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祥 罗桥 汪军
摘要:公共治理以市场为核心,突出强调多主体共治和工具的多样化,是一项复杂的协同管理工程。而供应链管理作为近30年企业管理的创新性工具,在筛选合作伙伴、协同利益主体以及监督与反馈等方面为“减少内耗、降低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起到了示范作用。本文通过解析公共治理实现目标的现实需要与供应链管理的应用特质,探讨将供应链管理思想引入到公共治理的适用性分析、使用边界及路径选择上来。研究发现,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的同态特征为实现二者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提供了可能,将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公共治理的探索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共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于我国现实政治制度和文化环境,供应链管理的“合作伙伴”选择为实现共治提供了战略参考,供应链管理的“信息共享与风险分摊”為公共治理协调不同利益主体提供了“链”式渠道,供应链管理的“评估、监督与反馈”体系为公共治理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实现公共价值与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提供了具体方向。
关键词:公共治理;供应链管理;适用性分析;链接边界;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0)11-0035-13
Research on Application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 Public Governance
LI Shixiang LUO Qiao WANG Jun
Abstract:Public governance takes the market as the core,and emphasizes the multi-subject cogovernance and the diversification of tools.It is a complex collaborative management project.As an innovative tool for enterprise management in the past 30 years,supply chain management has played a role in reducing internal friction and costs,and maximizing efficiency in the selection of partners,collaborative stakeholders,supervision and feedback.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actical needs of public governance to achieve its goals and the applic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and discusses the applicability,use boundary and path of introduci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to public governance.It is found that the homogeneous characteristics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nd public governance provide the possibility to achieve the integr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The introduction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to public governance,which is conducive to accelera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public governance systems and governance capacities. Based on Chinas real political system and cultural environment,the choice of“partners”i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an provide a strategic reference for the realization of co-governance.The“information sharing and risk apportionment”i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which provides a“chain”for public governance coordination of different stakeholders.The“assessment,supervision and feedback”system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provides management ideas for public governance to optimize structure,improve performance,and maximize public value and public interest.
Key words:public governance;supply chain management;applicability;linked boundaries;path
一、引言
1992年,“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成立促使“治理”成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热点。然而,“治理”的诞生绝非偶然。20世纪90年代后期,私人公司和非营利组织合作进一步加强、公民对公共服务选择权的意识逐步强化、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顾客-公民”视阈下的横向“协同”政府、纵向减少程序的四种趋势合流,使得程序化命令控制型的政府工作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复杂而快速变革的时代需求,“治理”也就应运而生。
