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河 宋康颉 潘绪科
胰腺损伤在腹部损伤中约占1%~2%,病情较重,死亡率达20%左右[1]。手术处理原则是彻底止血,控制胰液外漏和充分引流。然而,有相当多的情况下,病人复合伤重,生命体征不平稳;血源紧张,就诊医院条件以及术者技术限制,均是不利因素。在此情况下行确定性手术,增加了围手术期的死亡率和并发症的发生率。黎介寿[2]提出损伤控制外科(DCS)理念在钝性胰十二指肠损伤中具有特定意义。DCS理念是根据伤者全身状况,手术者的技术,后续治疗条件等,为伤者设计包括手术在内的最佳治疗方案。将存活率放在首位,而不仅仅是追求手术成功率[1]。我院2014~2019年共收胰腺损伤病人6例,最近1例采用胰周持续冲洗引流DCS理念,取得良好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胰腺损伤病人6例,男5例,女 1例。年龄27~66岁 ,平均年龄(45.67±16.34)岁。均为闭合性损伤,其中3例为胰腺挫伤,3例为胰腺断裂伤。3例挫伤分别合并有胆总管横断伤,横结肠损伤,胰腺下缘动脉破裂出血。3例胰腺断裂伤中,1例为单纯胰颈部断裂,1例为胰腺颈部断裂合并肝破裂及十二指肠球部破裂,1例为胰腺颈部横断合并肺挫伤、胃挫伤、肝脏多发撕裂伤、胆总管横断伤、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
2.手术方法:3例挫伤病人处理好合并伤后,对于胰腺仅放置引流。2例胰腺颈部断裂伤行胰腺头部断面缝合+胰腺体尾空肠Roux-en-Y吻合。1例胰腺颈部断裂合并腹腔多发性损伤行门静脉破裂修补+肝脏撕裂缝合修补+胆总管外引流+胆囊切除+胰腺断裂清创缝合引流+胃挫伤修补+空肠造口+胰周引流。见图1、图2。
6例病人5例痊愈出院,无严重的并发症。1例胰腺颈部断裂合并腹腔多发性损伤一般情况稳定,带引流管出院。目前,病人一般情况良好,暂时未做二次手术,恢复正常经口饮食。
高度怀疑胰腺损伤时,行血淀粉酶及腹腔穿刺液检查对诊断有参考价值,行B超、CT或MRI检查多能获得明确诊断。另外,磁共振胰胆管成像(MRCP)或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是判断有无主胰管损伤最直接可靠的方法,是公认的诊断胰管损伤的金标准。
胰腺损伤手术方式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手术中处理原则是彻底止血,控制胰液外漏和充分引流。目前,胰腺损伤分级应用最广泛的是1990年美国创伤外科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surgery of trauma,AAST)提出的 5 个等级[3]。胰腺损伤为挫伤时(Ⅰ、Ⅱ级)行简单的清创引流术,一般不做缝合修补,本组3例胰腺挫伤行胰周引流而治愈。Ⅲ级损伤可行近端缝合,远端切除。Ⅳ级损伤时,为了防止切除过多而导致的内外分泌功能不足,行远端与空肠Roux-en-Y吻合。Ⅴ级损伤可考虑行胰十二指肠切除,但临床中病人常合并其他严重损伤,导致病人难以耐受,此时,如何治疗成为外科临床的棘手问题。李幼生[4]提出损伤控制外科时代胰腺创伤处理原则: Make It Simple,无论是否合并胰腺断裂及主胰管损伤,可不做任何形式的修补、切除及吻合,而行胰周外引流。有研究回顾性分析胰十二指肠切除治疗严重的胰腺或十二指肠损伤,认为创伤的严重程度是死亡的唯一独立因素,而手术技术不影响结果,与非胰十二指肠切除比较,并没有改善预后,反而加重病人的生理负担[5]。因此,对胰十二指肠高级别损伤病人,保守治疗可能是合适的。
严重的胰腺损伤常合并有多发伤,初始手术以抢救生命为首要目的。一旦病情好转,立即进行重建。通常在术后48~96小时行确定性的二期手术[6]。因各种原因错过二期手术窗口期,此时,腹腔早期炎性粘连,空肠高度水肿,胆管尚未扩张,建议手术延迟,待窦道完全形成后再二期手术,一般需要3~6个月。
胰腺分泌在食物的刺激中以肠期最小,所以在Ⅱ级或更高级别的损伤中,应考虑使用空肠造口术进行肠内营养。较低脂肪元素饮食对胰腺的刺激较小,特别适合用于空肠造口术进行肠内营养[7]。术中放置颈内中心静脉导管,用于早期静脉通路和全胃肠外营养。一旦血液动力学稳定,肠道功能恢复,便开始进行肠内营养[6]。如果出现胰瘘,只要胰周引流管通畅,则没有饮食限制。早期联合肠内及肠外营养,既能保证足够的营养,又能减少营养相关并发症[7]。按照DCS理念,我院对1例胰腺损伤合并多种复合伤进行处理,术后给予抗感染、制酸、抑酶处理,术后第6天肠道功能恢复,开始肠内联合肠外营养,术后2周逐步过渡到经口饮食,术后胰周引流淀粉酶一直高,但引流通畅,没有中断肠内营养,恢复良好。
胰腺损伤在明确诊断后,要根据按伤情,采取合理的手术方式,使病人最大程度获益。损伤控制原则在严重胰腺损伤中具有重要意义,对危重病人及时脱离险情,为后期的处理创造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