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焕清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大量流入城市,将自身从集体主义及传统权威的庇护中“脱嵌”出来,造就了中国城市的繁荣且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1)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吴小英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页。。农民工的城乡流动被视为从“贫穷”“落后”和现代化的“边缘”进入“富裕”“文明”和现代化的“中心”的一场运动(2)胡鞍钢:《城市化是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6期。。在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城乡流动加速了农民工个体化进程,尤其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筛选着适合的个体化农村精英,但城市拒绝给予农民工城市福利资源平等共享的资格,从而使个体农民工面临着“个体化”风险,遭遇制度性排斥及其衍生的社会歧视问题,被迫身处生活质量低于社会正常水平的脆弱性贫困状态之中(3)汪超:《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国家治理、耦合逻辑与政府工具》,《理论导刊》2016年第7期。。
“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变迁正处于泛城市化阶段,……中国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4)苏昕:《风险社会视阈下农业转移人口权利脆弱性研究》,《国外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风险附在阶级模式上并集聚在下层,弱势群体在风险分配中往往承担了更多的风险,从而使弱势群体具有社会易受伤害性(5)贝克、邓正来、沈国麟:《风险社会与中国——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对话》,《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5期。。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是社会安全链条上的薄弱环节,易遭受与更难承受脆弱性贫困,一旦遇到经济周期波动而失业等生计风险冲击,被迫与城市社会脱嵌和重新嵌入农村社会,还有可能演化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6)赵光伟:《农民工问题与社会稳定相关性研究》,《人民论坛》2010年第17期。。这提醒我们应该关注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将其重新“嵌入”现代与传统的社会安全网络之中,提高其抵御脆弱性风险冲击的能力,使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更持久。
何谓“脆弱性贫困”?既有研究多是从收入角度定义贫困,这显然是不充分的。美国学者迈克尔·谢若登(Michael Sherraden)教授在其《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一书中将收入与资产形象地比喻成泉流和池塘(7)迈克尔•谢若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高鉴国译,上海: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45页。,“泉流”产生不了收益,“池塘”却可能创造未来收入。这就道出了资产与收入之间的充分必要关系,是一个范围的两个连续统(8)迈克尔•谢若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第119页。。相比于经济收入,资产是一个更加宽泛的概念,具有促进家庭稳定、创造未来取向、增强个人效能、增进后代福利等效应(9)迈克尔•谢若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第121-128页。。因而,在本研究中,使用“资产贫困”概念比“收入贫困”概念更能准确地描述农民工的脆弱性贫困状况。
基于上述思考,本研究基于2013—2018年农民工监测报告的数据,引入贝克的个体化观来构建“脱嵌—再嵌入”分析框架(10)郭戈:《从脱嵌到再嵌入:新生代女性农民工的风险困境》,《湖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研究农民工脆弱性贫困问题的成因,并同时兼顾探究女性农民工为何更易遭受脆弱性贫困。
当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倾向便是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它是指单一个体意识到其自身人格、价值及目的都要挣脱束缚其自身的共同体才可发展(11)斐迪南•滕尼斯、林荣远:《新时代的精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页。。在贝克看来,个体化意味着生活方式的“解传统化”(de-traditionalized)(12)乌尔里希•贝克、何博闻:《风险社会》,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62页。,同时又在进行着“选择性”“自反性”和“自主性”的重塑。个体的意识与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传统形塑的,个体化浪潮在解体传统的同时也促使个体适应情景进行“自主抉择”。当个体从先赋的传统中解脱而出时,便意味着传统社会中的共同体对个体的庇护在逐渐消失,在现实社会生活的个体就必须依靠自我抉择,于是个体选择的个体风险就出现了。以往常态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与风险被家庭纽带或集体共同体事先规避了,脱嵌而出的个体身处自我规划和抉择的中心并在新的社会情景中独自处理各种不确定性,个体的常态生活充满了风险性。
