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佳佳
[摘要]共享发展理念即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是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动力与新举措。人民主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突出强调了人民在社会发展中居于主体地位。共享发展理念的灵魂就是人民主体思想,两者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人民是共享发展的践行者、享有者、评价者,是共享发展中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基于此,探究人民在共享发展中实现主体地位的途径,通过凝集人民共识、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经济制度、完善公共服务等措施更好地落实人民在共享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关键词]共享发展理念;人民主体思想;内在逻辑;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0)05—0016—06
[作者简介]牛佳佳,女,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新时代的实践应用研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我国治国理政的新理念,五大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共享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落脚点与根本目的,将人民的主体地位贯穿始终,强调发展始终为了人民,发展始终依靠人民,发展成果始终由人民共享,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运用,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必经之路。
一、共享发展的基本含义、内容和要求
共享发展理念是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的集中体现。共享发展理念是五大发展理念的落脚点,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点与最终价值归宿。因而共享发展理念一经提出就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响应,引起了学者的广泛讨论与研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共享发展的基本含义、内容和要求,对其达成一定的共识。
(一)共享发展的基本含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享发展即“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1],从覆盖对象、客体、过程以及程度等四个方面闡述了共享发展的全民性、全面性、参与性、渐进性。
从覆盖的对象来看共享发展具有全民性。共享发展顾名思义即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发展过程,共同享有发展成果,这里的全体人民不是指少数人或一部分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超越阶层、民族甚至代际的现实的人。同时全民性不仅体现在覆盖面上的全体人民,也渗透于发展的各个环节。从共享的客体来看共享发展具有全面性。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因而共享发展应切合人民的需求特征,使人民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建设成果。从共享的过程来看共享发展具有共建性。共享发展强调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创造。只有不断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成为实干家,才能不断创造共享成果,做大蛋糕。从共享的程度来看共享发展具有渐进性。就共享发展的水平而言,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共享发展必然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上升的过程,由不均衡发展到均衡的过程。就共享发展的范围而言,随着国家各方面体制的改革,发展不断突破地区、行业、城乡的限制,共享发展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最终共享发展将实现全覆盖。
(二)共享发展的内容与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坚持共享发展要着力增进人民福祉,“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2]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共享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要求,首先,公共服务供给应扩大其覆盖面,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卫生等各方面的全覆盖,以及地区与人口的全覆盖。其次,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之后应着力提高共享水平,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另一方面要举全国之力,广泛吸收社会资本以扩大供给,从而加快提高共享发展水平。
第二,缩小收入差距。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3]。由此可见,共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这就要求在发展的过程中应将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水平并不断缩小。然而当今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规定的警戒线,因而共享发展理念要求不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居民收入逐步向橄榄型发展,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第三,促进就业创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基于此在我国现阶段应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一方面政府要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完善相应的制度保障人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打破行业、性别、地区的限制,增强劳动者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政府可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激发人民的创业动力,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我国人口多、就业难的压力。
第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关系到国家稳定与人民幸福。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4],国家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的同时特别关注特殊群体的利益,通过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怀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等措施落实了共享发展中不落下一个人的原则,使社会保障体系向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第五,建设健康中国。人民健康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幸福指数,同时也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共享发展从医药体制改革、医药供给、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建立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药品供应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合理控制医务人员的薪酬逐步减少医院的逐利行为,促进医疗资源的流动,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人民主体思想的哲学内涵
人民主体思想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整个思想历程,准确把握人民主体思想的哲学内涵需要对各个时期马恩关于人民地位的阐述进行整理、概括与分析。
(一)人民主体的内涵
人民主体的内涵主要从人民的内涵以及主体的内涵两个方面阐述,“人民”主要从性质及其范畴两个层面加以规定,就其性质而言,首先,人民是具有现实性的人。现实性是人民范畴的历史前提,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其次,人民是具有自觉自为意识的人,人的实践活动并不是盲目的无意识的,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与主动创造性,他们根据自身的需求来进行创造以及享有。就人民的范畴而言,从量上来看人民范畴是大多数人。从质上来看人民属于从事现实劳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推动社会进步的那部分人。“主体”也包含了地位和意识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方面是指人民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另一方面是指人民能够自由自觉地进行实践活动,以主体意识来参与到公共事务。
(二)人民主体思想的内容
