并不会造成教育内容的碎片化。相反,不同教育方式之间会发生协同效应和互补效应,助力校园安全教育发展。

第五,教育结果的有效性。教育方式的协同化是教育结果有效性的前提条件。在校园安全教育的协同治理过程中,多元主体之间以平等、尊重为原则,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相互依赖,互相促进,产生多主体联动的乘法效应,确保了治理目标的有效性。就目前高校发展的实践来说,安全保卫工作多由学校党政领导所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来领导,具体由学校保卫部门牵头,联合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个体等多种力量,形成日益规范化的常态化工作准则,现已初见成效。

三、基于协同治理的高校安全教育变革路径

一是构建协同治理的组织体系。一方面,在多元主体之上,需要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领导机构,发挥组织协调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构建协同化的校园安全教育范式,高校需要构建扁平化、弹性化的组织体系,为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创造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协同治理的制度体系。从宏观上讲,制度建设从客观中立的角度为各主体间的正式互动和非正式互动提供了自由和约束,为协同效果的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微观上讲,制度体系由沟通协调机制、信任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构成。

三是厘清协同治理的权责关系。协同治理涉及不同群体的利益,涉及多层次的管理部门。如果不厘清各主体的权责关系,很容易在工作实践中出现问题,导致协同治理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落实高校安全教育的协同治理,必须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厘清各管理部门的权责问题。从横向上来说,主要包括职能部门间、家警校之间相互配合的责任系统;从纵向上来说,层级权限和责任需要结合实践加以斟酌。

四、结语

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一环。面对高校安全教育问题及教育环境日益复杂化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现实,必须借鉴社会治理领域中应用较为成熟的协同治理范式。高校安全教育的核心目标是营造安全的客观状态。结合协同治理视域下高校安全教育的五个特点及要求——以校园安全问题为对象、教育主体多元化和非排他性、校园安全边界模糊化、教育方式协同化和教育结果有效性,高校需结合自身实际,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权责关系三个方面入手,探索安全教育变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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