全球治理、地区治理、国家治理、地方治理、社区治理与组织治理构成了“治理”的六层次说。从研究视角上看,六层次从不同维度构成了公共治理理论的各个领域;从分析工具上看,公共治理从传统的官僚制逐步向市场机制、网络机制拓展,特别是公共治理理论中网络治理模式的研讨成为公共治理的前沿问题。一般而言,网络治理模式包括确定政府目标、激活网络、选择确定的合作伙伴、确定网络类型、网络集成与管理五个步骤,而构成网络治理模式的关键要素包括信任机制、激励机制、文化差异、协调机制及共担风险五个方面(鄞益奋,2007)[1]。但是,公共治理如何将不同的利益主体有机协同成为治理的一大难题(于江、魏崇辉,2015)[2]。此外,如何保障利益分配与协调既追求效率又注重公平是第二大挑战(张克中,2009[3];Michael Mcginnis,2000[4];李水金,2004[5])。再者,科学的绩效评估与监督体系的构建是公共治理在实践中的第三大困境(包国宪、周云飞,2009[6];包国宪、王学军,2012[7])。
“供应链”的概念缘起于20世纪70年代,最早是根据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衍生而成。传统的“纵向一体化”对于“牛鞭效应”①的无力回应,遭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诟病,供应链管理作为一种“横向一体化”模式挑战传统的“纵向一体化”管理模式逐步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供应链管理通过对生产销售流程的改进,仅仅把控关键节点,其余采用外包的方式,大大缩减了供货时间,因此得到大多数企业的青睐。
供应链管理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提高企业竞争力、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从而获取最大利润。实现供应链管理目标的方式是:运用协同商务、协同竞争的运作模式,借助现代化企业管理技术、信息技术和集成技术对整个供应链进行管理,利用网状链接的方式将各主体协同构成一个极具竞争力的战略联盟。供应链管理的基本内容实质上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将供应链视为有机整体,对链条及整个供应链内组织进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二是探讨从传统供应链模式向现代化供应链模式的转换;三是如何实现供应链上各部分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简单地说,供应链管理就是优化和改进供应链活动,目标是满足顾客的需求从而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实现利益最大化,方法是集成和协同。从理论发展过程上看,供应链管理理论经历了企业内部供应链(物流管理阶段)、产业供应链或动态联盟供应链(价值增值阶段)、全球网络供应链(网链阶段)三个阶段。目前关于供应链的研究主要是物流管理、企业管理、战略管理,重点关注供应链的构成机制、风险要素、技术现状以及供应链管理理论在其他领域的应用等。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出“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公共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拟要解决诸多实践中具有不可治理性的经济、社会、环境问题,而供应链管理具有从全局集成、管理和协调各节点的功能。因此,将其思想、理论和关键方法与公共治理理论相结合,通过构建同态理论框架,一方面能拓展供应链管理理论的适用范围;另一方面能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予以新思路和新渠道。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创新引领、共享经济和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训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鉴于此,本文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重点剖析公共治理与供应链管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鉴别将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公共治理的可能性与适用边界,探索将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公共治理的具体路径,以期为丰富公共治理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为实现公共治理的“善治”提供方法参考。
二、公共治理与供应链管理的联系
尽管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公共治理的研究较少,但是供应链管理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研究数见不鲜。不仅如此,供应链管理理论在公共部门中的实践运用备受关注。
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例如,哈里森认为供应链主要是用来将产品流通到用户手里的一种网络结构(Harrison et al,2004)[8]。全球供应链论坛(2010)[9]、美国供应链协会(2007)[10]将其定义为一种涵盖生产、交付、销售等在内的整个集成化业务流程。在此基础上,Fawcett(2015)指出供应链管理就是一个协同管理的过程,集成的内容包括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目的是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11]。陈国权(1999)将供应链定义为一条包含了企业从采购、运输、制造、加工到销售的过程,供应链管理的目标为“6R”,实现总成本的最小化[12]。马士华等(2018)认为供应链是一个具有整体功能的网链结构和模式,它主要围绕核心企业,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的最终用户通过协调和控制工作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串联在一起,而供应链管理就是通过协调化、系统化运作,提高顾客满意度并降低成本的过程[13]。从实践上看,供应链管理理论为企業的实际发展提供了诸多战略参考,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理论支撑。但是,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的不断完善,供应链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凸显。如何优化供应链的不足,有效规避供应链中的风险成为了供应链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于是“供应链治理”一词便应运而生。
