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娴 罗夏梓平 刘 香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不在于“物”与“非物”,而在于文化的“传承”,其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①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第120页,第121页。。传承人处于无形文化艺术的核心地位,因为传承人一旦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之消失。2007 年,文化部印发《关于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由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的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推动作用。祁庆富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②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第120页,第121页。。可见,他们有着超人的才智、灵性,储存、掌握、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的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接力赛”中处在当代起跑点上的“执棒者”和代表人物。传承人可能是家族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也可能是社会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①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第30页。。
从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研究来看,主要涉及传承人的认定研究。李华成认为我国非遗传承人的传承环境艰难且正面临断层的危机。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合理确定传承人认定的数量和标准、完善多渠道的认定程序、加大对传承人扶持的广度和力度以及废止传承人资格取消制度②李华成:《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之完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第81-85页。。关于传承人现状的研究,有研究者认为,现代化的发展及其生存环境,使得传承人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数量较少、身体欠佳、学历偏低且生活水平参差不齐等现实问题。③郝文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特点及其传承效果研究》,《商业时代》2013年第3期,第145-146页。另外,随着城市化的扩张,传承人面临来自商业、政府、学界等的过度关注,造成传承人脱离了原有的文化空间及其文化发展方向④王大为:《浅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黑河学刊》2007年第3期,第51-52页。。学界对传承人的保护研究成果相对较多。首先是对传承人自身的保障制度研究。萧放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一和综合两个属性来建立传承人认定制度⑤萧放:《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方式的思考》,《文化遗产》2008年第1期,第127-132页。。其次是对传承人技艺的保护。齐爱民认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用于保护非遗传承人的成果⑥齐爱民:《论知识产权框架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模式》,《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53-58页。。最后是对传承人培养措施研究。通常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的延续是对少数非物质文化技艺掌握者的保护及其培养。郑土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传承的培养,其核心是对“儿童意识”培养,由此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的方式⑦郑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儿童意识”——从日本民俗活动中得到的启示》,《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第24-29页。。
从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研究来看,主要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和保护路径两方面。王文仙认为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应该注重挖掘其经济价值,使其充分与市场结合,走产业化道路。⑧王文仙:《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研究》,《当代经济》2012第1期,第34-35页。学界从产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保护原则和产业化的可行性作了相关探讨。由此,依据现代化市场的需要,探索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化、工业化、文化产业化、创意产业化的发展路径。
