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疆四地州是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是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南疆四地州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是新疆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十八大以来,南疆四地州脱贫减贫工作和效果较为突出,农村贫困人口及贫困发生率稳步缩小,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公共设施明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南疆四地州 脱贫攻坚 成效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0)04—0074—06
[作者简介]李学军,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教授、管理学教研部副主任。
从2012—2019年,新疆自治区以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落实“三个加大力度”、“六个精准”、“七个一批”,进一步提高了脱贫攻坚帮扶的精准度。新疆及南疆四地州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同步减少,特别是南疆四地州的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与自治区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高,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力度,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成效取得整体性推进与调适。
一、南疆四地州农村贫困和脱贫状况
1.南疆四地州农村贫困人口及贫困发生率稳步缩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3—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以上。六年来,全国农村已累计减贫8239万人,年均减贫1373万人,累计减贫幅度达到83.2%,农村贫困发生率也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8年末的1.7%,其中,10个省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已降至1.0%以下,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解决1。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到2018年底,全国还有1660万贫困人口,其中新疆农村贫困人口为64万人,比上年减少49万人,下降幅度为43.36%,贫困发生率为5.7%,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到2018年底,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下简称特困片区)农村贫困人口为935万人,比上年减少605万人,下降幅度为39.29%,贫困发生率为4.5%2;其中,作为特困片区之一的南疆四地州,到2018年底时农村贫困人口为42万人,比上年减少22万人,下降幅度为34.38%,贫困发生率为5.9%3(见表1)。通过表1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作为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的特困片区,从2011年到2018年,贫困人口降幅达85%,是历史上少有的,特别是这个时期的南疆四地州脱贫减贫工作和效果较为突出。
2.南疆四地州脱贫成效显著。到2018年末,全国的贫困地区1、特困地区2、民族八省区3及南疆四地州的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全国、特困片区、民族八省区及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得到缓解,减贫成效明显(见图1)。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了4924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1.5%,减贫规模占全国总规模的59.8%;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8年末的4.2%,六年累计下降19.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同期的南疆四地州的贫困人口为4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80万人,下降幅度为65.57%。南疆四地州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33.6%下降至2018年末的5.9%,累计下降27.7个百分点,年均下降4.7个百分点,在全国是少有的(见图1、2)。
二、南疆四地州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一)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1.分区域看。2013—2018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长到10307元,净增长4228元,增长69.55%。同期的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07元,同比2013年增加4921元,增长82.21%,增幅比同期的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高12.66个百分点。同期特困片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260元,同比2013年净增加4304元,增长了72.26%;南疆四地州同时期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762元,同比2013年净增加5070元,增长了89.07%(见表2)。通过对比可以看出,2013—2018年间,南疆四地州在全国、新疆、特困片区中,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净增加是最高的,增幅也是最高的,这些成效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南疆地区的实施,得益于党中央对南疆四地州的高度关爱和重视。
2.分收入来源构成看。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从2016—2018年间逐步得到优化。新疆地区的贫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比有明显增加,由2016年2207元,增加到2017年的2638元和2018年的2987元,增加率由24.59%提高到2017年的26.80%和2018年的27.39%,说明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通过外出务工增加工资收入;但经营性收入占比减少,虽然2016年的4855元增加到2017年的5144元和2018年的5369元,但收入构成由54.49%下降到52.25%和49.23%,说明农业增产增收不够明显,收入增长在下降;在财产性收入方面,由2016年的63元,到2017年的53元和2018年的91元,增幅变化不够明显,说明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增长缓慢;在转移性收入方面,2016—2018年间比重略增,由2016年的1851元增加到2017年的2010元和2018年的2461元,由2016年的20.62%提高到2018年的22.56%,說明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有一定的增加(见表3)。
从构成变动情况看,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仍然是新疆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见表4)。但通过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南疆四地州与全国贫困地区农村、新疆贫困地区农村以及特困片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在逐渐缩小,甚至到了2018年底时,南疆四地州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略超过全国贫困地区农村、特困片区居民可支配收入(见表4),并且是从2013—2018年以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这说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在南疆四地州的实施取得较好的成效,同时也说明在全国各行各业以及各援疆省市大力倾情援助下,南疆四地州的脱贫成效和贫困农户的增加收入效果显著。
