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
(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NICU, 河南 商丘476000)
呼吸窘迫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呼吸困难性疾病, 临床中新生儿较为常见, 主要表现为进行性呼吸困难、 发绀、 呻吟等症状, 严重时会出现呼吸衰竭, 可导致患儿死亡[1]。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是由于患儿缺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所造成的, 多发生于早产儿[2]。 治疗时多采用表面活性物质替代、 机械通气的方式, 并在治疗基础上进行护理干预, 有效监测患儿的体温、心率、 呼吸、 血气等指标, 以此改善患儿的呼吸质量[3]。 因此, 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而言, 采取专职护理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探讨专职护理对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呼吸功能的影响, 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选择2017 年2 月至2018 年2 月我院收治的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90 例为研究对象, 随机分为两组各45 例。 观察组男25 例, 女20 例; 胎龄29~38 周, 平均胎龄 (33.51 ± 2.31) 周。 对照组男24 例, 女21 例; 胎龄30~39 周, 平均胎龄 (34.54 ± 2.46) 周。 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具有可比性。
1.2 入选标准纳入标准: ①符合 《诸福棠实用儿科学》[4]中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②具有典型的症状和体征; ③患儿家属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①合并心、 肾功能障碍; ②有肺出血、 先天性呼吸道畸形等其他疾病; ③有机械通气禁忌症。
1.3 方法两组患儿均给予常规治疗, 采用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 面罩正压通气氧疗、 利尿剂等。 对照组采取基础护理措施, 进行定期翻身、 吸痰、 叩背等护理, 做好口腔护理工作。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专职护理, 具体措施为: ①成立专职护理小组, 护士长直接领导, 副护士长为小组组长, 副组长则由3 名专科主管护师组成, 由小组组长组织成员进行讨论、 分析, 并制定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护理策略以及异常情况与危急情况的预防应对措施。 ②对小组成员进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护理培训, 学习呼吸机的使用方法、 呼吸道管理、 呼吸行为训练等, 组织专职护理小组每月学习一次, 包括书面知识与口头教育, 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 对专职护理小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演示和理论知识讲解。 ③根据患儿自身具体情况, 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与患儿家属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患儿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对待患儿家属要有亲和力, 缓解家属内心的焦虑, 增加患儿家属与医护人员的信任感。
1.4 评价指标于干预前后取两组患儿5 mL 桡动脉血液, 采用血气分析仪检测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 (PaCO2)、 动脉血氧分压(PaO2)、 PaO2/FiO2水平; 记录两组患儿的机械通气时间、 住院时间以及护理期间的并发症 (感染、 腹胀腹痛、 脑室内出血等) 发生情况。
1.5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8.0 统计软件处理数据。 计量资料以± s 表示, 采用t 检验; 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呼吸功能指标干预后, 两组的PaO2/FiO2、 PaO2水平高于干预前, PaCO2水平低于干预前; 观察组的PaO2/FiO2、 PaO2水平高于对照组, PaCO2水平低于对照组 (P<0.05)。 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干预前后的呼吸功能指标比较 (±s)
表1 两组患儿干预前后的呼吸功能指标比较 (±s)
注: 与本组干预前比较, *P <0.05。
时间 组别 n PaO2 (mmHg) PaCO2 (mmHg)PaO2/FiO2干预前 观察组 45 44.28±3.14 64.55±10.31 71.74±23.35对照组 45 43.12±2.69 61.12±10.03 72.43±23.63 t 1.882 1.600 0.139 P 0.063 0.113 0.890干预后 观察组 45 81.26±3.52* 31.15±8.05* 284.68±98.03*对照组 45 74.26±2.47* 39.66±7.69* 235.04±96.33*t 10.920 5.128 2.423 P 0.000 0.000 0.017
2.2 机械通气时间及住院时间干预后, 观察组的机械通气时间及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 (P<0.05)。 见表2。
表2 两组的机械通气时间及住院时间比较 (±s)
表2 两组的机械通气时间及住院时间比较 (±s)
组别 n 机械通气时间 (h)住院时间 (d)观察组 45 94.31±3.49 15.37±1.32对照组 45 159.40±6.28 22.43±3.21 t 60.774 13.645 P 0.000 0.000
2.3 并发症观察组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P<0.05)。 见表3。
表3 两组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n (%)]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 呼吸衰竭,通过吸氧通气治疗可改善患儿的呼吸功能[5]。 正压氧疗能够使患儿的自主呼吸在整个呼吸周期中接受高于大气压的气体, 有效防止呼气时肺泡发生萎缩, 可减少肺内分流, 改善氧合。 由于重症患儿多需要长期卧床且恢复期时间长, 病情复杂多变,因此临床给予患儿有效的护理干预尤为重要。
本研究结果显示, 与对照组相比, 观察组干预后的PaO2/FiO2、 PaO2水平较高, PaCO2水平较低, 机械通气时间及住院时间较短, 并发症发生率较低 (P<0.05), 表明对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采用专职护理可降低并发症发生率, 缩短住院时间及机械通气时间, 有效改善患儿的呼吸功能, 安全可靠。分析原因在于, 专职护理是应用于危重疾病的一种护理模式,对提高患儿的治疗效果、 生存率及预后具有明显的作用, 近年来广泛应用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心脏复苏后患儿的恢复治疗中[6]。 专职护理人员应时刻保证患儿呼吸道不被堵塞, 若患儿出现咳嗽、 呼吸窘迫等不良症状时, 改变患儿体位, 并在合适时间行吸氧处理[7]。 护理人员应对患儿的生命体征进行密切监测, 观察患儿是否出现紫绀等情况, 确认患儿的呼吸节奏与呼吸机是否同步。 专职护理小组在护理过程中应根据患儿的需求及时更改护理流程, 与患儿家属进行有效沟通[8]。 采用正确、 合理的护理方式能够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缩短患儿机械通气时间, 并提升患儿的护理质量。 在护理过程中, 应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 包括呼吸、 血压、 心率、 吸氧、 血氧饱和度等情况。
综上所述, 对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采用专职护理, 可降低并发症发生率, 缩短机械通气时间及住院时间, 有效改善患儿的呼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