按照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体地位。社会生活包括方方面面,其中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是其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容也围绕这几方面展开,阐述了人民何以成为经济主体、政治主体、文化主体和历史主体。
第一,人民是经济主体。首先人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马克思曾说:“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还不如说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5]这句话指明了人民的实践活动创造了社会存在所必需的物质生活材料,社会财富的积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工人的劳动。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鲍威尔批判道:“批判的批判什么都没创造,工人才创造一切。”[6]人民的劳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作为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工人是推动社会进步最基本的物质力量。其次,人民是经济活动过程的主体,是经濟成果的占有者。马克思在《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中提出“异化劳动”的概念。针对“异化劳动”的现象,马克思主张在整个人类社会应该通过让劳动成为劳动者自由自主的活动,让劳动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分配来扬弃异化,实现全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社会。
第二,人民是政治主体。首先,主张人民主权与民主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黑格尔从绝对真理出发认为君主理念高于人民,是绝对真理的代表,因而王权至尊的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国家制度。马克思针对此批判道:“在君主制中,整体,即人民,从属于他们存在的一种方式,即他们的政治制度。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7]其次,主张人民是变革社会的主体。人民群众作为物质利益的创造者,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生产方式却与之不相适应时,人们的实践活动将会产生异化,这将直接损害人们的现实利益,推动人们进行社会变革。由此可见,实现社会变革需要唤起、组织群众,不断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
第三,人民是文化主体。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的实践活动是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作为社会财富的唯一创造者,人民自然也是文化活动的主体。首先,人民的实践活动为文化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人们基本的生存是文化创作的前提。其次,文化来源于人民的生活与实践活动,很多伟大的文学影视、作品都扎根于人民群众,取材于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最后,人民是文化的直接创造者。文化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一方面文化的创作要向大众化、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发展,要符合人民对文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要通过改革文化体制,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使文化的成果真正为人民共享。
第四,人民是历史主体。19世纪德国青年黑格尔派鲍威尔认为“批判的头脑”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而拥有“批判的头脑”的少数杰出人物才是历史的主体。与之相反,恩格斯在《论费尔巴哈》中写道“如果要去探究历史的真正动力,那么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8]历史不会按照某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向前推进,它是在不同个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产生的不同需求的消磨中不断前进,杰出人物、英雄人物的意志自然被包含在内,但他们仅仅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历史是按照全体推动历史发展的人民群众的不同愿望的合力在运行,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体。
三、共享发展理念与人民主体思想的内在逻辑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享发展理念实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共享发展理念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等问题。
(一)人民是共享发展理念的践行者
马克思曾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9]人民群众作为物质资料的生产者,他们的实践活动是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基于此,共享发展理念的践行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建议》中认为:“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明确指出“发展依靠人民”,共享发展必须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共享的前提必须是共建。实现共享发展过程中的人民主体地位,一方面要保障人民参与共享发展的权利,凝聚群众智慧,倾听人民心声;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共享发展的渠道,积聚人民的力量,使人民成为共享发展过程的主体,成为共享发展理念的践行者。
(二)人民是共享发展成果的享有者
人民的实践活动是具有自主性和目的性的活动,他们的劳动追求创造价值与享有价值的统一,本身的利益需求才是推动他们不断进行社会实践的动力,所以人民的劳动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作为劳动价值的创造者,价值的成果也应由人民共享。
坚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维护执政党的合法性。人民活动是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因而执政党只有满足和实现了人民的利益才得以合法存在。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10],他们忽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也必将为人民所推翻。“而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11],这解释了无产阶级必将胜利的发展趋势,也解释了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
共享发展成果由人民享有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即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一方面要求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另一方面则是缩小贫富差距,使人民公平、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与共享发展的理念相一致。共享发展理念一方面需要经济的巨大发展作为支撑,实现共享发展水平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迈进,另一方面则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而不断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人民是共享发展价值的评价者
价值的哲学内涵即客体对于主体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意义与有用性。唯物史观从“物”出发,认为物质生活资料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把物质资料看作价值的客体,那么人作为社会一切价值的创造者,就应该是价值的主体。物质资料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的劳动的客体,因而共享发展的价值就在于它所创造成果是否符合以及多大程度上符合人民的利益。人民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是共享发展价值的唯一评价者。人民以发展是否符合自身的需要为评判标准,为共享发展指明发展的价值方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持人民的价值评价主体地位。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2]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的落脚点就是“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将“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共党人的根本性价值评价标准;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指出“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13]; 习近平则将“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14]。从党的发展历程来看人民始终是各项工作的评价主体,共享发展理念也不例外。共享发展是好是坏应该看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否解决,人民在共享发展过程中亲身体会到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才是最真实的,人民也最有资格成为评价者。