目前,学界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产业化发展分别作了大量研究,但是少有讨论两者存在的联系。本论文将以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崇州“怀远藤编”为例,探讨现代化语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民间普通技工对“怀远藤编”的传承模式及其两者的密切关系对“怀远藤编”产业化的影响。
怀远素有“藤编之乡”的美誉,距今已有1800 多年的历史。根据《崇州民俗志》记载:“三国时,蜀有汉原(今怀远镇)工匠马氏,以山藤泡而亮之,高山翠竹阴干为架,细密绕之成形,以土法熏蒸,色呈金黄,形似龙塌,初为自娱之用,后邻人知之,以为巧,纷纷钱币货之,随入市为业。”⑨中共崇州市宣传部,崇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崇州民俗志》,方志出版社,2011年,第334页。可见,“怀远藤编”源自工匠马氏,并被当地民众继承、传续。“怀远藤编”能够延续至今,一方面,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中,“怀远藤编”都具有其现实功能,另一方面,“藤编”技艺的代代相传成为其延续的关键因素之一。“传承”即是传授与继承,任何一种文化技艺都需要以人为载体,才可能实现有效的承续。一般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四种形式:群体传承、家族传承、社会传承、神授传承。就“怀远藤编”的传承方式来看,主要有家族传承和社会传承两种。从“怀远藤编”的传承载体来看,又可以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普通技工两种形式。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家族传承为主,民间普通技工以社会传承为主。
2016 年,“怀远藤编”被列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先后确定了5 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①“怀远藤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5人,有2个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个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中李志辉(省级)、李建康(省级)、李正强(市级)、杨静(市级)等4人为同一家族成员。另一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邓春。。据调查,李氏家族藤编在当地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形成了以李氏家族藤编技艺为主的传承关系。李志辉、李建康、李正强三人为同辈亲姐弟关系,从小三人就跟随父辈学习藤编技艺。为了延续李氏藤编技艺,大姐李志辉的女儿杨静承续了这门技艺。另一非遗传承人邓春从小跟随父亲学习藤编,初中毕业后,在成都的家具厂制作藤椅,并从中摸索出一套新的制作工艺。2003 年,邓春回到家乡怀远,开办了藤品加工厂。
根据对以上非遗传承人的访谈,笔者总结出“怀远藤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以下特点。
首先,自幼学习,技艺精湛。非遗传承人自幼学习藤编技艺,并肩负起家族藤编技艺传承的使命。通过学习,他们能够熟练掌握选材、制作、编织技法,且成品造型优美、精巧耐用。
其次,有藤编技艺的传承谱系,包括社会传承(师徒制非血缘关系的传授和修习)和家族式传承(具有血缘关系的技艺传授和修习)。从李氏和邓氏的藤编技艺传承脉络来看,两者有所区别,但两者每一代至少有一人学习并传承这门技艺,且传承至少三代。
由上可知,李氏家族的藤编技艺传承经历了师徒式传承到家族式传承的过程。其中,省级传承人李建康传习了家族技艺的同时还拜师彭文炎,形成了血缘与非血缘两种传承形式。而邓氏家族则是较为单一的家族式传承。
据李志辉介绍,在未来的藤编技艺传承中将继续采取家族传承和社会传承两种方式。一方面是将这门技艺通过家族的形式继续延续,另一方面,开展“非遗进校园”和“非遗进社区”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学习这门技艺,从而将藤编文化发扬光大。另外,李志辉希望在怀远成立中国最大的藤编博览园,借此为想要学习藤编技艺的后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再次,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他们的藤编作坊分布在不同区域,带动了各区域无数人加入藤编制作与学习,比如,李志辉和李健康成立了公司,从事藤编家具和工艺品制造。以此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并带动当地人学习藤编技艺。在历史的发展中,他们的产品不仅成为“怀远藤编”的一张名片,还远销全国,甚至走出国门。
