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燕森
摘 要:在新课改价值导向下,教师应通过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将新的教学理念和思想融入教学实践,将构建高效课堂当作不懈追求的目标。只有实现了高效教学,才真正符合课程改革和生命成长的主旋律,才可以为学生的能力提升与素养培养提供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基于此,本文就对如何在新课改全面推行的大背景下构建小学英语高效课堂这一问题展开论述。
关键词:小学英语;高效课堂;导入;语言操练;分层
在实行新课改之前,就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模式而言,仍以传统的“师讲生听”为主。由于教师习惯性地占据主导地位,在极大程度上压缩了学生自主学习、运用和实践的时间和空间。这便严重消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不利于促进高效课堂的有效构建。鉴于此,为使小学英语教学长期以来低效的现状得以及时扭转,教师就必须转变教学观念,优化课堂结构,针对传统教学模式当中与学生实际和课程改革不相适应的环节进行及时地优化调整,以进一步构建高效课堂,以望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完成教学任务。
一、实现有效导入,激活课堂活力
课堂导入是课堂教学中的关键一环,有效的课堂导入既可以聚焦学生的思绪,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互动心向,又能够激活课堂活力,为新课教学奠定基础。因此,在小学英语教学中,教师应在充分认识到课堂导入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特点和新课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导入方式,以便为高效课堂的构建创造一个有利前提。
在教学《My favourite season is spring.》这一单元之初,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先是利用多媒体播放了英文歌曲《Season》,并询问学生这首歌是关于什么的。待引出本单元话题season后,我向学生问道:“How many seasons are there in a year?”接着,我利用课件出示了与四季有关的图片,如每个季节的气候、人们的穿着和主要活动等,并引出了新课:“Whats your favourite season? Why?”如此,通过基于新课内容对导入环节进行灵活设计,不仅激活了课堂活力,而且还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新课教学奠定了基础。
二、基于语言操练,促进能力培养
传统的灌输式教学过于强调教师的主导性,而将学生单纯地视为教育对象、容纳知识的机器,进而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这对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能力素养的培养以及课堂教學质量的提升都是十分不利的。众所周知,英语是一门语言类学科,旨在培养学生运用英语进行表达、沟通和交流的能力。这就需要教师尽早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借助语言操练活动的开展来切实发挥学生的主体价值,促进学生口语表达和交际能力的有效培养。
待学生熟悉并基本掌握了《I went to Beijing on my last holiday.》这一单元的重点单词和句型后,为促进学生的课堂参与,发展和培养学生的口语表达和交际能力,我让学生四人为一组,运用所学句型开展问答活动,互相介绍自己去过的城市,比如可以从天气、食物、著名景点、风土人情等方面展开对话。在这一过程中,如果组员在表达上有困难,其余组员可以帮助他组织语言,或纠正语法错误。如此,通过语言操练,不仅提升了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而且还进一步拓展了学生的英语思维,促进了学生口语表达和交际能力的有效培养,使学生体验了英语学习的乐趣。
三、实施分层教学,落实因材施教
受多方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方式、个性特点都不尽相同。对此,作为小学英语教师,我们应承认学生之间的主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现象,继而在充分遵循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对英语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分层,以充分落实因材施教,使不同层次学生的潜能和禀赋都能够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和释放。
在进行《Is there a bookshop near here?》这一单元的教学之前,为在最大限度上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要,我基于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方式、个性特点等对课堂教学目标进行了合理分层。以单词教学为例,对于英语基础薄弱、学习能力教差的学生,我要求他们能够在课堂上正确拼读,并大致掌握单词的基本词义即可;而针对英语基础和学习能力较好的学生,我则要求他们能够在课堂上根据音标自主拼读,并能够掌握单词词义及用法,会用单词进行简单造句等。如此,通过设计分层教学目标,不仅理清了上课的思路,而且还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进步。
总而言之,构建高效课堂是教育教学发展的必然,其充分体现了以生为本,在最大限度上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小学英语教学中,教师应树立对“高效教学”执着追求的理念,继而结合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英语的学科特点,不遗余力地探索和寻求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以使英语教学更具趣味性、有用性和普惠性,从而获取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张莉娟.小学英语高效课堂构建策略[J].甘肃教育,2017(04):115.
[2]刘珍.构建小学英语高效课堂的教学策略探析[J].求知导刊,2015(2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