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兴欣
摘要: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加强施工项目的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项目的综合效益,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所有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许多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尚存在着一些弊端和不尽完善之处。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理论界和企业界都在进行各种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关键词:项目管理;绩效;考核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现状
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往往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作业队”的四级管理模式(集团公司为五级管理),管理机构庞杂、管理层次重复、管理职能交叉,项目经理部作为一级核算组织,相对“固化”,责、权、利关系的不明确,严重制约了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本该归属于项目部的各项职能,经过公司(或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层层“过滤”,到项目经理时已所剩无几,至使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部人员难以开展正常的工程管理。
二、“直属项目经理部”的性质和管理模式
按照国标(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经理部定义为“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所承接项目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负全部的责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是人事管理自主权。项目都有权自主决定其管理班子的配备,项目经理可以在公司内部人才市场自行选聘所需的各类经济技术人员,并与其签定聘用协议。
二是作业队伍选择自主权。项目部承接施工项目后,可以在公司内部劳务市场,采用招标方式择优自主选择作业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项目部有权依据有关约定予以清退。
三是项目资金使用自主权。各项目部都在公司内部银行设立独立的资金帐户,在保证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约定完成各项上缴费用的前提下,项目部对其帐户下的工程款拥有完全的自主使用权,公司不得无故拆借、挪用和截留,对确需拆借的,必须通过协商方式,事先征得项目部同意。
四是项目经营自主权。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都有权与业主及有关单位部门洽谈施工合同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工程索赔等相关事宜;项目部有权自主决定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后施工项目剩余利润的分配和本项目部成员的薪酬及奖励办法。
三、围绕“直属项目部”管理模式,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要想保证“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的有效施行,就必须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围绕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二个市场、一个中心、一个考核”。
“二个市场”。即一是“人才市场”,施工企业可以模拟社会人才市场的运行机制,所有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均进入内部人才市场,其人事关系一律上收到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各项目部需用人员时,一律到人才市场招聘。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的建立,可以彻底改变企业各单位之间人才不均衡、工程项目数量与管理人员数量不协调的现状,打破人才条块分割状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是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举措。二是“劳务市场”,在新的形势下,施工企业要积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实行自有队伍“市场化”、外协队伍“员工化”的管理模式,选择一些与之合作时间较长、实力强、业绩好、信誉高的分包商,与自有队伍一并纳入企业的管理序列,成立企业内部劳务市场,把两者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各项目部需用劳务时,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到勞务市场择优自主选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有队伍)。为保证劳务市场的公平和高效,企业要对劳务市场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吸纳好的作业队伍进入市场,同时,对信誉较差不能满足有关要求的,无论是自有队伍,还是外协队伍,一律清除出市场;
“一个中心”。即“材料采购中心”,工程总承包企业由于施工项目多、材料用量大,可以选择供应商,组建内部材料采购中心,实行“产品准入”制度,由总公司负责对进入市场的供应商进行系统管理,对进入市场的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检验、检测,并据此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到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材料采购,以确保材料质量。
“一个考核”。即“项目绩效考核”。作为企业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项目绩效考核是直属项目部管理得以科学、高效、安全运转的重要保证,它对激励项目部管理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经考核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责任书承包内容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奖励,增加其“阳光收入”,对不能达到责任书要求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要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及责任书相关条款,及时、坚决地予以处理,避免给企业留下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施工项目的利润流失。
四、实行“直属项目部管理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直属项目部管理模式”的推行,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它对优化企业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企业人才的有序流动、充实完善企业项目承包管理模式等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这种管理模式的推行工程中,应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直属项目经理都是随着工程项目的产生而成立的,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也要随之解体,必须防止将其固化,形成企业新的分支机构。否则,将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独立核算,难以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经营成果,不利于企业组织机构的优化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这也违背了推行“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的初衷。
(二)直属项目经理部作为一个一次性的组织机构,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也要随之解体。因此,为保证相关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项目部解体时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收尾和交接,确保工程预决算准确无误,各种技术资料全面、完善,甲乙方经济往来清晰,项目债权债务明确,防止出现“烂尾”现象。
结语:
针对上述情况,试行“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有效地避免了项目管理权限的过度分散现象,保证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监控,极大地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之真正成为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施工项目为核算对象,以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以创建优质高效工程为目标,集施工生产和经营核算于一体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