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趋势愈发明显,但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有别于西方社会的个体化。一方面,贝克的个体化命题与反思性现代化有关,而中国的个体化则需要同时面对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状况。另一方面,贝克所讨论的是福利国家制度化后的个体化风险,但中国还只具备发展成为福利国家的巨大潜力(13)岳经纶、刘璐:《中国正在走向福利国家吗》,《党政视野》2016年第8期。。尽管中西方个体化有显著差异,但可用贝克的个体化理论范式分析中国个体化,不过,同时需注意其独特性和复杂性(14)王春光:《个体化背景下社会建设的可能性问题研究》,《人文杂志》2013年第11期。。第一,中西方个体化都有去传统化与脱嵌的特征,但中国由于缺少福利国家对个体再嵌入的保护①,个体化进程遭遇严重的制度再嵌入不足问题。贝克的“再嵌入”则是化解“个体化”所致的社会问题的重要环节,个体化若缺失“再嵌入”这一环节,就会演化为一种社会风险。第二,在中国的个体化过程中,家庭与关系网络而非政治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搭建了个人的本体性安全(15)王建民:《转型社会中的个体化与社会团结》,《思想战线》2013年第3期。,其再嵌入能帮助消解个体的制度化再嵌入不足所带来的风险(见图1)。
图1 农民工脆弱性贫困机理的分析框架
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脱离了传统家庭与村庄共同的庇护,在都市现代化文明的洗礼下,其个体化特征日益明显,显现出贝克的个体化的解放维度与祛魅维度(16)朱妍、李煜:《“双重脱嵌”:农民工代际分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社会科学》2013 年第11期。,也引发了对个体“再嵌入”的讨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语境下的农民工个体化和脱嵌与城乡二元分割制度紧密相联。“再嵌入”包含“制度再嵌入”与“家庭与关系网络再嵌入”(17)郭戈:《从脱嵌到再嵌入:新生代女性农民工的风险困境》,《湖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其中“制度再嵌入”是指个体通过福利制度安排获得制度上的保护。然而,受隐性与显性户籍制度的制约,农民工处在城市福利制度之外的“非国家”场域,“家庭与关系网络再嵌入”是个体为应对新情景中的社会风险而将传统家庭与私人关系吸纳到新建构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尤其是在户籍制度排斥下,农民工不得不再嵌入传统家庭与关系网络之中。至此,本文借鉴贝克的个体化风险观,建构了从“脱嵌”到“再嵌入”的农民工脆弱性贫困的分析框架。
收入能缓解穷人的生活困难,但不能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脱贫。以资产为基础的福利政策是对穷人的福利政策方向的一个基本改变(18)迈克尔•谢若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第259页。,其政策目标应该是包容性的,能确保每一个人都能享受福利制度并促进其充分积累与建设资产。然而,以资产为基础的福利制度的最大挑战也是包容性问题,其中政治是最大的挑战。对城市福利制度的研究不能忽视其政治价值属性,即城市福利制度是国家公权力进行的一项有明确政治与伦理倾向的制度安排。
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曾追问“资本主义为什么仿佛活在一座封闭的钟罩里。它为什么不能继续扩张,乃至占据整个社会”(19)费尔南德•布罗代尔:《商业的发展》,哈拍和罗伊出版社,1982年,第248页。。对此,德·索托以资本与财产的法律制度关系回答了“布罗代尔钟罩”之问,是因为这一“钟罩”把资本主义变成了一个私人俱乐部——只对少数有钱的人开放,从而阻碍了社会的多数人进入正式的财产制度(20)赫尔南德•德•索托:《资本的秘密》,于海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年,第50页。。同样地,农民工的资产收益少也在于城乡之间的户籍制度藩篱制约着人们合作秩序的生成和扩展,造成布罗代尔“钟罩”迟迟不能揭开(21)孙中叶:《布罗代尔钟罩与制度收益共享-一个分析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视角》,《江汉论坛》2009年第3期。。户籍制度的藩篱作用首先体现在就业上,农民工多分布在经济效益相对弱质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之中,经济收入及其增速有限。国家统计局2015—2018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超过50%的农民工集中在建筑业与制造业,但他们的月收入增速比2016年下降0.1%。目前,户籍制度不仅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制度(22)陆益龙:《户口还起作用吗——户籍制度与社会分层和流动》,《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还是城乡福利资源分配的工具(23)Cai F,“Hukou system reform and unification of rural-urban social welfare”,China & World Economy,2011,No.3,pp.33-48.,对该群体的社会机会造成差异性影响(24)Cheng T,Selden M,“The origin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China's hukou system”,The China Quarterly,1994,No.139,pp.644-648.。