(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1.新疆贫困地区及南疆四地州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均有所改善。到2018年底,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56元,较2017年增加834元,同比增幅达13.4%,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明显提高。虽然南疆四地州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区农村平均水平低145元,但因各项惠农政策倾向于贫困地区,南疆四地州的贫困地区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要比全区平均水平高51元。由于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全区农村平均水平,收入差距逐年缩小,从2014年到2018年,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与新疆农村居民的收入比已从0.76∶1逐步提高到0.90∶1。
2.南疆四地州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较大优化。到2018年末,新疆贫困地区及南疆四地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生存类消费占比降低。2018年,新疆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居民吃穿用等生存型消费支出共3449元,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的48.9%,比2017年占比缩小2.4个百分点,说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居住、教育文化娱乐方面消费增加明显。随着全疆的易地搬迁及危房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取得实效。到2018年末,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506元,较2017年增加372元,同比增长32.8%;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759元,较2017年增加354元,同比增长114.6%。
如上分析,随着新疆及南疆四地州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居民用在食品、交通通信消费的支出比例相对有所下降,而居民出行旅游、改善居住条件、关注子女教育等改善型消费支出的比例有一定提升。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困地区农村消费水平也开始升级,消费结构有所改善。
三、南疆四地州农村基础公共设施明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到2018年末,新疆贫困地区(包括南疆四地州)的农村通公路、通电话、所在自然村接收有线电视信号及所在自然村进村主干道路硬化的农户比重均已达到100%的全面覆盖。自治区所在自然村能便利乘坐公共汽车的农户比重占78.4%,较2017年提高3.7个百分点,南疆四地州所在自然村能便利乘坐公共汽车的农户比重占78.5%;自治区所在自然村垃圾能集中处理的农户比重占74.7%,较2017年提高8.4个百分点,南疆四地州所在自然村垃圾能集中处理的农户比重占73.0%;另外,自治区所在自然村通宽带、有卫生站、上幼儿园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均达到96%以上,分别为98.6%、96.1%、97.4%、97.2%,南疆四地州所在自然村通宽带、有卫生站、上幼儿园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分别为98.5%、96.4%、97.1%、97.0%(见表5),与自治区的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状况水平基本相当,而与全国和特困片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状况相比较,自治区和南疆四地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状况水平远远高于两者,这说明在中央加大对新疆和南疆四地州的扶贫投资倾斜力度之后,成效显著,给新疆和南疆四地州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较好效应。
(二)居住环境持续改善
截至2018年末,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住房建筑面积户均115.2平方米,较2017年增加11.5平方米,同比增加11.5%。自治区(包括南疆四地州)的住房主要以砖瓦砖木以及钢筋混凝土为主,比重为99.6%;独用厕所的农户比重占98.7%(南疆四地州为98.9%),高于全国和特困片区农户的比重3个百分点,说明这几年新疆和南疆四地州的“厕所革命”有了一定的成效,对改善居民的如厕条件做了一些工作。
(三)炊饮条件不断提升
到2018年末,新疆及南疆四地州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中,饮水无困难的比重占97.3%和97.4%,较2017年有较大的提高,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及特困片区农户的93.6%;自治区贫困地区农户使用管道供水的比重89.8%(南疆四地州为90.2%),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及特困片区农户的79.8%、80.4%;自治区贫困地区农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的比重为88.3%(南疆四地州为89.3%),较全国和特困片区56.4%、53.5%,高30多个百分点;此外,自治区贫困地区农户炊用柴草的比重为49.5%(南疆四地州为53.5%),较全国和特困片区39.2%、40.7%,高10多个百分点(见表6),说明新疆及南疆四地州“厨房革命”急待提升解决。
(四)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加
截至2018年末,新疆及南疆四地州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比上年有所增加,新型耐用消费品需求较旺,中低端耐用消费品基本普及。一是交通类耐用消费品快速增加。自治区每百户平均拥有汽车10.5辆(南疆四地州为10.0辆),虽然与全国和特困片区地区农村每百户相比,低近9—10个百分点,但改善效果比较明显;二是作为农民的“新农具”移动电话、计算机等信息通信工具,新疆(南疆四地州)每百户平均拥有移动电话181.2部(176.2部);三是洗衣机和电冰箱的普及率明显提高。新疆(南疆四地州)每百户平均拥有洗衣机89.6台(89.5台)、电冰箱90.4台(90.0台),较全国和特困片区农村每百户相比,多3—4台(见表7)。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一)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支撑增收不足
南疆四地州产业发展不平衡,深度贫困县的三次产业发展明显劣于非贫困县或北疆县(市),且因工业企业集聚园区等影响,转移劳动力就业增收难度较大;贫困村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劳动力素质偏低,农业发展水平较差,巩固脱贫攻堅成果较弱。深度贫困县挖掘自身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结构调整缓慢,农产品加工程度低、附加值小,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高,产业链延伸不够,农业配套技术服务、资金保障等不足,内生动力不足,影响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巩固脱贫成效不明显
农工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一定受限,一些深度贫困县村“两委”成员能否带头组建合作社认识不清,对合作社规范化运行了解不深,合作社“空壳化”较为严重;能人牵头组建合作社不多,职工群众参与合作社积极性不高,合作社管理较为粗放,“龙头企业+合作社+职工”的发展模式未有效建立,群众农业生产、销售等环节应对风险挑战亟需增强。
(三)特色农业新技术知识不足,削弱创新驱动增收
深度贫困县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特色农业新技术知识欠缺,种植管理不到位,种植水平低。
南疆四地州实施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新疆的伟大实践,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生态与环境、改革与内生发展动力等主要领域。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南疆四地州的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与自治区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高,奠定了南疆四地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彭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