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虔
近年来,一线城市民办学校发展势头强劲,义务教育 “民办学校择校热” 现象引发较多关注和讨论。尤其在初中阶段,一些优质民办学校受到当地家长追捧,引发学生补课备考、培训机构超前培训、民办学校 “掐尖” 招生、家长面试面评等连锁问题。2019 年7 月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2020 年,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各地纷纷落实民办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改革。一方面,“外部” 整顿和规范招生秩序有利于为 “民办学校择校热” 现象降温,另一方面,择校是家长群体的决策行为,教育 “内部” 的诸多原因使得家长择校向民办学校倾斜。
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研究都将家庭因素作为影响个人教育获得或教育成就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家庭的影响包括很多量化研究无法准确度量或直接度量的因素,家庭的作用仍然存在低估。[1]2015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 〔2015〕 10号) 明确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 “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理论界和实践界对家校关系的关注和讨论持续增加。家庭和学校的沟通是家庭影响在现代教育制度中的重要延伸,是影响学生教育与成长中的重要因素,也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维度。随着家校合作的推进,相关研究将研究视角转向家校合作的操作者,即家长—教师关系上,并主要通过实质联系和情感体验对这一人际关系做出探索。[2]结合前期调研,一些公办学校教师放弃编制到民办学校工作,其所述原因之一是公办学校家校关系不如民办学校,与家长沟通难导致工作成就感低、职业倦怠感强。由于已有研究较少关注不同类型学校家校关系的差别,本研究基于中国教育追踪调查的基线数据,通过比较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家校关系,旨在增进对不同类型学校家校关系的认识,并提出相关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设计与实施的 “中国教育追踪调查” (Chinese Family Panel Studies,以下称 “CEPS”),是一项全国性的追踪调查项目。该项目分别设置面向学校负责人、班主任老师、普通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等群体的调查问卷。其中,家长(或监护人) 问卷设置了 “家校关系” 内容,主要涉及 “家长参加家长会的情况” “家长联系老师的频率” “老师联系家长的频率” “家长和老师沟通的内容” “家长是否害怕和老师沟通” 等若干题项。本研究使用家长 (或监护人) 问卷数据,采用t 检验、方差分析等方法,对 “不同类型学校家校关系是否显著不同” 进行探索性分析。
CEPS 基线调查 (2013-14 年)采用分层次、多阶段、概率与规模成比例的抽样方法,采集全国范围内28 个县级单位初中学校家长样本共19487 人,其中公办学校家长18043 人,占比92.59%,民办学校家长1444 人,占比7.41%。同时,CEPS 还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民办学校:民办公助学校、普通民办学校、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详细样本分布见表1。根据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当年全国初中在校生4430.89 万人,其中民办初中在校生487 万人,占全国比重10.99%。按照家长与学生数相关联的逻辑,CEPS 家长样本的公民比结构与全国数据基本吻合,CEPS数据具有较好的全国代表性。
CEPS 问卷中家长回答了实际参与家长会的情况,选项分别有“学校组织过,参加了” 为1,“学校组织过,没有参加” 为2,“学校尚未组织,准备参加” 为3,“学校尚未组织,不准备参加” 为4。仅考虑本学期已经开展了家长会的学校,因此只选用回答1 和2的样本,并将选项2 重新赋值为0,代表没有参加过。数据显示,在本学期已开展过家长会的情况下,有约九成的家长参加,整体参加率较高。
t 检验结果显示,公办和民办学校在“家长参与家长会” 情况上存在显著差异,公办校家长实际参加家长会情况相较民办校更好。公办学校家长有91.1%的比例参加过家长会;民办学校只有78.6%。
为了更好了解不同类型学校,尤其是各类民办校的家校关系差异,进一步对四种类型学校进行了差异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显示 (见表2),四类学校的家长会参加情况差异显著 (p <0.01)。公办学校家长参加率高于所有类型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中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家长参加率最高,其次为普通民办学校和民办公助学校。但两两检验发现,民办打工学校和普通民办学校之间差异并不显著,普通民办学校和民办公助学校的差异显著(p <0.01)。因此,民办公助学校的家长会实际参与情况在三类民办学校中相对较差。
总体来看,在家长会的实际参与情况上,公办学校家长参与度相对最好,民办公助校家长参与度相对最低。
表1 家长样本分布
表2 家长实际参加家长会情况的学校差异
CEPS 问卷中,家长回答了其主动联系老师以及老师主动联系家长的频率,两道题目选项相同,1-4 分别为 “从来没有” “一次”“二到四次” 和 “五次及以上”。总体上,本学期以来家长与老师的相互联系处于 “一次” 和 “二到四次” 的频率,家长主动联系教师的频率略微高于教师对家长的主动联系。
t 检验结果显示,公办和民办学校在 “家长和老师的双向联系”方面存在差异性分析。公办与民办学校存在显著差异 (p<0.01),民办学校家长与教师联络的次数显著高于公办学校。对四种类型学校的差异分析显示,四类学校存在1%水平的显著性差异 (见表3)。具体而言,就 “家长主动联系老师” 的频率而言,普通民办学校次数最高,其次为民办公助学校、公办学校、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就 “老师主动联系家长”的频率而言,民办公助校教师最高,其次为普通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和民办打工子弟学校。