事实上,自世界银行(1989)提出了“治理危机”之后,几乎与供应链产生于同一时期的治理理论在各个领域迅速蔓延、渗透。1995年,治理理论鼻祖詹姆斯·罗西瑙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内未授权但却有效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由此,1995年也成为了公共治理理论正式进入“百家争鸣”的标志时期。此后,众多专家学者为丰富和完善公共治理理论,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解读,如表1所示。
事实上,国内关于公共治理的研究形成了两股分流:一是以何增科[23]、徐勇[24]等为代表的专家学者探索公共治理的内涵及功能定位,并从实践维度分析如何将公共治理引入到我国现代化的管理格局中。二是以王诗宗为代表的专家学者从公共治理的中国适应性的角度解析公共治理的限度[25]。例如,李风华(2003)[26]指出,西方公共治理主张限制政府的职能与作用的相对否定就无法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要,从文化接受性的角度而言,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契约合作观点也与我国的文化传统有所区别。谭英俊(2008)[27]通过分析西方公共治理的发展内涵及主要历程后提出,治理理论本身就存在诸多缺陷,也面临着治理系统、治理制度、治理角色和治理机制等多维困境。
随着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理论的不断深入推进,实践层面探究二者融合的研究也有了进一步发展。为优化供应链管理,Piplani(2008)[28]、Seuring(2008)[29]、Tseng(2015)[30]等相继提出了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概念,认为供应链要想实现可持续管理,不能仅靠企业内部施行。Clodia Vurro(2009)[31]指出供应链管理应当被赋予更为丰富的内涵,继而提出可持续价值链的治理模式与网络治理结构。随后,治理的概念逐步渗入到供应链中。供应链治理的研究以Vermeulen(2010)[32]为典型代表,分析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系统对全球贸易的重要作用。不仅如此,2012年,Vermeulen还将其研究引渡到政府部门,以荷兰的经验为例,剖析了供应链治理系统中政府的作用。2014年,Formentini[33]等人具体剖析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的方法与运行机制。戴勇(2017)以我国食品安全为焦点,从社会共治的角度设想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的整体框架和优化路径[34]。魏凯琳、高启耀(2018)分析了企业信息安全的现状,并就现状提出了以“共治”为主导的信息安全供应链的优化必要性及主要路径[35]。
公共服务供应链是供应链管理理论在公共部门实践的代名词,换言之,这也是当前供应链管理理论被引入到公共部门管理中的主要探索。例如,电子政务的优化中引入供应链管理思想,以优化整合电子政府系统的问题。李晓莲(2012)通过分析供应链管理引入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构建理念、实现方式与技术支撑三个维度提出了构建基于供应链管理的县域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框架,并以湖南省浏阳市为例进行实证检验[36]。2013年,Paulrajan以印度的粮食供应链(PDS)为例,分析了该国的公共分配系统的运行模式与整体运维效率,提出作为世界上同类型中最大的配送机构,公私合作式的模式具有较高的服务质量[37]。叶春森、梁雯(2014)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系应建立供应链管理机制。通过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价值定位、流程、绩效与监督路径,采取“供需管采用”一体的模式,实现其系统增值和民众满意度,具体而言,可以利用供应链的竞争合作,运用CFRP运作模式和SCOR的评估模型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供应链模型[38]。同年,Deng Z等人運用DEA模型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链的效率进行了测度,指出其效率还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39]。Iannacci等(2015)以五个具体案例区为例,探讨了公共服务供应链整合的路径[40]。赵军锋、金太军(2018)从公共服务链的视角分析了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内在的风险,指出要以“治理理论”为导向,构建政府购买审计服务链[41]。
综观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理论的历史沿革,二者从理论层面都揭露出诸多共性。从实践层面上表明,破除二者现实困境的有效方式就是加快理论融合。于供应链管理而言就是将公共治理理论引入到供应链管理之中,从治理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供应链管理,以弥补现有缺陷。对于公共治理的优化和完善而言,就是将供应链管理的思想和运作模式有机融合到公共治理的实践中,从而更加高效、科学、合理、公平地实现公共治理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引入供应链管理的可能性
