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自然观对资源核算与环境责任审计的启示

2020-08-24 09:08杨世忠谭振华
财会月刊·下半月 2020年8期
关键词:自然观天人合一中华传统文化

杨世忠 谭振华

【摘要】中华文化源远流长, 古代先哲们的自然观对后世乃至当今的影响依然存在。 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系统和开展领导干部环境责任审计的过程中, 研读儒道法各家的经典之作, 对先哲们的自然观加以发掘和归纳是本文的主旨。 从《易经》的阴阳二维观到《老子》的天人合一观, 从儒家的顺势而为观到法家的明责赏罚观, 无不对现代国家资源环境管理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自然观;中华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明责赏罚;资源核算;环境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16-0082-5

一、引言

我国自古以来流传着许多美丽的神话。 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就是其中的三个创世神话。 传说在一片混沌洪荒宇宙中, 有个名叫盘古的神人, 他开天辟地, 天降阳光雨露, 大地万物生长, 一切是那么和谐美丽。 可是万物之中却缺少灵气, 没有一种生物能够与诸神沟通。 这时女神女娲出现了, 她抟泥造人, 分出男女, 使之阴阳交合, 繁衍后代。 后来, 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争夺帝位, 共工战败, 怒而头触西北顶天立地的不周山, 导致天柱折, 地维绝, 四极废, 九州裂, 天倾西北, 地陷东南, 洪水泛滥, 大火蔓延, 人民流离失所。 女神女娲再次取大地五色土, 借太阳神火, 历时九天九夜, 炼就五色巨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然后又历时九天九夜, 用三万六千五百块五色巨石将天补好, 剩下的一块遗留在天台山中汤谷的山顶上。

神话对女神的崇拜, 不仅折射出在远古时期人类母系社会中女性主宰一切的崇高地位, 而且表达出人类认为赖以生存的大地就是母亲的信仰。 与大地相对应, 天神总是男性。 我们的祖先囿于自身的感官和技术手段的限制, 把能够感知的万千世界归于乾坤。 乾为天, 坤为地, 大自然就是天和地。

二、《易》所体现的自然观

(一)《易》之地位

在我国的文字系统里, “经”是一个级别很高、用途很广的字符。 它具有动词、形容词、名词甚至数词等多重属性。 仅从名词属性来看, 就有方位、路径、脉络、道理、法则、典范等多重含义。 中国人对于阐述事物变化规律和为人处世之道的著述往往冠之以“经”, 如《易经》《山海经》《道德经》《黄帝内经》《孝经》《水经》《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等, 甚至用“取得真经”“传经送宝”“经典之作”等成语来表述其重要性。 在浩瀚如星辰的中华古代典籍里, 能够称得上“经”的典籍并不多。 集成于清代乾隆时期的四库全书[1] , 将当时收录到的历代典籍三千五百零五种, 共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七卷, 分成“经”“史”“子”“集”四部, 四十四类, 六十五属。 其中, “经部”收录经典、注释与讨论经学的著作, 下分十类。 十类之首为“易”。 无论是“四书五经”, 还是“九经”“十三经”, 都少不了《易经》。 据《汉书·艺文志》:“易道深矣, 人更三圣, 世历三古”, 说的是上古圣人伏羲列八卦(小成之卦), 撰为《易》; 中古圣人周文王姬昌重八卦得六十四卦(大成之卦), 撰为《易经》; 下古圣人孔子用《十翼》注解《易经》, 撰为《易传》。

