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颖,石慧敏
1.2.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中亚区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域,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能源资源领域的合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加强非能源领域的合作是双方共同的愿望。中国的纺织服装业产业规模大、纺织服装产品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目前需要将部分纺织服装行业产能转移出去,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亚国家将推进工业化发展,尤其是加强制造业发展作为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其中,哈萨克斯坦将包括轻纺工业在内的加工工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之一,鼓励外商向农业、纺织品、服装、毛皮皮革的加工和生产等优先发展领域投资;乌兹别克斯坦将包括纺织业在内的轻纺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之一,鼓励外商向轻工业、丝绸制品等行业投资;土库曼斯坦将纺织工业作为重点/特色产业之一;吉尔吉斯斯坦将包括纺织在内的轻工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塔吉克斯坦将农业作为重点投资领域。这些国家将引进外资和技术作为发展本国纺织服装行业的主要对策。据此,中国和中亚国家在纺织服装业方面加强合作对于双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既有利于促进中国纺织服装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加快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发展。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对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合作进行研究,宋淑艳(2009)认为随着新疆对中亚五国双方贸易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的提高,纺织品边境贸易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建议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加强边境贸易的信息服务。胡小龙、布娲鹣·阿布拉(2014)运用CMS模型,对中国与中亚五国2001-2012年纺织纤维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认为中国出口主要依靠竞争力效应来实现,而中亚国家的出口是在竞争力效应和需求效应两者作用下的结果。公丕萍、宋周莺、刘卫东(2015)利用贸易强度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和出口集中指数对1992-2012年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进出口产品格局进行研究,认为中亚国家形成了以资源类初级产品为绝对主导的出口产品结构,中国则以机械设备及纺织服装等为主。王继红(2015)认为中国是吉尔吉斯斯坦纺织缝纫业原材料的主要来源国,企业应该利用吉尔吉斯斯坦纺织品服装贸易中转站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开展在吉境内的加工贸易。夏蒙蒙(2015)选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对中亚五国的产业承接环境进行客观评价,认为中亚五国产业承接环境从优到劣的排名依次为哈萨克斯塔、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塔、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王孟丽、王国梁(2017)从纺织服装行业发展、政策基础、交通条件、投资前提和契机等方面分析中国对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投资的可行性,认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中国应加强对中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王力、苗海民、温雅(2018)对比中亚五国与中国的棉花生产优势,认为中亚五国低成本农业资源和中国成熟的种植管理技术体系满足互补性合作条件,提出了不同阶段棉花产业跨国合作的三种模式,即生产合作模式、贸易合作模式和生产+贸易合作模式。
综上所述,从研究内容上看,现有文献主要从进出口贸易角度进行分析,关于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合作的研究并不多;从研究视角上看,现有文献主要从纺织服装业总体上分析中国与中亚产业合作的模式和前景,忽略了双方在产业链各环节的比较优势或产业竞争力,未能从产业链合作的角度加以深入研究。本文拟在产业链视角下测度和比较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链各环节的竞争力,并提出产业和产能合作的对策。
本文中的纺织服装产业链是指处于纺织服装业的各个企业根据各自的不同优势,对产品的加工制造过程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以不同产业链环节组成的链条式结构,包括上、中、下游三个环节,其中上游环节是围绕纺织原料展开,中游环节的产物是以纺织品为主,下游环节则以纺织服装和纺织机械为主。中亚国家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五国,但由于缺乏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数据,本文中的中亚国家仅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
本文按照HS2002编码中第11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和第15类(贱金属及其制品),参考程红莉(2008)对纺织产业体系的划分方法,将纺织服装业分为纺织原料、纺织品、纺织服装、纺织机械四大类,其中纺织原料包括:第50章的[5001]~[5003],第51章的[5101]~[5105],第52章的[5201]~[5203],第53章的[5301]~[5303]、[5305],第54章的[5401]~[5405],第55章的[5501]~[5510],分别依次对应本文中的蚕丝、动物毛、棉、麻和化纤。纺织品分为中间制品和纺织制成品两种,中间制品包括:第50章[5004]~[5007],第51章的[5106]~[5113],第52章的[5202]、[5204]~[5113],第53章的[5306]~[5311],第54章的[5406]~[5408],第55章的[5511]~[5516],分别依次对应本文中的丝织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麻纺织品和化纤纺织品。纺织制成品包括:第56章,第58章,第59章,第60章,第63章,其中第56、58、59、63章对应本文中的纺织制品,第60章对应本文中的针织品。纺织服装包括:第61章,第62章,分别依次对应本文中的针织服装和非针织服装。纺织机械包括:第84章的[8444]~[8449],其中[8444]~[8447]对应本文中的整机,[8449]对应本文中的零附件。
