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也在技术层面不断进步,在赋予受众信息选择、话语、舆论监督等权利的同时也导致媒介赋权异化。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媒介赋权与去权的现象及原因,对减少媒介技术革新中的障碍,不断优化新媒体媒介产品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媒介赋权;媒介去权;“李心草”案;“格斗孤儿”事件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17-0057-02
一、赋权:从1.0到3.0
(一)“赋权1.0”:定义的产生
巴巴拉·索罗门的《黑人赋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中,给出了社会学语境下的赋权定义:赋权指赋予或充实个人或群体的权利,挖掘与激发案主潜能的一种过程、介入方式和实践活动,作用于个体、人际关系和社会参与这三个层面[1]。拉扎斯菲尔德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提出的“意见领袖”这一概念,在笔者看来也暗含赋权色彩——意见领袖就是被大众媒介赋予一定话语权和传播权的主体。罗杰斯在《赋权与传播:来自社会变革的组织经验》一文中则明确地将赋权视为一种传播过程,这一过程往往来自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交流。结合社会学与传播学对赋权理论的阐释,不难看出,赋权所蕴含的阶层边界弱化、权利自上而下分散的色彩,在研究传播现象层面依然具有理论支撑的价值。
(二)“赋权2.0”:新媒体语境下的赋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革新,信息环境进入Web2.0(互联网2.0)时代,传播媒介也在技术层面不断进步,同时赋权理论的种子也在Web2.0环境中萌发新芽。
新媒体的传播具有去中心化、交互性、个性化的特点。信息传播也不再局限于大众传播范式所遵循的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播,以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为主的新媒体传播方式逐渐受到受众的青睐。受众的“麦克风”,便是社交媒介赋予的话语权;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技术加持下获取个性化信息、寻找相同意见群体的行为,便是媒介技术赋予受众的信息选择权以及身份赋权;通过平行的媒介环境,聚合意见,参与社会公共事物,则是新媒体语境下媒介赋予公众的参与监督权。
(三)“赋权3.0”:新媒体语境下赋权的异化
赋权的异化,即去权,是在新媒体语境下,媒介赋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媒介赋权于受众的同时,却缺乏相应的媒介管理机制和制度,受众的素质差异、受教育程度等因素也未得到重视,最终赋权变异为去权。
近年,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介逐渐成为了大众参与社会公共事件、发挥意见领袖作用的平台,壮大社交媒介赋权的队伍。“昆山反杀”案、“格斗孤儿”事件、“李心草”案等社会事件,都有受众的参与,对事件本身的影响也超乎想象。在一些典型社会事件中,被赋权的受众在社交媒体上通过发声、与官博对话、上热搜等方式影响着公众对事件本身的认知。但权利的滥用却使媒介环境开始恶化,“后真相”时代、网络暴力与“雪花”论也随之产生,进而引发了公众的信息恐慌以及对传播媒介的质疑。当信任崩塌、反转新闻、娱乐至死的现象不断涌现,赋权则成为了去权。
二、从“李心草”案看媒介赋权
2019年10月12日,名为“李心草妈妈”的微博账号在微博上发文质疑昆明公安针对其女儿李心草坠江身亡事件的判定结果,表明希望查出真相。微博发出后,事件热度迅速攀升,網友强烈要求警方给出回应,此后,昆明警方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宣布李心草溺亡事件重审。此次事件中,社交媒体将事件放大到公众面前引发舆论,提升了案件关注度,推动了相关机构采取行动和案件发展,最终使李心草母亲的诉求得以满足。
(一)网络媒介赋予用户信息选择权
新媒体去中心化、个性化的特点打破了过去大众传播“一对多”的单一传播模式,提供了“多对多”的交互性传播模式,受众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在“李心草”事件中,部分网友通过微博热搜了解到事件具体情况,也有网友通过澎湃新闻、凤凰新闻等新闻平台来核对信息真实性。
受众在选择信息源时开始有了自己的判断标准与兴趣偏好,这主要体现在受众对信息本身的接受度上。相比起官方媒体和微博发布的新闻,受众更倾向于阅读有故事、易煽动情绪的个人用户发布的信息。这个信息选择的环节存在着受众在信息选择上被赋权的因素,也间接导致了支持“李心草妈妈”的网友更多。
(二)社交媒介赋予大众话语权
社交媒介门槛低、易隐藏、跨空间的特点,让活跃在社交媒体的受众拥有了话语权。在社交平台上为公众事件发声、表达个人的看法、扩大事件的传播度和影响力成为受众的日常行为。“李心草”案中,社交媒介赋予了微博用户话语权,让其找到表明诉求、寻求帮助的渠道;社交媒介也赋予了网友话语权,他们可以通过评论、转发用户微博来表达个人意见,再通过人际传播、群体传播途径扩大事件的影响力、推动案件进展。
(三)社交媒介赋予大众舆论监督权
过去,舆论监督权掌握在新闻从业者手中。而新媒体的崛起、媒介技术的革新则让舆论监督权由集中走向分散,移动互联网设备成了大众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工具。“李心草”案中,不断壮大的网络质疑声指向警方对此案的判定,两天后,昆明警方官博发布公告称对李心草溺亡事件重启调查。虽然大众进行舆论监督相比传统的舆论监督方式会掺杂更多的个人情绪,但从评论里点赞较多的“微博报案10分钟就能破案”的网友观点不难看出,社交媒介赋予人们舆论监督权以帮助弱者解决困难的方式,已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三、从“格斗孤儿”事件看媒介去权