依托现有的研究不难发现,供应链管理与治理的同态构建是实现二者各自优化目标的有力抓手。在实践中也表明,供应链管理在公共部门的运用也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供应链管理手段与战略设计与公共部门治理的融合度越来越高,表明在适用范围内将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公共治理中的现实环境已经基本具备。
(一)公共治理实现目标的现实需要
公共治理旨在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应对原有政治格局和公共事务中的不可治理性,进而营造开放、民主、公平、安全、高效的社会协同治理的氛围和环境(王诗宗,2010)[42]。基于此,公共治理的优化以实现社会大众的共同需求与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在治理过程中实现资源和效益的最优配置(王乐夫,2005[43];余军华、袁文艺,2013[44];Howlett M、Kekez A,2017[45]),从而实现公共价值的最大化(何艳玲,2009[46];包国宪等,2012[47])。但是要想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也绝非易事,因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说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必须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
1.成熟的多元管理主体
在公共治理中,由于治理主体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同时也涵盖了民间组织,而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使得治理的目标较为分散,多元权威是公共治理的标志之一,权责模糊化是公共治理的重要表征。因此,多元管理主体的构成既要求各主体有效发挥自己的功能及作用,不过分强调责任归属,又不忽视各主体的责任,还能促进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简言之,主体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能在不同的管理环境中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以达到“物尽其用,各尽其能”的效果。
2.稳定和谐的伙伴关系
为实现共同目标,合作便成为公共治理的基石。在公共治理中,要想形成稳定、和谐、有序且长效的伙伴关系,就必须充分发挥多类工具的作用,包括法律规制、市场签订合同、回应利益的联合、发展忠诚和信任纽带等。多头并举、多管齐下才能有效构建信任基础,并通过各类沟通协调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加强合作。
3.完善的绩效评估与监督体系
要想促成不同单元的合作,信息共享、风险分摊、激励约束、监督与决策等都是关键要素,这些要素或者前提条件是保障公共治理模式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如果离开了完善的体制机制的保证,公共治理的框架或无法构建或无法长足有效地发挥其价值和作用,其目标也难以实现。
(二)供应链管理的应用及独有特质
供应链管理的目的是将顾客所需的合适产品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数量、合适的质量和合适的专题送到合适的地点,即“6R”。其目标有三:一是通过提高交货灵活性与可靠性提升顾客满意度;二是通过降低库存减少生产分销费用从而降低成本;三是通过去除错误成本、消除异常事件实现企业流程最优[48]。因此,供应链的优化目标就是以顾客满意为原则,通过对供应链集成化管理,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供应链管理作为一个组织的运作模式,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运作一样,也具有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战略框架”。供应链的“生命周期”是基于“竞争-合作-协调”而形成的,因此供应链管理的运作机制需要合作、决策、激励、自律、风险和信任机制的共同作用而形成,而这些机制形成有一个“领头羊”——核心企业。供应链管理成功的关键除了战略设计、运作模式以及运行机制,最值得解读的是核心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具体作为。
1.核心企业以需求为导向,协同其他企业共建合作机制
在企业管理中,核心企业是形成供应链的关键。在合作机制中,以核心企业为主导,核心企业通过对用户需求进行分析,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将各节点主体接连在一起。随后,核心主体通过协调沟通,整合所有优势资源,优化流程,进而提高效率。
2.核心企业通过决策机制对信息进行同步化和集成化
在合同制的基础上,为形成更为稳定的伙伴关系,并执行战略目标,核心企业需要组织不同的企业一起合作。在企业管理中,最常见的做法是共建信息决策、共享平台,促进形成风险分摊模式。核心企业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的网链进行交换,并作出整体规划和安排。风险分摊模式的存在是供应链为了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迁而构建的。资源分布不均、信息不对称、市场供需波动以及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都会对供应链造成较大的波动。为此,供应链管理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战略层面以及日常风险预警与监测的技术层面构建了风险机制。
3.核心企业一体化的绩效监督反馈机制是特色保障模式
由于供应链结构的复杂性,在供应链管理中必须对各节点主体、链条流及预期目标等进行评估、控制和反馈,其特性具体表现为系统化的绩效评估体系。自律机制是供应链管理各节点主体自主选择的产物,企业为了保持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会通过内部的自我学习、自我监督、自我改进以保持自己的主体地位。
(三)二者之间具有较高的同态特征
