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值源头看国学的当代意义

2020-11-16 00:30张践
社会观察 2020年8期
关键词:个人主义权利价值

文/张践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的价值源头

西方在反对中世纪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建立了以人民主权理论和社会契约理论为基本支点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但如果进一步思考人民的主权是哪里来的?社会契约又依何而定?那么在西方的语境中,寻找这些理论的根源自然就进入到基督教的思想中。人民主权理论认为:人人生而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自由、平等、财产、追求幸福生活等等。大多数人相信,这些权利是神赋予的。1776年发表的美国《独立宣言》是这样说的:“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人类的各项权利来自于“造物主”,此“造物主”可以是《创世纪》中的上帝,也可以是当时启蒙思潮中一般性的“神”。法国虽然是启蒙运动的大本营,但是在1789年发表《人权宣言》论及人的权利时还是说:“国民会议在上帝面前及其庇护之下,承认并且宣布如下的人权和公民权……”

16世纪发生的宗教改革运动,路德和加尔文的新教理论,从个人主义角度强化了关于平等、自由、人权、契约的观念,成为西方民主政治的直接来源。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说:“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以来,美国一直存在着某些基本的政治价值和理念,可称之为‘美国信念’。”并说:“美国信念的价值观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民主主义、平等主义。”西方人所说的人权,不是我们所说的人民的权利,而是单独个人的权利,用我们的话说,“不是大写的人,而是小写的人。”正如美国学者阿尔文·施密特所说:“没有个人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不管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在宗教领域里。”

在反对罗马教廷的宗教改革中,路德提出了“因信称义”的概念,认为在上帝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不分教皇还是平常信徒。得救依赖自己对于上帝的真诚信仰,在进入天国的旅途中,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也是孤独的。根据新教的教义,不仅人的得救依赖自己,而且因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智慧果,因此每个人生来都是罪人。因此基于新教理论,在西方的政治文化中,对于教会和政府都是不信任的。所以当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建立国家的时候,不是考虑如何扩大权力的作用范围,而是如何限制掌权者滥用权力。如杰斐逊所言:“用宪法之链将他们捆绑起来”,因此有了一系列限制权力的制度。

西方政治思想的基础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而且西方社会还设计了一系列的制度、法律、契约来保护个人的权利。这样一种个体高于群体、权利高于义务、自由高于秩序的思想框架,很容易被我们东方人理解为极端个人主义、唯我主义、为所欲为等等。然而很让我们不解的是,这样一种被我们认为是弊病丛生的制度并没有迅速消亡。显然,在西方的文化体系中,还有一种对于解体性个人主义的“解毒”因素,使得社会并不会因个体权利的强调而被迫瓦解。原因只能还在基督教文化中寻找,因为这是一体两面的事情。在基督教思想体系中,权利伦理和责任伦理是平衡的和相互制约的,共同保持了西方社会制度的稳定发展。

第一,个人的权利与责任是平衡的。上文提到,上帝赋予人平等、自由、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但是不要忘记,基督教也给了人类一种责任,就是要“赎罪”。例如《新约》说:“即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从,以至于死。”“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正因为相信彼岸天国的存在,相信末日审判,死后复活,因此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

第二,利己与利他的平衡。西方文化强调对个人权利的尊重,鼓励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来限制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保护上帝赋予人的各项权利。但是个人主义并不等于利己主义、唯我主义,更不允许将个人权力无限放大去伤害其他人的权利。《圣经》上说:“爱神的,也当爱兄弟,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如果一个人口头上爱神,但是却连自己的兄弟都不爱,如何能证明你爱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神呢?博爱与自由、平等一样成为西方社会最基本的价值理念,大多数基督徒也是很具有牺牲和奉献精神的。

第三,自由与秩序的平衡。美国的先民不远万里从发达的欧洲到蛮荒的新大陆,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精神自由、宗教自由,因此自由是美国社会的核心理念之一。但是同样,包括宗教自由在内的各项自由也都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越维持社会秩序的限度。欧美的大多数公民都知道,法律必须遵守,因为这些规则是以上帝的名义订立的,违背法律、欺骗法律就是欺骗神。几百年来,西方世界基本维持了其社会秩序的稳定,主要不是由于法律的严密或民众对法律的畏惧,而是建立在民众对法律的尊重、敬畏的基础上,因为法律的背后有神的监督和审查。

