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东黎 李晓婷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 100029)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实体经济的坚实基础,尤其在经济“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对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吸纳就业、促进创新创业发挥着很大作用。我国小微企业贡献了全国就业的80%、GDP的60%以上、税收的50%以上。然而小微企业受经济形势、经营状况、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各项成本负担较重,关闭、注销数量有所上升。其中小微企业参保率较低、缴费承受能力较差就是一大重要原因。但小微企业曾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和小微民营企业,也有部分高科技小微企业。许多小微企业只为核心员工购买社保,有的员工为获取更多的现实报酬,自愿配合企业不买社保,或以较低的缴费额购买社保,或只购买工伤保险。《中国社保白皮书2019》数据显示,参加社会保险全险种的企业比例达到93%,企业社保基数合规度只有29.9%,意味着70.1%的单位缴纳的社保基数不合规,7%的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齐全社保。
北京市人社局把扶持小微企业列入2019年重点工作之一,又在2020年小微企业列为社保费用减免的企业类型。全国市场主体年末实有的数量从2016年8705万增加到2019年末的12339.5万家①,而小微企业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迅猛。为了解北京市小微企业参保现状,把握小微企业员工对社保政策的了解程度和缴费负担情况,特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使用问卷星平台发布问卷,共回收82份小微企业的有效问卷,目的是立足北京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对应的小微企业社保减负应对之策。
表1 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83%的被调查员工认为企业可以每月按时缴纳社保。72%的被调查者指出公司为其缴纳了齐全的五险。与《中国社保白皮书2019》发布的所有企业参保数据相比,小微企业的社保缴纳情况远远不及平均水平。未按时缴纳社保的小微企业占比17%,没有为员工缴纳齐全五险的小微企业占比28%。
三成左右的小微企业员工不清楚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和负担比例。调查显示,39%的被调查者不知道自己每月社保缴费基数;48%的被调查者从没有查询过社保缴费基数;37%的被调查者不知道自己和公司缴费比例。按规定,首次在京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第一个月全月工资;外单位调入人员按照入职第一个月的全月工资,本单位老员工按照上一社保缴费年度(上年7月-次年6月)本人工资的总额确定。仍有24%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每月社保的缴费基数不是自己真实的工资。总之,34%的被调查者对社保缴纳情况并不满意。
北京市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是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其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则以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目前各险种下限标准分别为40%(失业保险)、52%(养老保险)或60%(工伤保险、医疗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的上限标准各险种均为300%,超过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个人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元,失业保险0.2%三险共计月10%+3元。本调查中32%的被调查员工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占本人当月工资收入的5%以下,可见其工资基数较高;35%的被调查员工的社保缴费比例在5%-10%,这部分人工资基数逐渐接近上年社平工资;20%的被调查员工的社保缴费占工资收入的10%-20%,说明其工资基数较低;12%的被调查员工每月缴纳的社会费用占本人当月工资收入的20%-30%,说明其工资基数较之于前者更低;占比在30%以上的只有1%,可作为特例。可见,调查期间社保占比不到工资基数10%的人员(负担较轻者)比例占67%;社保占比超过工资基数10%以上之人员(负担较重者)共计33%。随着今年经济发展情况,相当部分小微企业工资水平下降明显,则相应的职工社保负担也随之明显提高。
图1 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占工资收入的比例
小微企业是否参保,既受到国家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制度的影响,也取决于企业的承受力、员工的意愿和经济水平。
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企业参保率。《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积极推动了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的行为。同时,大多数小微企业发出“社保缴费负担重”的呼声。长期以来,企业缴纳相当于员工工资水平30%的社会保险。周小川(2010)推算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发现,企业社保缴费率每上升10个百分点,企业的利润就会从5%降低到2.9%。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最低限额的社保支出占员工税前工资的比重高达43.3%。詹长春(2013)以江苏省小微企业为样本进行调查并测算出小微企业能够承受的社保缴费负担应以18.78%为宜,最高不超过26.94%,但实际上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率为32.94%。张继良(2018)认为政策规制显著影响企业的参保率,规范的政策环境可以提升小微企业的参保率,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参保率高于私营企业。龚晶(2014)指出,由于社会保障模式受益面窄,政策制度内容的设计导致农民工缴纳社保难以带来身心健康水平提升的正面变化,反而会增加经济负担。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企业的强制义务。作为社保缴纳的主体,企业的承受力和意愿成为企业参保的直接影响因素。存续时间长、员工规模大、增长速度快的企业更愿意参保,风险大的行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更愿意参保(Nyland,2010)。调查结果显示,企业人数在50人以上的,按照员工真实工资计算缴费基数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企业员工人数20人以下的,知道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员工占50%;企业员工人数20人以上的,知道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员工所占比例提高到60%以上。可见,企业规模越大,社保缴纳的规范性越强,员工对社保缴纳情况的了解程度越高。
图2 不同人员规模企业按真实工资计算缴费基数的企业比例
图3 不同人员规模企业知道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员工占比
