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雅丹 葛道顺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谈到“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为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社区参与是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在机制,然而社区参与度总体偏低一直是难以有效根除的现实问题。从参与内容来看,真正缺乏参与度的是社区公共事务类,而只有涉及公共事务处理的社区参与才能深入社区共同体的建构中,可以说这类社区参与对社区治理机制的形成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因此,其参与度尤为引人关注。
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参与度的问题,现有研究中的“国家—社会”关系视角是一种主流的理论分析视角。社区参与度低是一个行为结果,按照“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不管是制度的弊病、文化的困境还是组织的弱小的原因分析,还是对策建议,最终都将落脚到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意愿—参与行为”的逻辑。在此逻辑中,参与行动没有达成只能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参与意识淡薄导致缺乏参与意愿,以至于没有后续行动;二是有参与意愿却没有转化为参与行动。不管是缺乏参与意愿还是意愿没能转化为行动,其实都需要从社会心理的视角来分析。
本研究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参与意愿如何产生又是如何转化为行为的?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看,人在作出某一具体行动之前会先持有某种态度,行动是人们内在态度的外化结果,态度转化成行为有其自身的条件,遵循一定的逻辑。态度的三要素由社会认知、社会感情和行为倾向构成。无论是社区参与的支持或者反对者,居民各自所持的态度均含有三种成分:他们之所以支持或反对,是以他们对参与行为有所知为基础的,这在心理学上视为态度的认知成分。他们之所以表示愿意或不愿意是根据他们对社区参与的情绪体验而决定的,这在心理学上视为态度的情感成分。他们对社区参与一事支持或反对付诸行动,不仅在调查上选填支持或反对,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采取同样行动,这在心理学上视为态度的行为倾向成分。
在本研究中,除了态度范畴之外,另一个基础性范畴是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即国家机构之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比如社区、社会团体、志愿者等,通过发动、宣传、激励等多种方式推动某一群体加入某种活动,完成既定目标。在本研究中,社区社会工作者通过社会动员,影响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态度,转变居民在社区环境治理中的认知、感情、行为倾向,进而激发居民的公共事务参与行动和热情。本文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在对社区进行走访过程中主要采用访谈法收集资料,辅助采用观察法对笔者采访的社区环境作观察。
社区参与最终是指向行动的,是居民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各种途径介入社区公共事务处理,干预社区发展的过程,建构社区公共空间,达成社区治理。从社会心理视角来看,行动倾向的产生是个体心理过程最后输出的产品,这一心理过程的起点在于对特定对象的认知获得。
1.居民对社区空间缺乏公共认识
CW小区是C市N区一个比较老的城市社区。多年来,小区居民的垃圾既不分类,也不拎下楼放入公共垃圾桶内,而是直接将垃圾随手丢弃在自家门外的楼道内,卫生现状令人担忧,给居民健康带来一定隐患。社区社工决心发起“垃圾下楼”活动,帮助居民建设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当社工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垃圾下楼时,居民不屑地说:“我们13年来都是这样的。”CW小区并不是没有日常生活垃圾的处理途径,居民们并不随地乱扔垃圾,但缺乏建设和美化社区公共生活空间的认识。
2.居民对社区公共事业缺乏集体认知
乡村社区是融入自然环境中的。因此保护环境、维持自然生态体系是乡村社区的一项公共事业。然而由于对于环保事业的认知不足,村民将环境破坏视为平常的生活习惯。D村垃圾遍地,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鸡屎狗粪,村民怨声载道,经常吵架。为了增强村民维护环境、爱护家园的意识,社工站倡议“世界环境日”,组织村民对兰草溪河岸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但是,村民并没有“世界环境日”的概念,也没有环保意识,当社工站人员召集大家捡拾垃圾时,绝大多数村民表现出不支持、不理解的态度。