(二)《周易》的形成

伏羲所创立的《易》是一个符号系统, 早于形成于殷商时期的文字, 是上古之人用于认识世界、交流思想的工具。

传说伏羲氏当时是用一根长蓍草代表阳爻, 两根短蓍草(或一组短蓍草)代表阴爻, 将其组合为“太极生两仪”, 表示宇宙万物皆可分成阴阳两极, 或曰世间万物皆由彼此相对应的两极结合而成; 阳爻为乾, 代表天, 阴爻为坤, 代表地, 乾坤构成天地。 世间万物相互之间是有联系的, 爻与爻之间发生关系, 根据各爻组合排列自下而上的方式, 创造出四种符号:在阳爻之上加阳爻为“太阳”, 在阳爻之上加阴爻为“少阴”, 在阴爻之上加阳爻为“少阳”, 在阴爻之上加阴爻为“太阴”。 这就是“两仪生四象”, 它在对应两极构成同一事物的基础上, 进一步揭示出“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事物组合规律。 接下来, 伏羲在这四个符号上再分别加上阳爻和阴爻, 将其排列组合成八个符号:“太阳”之上加一阳爻为“乾”, “太阳”之上加一阴爻为“兑”, “少阴”之上加一阳爻为“离”, “少阴”之上加一阴爻为“震”, “少阳”之上加一阳爻为“巽”, “少阳”之上加一阴爻为“坎”, “太阴”之上加一阳爻为“艮”, “太阴”之上加一阴爻为“坤”。 八个符号代表八个卦象, 简称八卦。 伏羲用八卦来了解和预测事物的变化, 后人称作“小成之卦”。 虽然只用八个卦象来诠释各种事物的变化过于简单, 但是其“由简入繁”和“以简驭繁”的哲学思想, 却让后人受益无穷。

《易》传到夏朝, 名为《连山易》, 夏人从乾卦开始解释天道时序, 定二十四节气, 指导农耕种植, 始成夏历。 《连山易》传到商朝。 商人崇拜祖先, 认为一切皆来源于共同的祖母简狄, 所以要由坤卦开始解释万物生长, 象征“万物莫不归藏其中”, 引申为人类的文化与文明都以大地为主, 万物皆生于地, 终于又归藏于地。 所以, 将《连山易》改为《归藏易》。

到了西周, 周文王认为《连山》《归藏》乃天道时序方位与地道物类属性之分别, 如同天地乾坤, 可以合而为一。 于是他将先前的八卦(小成之卦)相重, 八八六十四, 重出六十四卦, 名为“大成之卦”, 再配以卦辞、爻辞, 成为《易经》, 传于后世。 到东周末期, 孔子“五十而学易”, 著有“十翼①”, 称为《易传》。 《易传》是对《易经》的进一步解釋与发挥, 二者合称《周易》[2] , 传承至今。

《易》经过夏代的《连山》、殷商的《归藏》、西周的《易经》、春秋的《易传》, 直至形成《周易》, 其间历经数千年, 所凝聚的智慧到今天仍然影响着人类对自然的认识。 现代人将《周易》誉为中华民族最早的“智慧结晶”[3] 。

(三)《易经》的自然观

春秋以降, 在历史上逐渐形成诸子百家。 老子悟《易经》而成道家之说, 管子学《易经》而开法家学说之先河, 孔子释《易经》而成《周易》, 创儒家学派。 作为“大道之源, 群经之首”的《易经》, 其结构编排、成卦爻辞所透射的自然观有“阴阳二维”“运动变化”“对立转换”“分合相成”等。

1. 阴阳二维。 我们的祖先通过对天地、男女、昼夜、寒暑、胜败、利害、上下、前后等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相互依存和对立的现象进行观察, 总结出“太极生两仪”的“阴阳”二维概念, 并以此作为认识万千事物及其变化之开始。 阴阳二维继之阴阳平衡之后成为影响后人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思维逻辑, 不仅在《黄帝内经》及其中医理论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 而且在治国理政、科技创新等多个领域也得到充分印证。

2. 运动变化。 据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 “易”字之源的解释有两种:一是认为它是蜥蜴象形, 其体色随环境而变; 二是认为它是日月组合(上日下月)[4] 。 其含义有三:简易、变易、不易。 所以, “易”的本义就是变化与不变之统一。 日月的位置无时不变, 但其东升西落、昼夜交替、月有盈亏、周而复始的变化规律却又不变。

