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民经济对信息产业的依赖,光纤作为信息传输中介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光通信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光纤产业得以发展壮大。本文梳理了光纤产业受到政府以征收反倾销税为主的贸易政策保护的重要时间节点并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光纤行业 反倾销 单模光纤 光纤预制棒
一、背景
近年来,中国企业贸易保护意识加强,针对外企的反倾销调查开始增多,到2019年6月30日为止,中国共提起284例反倾销诉讼,涉及多个行业。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首次涉足通信產业。商务部从2003年至今针对光纤行业主要发起过多次反倾销调查,并不止一次的复审裁决一直持续到现在。
二、光纤行业反倾销历程
2.1单模光纤反倾销
20世纪末,互联网的兴起拉动全球光纤行业进入发展的井喷期。然而,随着互联网泡沫的产生,全球电信行业发展出现颓势,光纤通信市场也随之陷入萧条,光纤年需求量骤减,世界光纤产量大于需求现象严重。而中国国内掀起信息产业建设高潮,对光纤的需求猛增,光纤大国纷纷向中国大规模出口廉价的光纤产品,引发价格争夺战,重创了中国光纤产业。
为捍卫公平竞争权益,2003年5月7日长飞和法尔胜两家光纤企业向商务部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次年6月16日,商务部对外发布初步肯定性裁定结果并征收保证金。初步裁定后,部分韩国企业为了逃避贸易制裁陆续退出中国光纤市场。
历经18个多月的调查后,商务部对外公布终裁结果:对产自美、日、韩三国的G.652单模光纤在入境时征收对应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2005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自此,外企不良竞争行为得到了初步控制,国内光纤厂商开始重新夺回市场。
在此次次反倾销实施期间,低价倾销现象依旧存在,特别是在2009年7月商务部停止期终审查后。同年10月15日,国内光纤企业联手再次向商务部发起申请,申请调查产自日、韩两国G.652单模光纤的倾销情况。商务部于2010年12月31日公布最终结果,决定自次年1月1日起,继续对其在入境时课征反倾销税,课征期限为五年。至于产自美国的进口G.652单模光纤,由于没有任何申请人提出申请,商务部也未自发进行期终复审,从2011年1月1开始,停止对其课征反倾销税。
但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美国和欧盟利用契机,加大对中国出口G.652单模光纤的数量,导致国内光纤价格一路下降。在此背景下,国内光纤公司又一次提交了行业内倾销调查申请。依据调查报告公布的数据计算可知,中国G.652单模光纤产量增长了逾1.5倍,内销价格下降了8%,然而市场份额不增反降。商务部决定,在2011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1日期间,对产自欧美的G.652单模光纤在入境时征收4.7%-29.1%不等的反倾销税。至此,欧盟光纤企业也加入了反倾销名单,美国再一次成为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对象。
面对中国蓬勃的光纤市场,印度光纤企业也开始大举进入中国市场。2009-2012年,印度对华出口的单模光纤数量累计增长了85.17%,并且对中国市场的占有率提高了3%。就整体变化趋势而言,进口价格下降,内销价格变化与进口价格变化趋同,2012年比2009年下降15.8。
受此影响,2013年6月,中国光纤企业联合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此后商务部在官网发布2014年第56号公告,宣布对印度生产的单模光纤在入境时实施反倾销制裁,征收巨额反倾销税。至此,印度光纤企业也被纳入中国对外反倾销名单内。
虽然日、韩两国G.652单模光纤被中国政府继续实施反倾销制裁,但日本出口中国G.652单模光纤的数量整体仍呈大幅增长趋势,上涨了361%;而中国也依旧是韩国G.652单模光纤的重要消费市场之一。应国内申请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对适用于日、韩两国G.652单模光纤的反倾销税率进行核查。此后商务部决定,在2017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向其收取高额反倾销税。
同样,尽管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制约,但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美国对华出口绝对数量共计增长208%;而且中国市场仍是欧盟G.652单模光纤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应中国光纤企业联合申请,商务部在正式对外宣布开展期终复审调查。此后商务部决定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期间,继续对欧美G.652单模光纤在入境时征收4.7%-29.1%的反倾销税。
同年5月11日,国内主流光纤企业共同提出期中复审建议。经期中复审调查,商务部于2018年7月11日对外发布公告,即日起提高对产自美国的进口G.652单模光纤的征收税率。
2.2 光纤预制棒反倾销
国内对光纤中游产品的消耗量居高不下,且常年上涨,上游光纤预制棒的需求量也随之增长。而美、日等国内光纤预制棒产量远超过本国需求量,为解决本国产能过剩问题便积极开拓中国市场。
中国光纤预制棒产业发展滞后,2009年才开始兴起,处于新兴发展阶段。为了打破海外对中国制棒和外包技术的封锁和实现国内光纤产业高速健康的发展,中国光纤企业请求商务部就日、美企业在中国市场是否倾销展开调查。商务部于2014年3月19日宣布正式立案展开相关调查。此后经过实地调查,商务部决定,在2015年 8月19日到2017年8月18日期间,对产自日、美两国的光纤预制棒在入境时征收8.0%-41.7%的反倾销税。
日本和美国虽受到反倾销的制裁,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光纤预制棒消费市场,仍是他们消化本国过剩产能的首要目标市场。在2015-2017年的整个光纤预制棒消费市场上,中国市场需求量占比一直高于60%。
在日美光纤企业仍依赖中国市场消化本国过剩产能的背景下,长飞、亨通、富通在2017年6月8日联合向商务部递交期终复审申请书。最终,商务部裁定,在2018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继续对产自日、美两国的光纤预制棒在入境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裁定加大了对美国企业的制裁力度,最高征收税率达到78.2%。
作者简介:戚仁玥(1995.06-),女,汉族,江苏扬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反倾销。