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毅
Research on the Tax Planning of Software Enterprises Under the
Current Tax Revenue Preferential Policies
CHEN Jun-yi
【摘 要】我国的互联网产业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其中,各类软件企业成为了互联网产业中的生力军。在发展过程中,很多软件企业为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不断地学习运用政府税收政策满足税收优惠需求。但许多软件企业因为对现行政策没能及时了解,或在实际运用中不够灵活,所以未能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论文在理解我国软件企业的税收现状基础上进行了税收筹划策略的研究,以期对软件企业的税负管控带来理论性帮助。
【Abstract】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social economy, China's internet industry has achieved great development. Among them, all kinds of software enterprises have become the important force in the internet industry.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saving money, many software enterprises continue to learn to apply government tax revenue policies to meet the needs of tax revenue preferences. However, many software enterprises fail to enjoy the preferences of tax revenue policies because they fail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policies in time or are not flexible enough in practical application.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ax revenue of software enterprises in China, this paper studies the tax planning strategies, so as to bring theoretical help to the tax burde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software enterprises.
【關键词】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税收筹划
【Keywords】software enterprises; tax preference; tax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5-0091-03
1 软件企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应用也在不断普及和深化,软件开发目前已发展成为高端技术产业,并且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与壮大,现在已成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引领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地区也都成立高新区专攻高新技术,如北京、广东、上海、成都等地有着众多的大型软件企业,对这类企业,政府财政部门从多个税收优惠层面给予了政策帮扶,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2 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与政策紧密结合一个则与税收法律背道而驰。税收筹划通常由企业聘请的专业税务人员或咨询顾问来开展,旨在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在对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前,有必要明确税收筹划的定位,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分别为合法性、超前性、政策导向性。合法性是指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得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超前性是指税收筹划要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各类业务活动的安排规划;政策导向性是指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要时刻跟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与优惠政策失之交臂。
3 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分析
3.1 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根据为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等政策。关于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免征获利年度后两年的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年到第五年则对所得税减半征收;第二,对于未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减按10%实行征收所得税;第三,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培训费和工资总额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扣除;第四,企业在对技术进行转让时,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如果超过500万元则减半征收所得税;第五,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未产生成果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总经费额的75%,产生研发成果的,按照成本175%摊销;第六,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再据实扣除基础部分后实行100%加计扣除。企业在用工时可以聘请具有专业能力的残疾职工,为企业的所得税提供筹划空间。
3.2 增值税优惠政策
3.2.1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为了减轻软件企业在增值税方面无谓的负担,政府在以往增值税征收规定的基础上为软件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时对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部分采取即征即退政策,特别适用于进口软件产品后再进行本地化改造的销售业务,政策适用范围的拓宽自然就能有效降低纳税负担。
3.2.2 增值税免征政策
软件企业在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各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时免征增值税。
3.3 折旧摊销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外购的软件技术达到无形资产的成型标准时,在进行无形资产成本核算时并得到批准后,可将摊销年限缩短(最低两年)。
3.4 房产税优惠政策
对于科技园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 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研究
4.1 选择正确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软件企业想要充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应该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样可以使固定资产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推迟获利年度,以便让企业之后获利多的年份进入两免期间。
例如,高新技术企业A企业,一直采用直线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于2019年12月购入一批研发设备,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该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5%,原值3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根据所得税法规定,A公司可以在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之间进行选择,采用不同方法每年的折旧额不同。各折旧方法筹划如下:
①直线法计提折旧为57000元/年;
②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为2020年折旧额95000元,2021年折旧额76000元,2022年折旧额57000元,2023年折旧额38000元,2024年折旧额19000元;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为2020年折旧额120000元,2021年折旧额72000元,2022年折旧额43200元,2023年折旧额24900元,2024年折旧额24900元。根据折现率为8%,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计算三种方法的折旧额现值,如表1所示。
经过对以上几种折旧方式的比较,双倍余额递减法具有很好的节税效果,直线折旧法可以抵缴的企业所得税现值为227578.20×0.15=34136.73元,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抵缴的企业所得税现值为242374.20×0.15=36356.13元。可以看出未来5年可获得的节税效果为36356.13-34136.73=2219.40元。
4.2 软件产品与硬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
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是针对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如果企业代理销售其他软件产品或硬件产品却没有分开核算,則不能享受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有此情形的软件企业,软件产品与硬件产品的销售收入要分开核算。例如,高新技术企业B企业在2019年度应某客户需求,进行相关项目的技术转让,在此转让过程中,B企业共获得技术转让所得400万元,客户在获得此技术转让的同时,还向B企业购买了相关项目配套的服务器产品,价值150万元,B企业将其作为销售收入,此笔业务B企业需要缴纳2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此笔业务进行重新梳理,B企业在与客户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将技术转让价格定为500万元,把购买的相关项目配套的服务器产品的价格定为50万元,这样看来,在获取收入相同的情况下,B企业可以少缴纳1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4.3 合理设置职工的薪酬结构
软件企业的高技术性要求决定了其高技术人才方面的人力成本高,所以需要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进行政策运用,对全额进行据实扣除。具体做法是:软件企业根据自身的人力资源现状合理调节员工的薪资构成,在加大职工福利的同时,也增加职工培训费用在福利费用中的比重,既能降低软件企业的税负基数,又能减轻人力资源成本压力,从内在推动软件企业的发展。
4.4 利用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对西部地区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因为西部地区处于开发阶段,经济发展缓慢,而各类企业对软件产品的需求量很大,且当地的劳动力成本较低。软件企业可以将基地转移到西部地区,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享受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税收成本也由于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原因随之降低。
5 结论
本文紧密结合软件企业的高新技术特点并引用案例,在筹划策略中着重体现了软件企业与一般企业不同的筹划重点。研究表明,只有充分运用政府推出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税收筹划,软件企业才能避免在税收政策上吃不必要的亏,从而虚增企业的资金开支。但由于相关文献资料缺乏,本文仅对软件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对于其他深层次理论有待未来结合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实践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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