对比公共治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定义及发展进程,二者在优化目标、約束条件及解构路径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具体体现为:一是公共治理与供应链管理都以合作实现共同价值为目标取向。二是实现二者的优化目标,前提是承认民主、价值与效率的同一性,设定动态可塑的长期前景与短期目标、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厘清权责分工与边界、构建信任基础与沟通协调渠道、具备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对于现阶段而言,要满足上述前提,二者还面临着需求波动较大、合作机制难以可持续、透明性与监督机制不足以及产品(服务)供给片面追求效率而非效力等共同困境。四是如何充分利用供应链管理战略框架,减少信息不对称、明确公共责任的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增强公民行政参与意识、平衡好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双重选择是实现“善治”的关键途径。为更直观呈现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具体见表2。
四、公共治理引入供应链管理的适用边界
供应链管理的特质从某种程度上能满足公共治理的现实需要,将供应链管理思想引入到公共治理为实现公共目标提供了一条创新性的路径。简言之,供应链管理目前只能从公共治理的局部嵌入,从项目层次而非制度层次为公共治理提供具体的行动参考;产生适用边界主要是因为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本身都有着各自的限度与边界约束。
(一)供应链管理自身的限度
在企业管理中,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形成了不同的供应链管理模式。从功能性的角度,供应链管理模式一般包括高效率供应链、快速反应供应链、创新供应链和多态供应链四类。每一种模式都有其各自的特征、优缺点及适用范围,具体如表3所示。
如表3所示,不同模式的供应链有其不同特征且不同产品或服务也对应着不同的供应链。除此之外,供应链管理也存在共性限度:一是供应商的选择方法、种类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不同;二是无论是何种供应链模式,都需要优化配置的管理信息集成系统;三是由于供应链的形成的关键在于核心企业,因此供应链的利益分配势必会向特定成员倾斜;四是由于供应链上各主体相互合作也存在竞争,因此关系到核心竞争的有关信息仍会存在无法流通共享的情况。
(二)公共治理理论的边界约束
首先,根植于西方治理理论的根本精神是契约,契约观要求个体层面的自由、平等、民主公民文化,这与我国政府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治理模式有所区别。其次,治理理论强调参与主体身份的平等和协商对话机制,要求所有主体均为平行主体。简言之,各主体之间没有主次,但是要想达到这一条件,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利边界就会模糊化。再次,要想实现完全平等开发性的公共治理,还需要一个发育成熟的公民社会环境,但是对于现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较难实现。最后,公共治理在全球治理的语境下,还可能存在“新殖民主义”意识形态的危机。
(三)供应链管理引入公共治理的适用范围
结合供应链管理的限度以及公共治理理论的边界约束,将供应链管理引渡到公共治理的实践中,必须在其适用范围内进行运作。以当前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而言,将供应链管理思想应用在公共治理领域的适用范围包括:
1.从项目层次而非制度层面探讨工具价值
供应链管理依托的是实体运营基础,而公共治理在我国的适用性约束表明目前从制度层面实行共治还存在困境与文化冲击。因此,将供应链管理视为一个具体的协同工具,探讨如何在实际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中运用该战略导向是可行的,但是从制度层面上探究如何将供应链管理运用到公共治理中势必要调整不同主体的权威,实现的可能性较低。
2.从核心企业的作用与行为视角探究政府治理路径
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行为和作用十分重要,核心企业的存在是形成“链式结构”的根基,同时也是协调不同主体的有效载体。正是由于核心企业协同能力与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引力与拉力,才促使不同的主体形成有效合力;也正是核心企业对优势资源的集成与整合,才能有效形成共同的战略目标与协同作战方案。那么对于公共治理而言,核心企业的主导作用就应该由政府发挥。换言之,将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公共治理中,探讨的重点是核心企业的行动方案对于政府治理路径的启示与选择。
3.从信息、知识及激励机制维度解析公共部门价值创造与能力创新
供应链管理所体现出来的一体化的内外部监督审核及评估体系为公共部门具体实践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创新导向。供应链管理通过要素集成改变了“需求-生产-消费-评估-创新”之间的关系,与传统的管理相比,更强调信息、知识对于决策效率的贡献,在具体实施中也突出了资源规划、知识协同创新及信息共享的作用价值。这为公共部门在保持权威的同时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了更为清晰的借鉴。
五、公共治理引入供应链管理的路径选择
本研究认为,以公共物品(服务)或公共项目为运行载体,在适用范围内有效发挥供应链管理的工具价值,能实现公共治理预期达到的优化目标。
具体而言,结合图1,政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路径选择:
(一)公共部门通过建立筛选制度与流程构建治理链
