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分卷命名”对奇书文体翻译中叙事结构的显化
——霍译《红楼梦》诗学形态的改写

2020-08-05 01:36陈宇翔
现代英语 2020年24期
关键词:奇书大观园译本

陈宇翔

一、引言

在《红楼梦》近百年的英译史中,大卫·霍克思译本对英译世界的专业读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通过同类译本的对比研究,有论者称,“霍译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专业读者圈”而且“该译本在有限的普通读者圈内还是获得了一致的正面评价和高度推崇(江帆,2014)。”此外,刘朝晖通过定量研究,以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生的抽样调查为例,从目的语读者的角度对比了霍译本和杨译本的接受度,得出结论:“两个译本的可接受性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刘朝晖,2014)。”可见,在一般读者群体中,霍译本和杨译本的接受度旗鼓相当。这从侧面说明霍译本在专家读者群中影响颇大。由此可见,霍译本在英美文学多元系统中的专业读者群体中得到了较好的接受和传播,颇具影响力。而专家读者群体正是本研究所关注的对象。

在“Epic-Romance-Novel”(Plaks,1977)这条叙事文学演进路线的影响下,英语世界的专家读者看待中国古典小说,尤其是中国明清长篇章回小说时,往往批判其缺乏艺术的整体性,缺乏“结构”意识。(Plaks,2018)而《红楼梦》这一典型的明清长篇章回小说却在他们中间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从1961年《红楼梦》英译的学术性转向以来,“专业学术圈成为《红楼梦》在英语世界栖息的唯一空间”(江帆,2014),而促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众多。依据安德烈·勒菲弗尔的观点,这些原因主要涉及意识形态、话语权利等方面,例如:在英美国家,与亚洲研究有关的教育研究机构的兴起;其陆军海军语言学院遍地开花;中国或远东研究所纷纷建立(江帆,2014)。文章则试图从诗学形态这一角度,探究霍译本《红楼梦》何以在长期批判明清长篇章回小说缺乏结构性的专业读者群体中得以接受和传播,并掀起一翻波澜。

二、霍译本对诗学形态的改写——分卷命名

自《红楼梦》以手抄本形式流传于世以来版本众多,包括庚辰本(八十回)、程乙本(百二十回)等。各版本都有相应的分卷。根据《红楼梦学刊》2010年第六期刊载的《红楼梦》文本缩略语一览,现行《红楼梦》版本繁杂众多,有些版本之间关系尚处于争论之中。故文章从影印版和排印版的角度,对现行《红楼梦》主要版本的分卷情况进行了整理和统计如下表1所示:

表1 《红楼梦》主要版本分卷情况统计

由此可见,源语文本的分卷情况总体呈现平均分配模式。

《红楼梦》在百年英译史中存在多种形式的译本,包括节摘译本、译本、全译本等。为了保证英译本与源语本之间的可比性,文章关注的是英文全译本,即:霍克思、闵福德所译的《石头记》(The Story of the Stone)和杨宪益、戴乃迭所译的《红楼梦》(The Dream in the Red Mansion)。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杨译本共三卷,每卷40回,与源语文本分卷情况类似,属于平均分配模式;而霍译本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现将相关信息罗列如下表2所示:

表2 霍译《红楼梦》分卷情况统计

由此可见,霍译本并非呈现平均分配模式,且与其他版本相比出现了分卷命名的情况。王宏印在《试论霍译<红楼梦>体制之更易与独创》中,称,“这可能是霍译《红楼梦》最明显最富于独创性的体制更易了(王宏印,2004)。”显然,霍译本的分卷命名是对原作诗学形态的改写。安德烈·勒菲弗尔认为,“改写能够塑造作家、作品、一个时期、一种文体,甚至整个文学的形象(Lefevre,2004)。”同时,“改写总是服务于特定的意识形态和/或诗学形态(同上)。”霍译本分卷命名的相关研究主要是关于卷名的翻译问题,如:王宏印的研究,和由此阐发的翻译批评问题,涉及“整体细评”与“整体细译”(冯全功,2016)。从诗学形态的角度阐释霍译本分卷命名的这一改写现象目前还存在一定的空间。由此,文章将在浦安迪的中国奇书文体叙事结构理论的关照下,挖掘分卷命名所呈现的叙事结构,进而从改写的诗学形态角度探讨并试图回答霍译本为何能在英语世界的专业学术圈产生巨大影响,引起《红楼梦》英译的学术性转向。