总体来看,民办学校的家长与教师之间主动联系多于公办学校;各类民办学校中,普通民办学校和民办公助学校情况优于民办打工子弟学校。
在分析了家长与教师相互联系频率的基础上,继续分析家校联系就学生的哪些方面事宜沟通更多,问卷将沟通内容划分为学习、品行、心理、身体、交友和其他六个方面,1 表示有过沟通,0表示没有沟通。结果发现,学习是家长和教师沟通最多的内容,公办学校69%的家长、民办学校77.8%的家长就学生学习问题与教师双向沟通;其次是品行和心理,而身体状况和交友情况是家长和教师沟通较少的。
表3 家长与教师双向联系频率的学校差异
表4 家长向教师沟通内容的学校差异
表5 教师向家长沟通内容的学校差异
t 检验结果显示,公办和民办学校在沟通内容的六个维度上均存在显著 差 异(p<0.01),民办学校家长和教师在这些话题上的沟通情况好于公办学校。对四类学校的差异分析同样显示,在六个沟通维度上存在学校间的显著差异(表4 和表5)。
总体来看,民办学校总体家校沟通情况好于公办学校。其中,普通民办学校在各个方面的沟通情况最好,而民办打工学校的沟通情况较差。该发现与前文关于家长教师联系频率的结论基本一致。
继续通过 “家长参加家长会的意愿” (在学校本学期尚未组织家长会的情况下) 和 “家长是否害怕和老师沟通” 两个角度分析家校联系过程中家长的情感和态度情况。其中:“参加家长会意愿”同样采用家长报告的本学期参加家长会情况,选择本学期还未组织家长会的样本,将选项3 “学校尚未组织,准备参加” 重新赋值为1,代表希望参加,选项4 “学校尚未组织,不准备参加” 赋值为0,代表不希望参加。“家长对家校关系的情感” 则使用 “您害怕和孩子的老师交流吗?” 一题反映,选项 “很害怕” 为1,“有点害怕”为2,“一点都不害怕” 为3。
如表6 所示,在 “家长参加家长会意愿” 方面,有近八成的家长在本学期还尚未组织家长会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参加家长会。公办和民办学校存在差异显著 (p <0.01),公办学校家长的参与意愿显著高于民办学校;四类学校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 (p<0.01),结合两两检验的结果,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家长参与意愿最强,普通民办和民办公助学校的家长意愿较弱。
在 “是否害怕和老师沟通” 方面,整体上家长处于 “一点都不害怕” 到 “有点害怕” 的程度之间。公办和民办学校差异不大,但四类学校之间存在差异显著 (p <0.05)。民办公助学校家长最害怕与教师沟通,并且与公办学校、普通民办学校和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差异均显著,而这三类学校之间差别不大。
表6 家校联系中的家长意愿与态度
家校关系总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取向,而核心价值取向在于学校、教师、价值等相关主体构成共生的相互关系。[3]基于全国范围的调查数据,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家校联系的频率、途径、内容、情感意愿等方面差异显著。就家校联系活动开展情况看,公办学校总体上优于民办学校;但从家校联系的频率、家校联系的内容看,民办学校总体上优于公办学校。而具体到民办学校系统内,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在家校联系与沟通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较其他几类学校有一定差距。
不同类型学校的家校关系呈现明显差异,可能与各类学校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情况有关,也可能与不同类型学校的家长群体特征有关。社会资本、社会分层与流动、家庭社会职能等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十分重视家庭背景变量,但也认识到,拥有较少社会资本的父母,对参与子女教育并非必然采取消极态度,这对理解今天的家校合作仍有重大启示。[4]就现实情况看,近年来公办教育系统强调均衡发展,公办学校严格就近入学、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就单个学校而言,公办学校的生源结构差异较大。在民办学校系统内部,不同类型民办学校的差距较大。其中,民办公助学校属于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特殊产物,总体上介于公办和民办之间,学生大多为筛选所得的优质生源,家长群体构成也具有较高的同质性。而普通民办学校和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家庭背景,则与家长择校热的民办公助学校存在较大差异,与公办学校也存在较大差别。
良好的家校关系需要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家长群体的结构和背景构成了家校关系的基础,也构成了家校双方营造协同育人良好环境的条件。就不同类型学校家校关系差异显著的情况看,一是要督促民办学校落实好家校共育相关政策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等常规家校联系活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教育给予必要的支持;二是要加强家长与教师间的双向联系,鼓励学校因校制宜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定期家访、开展教育咨询等活动平台,促进家校双方的沟通交流;三是要建立家校沟通制度内容,指导教师对教育教学问题、学生在校表现等全方面内容与家长展开有效沟通,尤其是公办学校和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有必要重点关注家校沟通内容的体系化、制度化,促进形成家校沟通合力;四是要尊重和及时回应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意愿,针对不同学校家长群体的特征,注重与不同家长群体沟通的技巧,让家长乐于与教师沟通联络合作,共同构建良好的家校共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