第四,平等与角色的平衡。平等是西方社会的另一项核心价值,因为这也是上帝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是这种平等并不是说上帝赋予每一个人都有平均消费、同等财富、同样权力。上帝所赋予人们的平等是一种“被造”的平等,同时“被造”的还有不同的角色。上帝创造世界的时候,也制造了世上不同的角色和身份。“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基督教要求每个信徒都要安于自己的角色,尽到自己的职分,这就是“天职”。

总之,建立在基督教信仰之上的宗教伦理,成为西方世界维持社会平稳、均衡的重要因素,正如约翰·亚当斯说:“我们的宪法只是为讲道德和信教的人民制定的。”华盛顿表示了同样的看法:“理智和经验都告诉我们:若无宗教原则,是无法保持国民道德的。”

西方价值与中国当代社会

近代以来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建立中国的民主制度,先进的中国人从西方引进了科学、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西方的价值观念,但是对于这些价值观念产生的土壤却没有进行客观的考察,而是以一种对待物质产品的方法采取了“拿来主义”的态度。然而殊不知,人类的文明成果是有其复杂根脉的,文化是有生命的有机体,不考虑其产生的背景,不仅不能发挥其原有的积极功能,甚至有可能出现副作用。托克维尔曾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手中就变成了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其实他说得有点客气了,何止是艺术品,有时候甚至会变成杀人的毒药。生物学界有一种普遍认识,就是要严密防备外来物种的入侵。某些外来物种进入一个新的领地,由于没有先天的制约因素,必然会疯狂生长,破坏原有的生态。通过上一段的分析可知,西方输入中国的价值观念,本质上是一种建立于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自由主义。在西方的文化生态中,这种个人主义是受到派生它的基督教文化制约的,因此可以在市场经济、民主制度中发挥进退有度的积极作用。但是中国却没有普遍的基督教信仰,因此那些“造物主”赋予的平等、自由权利,就成了无边疯长的野草肆意泛滥,对中国的文化生态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在肯定自我、追求自由、维护权利的呼声中,个人主义变成了唯我主义,追求自由变成了肆意妄为,维护权力成了对别人利益的侵夺。超越道德的底线、蔑视人伦理法的社会现象不时出现在社会新闻中。高铁占座男、占座女虽然无赖,但是尚不足造成巨大危害,重庆一中年女乘客因错过站后与司机发生争执,进而互殴,导致车辆驾驶失控坠江。一件小事最终酿成15人死亡的惨案,原因是乘客或司机的维权吗?本来,市场经济最讲诚信,离开了诚信,市场经济寸步难行,但是我们的社会诚信缺失,坑蒙拐骗横行,一些商家为一己私利侵权造假,以劣充优,食品安全方面出现的“三聚氰胺奶粉”、“毒饺子”、“染色馒头”、“塑化剂”、“瘦肉精”等一系列事件,都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健康与安全。

对于当代中国人的道德状态,社会上有识之士普遍感到不满。原因虽然多样,但是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华民族自身价值的缺失。当代社会出现的道德危机根本之处不是由于人们不知道应有的道德规范,而在于人们不认为必须执行这些道德规范。道德如果想要被人们践行,首先要使人产生信任,而信任又主要依赖信念和信仰。如果失去了神圣性,在道德相对主义的泥淖中,社会必然处于一片混乱之中。

西方建立在基督教信仰基础上的宗教伦理体系,我们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学来。特别是对于经历了春秋战国“轴心时代”文化启蒙的社会精英阶层,宗教是被边缘化的,很难成为社会价值的主要载体,因此我们寻找道德体系的价值源头,只能将目光转向自身的传统。在古代中国,对于社会政治体系和民众的伦理生活产生关键作用的是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等圣贤的教诲。这些圣贤虽然是人不是神,但是他们精湛深邃的思想和身体力行的实践,历经了王朝兴衰的检验与社会实践的证明,成为我们民族文化中的瑰宝。这比起帝王的圣旨、政府的文告、士大夫们的时文更具有说服力。因此,在中国文化体系内,圣贤的教诲具有不证自明的价值性,可以成为道德伦理体系的终极价值。