为了改变居民不参加环境治理的态度,社区工作者花费大量精力扭转居民对于社区共同体环境治理的认知。社区中的社会动员通过影响感情要素,让居民产生亲近感,这种亲近感的内心体验在动员—参与过程中起着情境规定作用。整个动员过程中,居民的公共认知呈现出传递扩散的效果。这种传递是两个层面的传递,并行不悖地统一在动员过程中。第一,动员过程并不是由社工直接面向所有居民同时展开动员,社工侧重动员居民积极分子,更重要的是由积极分子将社区参与的动员传递给普通居民。第二,普通居民与草根领袖同住一个小区,彼此熟悉,相对来说容易产生亲近感,生活中的其他互动带来互相的信任和理解。居民对草根领袖个人认可的这种感情传递到对草根领袖动员的社区参与活动上,居民受到一种感情上的号召和认可,从而产生社区参与的行动倾向。
以往关于社区参与度低的原因从社会心理层面做出的解释都指向了参与意愿薄弱,这将参与意愿和参与度之间建构起了直接关联,似乎表明只要提高参与意愿就能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度。实际上参与意愿是居民在对公共事务认知的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心理态度,影响行动倾向产生的心理态度不仅仅只有意愿,负面的心理预期同样会妨碍行动倾向的产生。
1.对自身参与能力缺乏信心
有公益心和奉献精神的社区居民应该是在公共事务处理中参与意愿比较强的。然而,长期以来,居民自主处理公共事务的机会较少,社区参与能力没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居民对自身参与能力抱有质疑,缺乏信心导致的心理障碍同样会削弱参与行动倾向。
社工对她们进行了情感疏导,鼓励将以往社区服务的经验运用到新的情境中。长期的社区服务经历让她们非常认可社区公共事务的开展,在对环境治理有一定认知以后,在感情上支持社区参与,容易产生行动倾向。
2.“面子”心理束缚参与行动的转化
为了解决社区参与度低的问题,现有许多研究都提出了注意培养社区精英的对策,原因在于精英具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能动性,对普通居民能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这一对策在精英式人物能够积极参与的情况下非常合理,然而居民精英真的都愿意将社区参与付诸行动吗?“面子”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交往中常见的一种心理活动,人们非常在意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注重控制自己的行为举止,在他人面前传递出自己想要塑造的形象。尤其在熟人环境中,“面子”心理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产生着重要影响。
J小区老李和老周都在以往的工作和生活中展露出了丰富的管理、组织能力,在居民之间也具备影响力和号召力,他俩无疑是社区精英式居民。当社工动员老李和老周与社工一起牵头组织居民改造道路时,他们态度冷淡,表示不愿意参与,甚至回避与社工见面。社工通过走访他们在社区的熟人朋友,得知老李和老周有自己的考量。改造小区道路是一项大工程,需要全体居民出钱出力,数月的工程对一层的住户生活影响大,思想工作不好做,老李怕居民误解,“涉及利益,别人面上不好说,私下里被人说闲话,觉得你是不是在中间以公谋私,搞小动作”“这本来就是个困难事,做不好就遭人骂,我一辈子党员,清清白白,这个年纪了何必去背一身骂名”“社区散乱,人员复杂,前期肯定要挨骂”。
了解到这些之后,社工再次找到老李,并请来社区书记以及老李的朋友一起对其进行宽慰、动员。对老周则从党员身份和家庭支持两方面着手动员,克服“面子”思想。
居民在参与中的集体持续性不强,是在整体上导致社区参与度低这一困境的重要原因。具体在心理特征上的体现主要在于,不管是在一个较长的参与周期还是中参与间隔期中,居民都存在参与态度不能稳定保持,出现认知、情感和行动倾向上的波动,究其本质是居民群体对社区共同体的心理认同偏弱。
1.居民的参与态度不稳定,存在心理波动
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段内,公共事务的处理或者社区参与不是连续性的,而是存在时间间隔的。在参与期,居民集体的参与态度有所上升,参与行动转化比例高;在间隔期,居民的参与态度,包括对公共空间、公共事业、社区参与的认知和情感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从群体层面来观察,社区居民的参与态度存在不定期的心理波动。这导致在下一次需要居民自主集中起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时候,社区又回到了参与意识不足、参与度低的阶段,又需要对居民重新进行动员。
2.参与态度的持续性在参与过程中随着时间拉长而减弱,存在需要多次反复动员的问题
在常规的社区环境卫生治理中,向草根领袖的动员或者向普通居民动员的过程难度较低、见效较快,但“动员—参与”在整个治理活动中会反复好几次,才能扩散到整个社区,呈现出由局部向整体逐渐扩散的特征。