3. 对立转换。 各种卦象的设置皆有时空条件, 吉与凶、险与夷是互相对立的概念, 但对立双方之间并非绝对不变,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换的。 亢龙无悔必有灾殃, 亢龙有悔可消灾祸。 所谓化险为夷、避凶趋吉之说, 正是体现了对自然条件的认识。 大禹父子治水的成败, 是最好的诠释。

4. 分合相成。 开始是“太极生两仪”, 从混沌初开分为天地二维, 有了乾坤二卦, 形成阴阳概念。 然后是阴阳交合, “两仪生四象, 四象演八卦”。 八卦各有不同的名称和阴阳组合, 分别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 对应的是自然界八种基本物质的具体象征, 八种基本物质分别是:天、地、雷、风、水、火、山、泽。 最后是“八卦重八卦”, 借助于阴爻和阳爻符号的细分与排列, 组合成六十四卦, 代表世间六十四种物象。 六十四种卦象相互之间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通过不断地分化组合, 可以把世间万物的具象都表述出来。 即所谓“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老子》)[5] 。

启示:由阴阳而来的二维观念, 是人类认知事物的基本思维逻辑之一。 对自然资源的核算, 尤其是对资产化自然资源的核算, 可以根据“太极生两仪, 两仪生四象”的逻辑, 构建符合“清家底, 明责任”要求的平衡公式。 再依据分合相成观对平衡公式两端进行分类与分级, 展开核算。

三、道儒法经典体现的自然观

(一)《老子》的自然观

道家的经典之作有《老子》(老聃)、《庄子》(庄周)、《太平经》、《玉皇经》等。 道家虽然论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但侧重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视角来讲道理。 其中, 最有代表性的是《老子》(《道德经》)[5] 。 《老子》的自然观在继承《易经》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其中典型的“天人合一”“相反相成”“以简驭繁”和“无为而治”等观念甚为突出。

1. 天人合一。 老子曰:“天下有始, 以为天下母。 既得其母, 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 复守其母, 没身不殆”(第五十二章)。人类是大自然之子, 自身也是自然的组成部分。 唯有守住自然, 才能使自身免予灭亡。 也因此, 才有这样的论述:“道生之, 而德蓄之。 物形之, 而势成之。 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 德之贵也, 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 道生之, 德蓄之, 长之, 育之, 亭之, 毒之, 养之, 覆之。 生而弗有也, 为而弗恃也, 长而弗宰也, 此之谓玄德”(第五十一章)。 这便是《道德经》:“道”生万物、“德”蓄万物而不自恃、而不主宰, 允其自由、顺其自然, 才是道德的最高境界。

2. 相反相成。 亦称对立统一观。 这是老子对于《易经》的对立转换观的进一步发展。 这里有两层含义, 一是对立的双方互为依存, 二是对立的双方互相转化。 老子对于其互为依存的表述是:“有无之相生也, 难易之相成也, 长短之相刑也, 高下之相盈也, 音声之相和也, 先后之相随, 恒也”(第二章)。 老子对于对立双方互相转化的表述是:“祸, 福之所倚。 福, 祸之所伏”(第五十八章)。 “曲则全, 枉则正, 洼则盈, 敝则新, 少则得, 多则惑。 ”“夫唯不争, 故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三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 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第八十章)。

3. 以简驭繁。 这是相反相成观的延伸。 “治大国若烹小鲜”(第六十章)。 “天下之难作于易, 天下之大作于细。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 故能成其大”(第六十三章)。 “合抱之木, 作于毫末。 九成之台, 作于蔂土”(第六十四章)。 大与小、难与易、简与繁, 均是相反相成的概念。 但是, 大中有小, 小中有大; 难中有易, 易中有难; 简中有繁, 繁中有简。 大道至简, 若能化繁为简, 便可以简驭繁。 斯通用小公司记账原理创出大地区乃至国家的账户体系, 不正是用“烹小鲜”之术“治大国”吗?