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在公共治理中可以有效对接于政府,据此,核心企业的作用与行为可以进一步明确移植到政府治理中。具体而言,在企业管理中,核心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合作企业进行有效筛选,以期构成合作供应链。那么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寻找合作伙伴也是一样。根据供应链管理的实践与成功经验可以得出,筛选合作企业的关键是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类比到政府治理中,有效利用服务外包、PPP模式、立法法规、经济、金融、行政等手段,建立筛选制度和流程是政府有效发挥“主链条”功能的第一步。例如,提供应急服务的方式部分可以由政府直接供给,另一部分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外包)或者“PPP”模式获得。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做的工作就从供给方式的选择转变为“制度与流程的设计”,针对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性约束,即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提供、提供的具体要求等。如此一来,具体的供给单元及供给方案就可以转交给市场,而市场通过竞争或协作的方式就可以达成效率的最优。此外,在该链条中,市场的参与又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因此又将公众的需求串联在一起,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供应体系。
(二)公共部门运用多工具箱促进“治理链”各主体沟通协调
供应链网链结构形成之后,为保证不同的企业能够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实施方案,供应链管理的各主体会以合同的方式确定不同的职能分工,并通过构建信息共享与风险分摊的机制巩固“链式结构”。对政府治理而言,在确定合作伙伴之后对其特定伙伴适度放开访问权限、为整个“治理链”承担部分风险是非常必要的。例如,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应急管理中,很多信息都是直接由公众传达给政府有关部门,属于单向传递,尽管传送节点少能保证信息的有效性,但是也降低了信息的传输效率。因此,在信息传递中,以市场为反应媒介,既能实现双向传递又能保证信息传送的及时性。要想实现这一点目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至关重要,该平台的建立不仅能为不同的主体输送大量的信息,也能为各主体有效沟通与协作提供更为牢固的伙伴关系。与此同时,风险分摊机制的设立也是保证政府发挥协调作用的一大抓手,“政府担保”作为公共产品的供給有着突出价值,在为市场减少风险压力的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其信任。
(三)公共部门通过内外部链构建及优化绩效评估监测体系
供应链管理的系统化突出表现为内部供应链与外部供应链的有机结合,各节点断开后是个体,节点合并后又会形成一个整体。对于供应链管理而言,其监督、绩效评估与反馈实质上是内外部一体化的过程。核心企业通过对合作企业的绩效进行监督和审核,同时为了保证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地位也会不断加强学习和能力优化。因此,政府部门在实现公共治理目标的过程中,应通过实现内外部监督的一体化实现自身与合作主体间的评估与优化。以政府应急管理服务的供给为例,对内建立一个评价监测体系,对外构建一个包括市场、公民在内的外部监察体系,以此对标具体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流程,检视部门工作绩效与工作能力,并通过反馈与学习,不断强化和提升提供此类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六、结论与讨论
供应链的形成与发展为企业管理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为企业管理实现战略、绩效管理的目标提供了实践参考。供应链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强调要素集成也为实现管理创新提供了高价值的战略导向与工具导向。公共治理作为传统公共行政、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的优化倡导,自被提出起,就在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等各个领域展开了激烈探讨,成为覆盖全社会的研究“热点”。但是,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在具体实践中折射出来的问题与面临的困境要求二者需进一步加快优化与完善。
本文通过剖析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的定义与特征、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得出供应链管理与公共治理在优化目标、约束条件、解构路径上具有高度一致性的同时也有所区别。首先,二者的优化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供应链管理是经济市场上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共治理既强调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兼顾公平即要保障治理各主体利益。其次,要想实现二者的目标,就需要寻找并制定共同的战略目标、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有明确的权责分工与边界,要有稳固的信任基础和畅通的沟通渠道、具备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但是在目标实现原则和工具方面也略有差异,公共治理要求以民主为原则,兼顾效率与效果,供应链管理以市场为准则。另外,公共治理强调工具包的配合使用,供应链管理运用以合同契约为主的非强制性工具。最后,解构路径是将二者有机嵌入和融合,促使供应链管理形成可持续的供应链治理,公共治理形成“多元化多工具”的治理链。但是,囿于供应链管理及公共治理本身的适用性的限制,将供应链管理思想引入到公共治理中并不是全盘吸收也不是整体框架的导入。对于公共治理而言,供应链管理目前只能作为公共项目或公共产品供给层面的创新性工具进行有效链接,在公共部门治理中运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运作方式对治理工具箱和治理路径进行优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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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