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妍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数量越来越多,司法部门在分析了未成年人心理特征之后,结合实际情况对未成年相关法律进行了改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就针对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修订,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询问审判制度进行了适度的放宽。基于此,本文重点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提出了自己的一点思考,旨在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犯罪的合法权益,以供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我国的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但是少年司法制度依然存在着对未成年人过度保护,社会、学校和家庭干预措施单一等问题。这样一来,针对没有到达负法律责任年限的青少年或者行为恶劣但未构成犯罪的青少年,就很难做到有效的预防教育和人为干预。而且,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判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综合考虑其年龄、犯罪性质、犯罪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非常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完善。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现状
《刑事诉讼法》说明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特殊性,强调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同时,也说明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完善是为了从司法角度和人性化角度,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并使相关机制或者策略得到有效的执行。
近几年来,我国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未成年刑事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加。社会上关于调整未成年人接受刑法惩罚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提出不能单纯因为年龄因素而不执行相应的惩罚。鉴于此,我国刑法修正草案(十一)草稿中明确指出“年满十二周岁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人死亡的经最高法院审理,应当负刑事责任”。对最低形式责任年龄进行下调,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目的,在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发生,而不是后期治理。但是,要想做到这一点,还需要社会、学校以及家庭等各方力量做出更多的努力,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与情感教育。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完善策略
(一)对未成年人形式案件诉讼的方针和原则进行明确
《刑事诉讼法》的第266条指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就是说,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应当以情感教育为主,重点纠正未成年人错误的价值观念,使其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确保其在接受惩罚的同时,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因为很多未成年人触犯刑法,都与其意志力薄弱、观念偏激等因素有关。针对这部分未成年人,通过情感教育来纠正其极端的、错误的认知观念,可以引导其重新走入正途。而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惩罚的目的也是为了纠正未成年人的不良问题,对其进行挽救。所以,只有对未成年人形式案件诉讼的方针和原则进行明确,才能使未成年人得到最合理、最有效的保护。
(二)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应享有的特权进行完善
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很多犯罪行为的发生,通常也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并没有较强的为自己正确合法权益的能力,所以需要在法律执行阶段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即便是未成年人触犯了刑法,做出了严重的犯罪行为,其也应当依法享有应有的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含以下几种:第一裂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第二作为被告可以严格限制只用逮捕措施的权利;第三接受审讯时,未成年人享有法定代理人在场权;第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时,要遵循不公开原则,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保护。
(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措施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完善,还需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措施。首先,加强法制教育的普及与强化。将法治教育融入到素质教育体系当中,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法制教育活动来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提升其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与此同时,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还要重点提升学生的受挫能力,针对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还要进行针对性辅导。其次,加大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未成年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也比较大。所以,十分有必要加强社会风气的优化,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一个相对健康的环境。对此,地方政府部门要与文化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卫生部门等建立取得联系,一起在社区或者学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并通过法制教育宣传册等方式进行法治与守法观念的宣传。另外,相关部门还要对学校周边的环境进行大力的整顿,将一切暴力因素、色情因素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进行彻底的清除。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完善,目的是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误入歧途的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挽救和教育,引导其改邪归正。所以,我们要对未成年人形式案件诉讼的方针和原则进行明确、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应享有的特权进行完善、加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人性化与规范化特点,使更多的犯罪未成年人重新走入正途,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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