4. 无为而治。 “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 “圣人恒无心, 以百姓之心为心。 善者善之, 不善者亦善之, 德善也。 信者信之, 不信者亦信之, 德信也。 圣人之在天下, 欱焉, 为天下浑心”(第四十九章)。 有道之圣人在治理天下时没有私欲偏见, 与百姓和顺相合, 使人心归于浑厚朴质。

启示:天人合一观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基本逻辑。 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应当排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上。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 正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观的传承与发展。 对于地球资源环境的管理如果不立足于全局和长远的视角, 而是各行其是, 互不协调, 肯定管不好。 相反相成观告诉我们, 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是有代价的, 有一利必有一弊, 不能片面地、短视地、任性地、過分地陶醉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索取。 以简驭繁观启示我们, 对自然资源的核算可以抓住二维分类的总纲, 做到纲举目张。 对环境责任的追溯则可以从小处入手, 以小见大。 无为而治观启示我们, 大自然具有自身的运行规律, 人类应当遵循之, 顺其自然而为之。 否则必会碰钉子、遇挫折、遭失败、受损失。

(二)儒家经典体现的自然观

儒家经典之作可用“四书五经”来概括, 四书即《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五经则是《周易》《尚书》《礼记》《诗经》《春秋》。 与道家侧重于用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讲道理不同, 儒家侧重于用伦理道德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使社会进入有序发展之轨道。 从资源环境管理的视角看, 儒家经典中的“顺势而为”“止于至善”“中庸和谐”“可持续发展”“天下王权”等观念均具有现实意义。

1. 顺势而为。 儒家思想的根本特征是要有所作为。 但并非逆势而为, 而是顺势而为。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周易》)。 孔子在《周易》里对乾坤二卦的诠释, 将人的主观努力和客观成就与天地的运势相联系, 从中可以感悟和理解“奉天承运”的儒家思想。 顺势而为的思想对后人影响至深, 孙中山先生讲“世界潮流, 浩浩荡荡, 顺之者昌, 逆之者亡”(1916年), 正是此观点的体现。

2. 止于至善。 曾子是孔子的弟子, 虽然“止于至善”是曾子在《大学》的开篇所言, 但其观点则在孔子的《论语》中有所言及, 即“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 当自然生态与人类生产生活处于共生共赢的和谐状态时, 任何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征服”“改造”行为, 如果不加以一定的约束和控制, 就有可能破坏生态平衡, 这样不仅会给自然界, 而且会给人类自身带来灾祸。

3. 中庸和谐。 儒家思想的根本是反极端化, 强调中庸与和谐。 对于孔子门生子思所著《中庸》, 宋代儒学家程颐对“中庸”二字的解释是:“不偏之谓中, 不易之谓庸; 中者, 天下之正道, 庸者, 天下之定理”[6] 。 子思曰:“中也者, 天下之大本也; 和也者, 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 天地位焉, 万物育焉”[5] 。 “上律天时, 下袭水土。 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 无不覆帱。 辟如四时之错行, 如日月之代明。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道并行而不相悖。 小德川流, 大德敦化, 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6] 。 儒家对“和”的重视, 还体现在孟子所说:“天时不如地利, 地利不如人和”[1] 。

4. 可持续发展。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里就有这样的文字:“不违农时, 谷不可胜食也; 数罟不入洿池, 鱼鳖不可胜食也; 斧斤以时入山林, 材木不可胜用也”[1] 。 通俗地讲, 这便是“留得青山在, 不愁没柴烧”的意识, 其中也有顺应自然的思想。

5. 天下王权。 儒家讲礼仪, 维护王权。 认为“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1] 。 据《周礼》记载, 在天官(负责管理朝廷事务)系列里设置了“司会”负责朝廷的财政。 “司会”之下分设“司书”“职内”“职岁”“职币”。 其分工为:司书分管核算, 职内分管税赋收入, 职岁分管朝廷开支, 职币分管官币结算及收支平衡。 其中, 司书承上启下, 节制职内、职岁和职币, 负有“厘清家底, 明确责权”的重任[1] (《周礼·天官》)。 其“家底”包括版图之内的“山林川泽”(即自然资源)。 在地官(负责管理地方事务)系列里则设置掌管山林川泽的虞衡官员。 根据大山、中山、小山设不同的山虞, 根据大川、中川、小川设不同的泽虞, 并以此相对应分设不同的林衡和川衡, 即林衡对应于山虞, 川衡对应于泽虞。 虞官负责实施政令, 衡官负责巡视督查[1] (《周礼·地官》)。