回归源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意义

从整个人类的文明发展史看,抑制个人主义的无限扩张是伦理学的永恒课题,西方通过神人关系的方法将个人主义约束在社会体系之内,中国则主要通过圣贤的教诲。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于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宗法家族社会,儒学以“孝道”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很好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发展需要。古代中国从汉代开始倡导“以孝治天下”,将儒家的“家国情怀”变成了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对于这种价值的特点,当代著名学者陈来先生概括为:“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基于家族文化、家国一体的中华价值,本质上是与基于基督教信仰的西方价值不同的,我们是群体主义的,他们则是个人主义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这里他提纲挈领地举出了儒学六项最基本的价值,对于我们当代进行道德伦理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讲仁爱”可以说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也是我们在当代社会建构道德伦理体系的基石。儒家“仁学”内容丰富,但是最根本点还是在于“以己推人”的忠恕之道。以市场经济作为物质生产基础的现代社会,必然催生出产品的所有权观念、商品公平交换观念、优胜劣汰的竞争观念、永无止境的增殖冲动等等。在这些观念的背后,都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价值系统。这种价值系统在推动物质生产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引起人与人之间的对抗与斗争。这些对抗力量如果得不到调节,就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儒家的忠恕之道完全可能超越利益的冲突,为转换“个体本位”的价值系统与“集体本位”的价值系统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我们不否认市场交易的双方存在着利益冲突,但只要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将心比心,推己及人,那么经济活动中就可以多一份诚信,少一份欺诈,市场交易就可以多一份安全,少一份犯罪,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

“重民本”则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西方民主制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在中国“道德楷模型”的文化环境中,政治统治者被预设为道德的楷模,他必须遵守“以德配天”的律令,才有可能获得“神授”的“君权”。其中根本的一点,就是“敬德保民”,由此形成中国的“民本”思想。《尚书》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可见在先秦时代统治阶级心目中,“民”已经成为政治的根本,这个“民”就是人民,也是“大写的人”,对此统治者必须保持高度的警醒。对于那些罔顾民众利益的统治者,人民有充分的权力推翻他。《易经》中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名言;孟子则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具有“警世恒言”的作用。

“守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这既是儒家“五常”之一,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认的美德。不过,大多数国家的诚信来自对于神灵的信仰,如基督教国家所提倡的诚信来自于神与人的“契约”,而儒家的诚信则来自人间“将心比心”的反思。儒家经典中有大量关于诚信的内容,如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孟子更是把信与诚联系起来,他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人行为的信用,发于内心的真诚。当代中国社会已经是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根本保证就是诚信。

“崇正义”是儒家“五常”之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正”的基础。西方国家的“正义”概念来自基督教的“因信称义”,坚定信仰上帝就是“义人”。中国“义”的含义很丰富,《中庸》说:“义者,宜也。”“宜”即适宜、合理的意思。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但是在每一个时代,都客观存在适宜社会发展的规律,适合不同人群相互交往的原则,这就是“义”。儒家在物质利益面前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等等。这不是不重视物质利益,而是要人们在物质利益面前要考虑到群体利益、国家利益,并以此为取舍的原则。

“尚和合”是中国文化的特质,有别于西方的“斗争哲学”。西方哲学在“天人两分”的文化基础上,主张人应当不断对外开拓,“征服自然”;在社会关系上实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即使在人的心灵世界中,“原罪”与“救赎”也形成了深刻的内在矛盾,使人们的心灵处于紧张中。中国哲学原典《易经》则说:“保合大和,乃利贞。”西周末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孔子则把“和”的问题提升到更高层次,指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因此,他主张社会的发展应当是“礼之用,和为贵”,即以周礼为标准,建立社会的和谐。儒家思想中丰厚的“和合”文化资源,是中华文化群体主义价值观得以维持的根本保障。

“求大同”则是儒家文化的最高理想。儒家文化的进路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平天下”绝不是征服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和民族,而是“协和万邦”以求“天下大同”。《礼记·大同篇》艺术性地描述了大同世界:天下太平,没有战争,没有私有财产,人人和睦相处,各尽所能,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尽管孔子也知道自己所处的时代离大同世界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并不妨碍他把对大同世界的追求当成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千百年来,中国人民心中都有这个“大同梦”。无论是陶渊明的“桃花源”,还是洪秀全的“太平天国”;无论是康有为的“大同书”,还是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国人心目中的理想世界都是指向“大同世界”的。所以说“求大同”就成为社会主义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的深厚文化土壤,也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的思想源泉。

猜你喜欢
个人主义权利价值
股东权利知多少(二)
股东权利知多少(一)
反对个人主义做合格共产党员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权利套装
爱一个人
小黑羊的价值
放大你的价值
概念起源时间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