三、中国奇书文体的叙事结构关照下霍译本分卷命名体现的叙事结构的发掘

在胡适、鲁迅和郑振铎的提倡下,明清长篇章回小说的“通俗文学说”得以成立。由此,明清长篇章回小说的源头得以确定,即“其出现远托源于六朝志怪,而近归流于宋元话本的模仿(Plaks,2018)。”对比西方小说(novel)的演进路线“epic-romance-novel”可知,明清长篇章回小说与西方novel源头和演进路径大相径庭,作横向比较是不现实的。故在通俗文学学说下,探讨大卫·霍克思依照西方叙事结构特征对《红楼梦》进行分卷命名的改写,对比《红楼梦》霍译本分卷命名所体现的叙事结构特征与西方主流诗学中的叙事结构特征缺乏中间理论环节。

但是浦安迪(Plaks)认为,通俗文学说的诸多观点“不过是一种推测之词而已”,基于此,在1987年出版的《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中,他提出“人文小说理论”并以“奇书文体”为其核心概念。与“通俗文学说”大相径庭的是,浦安迪认为,“中国明清奇书文体的渊源应该上溯到远自先秦的史籍(Plaks,2018)。”而先秦史文与神话之间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对照西方叙事文学发展脉络,即:“epic-romance-novel”,浦安迪构建起中国叙事文学的相应演进路线,即:“神话—史文—明清奇书文体”,novel和奇书文体属于“可互涵”的文类。由此建立了中间理论环节,使得奇书文体和西方novel之间跨越时空的横向比较成为现实。那么,在奇书文体的观念下,对《红楼梦》及其霍译本分卷命名体现的叙事结构特征与西方主流诗学中的叙事结构特征进行对比研究具有可行性。

福斯特将故事定义为:“按时间驱动的一系列叙事”;将情节定义为:“由因果律驱动的一系列叙事”(Forster,2000)。由此可见,在西方主流诗学中,叙事文体须要有一个可辨的时间性外壳和/或因果律内核。时间性在西方叙事文学中呈现出三个阶段性的特征:古代作品中时间的模糊状态,近代作品中的线性叙事,以及现代作品中时间的无时倾向性(巴赫金,1998)。《红楼梦》霍译本成书于20世纪70~80年代。那时西方主流诗学中叙事文学的时间性呈现出如巴赫金所说的无时倾向性。此时代背景下,西方批评家对明清奇书文体缺乏艺术的整体感这一指责主要聚焦于明清奇书文体的叙事结构缺乏因果律。

作为奇书文体诗学形态的关键要素之一,回目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具有预叙性和画外音功能(李小龙,2011)。以《红楼梦》为例,在画外音功能的层面上,作者往往将其倾向性评论隐含于此。例如,第四回回目“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但本研究关注的是叙事结构,画外音层面的问题并不是探讨的重点,所以重点在于预叙功能。《红楼梦》回目的叙事几乎没有涉及明确的时间性。如果说时间性体现得最明确的一回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那么作者本该在第三十九回写道“二进荣国府”的回目标题,实际上却是“村姥姥是信口开河”。可见,百二十回回目中时间性并没有得到明确的体现。但是《红楼梦》回目中包含了丰富的空间信息,例如现实空间与超现实空间、贾府之内空间和贾府之外空间、大观园及其内部空间与大观园之外空间等(白灵阶,2012)。有论者在对比希腊神话和中国神话时发现,“希腊神话的叙述性与其时间化的思维方式有关,而中国神话的非叙述性则与其空间化的思维方式有关(Plaks,2018)。”由此可见,《红楼梦》回目本身呈现的非时间性和丰富的空间性说明了其确实缺乏西方novel强调的整体感和结构意识。

这样一部与西方主流诗学中叙事结构相去甚远的明清长篇章回小说为何能够在西方专业读者群里引起巨大反响?现从《红楼梦》回目中隐含的叙事结构的角度来解释这一现象并探讨对奇书文体译介的一些认识和启发。