启示: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皆属人们的有为之举, 但前提是天行健和地势坤, 天道不可违, 人们需要尊重大自然并遵循自然规律而为之。 止于至善观告诉人们, 自然生态的平衡很重要, 不要轻易去折腾、去破坏。 中庸和谐观告诫我们, 不仅人与人之间要和谐, 而且人與自然之间更要和谐, 后者是前者的基础。 西周体现王权的官制设置, 将自然资源纳入核算与管理范围的实践, 尤其是虞衡制度, 于今天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 可持续发展观成为当今世界全人类的共识。

(三)法家经典体现的自然观

法家的经典著作主要有《管子》《商君书》《荀子》《韩非子》《申子》《慎子》等。 虽然法家立足于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但其经典著作中亦不乏关于自然的论述。 本文在此仅择出四个具有代表性的自然观:天人分离, 因地制宜, 与时俱进, 明责赏罚。

1. 天人分离。 与道家的天人合一不同, 法家强调天人分离。 认为人类社会自有一套有别于自然界的发展规律。 荀子曰:“天行有常, 不为尧存, 不为桀亡。 应之以治则吉, 应之以乱则凶。 强本而节用, 则天不能贫; 养备而动时, 则天不能病; 循道而不贰, 则天不能祸。 故水旱不能使之饥, 寒暑不能使之疾, 妖怪不能使之凶。 本荒而用侈, 则天不能使之富; 养略而动罕, 则天不能使之全; 倍道而妄行, 则天不能使之吉。”“万物各得其和以生, 各得其养以成。”“日月, 星辰, 瑞历, 是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 桀以乱, 治乱非天也。”“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 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有常道矣, 地有常数矣[7] ”(《荀子·天论》)。

2. 因地制宜。 法家的因地制宜观念包含着因时制宜:“凡有地牧民者, 务在四时, 守在仓廪……不务天时则财不生, 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8] ”(《管子·牧民》)。 拥有土地、管理百姓的君主, 要循天时依地利务农事, 以确保粮仓的充实。 “有莞蒲之壤, 有竹箭檀柘之壤, 有汜下渐泽之壤, 有水潦鱼鳖之壤。 今四壤之数, 君皆善官而守之, 则籍于财物, 不籍于人[8] ”(《管子·山国轨》)。 这里讲的是“有适宜莞蒲生长的沼泽地, 有适宜竹箭檀柘生长的山地, 有低洼潮湿的涝地, 有适宜鱼鳖生长的水地。 这四种土地, 君主如果都善于管理和利用, 就可以从中获益, 而不必征税。 ”管子还说:“泰春民之功繇; 泰夏民之令之所止, 令之所发; 泰秋民之所止, 令之所发; 泰冬民之所止, 令之所发。 此皆民所以时守也[8] ”(《管子·山国轨》)。 即春天是人民从事农业生产与服徭役的时节, 夏天要明令规定封禁和开发山林的时间, 秋天也要明令规定封禁和开发山林的时间, 冬天还要明令规定封禁和开发山林的时间, 这是百姓掌握时机的原因。 此外, 管子还根据不同地方的土壤厚度、颜色及特性, 对其进行分类与分级, 指明其功效与用途, 说明“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管子·地员》)。

3. 与时俱进。 法家的因时制宜观念的延伸是与时俱进观, 这与儒家倡导的“克己复礼”(恢复周礼)不同, 法家往往主张变革:“当时而立法, 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 “圣人不期修古, 不法常可[9] ”(《韩非子·五蠹》); “天命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 人言不足恤”(《宋史·王安石列传》)。