依附在户籍背后的福利制度有城乡差别,其所致的分配性不平等使农民工不能公平地享有城市社会福利资源,导致他们的生计难以为继而面临回流农村的可能风险。农民工虽然从传统家庭脱嵌出来,但其“现代身份”并未使其摆脱传统家庭与获得生活的自主。在高度竞争的知识经济时代,文化教育与职业技能是影响农民工职业分层与经济收入的重要因素。文化教育服务作为城市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增强农民工个体化的实质性自由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2013年至2017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每年只有不足11%的农民工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职业教育培训在增强农民工实质性自由能力方面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然而,户籍制的隐性挤出效应削弱了农民工享有城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服务的平等权利,每年只有约30%的农民工能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
人力资本的匮乏迫使大多数农民工处于职业与收入金字塔的底部,意味着该群体依旧需要家庭的经济支持,突出表现了个体化过程中给农民工生活处境带来的矛盾(25)乌尔里希•贝克、何博闻:《风险社会》,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36页。。对女性农民工而言,母亲的身份特征在使她们从“母亲的命运”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又回归与重塑传统角色。城市福利制度原本可帮助她们抵消“被附庸化”所带来的个体化风险,并助其将家庭、社会与市场重新结合起来,但其蕴含的性别中立价值与缺乏家庭关怀的导向使福利制度吻合了职业男性的经济个体化之需,难以调和女性农民工经济独立与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
“资产建设”(Asset Building)理论关注贫困主体自身的发展而非单凭外力援助的暂时性脱贫,要求贫困主体取得长期性发展而非一时的经济收入增长。功能属性符合资产建设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刺激其他资产的发展、促进贫困者家庭的稳定以及增进后代福利,并能增强贫困者对未来生活与发展的心理预期。然而,基于户籍制度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对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特殊照顾。国家统计局2013—2014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农民工参加“五险一金”的整体比例过低,而且不同行业农民工的参保率差距明显,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制造业为例: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4%、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缺乏兜底保障,农民工及其家庭难以进行资产积累与投资,进而也就无法安心在城镇生活、工作和发展。
此外,在工业社会发展进程中,男性通过进入工作场域与雇主进行劳力与金钱的交换,女性则在婚姻家庭内通过无酬照料与丈夫换取物质保障,但在以父权主义为轴心的家庭结构里,女性的隐性家庭经济贡献因被严重“矮化”而“被附庸化”。尤其是当前城市社会福利制度缺乏对家庭友好的考量并以“收入为本”为功能导向,既忽视了女性农民工照料家庭的隐性经济贡献,又使她们徘徊在家庭与工作之间,势必影响其经济资产建设和积累。
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农民工脱离了以家庭为纽带的传统共同体与关系网络及其保护,但农民工身份并不能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而是被城市社会福利制度排斥在现代与传统的边缘,他们不得不重新嵌入以家庭为纽带的传统共同体与关系网络之中,以寻求安全与抵御可能的各类生计脆弱性风险。然而,农民工在流入城市的同时也将城乡二元矛盾引入城市社会内部,即经济与社会政策具有鲜明的“城市偏向”痕迹,限制了农民工再嵌入到传统家庭与私人网络之中,而草根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滞后更是影响了农民工的制度性再嵌入。
在传统农村社会生活中,婚姻中的两性通过共同劳动来维持家庭经济。随着市场经济向农村社会渗透与扩散,婚姻中的感情生活与物质生产开始分离,婚姻里出现了核心家庭形式并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如今,个体化已渗透到婚姻家庭生活之中,核心家庭呈现出越演越烈的解传统化趋势(26)汪超、刘筱红:《主流化的政策导向与进城务工女性市民化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在中国,将近80%的农民工家庭处于分散状态(27)汪超、姚德超:《流动社会中的农村养老的真问题与政策变革——兼论现代化进程中的离散化家庭》,《求实》2016年第9期。,其实质是现代化发展失衡的产物。为快速建成城市现代化,国家廉价购买农村劳动力资源,又通过建构在户籍制度上的城市福利制度来控制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28)蔡昉:《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社会福利制度统筹》,《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12期。,结果是形成了“无流动的中国”,使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64%缓慢上升到1978年的17.92%。尽管国家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城镇化率得以加速,但与工业化率相比存在差距(详情见表1),导致城市难以提供农民工举家进城所需的公共服务以及福利保障,从而使农民工家庭不得不以离散化的形式在城乡间流动。随着个体化的推进与对现代生活的适应,农民工夫妻双方的能力与人格日趋平等,促使双方间的“支配-服从”关系逐渐演变为“平等-民主”关系。当夫妻双方之间的距离与地位变化所带来的冲突无法协调时,离婚就成为最后的选择。离婚不仅使农民工的精神世界破碎,也使其因失去家庭的支持而陷入新的贫困。
表1 1978—2017年全国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 (单位:%)