张继良(2018)认为企业负责人的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对小微企业的参保率发挥明显的正向作用;员工的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也影响其参保意愿。本调查中,小微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调查中,从员工角度和公司角度两个方面分析。从员工角度,员工知道每月社保的缴费基数的占比60.98%,不知道社保缴费基数的占比39.02%。每月社保的缴费基数为真实的工资占比75.61%,社保的缴费基数为不真实24.39%。查询过自己的缴费基数员工占比52.44%,没有查询过自己的缴费基数员工占比47.56%。说明约有一半员工本身并不了解社保是如何扣费,不清楚社保缴费基数的,证明员工对的社保认知有待加强。
进一步将认知与其年龄综合考虑可知,员工入职年限在10年以上的,100%知道自己和公司的社保缴费比例,说明这类群体比较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需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几率大。每月工资收入在1-1.5万元的被调查员工知道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占比78.6%,公司为其缴纳齐全的五险的比例达到85.7%。说明工资收入过低的员工参保意愿不高,对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的了解意愿低;工资特别高的群体因不愿意承担过重的缴费负担,每月按时缴费和按照真实工资缴纳社保的比例不高,清楚自己和公司缴费比例的员工并不多。陈冬梅(2014)认为影响企业参保的因素主要是企业而非员工,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或减少社保缴费,降低员工社保参保率。
图4 不同工作年限的员工知道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员工占比
表1 不同工资水平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比较
2020年2月,北京市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社保相关政策,利用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多年来稳定运行和基金结余的成果,以扶持小微企业度过难关为首要目的。具体而言,一类是实施援企稳岗的政策,如以下前四项政策,另一类是促进企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即第五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疫情期间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对于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费培训。
对各类企业出台社会保险减免缓缴政策,并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其中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参保)以及8类特殊类型行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缴费部分是免征的,免去了相当于企业工资基数的18%左右变为0,而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单位缴费部分是减半征收,即从18%降低为企业工资基数的9%左右。对医疗(含生育保险)则是所有企业减半征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即从10.8%降低为5.4%左右。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利润微薄的成长期,对成熟的大企业比较合适的税收负担、社保负担,对小微企业来说感觉比较重。所以需要采取差异化政策,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水平和比例,降低人力成本;同时小微企业也应积极利用国家的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提高生产效率,加大员工的当期工资性收入,吸引更优秀的员工助力企业发展。针对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费用缓缴或减免扶持,可以促使小微企业在社保缴费方面规范运行,提高企业社保缴纳合规度,同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进而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增长。此外,高科技和技术密集型的小微企业最具有创新力,更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所以在各种支持政策中可有所导向,通过推动高科技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
调查结果显示,14.6%的被调查员工从未查询过自己的缴费记录。被调查员工常用的缴费记录查询途径依次是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43.9%)、北京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32.9%)、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32.9%)、社保资助查询机(31.7%)、北京市各区社保中心(30.5%)。传统的查询渠道仍占第一位,新型的线上或自助查询方式更为便捷,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利用,除了使用电脑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之外,尤其加强使用北京通app、相关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等方式的普及和利用。
被调查者了解社会保险制度的途径依次是电视新闻(52.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41.5%)、报纸版面(41.5%);通过微信公众号(37.8%)、微信朋友圈(29.3%)全面了解社会保险制度途径的被调查者相对较少,通过家人或亲戚朋友了解的所占比例只有26.8%。可见,有关社会保险制度,大家更信赖传统的电视新闻、官网和报纸版面报道,但不适应于目前大部分人更倾向于使用移动端获取信息的趋势,为此要更多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移动端的推广,帮助小微企业及员工更快捷准确地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的变化。并加强对规模小、年轻人集中的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宣传和教育,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2020年北京市应对疫情的政策发布迅速,但是政策期限较短,建议根据小微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对全部或部分小微企业继续探索相关的优惠减免政策,综合考虑基金承受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例如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行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且在政策执行期间提示企业预留资金,保证在延长缴费期限到期时尽量能缴费完毕,保障小微企业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注释:
①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国家市场监督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