4. 明责赏罚。与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不同, 法家认为“人性恶”, 靠“自我修炼”不可能改变人性, 只有明法重典、赏罚分明, 才能匡正人的行为。 对自然界的损害行为同样离不开法律规章的规范。 一方面, 要明确职责:“修堤梁, 通沟浍, 行水潦, 安水臧, 以时决塞, 岁虽凶败水旱, 使民有所耘艾, 司空之事也……修火宪, 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 以时禁发, 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 虞师之事也[7] ”(《荀子·王制》)。 另一方面, 要有赏罚:“故十仞之城, 楼季弗能逾者, 峭也; 千仞之山, 跛牂易牧者, 夷也。 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 布帛寻常, 庸人不释; 烁金百溢, 盗跖不掇。 不必害, 则不释寻常; 必害手, 则不掇百溢。 故明主必其诛也。 是以赏莫如厚而信, 使民利之; 罚莫如重而必, 使民畏之; 法莫如一而固, 使民知之。 故主施赏不迁, 行诛无赦。 誉辅其赏, 毁随其罚, 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9] 。 这段话是典型的法家思想:十仞高的城墙, 楼季越不过去, 因为陡峭; 千仞高的山峰, 跛脚母羊也能放牧, 因为平缓。 所以圣明的君主要制定严格的法律和严酷的刑法。 十多尺的布帛, 常人也会爱不释手; 熔化百溢的黄金, 盗跖也不敢拿。 不一定会受伤害, 十几尺的布帛也不肯放弃; 一定会伤害到手, 就是百溢的黄金也不敢拿。 所以圣明的君主一定要坚决执行处罚。 奖赏莫如丰厚而守信, 使人觉得有利; 惩罚莫如严重而坚决, 使人觉得害怕; 法律莫如统一而固定, 使人了解它。 故君主施行奖赏不能改变, 施行惩罚也不能随意赦免。 用赞誉辅助奖赏, 让恶名伴随惩罚, 那么贤人与无才能的人都能尽力了。

启示:与道家的天人合一、儒家的天人感应不同, 法家强调天人分离。 法家的天人分离观鼓励事在人为、积极作为、不信天命。 这也是中华民族在与自然灾害做抗争时所传承的精神文化。 面对滔滔洪水, 西方的故事是乘坐诺亚方舟以避之; 东方的故事是大禹子承父业去治理。 天人合一与天人分离, 顺其自然与不信天命, 对立统一, 相反相成。 片面强调某一方, 都会过犹不及。 因地制宜与因时制宜, 明责任与重赏罚, 即使在今天, 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结束语

春秋战国时期, 学术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除上述道、儒、法三家以外, 还有墨家、兵家、名家、杂家、农家、医家、纵横家、阴阳家等, 各家均有自然觀。 其中既有互为相通的, 也有互为对立的, 限于笔者的眼界与篇幅, 不再赘述。 在探索当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暨环境责任审计之际, 学习中华民族先秦时期经典之作, 有温故而知新之效。

【 注 释 】

① 指彖(上),彖(下),系辞(上),系辞(下),象(上),象(下),说卦,序卦,杂卦,文言。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 1 ]   夏于全.四库全书精华·经部[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1,2,7,19,105,137,147 ~ 148.

[ 2 ]   杨天才,张善文译注.周易[M].北京:中华书局,2011:2 ~ 8,29.

[ 3 ]   易中天.中国智慧[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1:3 ~ 34.

[ 4 ]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463.

[ 5 ]   梁海明译注.老子[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5,41,77,87 ~ 88,92,94,104,108,113,115,143.

[ 6 ]   梁海明译注.中庸[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82,86,161.

[ 7 ]   (唐)杨倞注,东方朔导读,王鹏整理.荀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95 ~ 96,191 ~ 195.

[ 8 ]   姚晓娟,汪银峰译注.管子[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9,292,296.

[ 9 ]   李维新等注.韩非子[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46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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