最后,传承人的品质。一般而言,传承人都肩负起承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因此,传承人必须具备坚定的信念和强烈的责任感,且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熟练掌握一门技艺,并通过自己对这门技艺的理解和领悟,在延续传统精髓的同时不断创新,以适应不同时代的需要。由此来看,传承人的品质在于勤奋、努力、领悟力和责任感。如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中的瑰宝,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就是这块瑰宝的守护者和创造者。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兴起和“怀远藤编”申遗成功,了解和学习“怀远藤编”技艺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一批民间藤编技工群体,他们成为这项传统技艺传承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民间普通藤编技工通常跟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习藤编技艺。学成之后,一部分人留在非遗传承人的工厂工作,成为其合作人。另一部分人选择自己创业,并成为非遗传承人的竞争对手。但是,民间普通藤编技工创业所制作的藤编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首先,传承人具有深厚扎实的藤编制作功力;其次,传承人在长期的藤编技艺活动中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再次,传承人对藤编技艺的认识有独到之见,并谋求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最后,传承人与普通技工的市场份额和发展战略出现严重的分化,以至于普通技工制作的藤编销路很窄。虽然两者有竞争,但是他们共同组成了“怀远藤编”技艺传承的主要方式。
民间普通藤编技工从事该行业多出于生存目的,极少为了方便生活和艺术追求。从古到今,怀远都是崇州藤编的生产基地。如今,怀远镇上经营藤器的门市有12 家(产品有130多种),由于怀远镇所制作的藤编做工精细、美观大方、经久耐用,因此受到市场的好评,需求量大。怀远藤器远销西北、华北等六省十多个市,现已成为川西最大的藤器交易市场。“怀远藤编”取得如今的成绩,其背后有强大的民间力量支撑。据了解,“怀远藤编”是怀远人民的象征,在高峰时,怀远当地有两万多人从事藤编工作,他们为藤编技艺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贡献。20 世纪80 年代,怀远就成立了“藤器社”也叫“藤编合作社”,吸纳了广泛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藤器社”学习编藤技艺。一时间,掌握藤编技艺的人遍布大街小巷。2007 年12 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李志辉的带领和众多民间普通藤编技工的共同努力下,崇州市怀远藤器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意味着怀远藤编技艺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认同,其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还成立了藤编协会,在藤编协会中有大量经验丰富的民间技工,他们不仅保留着传统的藤编技艺,还不断创新,并将这门技艺推向校园和社区。可见,这些民间普通藤编技工形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存在于民间文化传承的“幕后”。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一种文化载体的象征,成为“舞台”上的表演者。两者共同推动着“怀远藤编”的发展。
藤编技艺自有一套师承系统,存在家族式传承和社会式传承两种模式。因此,徒弟的选拔具有普遍性同时也有特殊性。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个角度选拔徒弟,首先,原则上继承者必须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人员。其次,继承者从小学习藤编技艺,能吃苦,需要且对藤编技艺有独道的看法和创新意识。再次,继承者至少为高中及以上学历。除此之外,邓氏家族规定,藤编技艺传男不传女。以上这些规定都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继承者的条件。另外,崇州市文化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徒弟的继承作了如下规定:首先,继承人要热爱藤编;其次,继承人的藤编技艺在家族中至少传承三代;最后,继承人须有传承人的书面推荐。
从社会传承的角度来看,师傅招收徒弟基于藤编市场化开发的需要,而学徒大多为了生计自愿拜师学艺。因此,对于社会传承就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只要是真心想来学习藤编,并且领悟能力较高,手脚头脑都比较灵活,师傅都会传授藤编技艺。一般情况下,藤编技工需要且具备一定的“天赋”,经历三个月的实际操作练习,经过在长期的实践才能成为熟练的藤编师傅。但是,全球化浪潮的席卷带来的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乡镇特色产业原有的传统生产工艺、产品品质、市场效益等方面受到新兴产业的挑战。尤其是新兴产业在成都地区的不断扩展,使得传统特色产业从业人员(如藤编技工)不断流失。加之怀远藤编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利润空间不断被挤压,技工工资普遍不高。这些原因造成本地青壮年劳动力很少愿意从事藤编行业,而更倾向于谋求上岗快、收益高的职业。正因为如此,严重制约了藤编技艺的社会传承,也导致对徒弟的选拔要求不高。
藤编技艺的传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采取口传心教和以身示范两种形式。师傅往往通过具体的实物和制作过程向徒弟讲解选材、材料处理、制作、上漆等步骤。徒弟学习藤编技艺,会先在师傅的工厂做帮工,从较为简单的藤器制作学习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对藤编技艺有一定的领悟以后,再对难度更大的藤编技艺进行学习。实际上,一件藤编从无到有的过程也能反映出徒弟学习藤编技艺的成长过程。“师承”过程一般经历帮工和学艺两个阶段。
1. 学徒的帮工阶段
