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璐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承担着对当代中职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提高学生道德素质及道德修养的任务,是对中职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和主阵地之一。当前我校进行个性化教学改革,学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对象、教学环境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面对新的教学形势,立足于我校中职生学习的现状,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进行与时俱进的探索和改进已成为一种趋势,本文试着从个性化教学改革方面入手,探索新的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个性化教学改革;优化教法;和谐课堂
引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在中职院校的地位不言而喻,而“基础”课一直以来未受到学生的真正的重视,特别是在一些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生身上,这种情况就更为突出。如何改变学生对“基础”课先入为主的认知,教师起着重要作用,如何把看似枯燥的法律课讲得精彩生动,不仅是教师的课堂表现,更需要学生的兴趣与配合。生动的课堂教学环境是每一位教师的追求,需要持之以恒的探索和针对当代学生个性化的特点不断改进。
1.中职生对基础课的态度
在我校学生进行的选修课选课的过程中,有相当多的同学认为法律课程枯燥无味,晦涩难懂。在问及原因时,部分同学认为“学了没用”或“与将来工作没有关联”,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同学们更是表现出相对消极的学习态度,上课玩手机、聊天、睡觉、看小说,诺大的教学课堂,竟没有几个学生在真正认真上课。
究其原因:(1)中职学生较之高中生,无疑是基础比较差的,学习自主性不强,学习热情不高,对于理论课学习起来有一点的难度由此产生厌学、怕学的情绪。(2)中职院校对于学生理论学习的成绩要求较低,大部分学生都只以考试及格为目的,没有真正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对于自己将来进入社会实践的意义。(3)中职院校培养学生的理念偏向性。中职院校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适应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需要的中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重技能轻理论是中职院校的普遍现象,重专业课学习轻思想政治与法律知识的教育,这种认识的错位使法律相关课程被边缘化。
在学生德育教育中,思想政治素质是德育教育的灵魂,而实施德育教育是中职院校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正确认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中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改变观念,从课堂教学入手,整合资源,优化教学手段,使法律课程成为真正受学生喜欢的必修课。
2.了解学生情况,制定教学方案
“和谐的课堂意味着良好的课堂秩序、融洽的师生关系、教学的设计感、积极的课堂参与、学生知识的增长与技能的全方面的训练和提高”。和谐课堂是每个教师的终极追求,也是最难达到的理想效果,为了打造和谐课堂,课前充足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开展调查就成了唯一有效途径。
把教学对象进行划分已拟定相应的教学策略:(1)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是活跃课堂、带动课堂的重要成员,应跟他们多沟通,严格要求,使其快速成长为课堂的润滑剂,充分发挥带头作用。(2)经常旷课、迟到、早退和上课睡觉的学生,要分析原因,逐个研究策略。中职生本身自我管理的水平就比较低,对学习的热情较之其他层次的学生也相对较低,对于这些学生不仅要用严格的考勤制度来约束,还要经常和他们沟通,了解他们真正的想法,做到有的放矢,使其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化被动为主动。(3)个性较强,易冲动的学生。加强沟通和交流,使其在课堂中保持应有的热情而不失冷静。(4)闷头学习、比较内向的學生。多给他们表现的机会,增强其表现欲,从而优化其性格特点。
传统的教学主张以课本为起点,个性化教学主张以学生为主体,这是因为一切的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学生。教师对学生了解得愈清楚,教学就愈切合学生的需要,学生喜欢的课堂一定是和谐的课堂。
2.创建适应中职生特点的课堂教学模式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为本”的个性化教学理念,与时俱进地改革教学内容,进行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中职院校的课堂教学中,旷课、迟到、讲话、睡觉等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于老师发生冲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此课堂的控制管理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2.1与时俱进,改革教学内容。
法律基础课教师只有结合时代变化,紧紧把握时代脉搏,抓住时代主旋律,对教学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才能发挥法律基础课程应有的作用,使学生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1)贴近生活,联系实际。法律基础课教学理论性强,教学中如果只是强调科学性和逻辑性,会枯燥乏味,中职学生基础较差,学习兴趣不浓,枯燥的书本知识缺乏使学生兴奋的催化剂,应使教学做到“三贴近”,即贴近社会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贴近时事政治。因此,在不偏离教材、讲清楚基本点的前提下,多举一些反映中职生思想和生活实际的鲜活例子,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
(2)注重情感熏陶,强调道德境界的感化。“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对学生进行道德知识的传递和道德感情的培养、道德意志的磨练、道德信念的养成和道德行为的实施同步进行”。法律基础课旨在帮助中职生澄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全面提高中职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就提高道德素质而言,教师的责任不仅仅在于课堂,在于书本理论的传授,更重要的是通过教师的循循善诱、深入浅出的讲授使学生如沐春风,感动其内心,震撼其心灵,思想境界得到升华。在教学中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使师生产生共鸣。
(3)注重基础法律知识的灌输。中职院校的学生基础较差,学习兴趣不浓,特别是法律部分知识没有先修课程,学起来会有一定难度,由此会降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此,我们可将社会法律热点作为课程的导入,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的学习和讨论之中。中职教学强调专业性和技能性,所以法律部分的教学中,可以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对教学内容灵活选用和取舍。如结合学生求职和日常生活,选择劳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教学;针对民航专业学生讲《民用航空法》,针对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讲授《旅游政策与法规》等,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学习打下基础。法律部分知识以案例教学为主,教师课前积极收集相关案例并在分类后纳入到各个章节之中;同时估算案例所需时间及课堂效果,案例太长的要缩减,避免影响具体知识的讲解。通过富有社会性与时效性引导案例的安排,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重要性、实用性的认识,进而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
总之,职业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它将就适用性和实用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秉持这一原则的同时要考虑中职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培养其学习的自觉性。
因此,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深化个性化教学改革的方式方法,使法律课程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罗国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韩裕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教授教学与案例教学的耦合[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6(6):14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