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贺龙任国家体委主任时,在选拔提携运动员方面可谓是不拘一格。当年他大胆启用曹其纬主演电影《女篮五号》就是其中一例。
1957年,16岁的曹其纬进入上海排球队担任主攻手。她身高1.78米,技术好,充满青春活力。很快,國家排球队准备把曹其纬调去效力。但在那个成分至上的年代,有人提出曹其纬的祖父是1919年参与签订卖国条约的曹汝霖,这样的出身,进入国家队不合适。问题上报到贺龙那里,贺龙在全面了解了情况后明确表示,这个人可以进国家排球队,她思想意识好,热爱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打排球的技术又好,为什么不能进国家队?贺龙的表态,使曹其纬顺利进入了国家排球队。
1957年,电影《女篮五号》开始筹拍,导演谢晋考虑由非专业演员出身的运动员来出演。经过考察,他发现曹其纬非常适合演片中的女主角。这时,又有人跳出来反对。
贺龙知道这一情况后再次表态,曹其纬可以当《女篮五号》的主要演员。后来,贺龙还找曹其纬谈了一次话,鼓励她好好学习,在政治上坚持进步,在业务上进一步提高。贺龙还说,你可以到你祖父过去住的地方——赵家楼去看一看,这对你有好处。同时,考虑到曹其纬及其他演员对篮球不热悉,贺龙还让有关部门专门请了一个有经验的教练,帮助她们练习打篮球。
在审看样片时,有人提出,电影中没有党代表,存在“锦标主义”倾向,甚至有人再次提出让曹其纬演主角不合适。
在这种情况下,电影局先请周恩来总理审片,周恩来看后说:很好,有一点缺点改一改就可以了。之后,电影局又请贺龙来看样片。贺龙看后,只说了三个字:“好极了。”就这样,这部电影得以顺利公演,并得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由曹其纬扮演的篮球女运动员形象,一时间成为当时青年喜爱的偶像。
(摘自《文史博览》2020年第5期 陈立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