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会娟
摘 要:在培育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恰当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技术创新,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能够有效促进一国或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只有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规模一致,才能促进各地区的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转型、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进而转化成一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优势,优化贸易结构,有效提高出口贸易效益。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经济增长;进出口贸易;竞争优势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8-000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04;F746;F113.4 文献标志码:A
各国正在进行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产业专利与标准国际竞争优势培育,以抢占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面对激烈的重点产业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国际竞争态势,各国逐步加快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产业专利和标准专利发展响应式的布局。根据Word Bank发布最新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位列第31位,排名相比2018年提升了15位。知识产权在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创新驱动和协同创新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越来越成为各国促进自主创新、经济增长与贸易保护政策的主要手段。
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建设目标,强调了知识产权在促进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作为鼓励各经济主体自主创新、提高创新驱动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数据可知,2015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3.97,然而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为5.77、英国为6.02,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为4.21。可见中国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需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制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提升国家竞争优势,可为一国或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引擎。
1 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李培林(2010)借助以往研究重新梳理并整合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针对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溢出效应提出了有效的保护策略。
贺贵才等(2011)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效应进行了全面分析,当与发达经济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存在较大差距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越有利于内部相对技术差距较大的国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胡凯等(2012)认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能有效促进一国或地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R&D资本投入的增加能有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而R&D人员投入的增加则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
李蕊和巩师恩(2013)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可以直接实现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开发出高品质、高质量的产品;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内生变量——制度变量,通过作用于R&D投入、FDI和进出口贸易,使其进一步推动我国技术创新能力提升。
李后建和张宗益(2014)发现技术创新效率的提高主要得益于金融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升,从新的研究视角即知识产权保护角度,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顾振华和沈瑶(2015)认为当一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时,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高品质、高质量产品的创新成功概率;同时,处于全球价值链上游的主体更愿意在生产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高品质、高质量产品的生产制造,技术转移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吴超鹏等(2016)认为政府应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执法,包括执法力度和执法范围等,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企业专利产出效益和研发投资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内部技术研发溢出效应和减轻外部融资约束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保永文(2017)[1]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技术引进吸收能力存在一定差异,技术引进与中国制造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之间呈非线性关系。
林霜(2018)认为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激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和质量,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和市场份额。
易倩和卜伟(2019)认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和执法范围,能够有效提高中国各省份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且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效果更为明显。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越强,执法范围越广,技术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提升作用越大。
2 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余长林(2010)以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和经济数据为例,重点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其经济增长的效应。结果表明在一定条件下,知识产权保护能有效推动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呈现出非线性的特征,效应大小主要取决于其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不完全信息和技术差距。
廖远强和王斌会(2011)通过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我国的经验数据测算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指数,定量分析了其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
阳立高等(2013)分别分析了自主创新与技术模仿对一国或地区经济增长率和人力资本的影响。结果表明,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弱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助于提升稳态人均经济增长率,优化研发部门人力资本配置,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呈反向关系。
陈恒和侯建(2016)分析了我国通过不断提高自主研发渠道R&D投入强度和R&D研发人员投入规模。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很大程度促进了各地区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
李静晶和庄子银(2017)认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能显著推动各地区经济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但在经济欠发达和经济中等发达地区会降低技术创新能力,阻碍技术进步。同时,一国或地區的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能够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实施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并且在经济欠发达区域表现更为突出。
赵喜仓和张大鹏(2018)认为,随着R&D投入强度门槛值增加,得出了与陈恒和侯健(2016)一致的结论。
彭衡和米双红(2019)测度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一国或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结果显示,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其贡献度未达到最优状态,效果弱于资本和劳动。
唐礼智等(2019)[2]分析了发展中国家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探讨了两种模式(自主创新和技术模仿)促进经济增长的路径,同时发现在以技术模仿为主导的创新模式下,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比较明显的门槛特征。
3 知识产权保护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沈国兵和姚白羽(2010)发现一国或地区的高技术产品进口贸易规模并不完全由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决定。
唐保庆等(2011)重点分析了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进口贸易效应。结果显示,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强化服务业进口贸易的生产要素配置。这一结论既适用于发达国家又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能强化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进口贸易的技术溢出效应。
余长林(2015)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能有效提升中国出口贸易的扩展边际,但是会对集约边际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郑长云(2017)认为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后,对于不同档次出口产品种类产生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正向影响高、中品质出口产品种类数量,并且对高品质的促进作用高于中品质;对低品质产品出口的影响作用相对不显著,负向影响无价格信息产品。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能有效地改善出口产品品质结构。
刘钧霆(2018)[3]认为,进口国一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就能正向促进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扩展边际的增长;但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后反而会减少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数量边际,不利于出口贸易的增长。
崔日明(2019)通过对新兴经济体的出口贸易进行分析,贸易双方的知识产权保护都会抑制本国进出口贸易增长;对于低收入贸易伙伴国家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升新兴经济体的出口贸易规模和增长速度。
4 知识产权保护对竞争优势的影响
程恩富和廉淑(2005)分析了知识经济发展在中国遭遇了“水土不服”,进而根据中国实际,提出了培育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发展战略。
张君立和郑美群(2008)根据波特的竞争优势战略,分析了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技术企业能显著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实现企业产品的区别化和差异化。
曾珠(2009)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三贸易大国,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现状并不乐观。我国可以借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先驱国——日本的丰富经验和完善的实施办法,提升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
田颖男(2010)通过分析企业知识产权资源管理和实施情况,总结出构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方案,就企业如何实现知识产权资源演变为核心竞争优势的机理进行了可行性探讨。
冯晓青(2012)认为当代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技术手段竞争和市场份额竞争两个方面,归根结底还是知识产权竞争。构建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能够提升企业市场占有份额,赢得竞争主动权和话语权。可以从创新资源配置、经营理念、优化管理机构体制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水平。
魏国平和黄亦鹏(2015)从宏观层面分析发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显著增强,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贡献较大。在产业层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全方位的专利布局战略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资源整合机制,导致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和社会化转化效率整体水平偏低。
陈清爽和蒋丽梅(2019)动态解析了知识产权引领、创造与维护、战略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竞争优势战略实现的形成机理,为高新技术企业选择不同模式的知识产权资源管理战略提供了新思路[4]。
5 研究小结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应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提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促进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潜力很大[5]。
第一,各地政府应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大力改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环境,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应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6]。
第二,在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行调整时,应主要依据人力资本水平的变动趋势来开展相关工作,缓解因高门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人力资本增加导致的负面效应。
第三,仍需继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性。因为与中国传统制造业相比,服务业的“不可贸易性”更强,所以对国内的市场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会更具依赖性。政府应重视和完善与服务业自主创新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吸引更多服务业外资企业进入,使中国服务业不断发展。
第四,增强中国在国际市场知识产权方面话语权的广度与力度。借助日益崛起的国际贸易地位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各项国际贸易协定新规则的修订,重构公平、公正、合理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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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礼智,邢春娜,刘玉.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基于人力资本的验证[J].南京社会科学,2019(3):10-17,25.
[3]刘钧霆,曲丽娜,佟继英.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三元边际的分析[J].经济经纬,2018(4):65-71.
[4]李佳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9
[5]金明浩,张艳.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效用之争:基于文献综述[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7(16):155-160.
[6]王梓倬.知識产权保护与创新文献综述[J].福建质量管理,2018(3):22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