就《红楼梦》源语文本而言,有论者专门对其回目之间的结构性策略进行了研究。例如,李英然利用“横桥锁溪”“注彼写此”来概括《红楼梦》回目所体现的叙事结构问题。其中,“横桥锁溪”指:“围绕同一叙事目的的连续而成的大的叙事段落”;“注彼写此”指:“围绕统一叙事目的的断续而成的多个小的叙事段落”。(李英然,2014)该观点体现了明清长篇章回小说的总体回目具有一定的叙事结构。文章认为这种整体的叙事结构并不明显,它隐匿于整个回目之下,而且每条回目内部的叙事性也遮蔽了这种整体的叙事结构。

美国学者浦安迪在《中国叙事学》中提出了中国奇书文体“百回模式”和“十乘十结构”的叙事结构特征。浦安迪认为,“在四大奇书成文的时代,中国小说的定型长度一百回已经成为文人小说形式的标准特征(Plaks,2018)。”此外,他还将“百回”的总轮廓划分为十个十回及其变体并认为,“清代奇书《红楼梦》的结构布局,明显地取法于明代四大奇书。虽然有错综之笔和续书问题,其大纲始终不离‘二十回’一个递进的循环‘聚散’法式(Plaks,2018)。”

按照此理论,浦安迪在梳理红楼梦各回内容时,以“大观园”为参照物。只分析了大观园建成之前、大观园建成之后、黛玉重建桃花社、黛玉之死、贾母之死、宝玉出家等关键时段和情节。文章参照浦安迪的分析方法,以大观园为参考系考察《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关键性情节,得出百二十回《红楼梦》回目呈现的叙事结构如下表3所示:

表3 百二十回《红楼梦》关键情节

全书以大观园的形成、初期、中期、末期为时间轴,呈现出“鼎盛—衰落—醒悟”的线条,形成了一种类似于西方novel的“起”“中”“结”的叙事结构。

在大观园的形成期和初期,贾府的命运处于巅峰状态,元妃省亲、海棠诗社、两宴大观成为其中的关键情节。大卫·霍克思则将第一至第二十六回归为第一卷,并将其命名为“The Golden Days”。这恰好呼应了处于叙事链条开端贾府命运的巅峰状态。

在大观园初期,结海棠舍、作螃蟹咏、两宴大观则是贾府巅峰状态的进一步发展。霍译本将第二十七至五十三回归为一卷,并以其中的海棠社、螃蟹咏作为命名的根据和来源,将第二卷命名为“The Crab-Flower Club”。鼎盛时期的具体体现就是海棠社、螃蟹咏、宴大观的那种高枕无忧和岁月静好。所以,叙事链条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大观园中期,贾府的衰象逐渐显现。例如,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第四十六回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第四十四七回 呆霸王调情遭苦打等,尤其是六十六回中,柳湘莲称:“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曹雪芹,2017)”足以体现,贾府在道德上开始沦丧。霍译本将第五十四回至八十回归为第三卷,并以“The Warning Voice”命名。衰象的出现,显然是对贾府落败的预示和警醒。此时,贾府的鼎盛时期“高枕无忧、岁月静好”的状态进入了衰败的过程,叙事链条从起始的鼎盛、进入了位于叙事链条中间的衰落过程。

直至大观园末期,以查抄大观园为导火索,通过元妃薨逝、贾母之死的叙事单元,体现该家族彻底败落;通过黛玉之死,宝玉出家的叙事单元,归结了“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霍译本在这个阶段由霍克思女婿闵福德接手翻译。他将大观园末期分为了两卷,分别命名为“The Debt of Tears”(第四卷)和“The Dreamer Wakes”(第五卷)。相比与浦安迪的奇书结构,霍译本将黛玉之死作为单独一卷的名称“还泪”。此处看似与奇书结构有所出入,但是从命名来看,“还泪”与“梦醒”主要围绕宝黛爱情这一叙事链条。如果从浦安迪的奇书文体结构分析,不难发现在大观园末期这一部分他强调宝玉的出家是有家族原因和个人原因,而霍译本为了体现出一个明显的叙事线条,隐去了家族原因,凸显了宝玉出家的个人原因,因而有“还泪”这一卷,该卷之后便是“梦醒”(宝玉出家)的结局。霍译本的如此改写,其实视为了呈现一条更为清晰的叙事线条。

现将霍译本分卷命名情况和浦安迪奇书文体结构对比如下表4所示:

