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工程项目供应商履约行为评价体系探析

2020-07-27 06:02:28
四川建材 2020年7期
关键词:承包方供应商考核

刘 泳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70)

0 前 言

针对供应商评价,国内学者对供应商选择评价体系的研究比较充分,但仍然存在指标设置不科学、指标数据难以采集等问题,专家打分的评价方法也使供应商评价存在较强的主观因素,因而需要探寻更加实用有效的供应商评价办法。近年来扣分制的评价办法逐渐得到人们关注,该评价办法关注供应商履约行为,并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考核和约束机制的进行研究。操作简单有效,既能客观评价供应商的行为表现,又可以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提高供应商管理的效率[1-2]。本文基于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背景,对供应商的不良履约行为进行归类梳理,构建供应商履约行为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扣分制的方法,对扣分指标进行量化处理,以达到监督和控制供应商行为的目的。

1 供应商履约行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1 供应商履约行为评价指标

基于工程建设供应商管理经验,从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责任方面进行分析,将供应商绩效评价划分为履约积极性、交货进度、包装及运输、技术配合、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诚信经营七个评价项目。供货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考核的开始。首先设立履约积极性评价项目,对不重视履约的不良行为进行考核。交货进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是履约行为的核心要素,需要重点考核。包装及运输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但却最容易出现风险,应当加强考核。技术配合方面,技术资料及时性和质量,对总承包方设计进度产生直接影响。诚信经营方面,加大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处罚,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2 扣分标准

绩效评价扣分标准如表1所示。表1中,首先确定七个评价项目的分值权重。按总分100分计算,每个项目的基准分为10分,交货进度、产品质量为供应商履约的最关键因素,各增加10分。技术配合、售后服务是直接影响总承包方设计效率和安装调试效率的重要因素,各增加5分。其次,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细化,形成扣分细则标准,一旦触发扣分细则,总承包方可以执行扣分权利。最后,根据供应商不良履约行为的严重程度,按照非常轻微、轻微、一般、严重、非常严重这五个等级标准分别赋予1~5分的扣分值,而针对诚信经营项目,则采用零容忍策略,一旦触发扣分细则,则扣除该项目全部分数。

表1 绩效评价扣分标准

1.3 供应商评价

对供应商履约行为的评价,在合同履约期满后即可执行。针对每项评价指标,统计供应商的扣分情况,得到供应商的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将供应商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划分标准为:A级≥90分,80分≤B级<90分,60分≤C级<80分,D级<60分。A级为优秀供应商,B级为良好供应商、C级为一般供应商,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

对于评价为“优秀”、“一般”和“不合格”的供应商,处理意见如下:①表现“优秀”的供应商,视具体情况的处理形式包括: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或者框架协议;优先选用参加采购活动;评标加分;减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②评价为 “一般”的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处理形式包括:评标扣分;限制参与投标活动;暂停合格供应商资格(整改后恢复)等;③评价为 “不合格”的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处理形式包括: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进入“黑名单库”等。

1.4 供应商履约过程考核

为加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供应商履约不良行为的控制,尤其在履约不良行为出现后,需采取措施及时予以阻止或威慑,避免问题加重或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建议在合同签订时,对供应商履约不良行为进行充分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编入合同条款之中,或作为合同的附件,使之成为维护总承包方权利的有力武器。

2 供应商履约行为管理要点

2.1 以合同为依据,明确供应商履约责任

合同是界定买卖双方责任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是双方意愿的表示,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必须遵守里面的条款。反之,若未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合同的相关方可不遵守。对供应商行为的约束,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予以书面明确。从管理流程上,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形成对供应商考核的规范条款,必要时予以直接引用,或修正之后引用。

2.2 预防性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

部分供应商重视投标拿业绩,轻视合同履约。投标时无条件承诺招标方要求,或对招标内容消化不够深入就仓促应标,中标之后却以种种理由不能兑现承诺,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给工程总承包方造成很大困扰。为尽量避免该问题,应当在招标时与潜在供应商就招标技术要求和商务合同范本进行充分沟通。对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过程考核也非常有必要,一方面,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爽约行为进行考核和处罚,减轻其影响,维护总承包方利益;另一方面,识别表现不佳的供应商,减少与其合作的机会。

2.3 发展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

通过供应商评价机制,筛选表现良好的供应商,增加与其合作的机会,并争取发展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合作伙伴的信任和支持,可以使企业业务进入良性发展的循环。现在越来越多业务互补的企业之间,建立起了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针对已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供应商,对其考核标准应当适当放宽,以维护长期的共赢关系。

3 结 语

本文通过扣分法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评价,采用惩罚措施预防和控制不良履约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对供应商履约行为的控制保证供应商的绩效表现。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供应商的供货范围和履约情况,制定合理的履约行为评价标准以及合适的惩罚措施,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才能对供应商履约行为实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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