一般而言,学徒学艺之前需对制作藤编的材料进行选择、处理。材料一般选择两种,藤编使用竹藤,支架使用翠竹。藤编的材料一般选择怀远当地的冬藤,冬藤韧性强,竹藤节子少,能够节约制作时间,且制作出的藤器属上乘品质。因此,材料的光洁度和柔韧性是重要的参考条件。另外,需选择竹龄3 年以上的翠竹作为藤器支架。翠竹相比竹藤而言,不仅具有韧性,还具有坚固性。因此,选择翠竹作为框架能够使藤器经久耐用。之后,对藤条进行足够时间的浸泡,使其表面更有光泽。最后,将浸泡完的藤条阴干①据《崇州民俗志》记载:“以大于8成的云量记为阴天,则(崇州)平均每年有252天是阴天,最多年达287天(1989年),最少年237天(1990年)。”。阴干可使翠竹水分蒸发,避免阳光晒干,造成竹子纤维快速老化,极易干裂。
以上的工作往往属于杂活类。徒弟需要在师傅的指导下,身体力行一段时间,并由此熟悉材料的特性。此间,由于新学徒在工厂进行各种杂事的工作,师傅会按月付给一定的工资作为报酬。同时,师傅也会教授简单的藤编制作,让徒弟感受藤编技艺,并观察学徒的工作态度和为人处事,以作为日后传授技艺与否的衡量标准之一。
2. 学艺阶段
一般而言,学徒经历了帮工阶段,有一定的藤编技法基础之后,部分学徒选择继续留在工厂学艺。这时候,师傅将进一步传授藤编的造型(藤器的纺织)和打磨喷漆技艺。藤器纺织之前需将竹藤断成所需要规格,其纺织技法包括胡椒眼技法、密编法、人字编法、花式选型法等100 多种。打磨喷漆是最后一道工序,往往由经验较丰富的手工艺者用砂布细细打磨,使藤器更加光滑。之后,对打磨好的藤器进行喷漆。漆往往会选择与竹藤本色更为接近的颜色,以使藤器呈现自然古朴的视角效果。
藤编的纺织是整个藤编技艺的核心部分。掌握藤编纺织技法的多少和核心技巧,往往能够决定最终成品的质量和成品的式样。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因此,一些民间师傅会在藤编技艺编织的传授过程中有所保留。比如,在编织过程中,哪里应该使用粗的材料,哪里又需要使用普通材料代替,这些细节师傅不会特别清楚地告诉徒弟。这就造成一些藤编技工的技法始终与师傅有较大的差距。但是一些领悟能力比较强的学徒,会在长期的编织过程中悟到编织技艺的一些奥秘,从而制作出的成品接近师傅的水平。
“藤编”的师徒传承过程中存在一个金字塔的结构。能够走到最后的,往往都是在藤编技艺学习方面具有天赋、有所建树的人。一些藤编技艺学习者在师傅的引导和自身的努力下,最终能够达到出师的水平,他们继续留在工厂中转变身份,成为师傅传授技艺,培养新人。一些师傅在长期的藤编制作中积淀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进而独立门户,开办了自己的藤编加工坊。此时,他们会招收徒弟,并将自己的藤编技法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从而为自己的加工坊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
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自己的藤编技艺往往会毫无保留的传授给自己的继承者,一方面出于藤编技艺血缘关系的考虑,另一方面是为了藤编产业后继有人。为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选拔徒弟时都有很严格的规定。这与社会传承方式有所区别。
随着民族产业现代化的复兴,怀远当地政府也致力于藤编产业的重塑。一方面,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大潮,成功地将“怀远藤编”申报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有利于“怀远藤编”在官方层面的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怀远政府积极推动民间技艺的产业化发展,重点把藤编作为工业经济的龙头。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参与藤编的研发、生产、销售,加快藤编产业的转型升级、资源整合,打破目前藤编产业同质化发展、无序化竞争的状态。促进本土企业抱团发展,形成规模优势,实现藤编从出产基地到工艺之乡的发展、从日用品到工艺品的转变、从实用价值到艺术价值的提升,切实增强藤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怀远当地政府希望通过振兴传统民族产业,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学习藤编技艺,以实现这门技艺的活态传承,解决当地民众的就业问题。为此,怀远政府打造了“藤编一条街”,以此推动怀远藤编产业名片的形成。
总之,怀远政府不仅大力促进藤编的发展,更希望以藤编产业来推动怀远镇的经济、旅游发展。相比周边的街子古镇、元通古镇的经济旅游发展所带来的压力,怀远政府也希望通过怀远古镇的综合打造,实现藤编产业的品牌效应,从而实现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是核心,是灵魂。传承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①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第123页。“怀远藤编”有着不同的传承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主要以血缘关系的传承为主,而民间普通传承人主要为非血缘关系的传承为主,即家族式传承和社会传承并存的现象。如今,从民间、市场和政府等多角度都在关注“怀远藤编”的传承问题。由于面临着种种现实问题,学习藤编技艺的人越来越少。因此,在多方的博弈与建构中,藤编技艺传承对象的选拔较之过去简而化之,这降低了学习藤编技艺的门槛。一方面,政府出于地方经济的考量,希望通过对民间传统技艺的市场开发,提振地方经济和形象。另一方面,师傅招收徒弟为了发扬传统技艺的同时也为自身的藤编产业壮大延续力量。而对于前来学习藤编技艺的人来说,大多数出于生存的需要。由此,“怀远藤编”在现代化的浪潮中形成了以经济效益为主导的传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