由于缺乏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相关进出口贸易数据,本文选用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这四个国家为研究对象,同时参照WTO和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中的数据,计算出2018年四国纺织服装行业中各类产品的RCA指数和TC指数。
本文采用2018年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四国纺织原料、纺织品、纺织服装和纺织机械的数据,选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和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作为本文衡量国际竞争力的标准,探究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情况。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即 RCA 指数),是用一国某一产品的出口水平和该产品的世界平均出口水平相比,判断该产业是否具有相对优势,从而进一步对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进行衡量。该指数的优点在于能够避开国家出口总量和世界出口总量的波动对国际竞争力所带来的影响。
RCA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Xij表示国家j出口产品i的出口额,Xtj表示国家j的总出口额;Xiw表示世界出口产品i的出口额,Xtw表示世界总出口额。一般认为,若RCA指数大于2.5,则表明该国该产业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RCA介于1.25-2.5之间,表明该国该产业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RCA介于0.8-1.25之间,则认为该国该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RCA小于0.8,则表明该国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2.竞争优势指数
竞争优势指数 (Trade Competitiveness,即TC指数),是指一国某产品的净出口和进出口总额的差值。若一国某产品出口大于进口则认为该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反之,则认为该产业具有较弱的国际竞争力;若出口和进口相持平,则说明该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水平相当。
TC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Xi是一国i产品的出口额,Mi是一国i产品的进口额。
2018年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纺织服装业的RCA指数和TC指数分别如表1和表2所示。
1.纺织原料行业国际竞争力比较
从纺织原料行业整体来看,吉尔吉斯斯坦RCA指数值大于2.5,TC指数值为0.27,表明吉尔吉斯斯坦纺织原料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RCA指数值均在1.25-2.5之间,TC指数值均非常接近0,说明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在纺织原料方面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哈萨克斯坦RCA指数值低于0.8,TC指数值为0.45,说明哈萨克斯坦纺织原料国际竞争力很弱。纺织原料可以分为蚕丝、动物毛、棉花、麻、化纤。具体来看,中国蚕丝、化纤的RCA指数值分别为5.63和2.23,TC指数值分别为0.90和0.52,表明我国的蚕丝、化纤都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但中国的动物毛、麻、棉花的国际竞争力很弱。乌兹别克斯坦蚕丝、棉花的RCA指数值分别为164.53和2.07,TC指数值分别为1.00和0.97,表明二者都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但乌兹别克斯坦的动物毛、麻和化纤的国际竞争力很弱。吉尔吉斯斯坦的动物毛、棉花的RCA指数值分别为1.40和27.55,TC指数值分别为0.74和0.99,说明吉尔吉斯斯坦的动物毛和棉花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但但吉尔吉斯斯坦的蚕丝、麻和化纤的国际竞争力很弱。哈萨克斯坦棉花的RCA指数值为1.69,TC指数值为0.99,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但哈萨克斯坦的蚕丝、动物毛、麻和化纤的国际竞争力很弱。因此,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蚕丝、棉花和动物毛以及化纤等商品上具有显著的互补性。
2.纺织业国际竞争力比较
就纺织业整体来看,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的RCA指数均大于2.5,且TC指数都非常接近1,所以这两国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极强;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纺织品两国的RCA指数均小于0.8,且TC指数都小于0,因此,这两国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很弱。纺织品包括中间制品和纺织制成品,其中中间制品包括丝织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麻纺织品和化纤纺织品,纺织制成品包括纺织制品和针织品。首先,在中间制品方面,中国、乌兹别克斯坦两国中间制品的国际竞争力水平要强于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进一步将中间制品细分之后会发现,中国的丝织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麻纺织品和化纤纺织品都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 (RCA指数值分别为3.97、1.69、3.02、4.34、3.89,TC 指数值分别为0.91、0.40、0.39、0.79、0.83)。