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晨曦 金春林 王晓雯 程文迪 陈 颖 符雨嫣 王海银*
近年来,全球陆续发生了较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2003年非典型性肺炎、2009年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2019年-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大流行等。在我国,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输入性疫情也有发生[1]。我国已经建立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系统,但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系统运行效果和使用效率还存在较大差距[2]。
欧洲传染病监测和应对体系主要包括3部分:欧洲传染病网络(European Communicable Diseases Networks,ECDN)、欧洲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ECDC)、各项传染病应对计划和国际合作。本研究重点介绍ECDC的相关情况,旨在为我国实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提供借鉴。
ECDC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各成员国公共卫生预防和控制机构,促进欧盟现有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共享,同时更好地规划欧洲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ECDC创建了欧洲卫生监控系统,集中了欧洲众多卫生监控网络和17个数据采集系统,对欧盟和欧洲经济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数据进行采集、验证、清理和分析。ECDC在每个成员国都有一个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梳理本国公共卫生资源,与欧洲其他国家实现资源共享。协调机构一般是各成员国的公共卫生预防机构,包括比利时公共卫生资源研究所、法国公共卫生监督所、德国罗伯特科赫研究所、意大利卫生部以及英国公共卫生部等31家机构[3]。
ECDC的专职疾病预防及公共卫生领域专家较少,但能够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调用各成员国所有相关领域专家。其核心职能是疾病监测、流行情报、风险评估、科学建议和指导、响应支持、准备和能力强化培训、沟通、无风险管理等。
由于ECDC员工较少,因此运营和组织架构较简单。由监测和应急部门对传染病进行网络监测,并与各国监测机构、专业人员紧密合作,建立监测、数据分析、信息沟通一体化网络系统,将信息及时传送给公共卫生决策人。其主要职责:一是协调各成员国对某些特殊疾病的研究课题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与其他机构、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专家间保持紧密联系;三是设计和完善监测系统网络;四是完善监测系统,促进标准化报告程序应用;五是整合各国实验室;六是帮助各成员国加强国内监测;七是设计和完善中心发布监测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电子和书面形式)系统;八是与中心内部其他单位建立紧密联系。
1998年,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建立了全欧洲范围内的专用监测网络(Dedicated Surveillance Networks,DSNs)[4]。欧盟委员会决议2000/96/EC及其修订稿规定,监测涵盖46种疾病,同时一些特殊卫生领域有具体的监测网络。DSNs由公共卫生方案资助,数据通常来源于成员国传染病监测系统和/或国家实验室,因此不同国家报告质量有所差别。2002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关于病例定义的决议2002/253/EC,该决议应用于监测网络,使网络报告统一化。
2005年,ECDC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欧洲传染病监测战略方案。该方案指明了传染病建设方向,即从DSNs向监测网络过渡,过渡期持续到2010年,重点是逐步将DSNs与ECDC体系相结合。2010年-2013年,ECDC承担全部监测责任,随后专注于开发和巩固欧洲高质量的监测系统[5]。
ECDC认为,传染病监测是不断收集、验证、分析和解释健康和疾病数据,向主要利益相关方(成员国和其他国家或组织)通报情况,使之能够采取行动,规划、执行预防并控制疾病。迅速传播信息,与数据信息的高质量、有效性、可比性同样重要。
监测系统与其他资源融合,可进一步提高健康和疾病监测的有效性。监测数据包括:一是死亡率,尤其适用于重大疫情期间的快速监测或疾病大流行时的监测;二是卫生服务患者记录的发病率报告或医院出院数据,特别是对严重疾病和感染的监测;三是实验数据和实验动态,包括血清学现状研究和分子研究;四是疫情暴发数据和现场流行病学报告;五是对疫苗和药物使用的异常数据;六是初级保健监测,包括哨点系统,尤其适合于季节性疾病的早期预警信号;七是其他,如疾病缺勤数据、哨点系统数据、健康和疾病决定因素数据(包括个人和群体行为方面);八是在某些情况下系统化的调查数据。
2.3.1 基于指标和事件的监测方法 以“基于指标”的监测方法为主,为公共卫生行动系统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高结构化的数据和信息;“基于事件”的监测方法为辅,发现、分析、评估潜在的公共卫生威胁并对之进行深层次调查。两种监测方法的监测原理见图1。