2017年7月,梨视频在其官方微博上传了名为“格斗孤儿:不打拳只能回家吃洋芋”的短视频,引发了舆论风波。事件在网络上快速传播,网友纷纷呼吁让“格斗孤儿”返乡上学。8月7日—8月17日,新京报陆续发布名为“专访凉山格斗孤儿”的采访视频,引发舆论反转。8月11日,梨视频发文对此次舆论事件进行回应。第二次舆论风波成为媒体之间互咬的战场。8月16日,来自凉山州越西县的“格斗孤儿”全部被带回家乡,“格斗孤儿”事件至此逐渐被公众淡忘。
(一)娱乐至死,媒体失信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指出:“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它时刻提醒着我们,没有理由为电视上的不幸哭泣。”[2]反观梨视频发布的“格斗孤儿”视频:时长5分45秒,视频中“格斗孤儿”被描绘成受压迫的弱势群体。铁笼、格斗的画面穿插其中,节奏紧张、有故事、有画面,受众很难不被视频预设的立场和铺垫的情绪所感染,这顺应了新媒体“泛娱乐化”的潮流,贴合受众用媒介来满足娱乐的心理需求。在资本流量与新闻专业主义之间,该媒体选择了前者。
(二)信息茧房,网络暴力
算法推荐技术的运用,优化了新媒体个性化定制信息的特点,但同时也导致信息同质化严重及信息茧房的产生,加速受众形成刻板印象,诱发集体性网络暴力行为。南京养母虐童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等虐童案件让受众的情绪逐渐堆积,最后在“格斗孤儿”事件中爆发。加之对格斗行业的不了解,受众很容易将虐童的刻板印象贴在俱乐部的身上。因此“格斗孤儿”事件一出,恩波格斗俱乐部就被淹没在网络暴力的洪水中,致使俱乐部妥协,将培养的格斗学生送回老家。
(三)乌合之众,媒介审判
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指出:“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3]在“格斗孤儿”事件中,关于孤儿的去留问题,虽在新京报进行专访报道后发生了舆论的反转。但第一次舆论声讨中带着利用孤儿牟取暴利的刻板印象所做的“让格斗孤儿们回家”的决定,从传播现象的角度来看,使“格斗孤儿”沦为了群众在信息参与中的牺牲品。
四、媒介去权原因分析
(一)信息选择权催生媒介环境恶化
媒介赋予受众信息选择权,就受众而言意味着获取信息的方式更自由、多元;就媒体而言,是割舍原本的固定受众,使收益面临竞争与风险。因此,基于使用与满足理论,媒体逐渐成为满足受众喜闻乐见信息的服务者,“投其所好”成为部分媒体抢用户、抢流量的方式,“流量即资本”也刺激了媒体之间的恶性竞争。生产信息碎片化、娱乐化严重使媒介环境恶化,最终导致受众虽然拥有了媒介赋予的信息选择权却无法获取高质量的信息,赋权也演变为去权。
(二)话语权聚合下的群体极化
在网络环境中,因为话语权的普及,让网友迅速找到与自己持相同看法和意见的网友。跨空间的交互方式使信息传播方式从网络人际传播不断聚合壮大为群体传播——相同声音的用戶不断聚合形成群体,在群体中产生新的意见领袖代表群体发表意见,并吸引同类受众的聚集,观点相同的群体在舆论场聚合。一方面,受众通过这一赋权获得了身份认同感与群体归属感;另一方面,在群体声音同质化、受众智商逐渐被群体情绪替代的情况下,沉默的螺旋再次发生,非理性、极端化的言论聚合,舆论场成为网络暴利滋生的场所。被赋予的话语权异化成网络暴力的利剑。
(三)结构性压力下舆论监督权的异化
结构性压力是指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矛盾得不到疏解而积累形成的潜在社会问题,它往往会造成以恐慌、流言、骚动的形态出现的集合行为,从而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干扰和破坏。“李心草”案中,许多网友情绪的爆发,不排除存在对孙小果案件的质疑,以及对云南这个地域的情绪堆积。在结构性压力的积累下,集体行为爆发,引发舆论声讨。这种方式虽然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但带有主观情绪的干预性集合行为往往会令舆论监督权异化为舆论审判,导致弄巧成拙。
五、结语
本文从上述四个方面探析了新媒体语境下媒介的赋权与去权现象,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析。不难发现,在新媒体更自由的网络社交环境下,忽略受众的差异性以及缺乏相应的制度监管,是媒介赋权异化为媒介去权的重要因素,媒介赋权异化为媒介去权也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如何在媒介赋权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减少媒介去权带来的负面效应,将成为新媒体语境下,媒介技术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耀兰.新媒介技术下的“赋权”范式浅析——以自媒体为例[J].传播力研究,2018,2(36):95-96.
[2] 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5:106.
[3]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冯克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31-132.
作者简介:周蕊(1996—),女,四川成都人,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