(四)人民是共享发展理念的价值取向
人民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共享发展中“为了谁”“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来享有”的主体都是人民。
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提到至高的位置,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着手点,将人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作为评价一切工作的标准。共享发展在目的上强调人民,因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再仅仅追求经济速度,而是更加强调社会的公平正义,强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贫富分化以及不均衡现象,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民在发展中的中心地位。
共享发展的最终价值归宿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享发展的最终价值归宿是通过完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建立共享发展的公平机制,着手解决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问题,保障人民享有公平的权利、机会以及发展成果,在这个过程中使人的劳动能力得以充分展现,使人的劳动成果为己所有,逐步缩小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实现人人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综上所述,无论是出发点还是落脚点,人民都是共享发展理念的价值取向。
四、共享发展理念视域下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途径
根据上文所述,共享发展理念与人民主体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在共享发展过程中发挥人民主体地位的途径,既有利于落实人民主体思想,也有利于共享发展的实现。在共享发展中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具体可从实现人民的评判主体、经济主体、践行主体、价值主体地位等方面入手。
(一)凝聚人民共识、表达人民诉求,实现人民的评判主体地位
凝聚人民共识需要通过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来表达人民共同的利益诉求。只有凝聚好共识才能知道改革从哪进行,如何满足人民的多层次需求,将人民的幸福感作为改革评价的标准,实现人民的评判主体地位。
第一,凝聚共识要问计于民。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5]共享发展要求健全人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利,让人民的智慧得以表达运用于改革之中,既符合共享发展理念的公平原则,也坚持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第二,凝聚共识要问需于民。问需于民需要建立相关的利益表达机制,倾听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更有效地针对这些诉求作出回应。面对人民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需求,充分调查研究,搜集民意凝聚共识,找出人民共有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减少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实现共享发展利益的全民性。
(二)激发市场活力,依靠人民发展,实现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
实现共建需要通过改革相关制度明确政府权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社会主义的建设,激发人民共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
第一,明确政府的权力,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事务,推动全民共建格局的形成。全民共建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在核心领域的主导地位,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为市场运行提供良好环境,为社会力量参与经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对政府权力进行明权确权以及限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将政府的权力下放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鼓励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
第二,建立市场负面清单,为全民共建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16]市场准入清单制度打破了行政的垄断弊端,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同时市场监管体制为建立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另外,党的十九大报告还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减少了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干预,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拓展了市场主体的经营渠道。
(三)完善经济制度,调整分配格局,实现人民的经济主体地位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谈到“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真正分流到众人手中的行为在道义上是不得人心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17]这句话表明共享发展的成果必须分流给全体人民,通过多种措施落实人民在共享中的经济主体地位。
第一,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实现人民在共享发展中的经济主体地位提供制度保障。公有制经济是人民共同利益的制度保障,共享发展需要不断壮大国有经济,为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物质基础的同时保障人民享有发展成果的公平性。但当前很多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国有经济的利益分配不均衡,针对该现状要不断进行国有企业的改革,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调整国有经济利益分配格局,更好的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使其真正用之于民。
第二,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而实现人民的经济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居民的工资水平,多渠道地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不断缩小由工资带来的行业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同时要完善再分配制度,调节利益不均衡现象。通过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从而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形成橄榄型的收入结构。除此之外还要完善相关机制以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劳工利益表达机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通过严格遏制权力、行政垄断市场的行为,减少非市场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坚决避免不合法、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悬殊。
(四)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实现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
公共服务供给是对社会财富的另一种再分配,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平等的享有发展成果,从而实现人民在共享发展中的价值主体地位。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我国之前的公共服务供给一直存在着双轨制的缺陷,城乡、地区的不平衡阻碍了人民对发展成果的共同享有。这就要求公共服务供给朝着“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因而《建议》指出“对于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18]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是人民成为共享发展价值主体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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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普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