(1)“基于指标”的监测系统。ECDC开发了一个基于传染病指标的监测系统,称为欧洲监测系统(European Surveillance System,TESSy)。TESSy改进了欧盟成员国和欧洲经济区监测数据的收集、验证、储存和传播。其主要指标包括人口、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信息。每年、每月、每周、每日都需要进行报告,其中每年需报告大多数疾病和特殊健康问题,每月需报告沙门氏菌血清型、麻疹和风疹,每周需报告流感和西尼罗热,每日需报告军团病。其主要特点:一是规范传染病监测数据收集;二是为成员国提供报告数据和检索数据的“一站式服务”;三是根据监测数据使报告标准化;四是提供欧盟统一且易获得的局势信息。(2)“基于事件”的监测系统。ECDC还开发了一个综合信息系统,即威胁跟踪工具(TTT或3T),用于开展“基于事件”的监测。2008年,TTT发展成为全面流行病学信息系统(Epidemiological Information System,EPIS)。该系统记录了传染病或不明疾病所有可能导致威胁的信息,并且允许成员国访问,包括对信息的验证和评估。
2.3.2 传染病监测小组 ECDC根据疾病/病原体分类,将传染病监测分为6个小组(图2),必要时可在任何一个组内建立亚组(特定疾病)。这6个组分别与两个工作队伍协调合作,其中一个负责制定协作原则,另一个就技术问题提供咨询。ECDC为每一个小组举行年度会议,如有必要可举行“平行会议”专题讨论会,每个小组中设立一个协调部。
图2 ECDC在监测方面具体疾病的工作分组
2.3.3 快速风险评估 ECDC每日/周召开圆桌会议,参会人员包括负责人代表、值班人员和专业部门代表。其中,负责人代表包括高级管理者、流行情报和响应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包括7×24小时轮班人员与威胁监测、快速评估、风险沟通人员;专业部门包括流行情报、应急响应、疫苗可预防疾病、新发和媒介传染病、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流感、微生物实验室协调、国家准备和支持等。快速风险评估内容见图3。
图3 ECDC每日/周快速风险评估
各国良好的实验室服务对于加强欧盟一级监测至关重要。国家参考实验室(National Reference Laboratory,NRL)是ECDC与各国实验室的主要联系机构,ECDC促进分子类别数据与流行病学和临床数据整合,并确保取样程序和分析方法标准化。国家实验室协调员、国家信息系统、成员国监测系统和ECDC之间的信息数据流动见图4。
图4 信息数据流动情况
ECDC和欧洲疾病网络通过使用共同的诊断和类型化方法、病例定义、元数据和报告协议,确保欧盟报告标准化和数据的可比性。ECDC和成员国还致力于系统的日常数据质量监测和评估[6]。
2.6.1 共享方式 一是ECDC开发并维护欧洲传染病监测系统观测站,用于系统地共享关于成员国监测系统、欧盟监测标准和良好做法的信息;同时,还开发和维护了支持构架,包括一系列技术专家咨询、评估监测系统性能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方案。二是 ECDC定期举行疾病监测网络会议和国家监测重点会议,确保至少50%的会议议程为分享和讨论各国经验。三是ECDC除年度网络会议外,还设法向成员国通报其项目和发展情况。
2.6.2 共享途径 一是文献与数据库,如PubMed数据库、Eurosurveillance期刊,定期在同行审阅的科学期刊上发表深层次的监测结果。二是利用网站、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等,传达关键监测结果及预防和控制信息。
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监测为例。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基于《国际卫生条例(2005)》,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暴发后,ECDC要求欧盟国家、欧洲经济区国家和英国在24小时之内通过预警和反应系统报告实验室确认的NCP感染病例,并且联合世卫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与其成员国的监测网络合作,按照世卫组织病例报告表的要求,快速通过TESSy收集各国疫情数据信息。根据TESSy提供的数据,ECDC可以分析出欧洲NCP易感人群、疫情严重地区和机构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并对不同人群和地区进行风险评估,从而合理分配防控资源,采取适宜措施进行防控;监控病毒变化,为药物和疫苗开发提供信息;监控防控措施的效果影响,为政府及时调整措施提供信息支持。
ECDC构建了欧盟及欧洲经济区的疾病预防和监测网络、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疾病信息网络以及公共卫生专家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各成员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7]。对我国的启示如下:
ECDC与各成员国之间通过科学期刊等途径共享监测信息,定期举行会议,各成员国分享经验做法,有利于提升ECDC监测能力。我国各省市都建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资源相对独立[3]。因此建议借鉴ECDC的运营经验,将全国疾控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资源上传到同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可以收集和查询全国范围内公共卫生监测相关信息,以及疾病预防实验室信息等;还可以综合利用公共卫生资源,提高信息利用效率,进而提高我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真正做到“关口前移”。
ECDC支持远程监控,能够应用时间序列分析、空间分析和其他统计方法,定期对传染病监测系统进行监督、评价。建议我国各地疾控监测系统在收集信息时,将各类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通过统计学等科学方法转化成规律性信息,提高监测的效率;同时,通过疾控系统内部分享或者期刊发表等方式,将结果信息与其他专家进行分享,提高监测信息的使用效率,促进对各类传染病快速预警和预测。
传染病监测系统如果与实际监测需要脱节,会严重影响监测效率。ECDC每年会向其高级管理层和成员国汇报传染病监测系统执行情况,实现各成员国对ECDC工作的监督。同时对监测战略进行评估、调整或修改,不断完善监测系统。中国疾控中心也有必要根据具体传染病防控形势的动态变化,对传染病监测系统进行周期性评价[2]。系统综合考虑传染病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疾病监测的优先顺序,集中资源,有的放矢地开展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