表1(续)
长期的城市偏向型发展政策衍生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先天性优越感与歧视心态,尤其是在涉及利益资源分配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城市居民往往对农民工采取排斥的立场并将这种认知折射到农民工身上,认为他们的大量涌入挤占了城市本就紧缺的福利资源。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一些失范行为及其“晕轮效应”,更加剧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群体的排斥与歧视。感受到来自城市居民歧视的农民工倾向于从同质群体中获得物质与情感支持,但这种复制与扩大传统关系实质是一种现代性失败的产物,也造成他们社会交往趋向“内卷化”,降低了其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其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生活(见表2)。国家统计局2017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62%的农民工不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而且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适应难度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群体内部客观上存在性别竞争有限的城镇就业资源的局面,秉有“父权主义”思维的农民工更会以传统家庭性别角色定位为由挤压女性农民工群体的社交空间,迫使女性农民工从群体空间中自愿隔离出来,进一步加剧了她们社会交往的内卷化。
表2 2016-2017年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 (单位:%)
由于农民工家庭、社区、市场以及政府在福利供给过程中未能担负起主体性责任,由此催生了非政府组织这一新的福利供给主体。尤其是当下社会逐渐从与国家的一体化中分离出来,可以承接更多的来自公共行政范畴的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的工作(29)汪超、高焕清、于亚婕:《基于CAS理论的政府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探索》,《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然而,集中治理的社会组织体制使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是一种不对等的交换关系,特别是面向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更离不开政府的资源支持,这些非政府组织在失去独立话语权的同时又表现出对环境反应的迟缓(30)张雅勤:《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基于现代性分化与融合的视角》,《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10期。。农民工在社会交往中对城市居民的不信任会延伸并影响他们对政府的信任,进而影响其对未摆脱官僚主义的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制约了其利用非政府组织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统计局2015—2017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约90%的农民工会向同质群体寻求帮助,10%左右会找工会、妇联以及社区等寻求帮助。当权益受损时,约20%的农民工会找亲友或同乡帮忙,约36%会与对方协商,只有3%左右的向工会寻求帮忙(见表3)。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是以散沙状的个体进行日常生活实践,尤其在以“自我主义”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中,对狭小生活圈外的陌生人持有低信任的怀疑态度,甚至在农民工之间也缺乏合作互信的精神内容和互助共赢的价值诉求。
表3 农民工权益受损时的解决途径 (单位:%)
表3(续)
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转移空间,开启了中国大规模的城乡人口流动浪潮,也使农民工脱离了传统家庭与社区共同体的庇护(第一重脱嵌)。中国语境下的农民工个体化和脱嵌与城乡二元分割制度紧密相联,典型的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筛选无拖家带口的个体化的农村精英分子,但却不承诺任何平等和社会福利,从而制约农民工对城市福利制度的再嵌入(第二重脱嵌),使其在城市社会中面临脆弱性贫困问题,也迫使农民工不得不试图再嵌入到传统家庭与关系网络之中,但依附于户籍制度的城市社会福利政策缺乏家庭关怀的价值考量,既使得农民工不得不以家庭离散方式迁移,也使得农民工举家进城缺乏福利资源支持,还衍生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优越感与歧视心态,从而大量个体化的农民工又难以重新嵌入传统家庭与私人关系中(第三重脱嵌),而草根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滞后更是影响了农民工的制度性再嵌入。