社区公共事务类参与不同于文化娱乐类参与,后者组织一次活动花费的时间少、精力小、成本低,而公共事务类参与耗费的时间相对长、难度大,甚至产生利益纠纷。在不同阶段发起多次动员,部分居民在参与的中后期不能持续介入,出现退缩放弃的现象。早期的动员对于后续社区动员具有铺垫意义,是决定能否成功打开局面,获得居民认可和接纳的关键。社工的数量是有限的,短时间内完成对上百户居民的动员困难较大,在后续的动员中,社工主要依靠第一阶段发展而来的居民积极分子和草根领袖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到了后期,社工已经从集中动员的台前隐退,加入社区参与的居民自发地向其家人宣传动员。
居民社区参与仍然是今天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有居民充分“参与”的社区治理才是有效的治理,才能够真正实现社区发展。本文站在社会心理学的视角,以社会心理学中“态度”变化影响个人行为为基本理论,透视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居民的参与行动如何被激发出来。通过观察C市N区的3个环境治理案例,分析了影响居民对于环境治理活动的社会认知、感情、行动倾向这三个组成“态度”的关键要素,如何从心理层面对居民参与意识的产生、参与行为的转化造成障碍,引发参与度低下的问题。
研究发现:居民对社区空间缺乏公共认识,对社区公共事业缺乏集体认知,这源于居民对社区共同体认知不足,导致公共参与态度淡漠;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匹配不均,产生心理障碍,阻碍参与态度向参与行动转化,包括对自身参与能力缺乏信心,以及“面子”心理束缚参与行动的转化;群体层面的社区共同体心理认同偏弱,导致社区参与的整体持续性不强,具体而言,居民的参与态度不稳定,存在心理波动,参与态度的持续性在参与过程中随着时间拉长而减弱,存在需要多次反复动员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可以得到提高社区参与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第一,建立社区共同体认知。把原子化生存的陌生人社会,打造成一个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建立社区共同体认知是提高打开社区参与心理环节的第一步。建议通过多元途径扩大居民对社区参与的了解和认知。创新社区活动参与载体,通过“互联网+社区”形式,让居民充分了解并熟悉对于公共事务处理的过程和方式,减少距离感,帮助居民克服畏难情绪,提升民众参与积极性,在出现公共事件时付诸行动。
第二,提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能力,增强干预公共事务的信心。一方面,社会组织不能仅仅着眼于参与意愿的提升,更应该着眼于参与能力的培养,这是将意愿转化为行动的关键环节。社会组织要注意甄别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实际参与能力,有针对性地向居民开展社会动员。另一方面,对于有积极参与意愿而参与能力欠缺的居民,社会组织要重点培育居民的参与能力。对于有较强参与能力,即居民中公认的“能人”,要着力激发其参与意愿,帮助排除其对社区公共事务参与的疑问,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地投入到社区参与中来。要充分利用在参与过程中,社区社会动员、居民认知和情感转变都以居民草根领袖为中心向外扩散的特点,甄别居民的社区参与经历、社会地位、政治身份来寻找潜在的积极分子和草根领袖,借助积极分子的号召力将社会动员推展到社区更广泛的居民中去。
第三,挖掘本土知识,相信群众的智慧,群策群力主动提出公共事务的处理方案。鼓励居民积极贡献民间智慧和经验,有利于取得社区居民的心理认同,促使居民转变态度。一方面,建议重视“关系”“家庭”的力量,亲朋好友和家人的支持能够促使居民稳定地参与整个治理活动,居民更愿意持续投入时间精力,提高居民在社区参与过程中的心理获得感。另一方面,对政治身份的认同,使得党员居民以党员的先进性来要求自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建议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作用,以党员的先进模范思想克服传统的“面子”思想和“不愿出头”的畏难情绪。由此,甄别政治身份,以党员的先进性特征进行社会动员,鼓励居民为社区治理贡献力量,就成为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
第四,建立和完善群众自组织,加强社区日常自治,形成长效机制,以此增强居民社区参与的延续性。社区缺乏群众自组织,很多居民闲暇时间在看电视、打牌中度过,聚在三五个人的小团体里,大部分居民之间比较陌生。群众组织的成立有助于打破居民的疏离感,让社区重拾公共精神。实践证明,建立类似于业委会、楼委会这样的群众组织,可以有效地把原来零散的居民凝聚到一起。只有居民凝聚在一个组织里,有共同的目标和诉求,才能保障社区参与进行下去,可以说,群众组织的建立和维系是保障社区参与延续的载体。一方面,通过由居民自荐或者推荐、投票产生居民代表,保障社区中的热心人、有能力的人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另一方面,以他们为主体讨论如何对社区进行日常自治,比如治安防范、消防、人文关怀,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小区公共设施,长此以往,潜移默化地把责任意识、互助意识根植到居民心中,建构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