表4 霍译《红楼梦》分卷及奇书文体结构对比

由此观之,在浦安迪奇书文体叙事结构的关照下,通过以大观园为时间上的参考系,考察霍译本分卷命名所体现的叙事情节,可以发现:霍译本《红楼梦》分卷命名体现出了一条明晰的叙事线条,从鼎盛时期的高枕无忧、岁月静好,到衰象四起,再到黛玉之死,最后以宝玉出家完结,其中包括了起、中、结的叙事结构。

四、霍译本声名鹊起之原因探讨:诗学形态的改写——分卷命名

在浦安迪的中国奇书文体结构理论的关照下,文章在霍译本分卷中发掘出一条明晰、包含“起”“中”“结”的叙事线条。前文已经提到,杨译本回目及分卷情况与《红楼梦》原文相差无几。可见,在《红楼梦》全译本中,霍译本的分卷命名是对源语文本的一种改写。相对于杨译本,霍译本在专家读者群体中获得来较好的传播和接受,甚至引起了《红楼梦》英译的学术转向。这与译者对原作的改写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文章所关注的分卷命名则是改写的一种具体体现。

具体来说,分卷命名实质上是对原文诗学形态的改写。《红楼梦》的分回标目是明清章回小说诗学形态的集中体现。“分回标目是章回小说最为明显的外部特征,其形式由早期的一句话发展到后来对联式的两句,其目的由早期单一的概括故事内容发展到后来变成小说的有机成分。(刘晓军,2007)”李英然则进一步发现,“完成这种内化的就是《红楼梦》”。由此可见,《红楼梦》集明代四大奇书、清代《儒林外史》之大成。中国奇书文体的诗学形态尽显其中。自然,《红楼梦》的分回标目也体现了奇书文体的主流诗学形态。

源语文本的回目并不能体现出一个包含“起”“中”“结”的叙事结构。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红楼梦》的叙事结构可谓众说纷纭。高淮生、李春强按照其理性内涵的不同,将这些学说分为:①各种主线论;②网状结构论;③对称结构论;④时空建构论(高淮生,2004:53)。既然《红楼梦》文本所体现的叙事结构都处于如此争论中,那么,不难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叙事功能的回目也未能体现出一个明确的叙事结构。

与之相比,霍译本的分卷命名具有一条明晰的叙事线条,一个完整的叙事结构。从而,对原文诗学形态来说,这是一种改写。

20世纪70年代,西方小说的诗学形态已然发展完备。在这种情况下,翻译文学,尤其是“缺乏叙事结构”的明清长篇章回小说的译本在西方文学这一多元系统中处于边缘地位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霍译本之所以能够在此情况下引起专家读者的兴趣并成功得到传播和接受,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它的叙事结构通过一定手段得以显化。分卷命名便是大卫·霍克思采用的手段。这一手段,使隐匿于回目中的奇书文体“百回模式与十乘十结构”得以显化。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即改写,而改写要服务于一定的诗学形态和/或意识形态。(Lefevre,2004)”霍译本对这一诗学形态的改写,使得读者还未读原文,甚至还未读回目之前,就一目了然地看到了“鼎盛—衰落—醒悟”这一叙事线条。无疑,这一改写使译本符合来读者群体的主流诗学期待,为其在目标语文化中的接受和传播起到来极大的作用,甚至引起了高度的学术化评价。

由此可见,分卷命名这一诗学形态的改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霍译本《红楼梦》在专业读者群体中声名鹊起,对《红楼梦》在英语世界的接受和传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结语

浦安迪将明清长篇章回小说重新定义为中国奇书文体,该文体具有“百回模式和十乘十结构”。中国奇书文体的集大成者《红楼梦》的回目安排符合该模式、具有该结构。只是由于回目安排的传统限制,无法体现出一条比较清晰的叙事脉络。霍译《红楼梦》则对传统的回目编排这一诗学形态进行了分卷命名的改写。通过改写,霍克思在其译本的分卷中体现出了一条“鼎盛—衰落—醒悟”的叙事脉络,符合了英语世界读者的主流诗学期待,从而使得其译本在专家读者群体中得到了接受和传播,甚至引起了众多学者的评介,为《红楼梦》走出国别文学,跻身世界文学坐标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分卷命名的这一改写也对中国奇书文体的译介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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