乌兹别克斯坦的丝织品、棉纺织品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RCA指数值分别为6.71和34.66,TC指数值分别为1.00和0.97);但乌兹别克斯坦的毛纺织品、麻纺织品和化纤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很弱。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两国丝织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麻纺织品和化纤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都很弱。其次,在纺织制成品方面,中国、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纺织制成品的国际竞争力水平要强于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进一步将纺织制成品细分之后发现,中国的纺织制品和针织品都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RCA指数值分别为2.85和 3.98,TC指数值为0.84和0.83)。乌兹别克斯坦的针织品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 (RCA指数值为3.18,TC指数值为0.25),但乌兹别克斯坦纺织制品的国际竞争力很弱。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两国纺织制品和针织品的国际竞争力都很弱。由此,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纺织业方面具有极强的竞争力,与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表1 2018年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的RCA指数
表2 2018年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的TC指数
3.服装业国际竞争力比较
从服装业整体来看,中国的RCA指数值均大于2.5,乌兹别克斯坦RCA指数值在1.25-2.5之间,两国的TC指数值都接近1,因此,中国服装业的国际竞争力极强,乌兹别克斯坦服装业则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哈萨克斯坦的RCA指数值低于0.8,TC指数值接近-1,因此,哈萨克斯坦服装业的国际竞争力很弱。比较特殊的是吉尔吉斯斯坦,该国服装业的RCA指数值大于2.5,但TC指数值仅为-0.42,这是因为吉尔吉斯斯坦的服装转口贸易规模较高。
服装可进一步细分为针织服装和非针织服装。具体来看,中国的针织服装和非针织服装都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其RCA指数值分别为3.00和2.86、TC指数值分别为0.91和0.89。乌兹别克斯坦的针织服装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其RCA指数值为2.44,TC指数值为0.85,但乌兹别克斯坦的非针织服装的国际竞争力很弱,因为其RCA指数值为0.18,TC指数值为0.23。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两国的针织服装和非针织服装的国际竞争力都很弱。由此,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服装方面有很强的竞争性,与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4.纺织机械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比较
从RCA指数可以看出,中国纺织机械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纺织机械整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国际竞争力都很低。结合TC指数,可以看出中国纺织机械国际竞争力并不高。
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纺织服装业的合作集中在纺织原料环节,多为纺纱项目合作,并未开展纱布和成衣制作流程的合作,而纺纱是属于纺织服装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可以看出,目前中国和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合作,从环节上来看,主要集中在上游环节,中游环节的合作刚刚开始,下游环节合作很少;从合作方式来看,主要是进出口贸易、投资和项目合作,缺少产业链的高度合作。因此,加强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链合作是拓展其贸易往来的重要途径。
1.增强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链上游环节的科技合作
在中国和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全产业链合作中,上游环节的合作围绕纺织原料展开,主要体现在贸易和科技领域,包括保持棉花贸易合作、深化棉花种植领域的技术合作、将合作扩展至化纤领域等。首先,棉花作为现有纺织原料合作的重点内容,应该继续保持与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棉花的贸易合作。其次,从联合研发和技术引进两方面入手,深化棉花种植领域的技术合作。联合研发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和政府之间的联合研发,主要是通过交流互访、定期会谈等方式,使中方和中亚国家双方的科研机构就其所涉领域进行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另一种就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合研发,换句话说就是专业化的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合研发,二者联合起来共同搭建一个能够同时兼顾创新和实践的平台,从而实现上游环节的联合研发。最后,在棉花等其他纺织原料合作的基础上将上游环节的合作领域扩展至化纤领域,将我国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输入中亚国家,鼓励中亚国家自主生产化纤,从而实现纺织原料的全面合作。
2.加大中国对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链中游环节的投资合作
在和中亚国家就纺织服装业全产业链合作中,中游环节主要以纺织品投资合作为主,通过对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水平进行分析,进而细化中国对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产业链中游环节的投资合作。
