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志/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梅永鲜/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胡 方/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基础教育评估所所长
杜大志(右二)与督学及学校人员开展评价研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中指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这为新时代教育督导部门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从2015年起,重庆市永川区教育行政部门与督导评估部门,通过建构实施“四个导向、四个确立”的中小学教育评价体系,增强教育评价对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在陈旧教育质量观和应试教育体制下,一些地方学校将教育质量简单等同于教学质量,将教学质量等同于中高考质量,将中高考质量等同于升入重点中学、双一流大学人数,教育质量被全面窄化和异化。在这种片面质量观“指引”下,教育评价往往“推波助澜”“助纣为虐”,不立足于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将教学成绩作为衡量学校、教师、学生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将教育评价简单等同于教学质量考核。
扭转这种不科学的质量观和评价观,关键是要科学构建以“全面质量”为核心的评价内容体系,从“分数挂帅”评价转向对学校优质发展、对教师专业发展、对学生特长发展的评价。为此,我们通过构建中小学“管理质量+学业质量+形象质量+素质质量”四位一体的质量评价体系,有效杜绝了评价中“唯分数、唯升学”的现象。其中,“管理质量”评价侧重对学校管理过程质量的评价,具体分红线指标、底线指标和出线指标。红线指标,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明令禁止的事项,包括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项目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民生中明令禁止的有关事项共十四条;底线指标,主要是将学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常规要求,转化为底线指标,包括党建工作、安全工作和教育教学“三个常规”;出线指标,主要是将学校管理的特色举措、可持续发展策略等转化为出线指标,出线指标是学校办学的增长点,主要通过学校“自主定标”予以体现。“学业质量”评价侧重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的结果性评价,主要通过监测质量和考试质量予以体现。“形象质量”评价侧重社会公众对学校的满意度评价,主要包括师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人士等的委托评价。“素质质量”评价侧重学校实施“五育并举”的绩效结果评价,主要包括学校、教师、学生的各项绩效获奖加分。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的学区共同体建设绩效评估
重庆市永川区“自主定标”评估专家培训会
在传统教育体制机制背景下,对中小学的评价多为鉴定性、静态式的评价,其只注重对学校“当下”现状的终结评价,忽视对学校“过往”的分析,忽略对学校“未来”的导向。评价就是评价者评分,就是学校“最佳”状态的展演。如此极大影响了评价的公正性和深刻性,严重制约了学校、教师创新创造的活力。
为此,我们建构“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的“全程”质量评价机制,把对学校的简单“鉴定”转变为更加注重“常态”,把对学校的简单“评分”转变为更加注重“改进”。比如,抽查教师备课情况,我们对教师备课的呈现形式不作硬性要求,重点是通过与教师现场交流,查看教师在日常教学中通过怎样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教学组织形式、评价方式和教学手段等落实新课程改革理念,达成教学“三维目标”,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抽查学校领导听课情况,主要通过询问方式,查看干部听课后与教师如何进行反馈交流,尤其是查看学校领导听课后进行的教学管理反思和改进提升等。抽查学校的教师评价重在查看其评价内容是否真正体现“育人为本”,评价程序是否真正体现“民主管理”,学生评价重在查看是否真正有利于体现“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等。抽查学校安全常规管理,主要通过询问,了解重要岗位人员、干部师生对职能职责的知晓度,对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把握度、安全演练的真实有效度,通过实际操作了解有关人员对防护器材使用的精准度等。如抽查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管理,重点抽样实测学生跳绳、立定跳远、篮球运球等整体达标度等。
传统的中小学评价标准往往用同一把“尺子”评价发展历史不同、发展路径有别和发展水平不齐的所有学校,评价只有基础性,缺乏发展性。其结果必然缺乏激励性和针对性,对于优秀学校缺乏挑战性,存在“吃不好”的现象;对于相对薄弱的学校势必会挫伤其积极性,存在“吃不下”的现象。同时,容易导致“千校一面”,无法真正引导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为此,教育评价要把传统“一刀切”的绝对评价方式,更多地转变为“自主发展性”的评价方式。
从2014年开始,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从引领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层面,在学校督导评估评价指标体系中,我们开创性地设置了“学校自主定标项目”,并以一定分值权重,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形成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从教育行政角度,引导学校自主发展,以此建构学校“主体性”质量评价方式,突出管理引领的教育现代化治理战略,把对学校的分类评价、差异评价落到实处。
学校“自主定标”评价,由学校根据上级评价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自身实际,围绕优质发展主题,在校本课程建设、课堂教学优化、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养成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学校管理优化、校本研修等方面,自主选择发展项目,自主设定评价指标,自主实施内部评价。调查发现,“自主定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一所学校的自主评估项目,在选择与执行时,都向全校教师公开,得到学校教代会的批准支持,学校全职教职工通过解读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统一了自主发展思想、凝聚协同发展共识,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有力调动了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了学校在教育质量保障中的主体作用。同时,每所学校基本掌握了“质量诊断”-“工作设计”-“方案实施”-“效果评估”的质量过程性评价方法,形成了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为彻底改革区县教育督导部门集“教练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管办评”为一体,导致对学校优质发展问诊把脉不准,提出的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局面,我们通过加强评价归口统筹管理,重视行政外部评价、学校自我监控、家长及社会民意调查的基础上,着力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诊断性评价。
一是建立健全学校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制定《学校质量评估第三方评价实施规程》,确保了“第三方”评价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开展对学生学科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委托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时序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学科学习质量监测,为完善义务教育决策、管理和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与理论支撑。
三是开展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委托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质量评估,促进学校持续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加强常态化教学管理和校本教研,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开展对学校自主创新发展的委托评估。结合我区实施的“自主定标”评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学校是否围绕“优质发展”主题选项,项目过程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收到实际效果等进行重点评估,发布评估报告,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