20世纪90年代始,李培林等学者就敏锐察觉到农民工潮本质在于能否最终融入城市生活,并在城市中确立合适的社会地位(31)刘小红、刘魁:《个体化浪潮下的女性困境及化解对策——基于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社会科学家》2013年第11期。,使其能“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最终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尤其是在中华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的梦想蓝图中,也包括了农民工这个人数众多并且快速增长的群体的振兴和富强。作为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中的基层群体,他们不仅是改革成果的贡献者,也必须是改革红利的同享者,当然也应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现代化还是一项未完的事业,风险社会并非意味着现代性的终结,而是走向一种新的现代性(32)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和平等一辩》,诸松燕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当前城市现代建设是一种现代性发展实践,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农民工的个体化流动趋势一段时间内也难以逆转,因此,需从再嵌入角度考量如何减少与避免个体化风险对农民工所带来的脆弱性贫困的可能:
第一,超越私领域的个体生活。拒绝授予成员资格是一系列滥用权力的开始,离开成员资格来谈安全和福利都是一句空话(33)约翰•K.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尤其是公共管理者在与公民相隔绝的状态下,是根本无法知晓并理解公民的偏好的(34)汪超:《公共政治领域中的性别隔离生成研究——基于治理现代化视野的反思与重构》,《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因此,只有促进农民工参与城市福利政策制定过程之中,才能使该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融入政治决策当中,从而优化公共管理中的政治决策,促使城市福利制度更具有包容性与可持续发展性。代表性除了数字上的增长之外,还必须伴以实质性增长或者说提高影响政治决策的可能性(35)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李荣山、范譞、张惠强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87页。。平权运动要超越简单的平等权利,要争取自主;要超越对歧视的批评,要从整体上质疑现代权力结构(3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19页。。为此,需改善城市福利政策制定权力的结构,促使农民工从权力边缘进入权力主流,这不仅可以更好反映该群体的利益呼声,还有利于形成共同决策、共同发展的政治风貌,进而促进城市社会福利资源配置向公平迈进。
第二,扩展个体的实质性自由。传统贫困概念重在以收入作为衡量标准,这只是对贫困的工具性而非实质性的理解,消除贫困的可行途径则是扩展每个人的“实质性自由”,也即是让贫困主体过上体面生活的可行能力。拓展实质自由的最终焦点必须体现为对个人能力的保障,体现为个体免受困苦的基本可行能力、享受政治参与等的自由以及具备一定文化教育等。因此,反贫困需要构建实质性自由体系。那么,深受城市福利制度影响的个体农民工需要城市福利制度来维持其“本体论意义上的安全感”及帮助其摆脱个体化所带来的脆弱性贫困。为此,城市政府要完善权利体系建设,帮助与引导农民工享有用于消费、生产及积累的经济机会,对教育、社会保障等福利资源进行社会公平性安排,让他们能充分享有社会交往所需要的信息,为遭遇突发性困难的、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工构建一道社会安全网。
第三,搭建安全庇护的共同体。身处城市市场制度之中的个体化的农民工需以互惠为原则来实现其社会性需求,这就要求其拥有交易的资本,然而,资本匮乏的农民工难以进入市场交易。市场中的组织则可以将分散化的个体组织起来并以集体的力量来降低交易成本,因而,需要将个体化的农民工凝聚起来并整合成“压力集团”,进而帮助他们在城市福利资源分配中取得平等资格。在制度性解决途径缺乏或不完善时,家庭可为个体提供物质与情感上的支持与保护。尽管个体化使现代社会中的家庭变得越来越不稳定与松散,但家庭对两性依旧具有重要意义。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和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37)倪咸林:《社会复合主体:城市公共治理的结构创新——以杭州市城市治理经验为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个体化风险情景使女性农民工更渴望温馨的家庭生活。对于女性农民工的经济独立与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贝克提出的“共同流动”模式的制度化是调和这一矛盾的重要方法,“企业(和政府)将被要求不仅去倡导‘家庭价值’,而且要通过共同就业模式帮助他们”(38)乌尔里希•贝克、何博闻:《风险社会》,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52页。,而贝克提出的协商家庭(negotiated family)则以情感的舒适来重构家庭中两性关系。
第四,编制社会友好的关系网。让农民工有信心在城市生活并“扎根”城市,这就要求城市社区居民打破邻里异质性与流动性所形成的“陌生人社会”(39)金太军:《中国城镇化推进中的公共性不足及其培育》,《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1期。形态,以农民工对城市社区的归属感与责任感为目标建构具有“文化私密性”(cultural intimacy)特征的社区融合文化。为此,社区居民要积极调整心态,消除对农民工的“污名化”“标签化”及刻板印象,正视该群体为城市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将他们视为拥有同等社会权利的成员,提高对农民工及其家庭的接纳度,增加该群体积极融入城镇的信心和勇气。农民工的流入并没有挤占城市居民的就业资源与机会,而是填补了就业市场的空白并从事着大多数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农民工也需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以发展社会关系网络,既要巩固已有的同质性初级关系,又要逐步建立以业缘关系为基础的新型社会关系网,从而通过社会支持网络走出生活和心理上的聚居地,降低自己及其家庭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并增强抵御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