中间制品领域的合作,主要是巩固在丝织品、棉纺织品领域的合作,扩大在丝织品、棉纺织品、毛纺织品、麻纺织品、化纤纺织品领域的合作。具体来说,即继续保持对乌兹别克斯坦丝纱线、丝机织物、棉纱线、棉机织物生产的投资,增加对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两国的丝纱线、棉纱线、丝织物、棉机织物及对中亚国家毛纱线、毛机织物、麻纱线、麻机织物、化学纱线、合成纱线、人造纱线、化学机织物、合成机织物、人造机织物等中间制品的贸易投资。纺织制成品领域的合作,主要是巩固在针织品领域的合作,扩大在纺织制品、针织品领域领域的合作。即保持对乌兹别克斯坦针织物及钩编织物生产的投资,增加对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针织物、钩编织物等针织品及对中亚国家的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刺绣品、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等纺织制品的贸易投资。
3.加强中国对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产业链下游环节的加工制作合作
在和中亚国家就纺织服装业全产业链合作中,下游环节主要围绕以针织服装和非针织服装的加工制造为主。加强对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产业链下游环节的加工制造,一方面需要加大对中亚国家的针织服装和非针织服装先进技术及设备的出口,为加工制造提供硬件支持,另一方面争取加强对技术人员和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为加工制造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中国和中亚国家的经济水平和利益诉求不同,中亚国家担心中方企业大量投资建厂会对本国国内经济造成冲击,破坏原来国内的平衡;中国的诉求关键在于和中亚国家纺织业的产能合作和向西的产能转移,所以要找到各国利益的平衡点,才能有效的促进政治互信和经贸合作。
1.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的政策沟通
中国与中亚国家通过政策沟通,可以促进和保障纺织服装业的全产业链合作,其政策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首先,放松对劳动配额的限制。中亚国家实行严格的劳动配额制度,虽然其初衷是为了保护国内就业稳定,从而对外国员工的数量加以限制,但中亚国家由于教育和技术水平有限,采用劳动许可制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外专业技术人才的进入,不利于本国纺织服装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其次,落实优惠政策。中亚国家的投资引资政策不力,虽然国家政府在引资方面一直持积极态度,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而且由于政府官员存在贪腐现象、行政工作效率低下,也造成现有政策落实不力。再者,做好纺织服装产业政策的对接,落实产能合作。中国与中亚国家纺织服装业的产能合作处于起步阶段,双方应该首先做好政策对接工作,为企业积极参与产能合作提供政策保障。最后,降低贸易限制。中亚国家虽然在很多重点/特色产业(例如能源产业)改善贸易限制条件,但是对纺织服装行业来说贸易壁垒依旧很高,高关税税率和严格的配额条件不利于纺织服装业进出口贸易的往来和产能合作的顺利进行,争取通过中国与中亚国家双方之间沟通协商,实施积极的与纺织服装有关的贸易政策,消除外贸壁垒。
2.加强纺织服装产业链合作的金融支持
由于中亚国家的金融环境难以满足中方企业对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合作的需求,故应加强对中方企业的金融支持。在中亚国家中,除哈萨克斯坦外,其他国家对外资企业的贷款和融资并不友好,且由于当前人民币还不能与索姆、苏姆、马纳特等货币直接结算,所以中亚国家不具备为外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人民币跨境投资的条件。加强对中方企业的金融支持,一方面需要亚投行、丝路基金等的大力支持,同时应健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融资的成本负担。另一方面可以与中亚国家签订货币互换协议,促使人民币与索姆、苏姆、马纳特等货币的直接结算,促进全产业链的金融合作。
3.签订或升级中国与中亚国家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亚国家的法律制度普遍不完善,虽然中国和哈萨克斯坦 (1992)、吉尔吉斯斯坦(1992)、塔吉克斯坦(1993)、乌兹别克斯坦(1992)和土库曼斯坦(1992)都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但这些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签署的时间都较早,且在签订之后并没有进行更新,所以不能完全满足现在中国与中亚国家双方企业的投资需求,例如中亚国家的争端解决机制并没有完全与国际接轨,而在协定中并没有关于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仲裁途径的说明,所以需要签订新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或者对已签订的双方投资协定进行补充升级,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往来。
4.完善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风险防范
对中方纺织企业来说,中亚国家属于尚未开发且不成熟的市场,所以要谨慎投资,合理规避风险。首先,在投资之前要深入调研分析投资营商环境,做好风险评估。着重了解中亚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状况等多方面情况,深入当地调研分析纺织行业的投资可行性和实操性,特别是要关注和投资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行业发展情况及相关贸易、投资、税收等方面做好投资风险评估。其次,投资过程中应合理规避风险,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对中亚地区做出全面的风险投资评估之后,企业需要学会如何合理规避风险。企业既要注重兼顾政治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外部风险,也要注重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内部风险,因此,企业要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企业面对外部风险的应对能力,同时,可以通过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及绩效考核对内部风险加以规避。最后,要学会正确维权。在和中亚国家投资合作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寻求当地法院或是国际仲裁法庭的帮助,还可以向当地政府、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中国政府等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