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发展回顾与探析

2020-11-09 07:25诸懿青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28期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

诸懿青

摘要:文章回顾了我国商业银行利率衍生产品业务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现在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探究了随着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和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及发展空间。

关键词:商业银行;利率衍生产品;利率市场化

一、利率衍生产品

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形式大多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资产,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衍生产品根据合约类型,可分为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及结构化产品;根据基础产品种类,可以分为利率、汇率、信用、债券、股票、大宗商品(含贵金属)及混合型产品;根据交易场所,可以分为场内产品和场外产品。

本文重点回顾和讨论的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利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包括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货币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利率上限/下限期权)、互换期权和结构化产品等。

二、我国商业银行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发展回顾

(一)起步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开始对衍生产品进行初步探索和尝试。一方面运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衍生市场的产品对自有资金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开始为转贷款客户提供配套的外汇债务风险管理服务。

(二)尝试发展阶段

2000年前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总行陆续成立资金业务部或金融市场部,专门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利率衍生产品业务最初主要集中在外币代客业务上,一是通过利率互换、货币利率互换帮助客户规避外汇债务中的利率和汇率风险;二是给客户提供外币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如外币结构性存款(或票据)等。当时国内对金融衍生工具尚处在引进阶段,银行尚未形成独立的产品开发和定报价能力,对外资银行的产品和报价较为依赖,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比较被动。

为规范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发展,2004年2月,银监会颁布《金融機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终结了此前国内衍生品业务规定散落在央行和外管局发布的各类外汇管理规定中的局面。在暂行办法的指导下,国内各大型银行在制度规章、人员培训、管理系统等各方面进行了升级完善,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外币衍生产品交易操作和授权流程,逐家申请获得开办“除股票和商品相关以外的所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2005年12月,银监会对工农中建等十六家中资商业银行取消了此条业务限制。

与此同时,我国金融改革稳步推进。2003年10月,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央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2005年6月推出境内首个人民币衍生产品“债券远期交易”。2006年2月人民币利率互换启动试点。自此,国内银行的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开始布局本币交易。

(三)反思调整阶段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金融衍生品受到了自诞生以来最为严厉的质疑和批判。全球开始对衍生产品的发展和监管进行反思。国内银行也在银监会的指导下汲取经验教训,边调整边发展,在产品客户适合度及真实需求背景、销售管理及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及考核激励、后评价及法律文本、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和改进。2009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简称NAFMII主协议)公布,这是我国境内的第一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11年1月,银监会修订颁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并沿用至今。

在外币业务因连续受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影响,客户需求和交易量大幅下滑的时候,人民币业务稳步向前发展。2007年11月推出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2008年1月人民币利率互换全面推广。以FR007和Shibor3M为基准的利率互换长期占据了市场几乎全部的交易量,市场参与者主要是金融机构,鲜有来自企业客户的交易需求,真实反映出利率双轨制下,企业和市场的脱节。

(四)成熟发展阶段

2012年金融危机遗留的复杂衍生品的消极影响基本消化完毕。经过近五年的反思和调整,国内银行对衍生品业务的发展方向更加清晰、成熟,引进专业人才,立足服务客户的真实需求,自主创新能力、交易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国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13年7月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3年9月成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013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运行。2013年12月《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14年2月推出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撮合系统X-Swap,2014年7月起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强制集中清算,2014年11月推出标准化人民币利率衍生产品。2015年10月存款利率上限全面放开。2019年8月16日,公布改革完善后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以下简称“LPR新机制”),人民币贷款利率实现并轨,以LPR1Y为基准的利率互换当月成交183.3亿元,初步显示出来自企业客户的交易活力。2020年即将推出的基于LPR的人民币利率期权、互换期权,将进一步弥补我国利率衍生产品市场期权产品的空白,对未来整个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作为连接企业和银行间市场的纽带,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开始进入成熟发展阶段。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利率衍生产品业务的意义

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利率衍生产品业务对国内商业银行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一)服务自身的需要

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国内银行原有资产和负债两端的稳定利差被打破,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利率风险管理模式受到挑战。拥有强大的利率衍生品交易和管理能力,一方面可以给银行自身提供更好的管理利率风险的工具和手段,满足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套期保值的要求,更好地管理资产负债组合,降低负债成本;另一方面,不管是代客、做市还是自营交易,利率衍生产品等交易型业务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交易能力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二)服务客户的需要

LPR改革后,央行多举措推进LPR在银行贷款端的运用,通过市场化改革手段推动央行价格调控政策向实体经济传导,降低企业融资利率。与此同时,企业融资成本从过去的基本固定不动改为随市场波动。而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点,往往会对债务支出有特定要求。银行可以提供利率衍生产品交易服务,帮助这些企业对其债务进行利率风险管理。对于有多种融资渠道的企业,银行还可以提供不同的利率衍生产品,使其能够与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组合,从而筛选出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合式融资方案,有效节约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

(三)服务市场的需要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大型商业银行是市场做市商,承担持续提供双边报价、接受投资者买卖需求、维持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的义务,在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时,更需要积极做市,应对波动,发挥市场“稳定器”作用。随着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和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人民币利率市场投资者结构日渐丰富,套保、投机等各类交易动机使得人民币利率市场架构向纵深发展,市场波动也会日益加大。商业银行需要持续不断提升自身利率衍生产品业务的产品研发能力、交易定价能力、敞口管理能力、风险监控能力和系统支持能力,才能当好做市商,服务好市场。

四、结语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商业银行利率衍生产品业务从外币代客业务起步到现在本外币产品全覆盖、代客/做市/自营并重,从依赖外资银行报价到现在已经具备独立的开发产品能力,建立起复杂衍生品的定价和对冲机制,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绩。随着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期待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衍生产品业务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辉煌的成就。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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